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银行个人信息安全自查和整改报告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银行个人信息安全自查和整改报告1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下发的《关于开展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排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行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消保工作行长任组长,具体自查工作由本行风险合规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进行督导。

全行各部室、各支行认真开展相关自查工作,自查情况如下:

一、我行已建立《**农村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管理办法》,具备可操作性,已全行贯彻执行。

二、本行按季度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会议,其中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事项为重要议题之一,全行员工参加。

三、我行个人金融信息的收集、使用规范,按照相关制度办法严格执行,收集信息均经过消费者的明示同意,收集范围合理恰当,未发现超出约定使用个人金融信息信息现象。

四、本行对个人金融信息实施分级管理制度,已对信息接触人员采取分级授权制度,严格履行使用授权审批程序,相关日志完整性稍有欠缺,目前在整改中,目前我行调用客户相关金融信息均已采取电子流程审批,做好分级审批,调用留痕。

五、我行个人金融信息储存保管技术及内控措施到位,按照要求保管3年,相关纸质材料均建档统一存放管理,未发现遗失、损毁、泄露或者被篡改,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的情况。

自查工作结束后,我行分管领导重申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按照本行制度办法及上级监管要求继续做好该项工作,并提出如发现员工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将从重问责。

银行个人信息安全自查和整改报告2

中国人民银行:

为进一步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xx]第3号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银发[20xx]1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我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恪守法律,严遵法规。

认真汇总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使我行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方面的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能够做到依法合规收集、保存、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不违规对外出售或提供客户个人金融信息。

二、组织培训,加强学习。

重视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充分认识保护个人金融信息的重要性。

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范围,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牵头办理,汇总法律法规知识,形成题库,组织学习并考试;由营业部组织前台柜员进行学习,提高员工的自律性,让直接接触客户信息的他们能够充分认识到保护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是我行的法定义务,了解客户信息泄露的恶劣影响及严重后果。

通过系统学习,全方面地提高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

明确个人金融信息泄露和滥用对本机构及员工个人带来的法律后果。

三、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内控制度。

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制定适合我行的相关制度。

完善本机构已有的内控制度,强化各部门、各岗位和人员在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方面的责任,堵塞漏洞,完善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四、提高防范意识,降低风险隐患。

在技术层面提高防范意识,严格各相关系统的权限管理,出台权限设置管理办法,完善信息安全的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个人金融信息被盗的风险。

关注员工的异常思想动态,通过员工走访,了解员工八小时外的生活状态,能够及时防范风险。

通过对此次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自查,使员工充分认识到保护好客户个人信息的重要性。

完善相关方面的制度,将此项工作做为常态工作进行,做好后续工作。

银行个人信息安全自查和整改报告3

根据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长银发[20xx]65号)要求,我行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本单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自查工作有效开展,特成立自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自查时间

2022年x月2日—2022年x月15日

三、自查内容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员工的培训教育情况。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银行个人信息安全自查和整改报告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银行个人信息安全自查和整改报告1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下发的《关于开展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排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行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消保工作行长任组长,具体自查工作由本行风险合规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进行督导。

全行各部室、各支行认真开展相关自查工作,自查情况如下:

一、我行已建立《**农村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管理办法》,具备可操作性,已全行贯彻执行。

二、本行按季度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会议,其中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事项为重要议题之一,全行员工参加。

三、我行个人金融信息的收集、使用规范,按照相关制度办法严格执行,收集信息均经过消费者的明示同意,收集范围合理恰当,未发现超出约定使用个人金融信息信息现象。

四、本行对个人金融信息实施分级管理制度,已对信息接触人员采取分级授权制度,严格履行使用授权审批程序,相关日志完整性稍有欠缺,目前在整改中,目前我行调用客户相关金融信息均已采取电子流程审批,做好分级审批,调用留痕。

五、我行个人金融信息储存保管技术及内控措施到位,按照要求保管3年,相关纸质材料均建档统一存放管理,未发现遗失、损毁、泄露或者被篡改,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的情况。

自查工作结束后,我行分管领导重申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按照本行制度办法及上级监管要求继续做好该项工作,并提出如发现员工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将从重问责。

银行个人信息安全自查和整改报告2

中国人民银行:

为进一步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xx]第3号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银发[20xx]1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我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恪守法律,严遵法规。

认真汇总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使我行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方面的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能够做到依法合规收集、保存、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不违规对外出售或提供客户个人金融信息。

二、组织培训,加强学习。

重视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充分认识保护个人金融信息的重要性。

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范围,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牵头办理,汇总法律法规知识,形成题库,组织学习并考试;由营业部组织前台柜员进行学习,提高员工的自律性,让直接接触客户信息的他们能够充分认识到保护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是我行的法定义务,了解客户信息泄露的恶劣影响及严重后果。

通过系统学习,全方面地提高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

明确个人金融信息泄露和滥用对本机构及员工个人带来的法律后果。

三、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内控制度。

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制定适合我行的相关制度。

完善本机构已有的内控制度,强化各部门、各岗位和人员在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方面的责任,堵塞漏洞,完善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四、提高防范意识,降低风险隐患。

在技术层面提高防范意识,严格各相关系统的权限管理,出台权限设置管理办法,完善信息安全的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个人金融信息被盗的风险。

关注员工的异常思想动态,通过员工走访,了解员工八小时外的生活状态,能够及时防范风险。

通过对此次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自查,使员工充分认识到保护好客户个人信息的重要性。

完善相关方面的制度,将此项工作做为常态工作进行,做好后续工作。

银行个人信息安全自查和整改报告3

根据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长银发[20xx]65号)要求,我行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本单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自查工作有效开展,特成立自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自查时间

2022年x月2日—2022年x月15日

三、自查内容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员工的培训教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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