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院闭环管理方案及措施,希望大家喜欢。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院闭环管理方案及措施1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

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

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

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

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

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

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

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

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

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

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

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

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

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加强患者管理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

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院闭环管理方案及措施2

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哨点监测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落实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工作的通知》(粤防疫指办哨点函〔2022〕1号)工作要求,为完善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名单管理机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XX医院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架构

成立我院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

组员:

二、闭环管理对象

接诊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集中隔离场所的发热患者等高风险人群的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实行闭环管理。

工作人员包含在该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保安、保洁等后勤人员。

三、闭环管理工作要求

(一)落实疫苗接种

所有在岗、轮岗、新上岗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实行“应接尽接、应接必接”。

(二)落实健康监测

工作人员健康档案要做到“一人一档”。

每日测量体温,扫“XX医院健康申报卡”进行健康申报。

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上报,医疗组要组织第一时间采集鼻咽拭子,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视检测结果分类转诊救治。

要落实感染防控督导员驻点督导制度,管理人员健康监测,指导做好各项感染防控措施。

(三)落实核酸检测

进入接诊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集中隔离场所的发热患者的发热门诊/收治区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包括驻点的医务人员、清洁消毒人员、感控管理人员,接触观察对象及其污染物的驻点安全保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专门为高风险发热患者提供影像学检査等人员)至少每3天开展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其它低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包括接诊病区的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以及不接触观察对象及其污染物的安全保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人员)至少每7天开展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院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实行提级管理),由发热门诊/收治病区工作人员下班时(指定小组负责人)电话通知检验科当值采样人员,衔接采样时间及人数,采样人员到采样间(原黄码釆样间)采样。

(四)强化离岗、上岗管理

1、接触确诊病例按照7天集中居住,7天居家隔离脱岗(第1、3、5、7、10、14天检测核酸);没有接触确诊病例,按照3天集中居住,11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第1、3、5、7、10、14天检测核酸)。

脱离岗位在酒店集中居住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时间及频次由预防保健科根据闭环管理要求安排,医务科协助派员上门采样。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院闭环管理方案及措施,希望大家喜欢。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院闭环管理方案及措施1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

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

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

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

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

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

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

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

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

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

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

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

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

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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