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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灭火工作整改方案精选1
为切实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降低森林火灾风险,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根据《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川森防指〔20xx〕45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国家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火灾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高位推动。
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贵、一岗双责,推动政府牵头抓总,切实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谋划,统筹推进。
(二)坚持部门协同。
要充分发挥指挥部成员单位作用,强化协作配合,联合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约谈督办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坚持防治结合。
要创新方式,综合治理,全面排查,通过即查即改、执纪问责、消除隐患,将隐患排查和整治活动贯穿于整个防火日常工作中。
(四)坚持改革导向。
当前,机构改革正在深入推进,需要延续到明年一季度,涉及到森林防灭火部门机构调整、职能划转、人员转隶。
要密切关注森林防灭火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发挥改革优势,解决问题短板,健全体制机制,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火灾防控工作格局。
三、排查整治主要内容
(一)森林防火区内的火源隐患。
一是森林防火区内的生产性用火,包括农业、林业、牧业等生产活动用火;
工矿和施工企业生产用火,包括电焊、切割、爆破等野外施工用火,输配电和通信设施线路老化、碰线短路等起火,以及实弹演习等。
二是森林防火区内的非生产性用火,包括吸烟、上坟烧纸、烧荒、玩火、取暖、烧茶、野炊、烧烤、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炮竹、宗教祭祀用火等。
(二)森林防火区危险地段的可燃物隐患。
包括森林防火区内以下地段的枯枝落叶、枯死杂草以及其它可燃物:城乡居民点、学校、重点保护文物、重要军事和民用设施等周边,坟场、公墓周边,油库、爆炸物品等危化品仓库周边,工矿企业、施工工地及工棚等周边,景区游览设施、游道等两侧,公路、铁路、油、汽管线等两侧保护管理范围,以及人为活动频繁的林缘地带、林内人行道路两侧等。
(三)重点环节风险隐患。
包括行政首长负责制、经营主体责任制、部门分工合作制是否落实;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林区牧区、进社区、进学校、进寺庙的安全教育、群防群治是否到位;扑火队伍建设、装备配备、扑火安全是否到位;预案修订、定期组织演练、区域联防联控和人员救援救助、分级响应是否到位;应急值守、预警监测、火情信息报送等是否到位。
各地要深入排查林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用火隐患,严格落实项目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坚守安全底线、严守安全红线,严防生产用火导致森林火灾发生。
要推行重点工程建设与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四同步”,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实施,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四)重点时段风险隐患。
包括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传统节日和“两会”重大活动前夕,制定专门方案、风险分析研判、监督检查指导、排除各类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是否到位;期间,强化预警监测、应急力量、重点部位巡查、重点人群管控是否到位。
四、排查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
按照“谁管理、谁排查、谁整治”的原则,由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对管理责任区内的火源隐患和危险地段易燃物隐患进行拉网式全面清理排查。
基层乡镇一级政府负总责。
(二)严格整治
1.加强森林防火区内的火源管控整治。
按规定在重点进山路口和重点防火区域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防止火源进山入林。
对吸烟、上坟烧纸(宗教用火)、烧荒、取暖、烧茶、垃圾焚烧、野炊、燃放烟花炮竹等野外用火,有关责任单位要制订落实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对工矿生产、施工作业、旅游等活动在森林防火区内的必要用火,在严格执行《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规定的同时,有关责任单位要采取各种封间及隔离等措施,严防跑火。
防火区内的输配电设施的管理责任单位要进行检修和排障,林业部门对清障采伐林木、修枝断梢等予以支持。
在防火区内因特殊需要的野外用火或者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按规定进行审批,并按照安全用火规程实施;对聋、哑、痴、呆、傻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要明确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防止玩火弄火。
在森林高火险时段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生活用火严格管理,对经批准进入高森林火险区的,监督其按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开展活动。
(一)整治内容
1.思想认识方面。
重点整治学习贯彻国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国家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刻,新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树立不牢的问题;对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识不到位、对做好新时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汲取森林火灾教训不深刻、现场处置不力、信患不畅,没有做到举一反三,火灾重复发生的问题;对如何采用有效措施来应对防灭火严峻形势缺乏深入思考,在解决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秋冬季节焚烧秸秆、智障人员监管等难点问题上整改力度不够,存在畏难情绪的问题。
2.体制机制方面。
重点整治森林防灭火体制机制改革不落实,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他办公室设置未实现“上下基本对应”,制度规则、信息共享、工作运行等机制没有建立健全的问题;火场指挥不规范,前线指挥员缺乏实战经验,没有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参与决策特别是组织现场指挥作用,指挥联动机制未能有效建立的问题。
3.工作部署方面。
重点整治传达学习贯彻国家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要求不及时,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会会议精神不到位,对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
4.责任落实方面。
重点整治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支部村委的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分工不明确、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畅、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不够有力的问题;护林员不认真履职尽责,到岗到位开展工作。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不落实,值班人员不按要求在岗备勤,不按规定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事故的问题。
5.宣传教育方面。
重点整治防火宣传进林区、进校园、进村、进旅游景区、进寺庙等群防群治落实不到位。
治理运用广播、电视、微信、标语等手段宣传效果不佳。
治理对林区通道、重要路段、进出路口、林区与田间交界处等地方未设置宣传牌、提示牌,对在村路口未公布森林防火常识、入山下地用火管理、扫墓祭祀等规定。
6.风险防控方面。
重点整治对重大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问题;从严从细抓防范,严厉打击各类违规野外用火。
一是治理进山路口和重点防火区域不按要求设立哨卡进行火源治理管控。
二是治理未落实坟头、墓区等重点地段定期巡护,存在林内、林缘周围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行为;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工作不力,综合管控不到位,党员干部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烧烟花爆竹等问题。
三是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四是治理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等行为。
五是治理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断线、短路等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问题。
六是治理违规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
七是治理组织人员进行巡山护林,落实林区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制度以及村规民约不到位等问题。
7.应急队伍方面。
重点整治修订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组建应急扑火队伍。
开展应急演练、扑火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不及时,发生森林火灾,启动预案不及时,预案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问题。
整治扑火力量建设与实际需求有差距的问题;整治无专业扑火队伍、现有义务(志愿)扑火力量普遍存在标准不高、扑救火灾能力弱、保障机制不健全、人员老化、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等问题。
8.基础设施方面。
重点整治对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重视、投入力度不够的问题;普遍存在防灭火信息化水平不高,科技手段落后等问题;扑火装备数量不足、性能不高的问题;林区防火通道和阻隔系统建设严重滞后,大部分森林集中连片分布、发生火灾极易蔓延的问题;林区通信网络覆盖率低的问题。
(二)整治措施
1.深化思想认识。
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清晰认识新时期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性,深刻汲取森林火灾教训。
做到举一反三。
2.理清体制机构。
健全森林防灭火相关制度规则、信息共享、工作运行等机制,规范火场指挥,建立有效的指挥联动机制。
3.明确责任主体。
落实森林防灭火各级行政负责制,划定防火责任区,确定防火责任人,明确巡山护林人员。
严格落实各林区、旅游景区景点等单位的主体责任。
4.推动群防群治。
坚持群防群治,平面宣传与网络媒体相结合,推进宣传教育进林区、进校园,进村(社区)、进旅游景区、进企业、进寺庙,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构筑全民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