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医养结合年度计划精选5篇。
医养结合年度计划精选篇1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严格医疗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狠抓各项规范措施的建立、完善和贯彻落实,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高效、全方位的医疗服务,为我院“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评顺利达标,特制订20xx年度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工作计划:
一、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1、建立健全医院医疗质量控制管理网络体系,以加强医疗质量的监控和各种医疗制度尤其是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
2、医疗质量监督控制管理以零缺陷为目标,以预防为主,重基础质量和环节质量的控制管理,防患予未然。
3、以国家及省级有关医疗质量标准为主要目标进行质量控制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责任追究制。
4、继续完善质量控制会计、质量分析讲评、质量检查评价、质量信息通报反馈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健康运行。
5、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单病种质量控制管理。
6、协助医务科建立健全规范化诊疗标准和示范性临床路径。
二、医疗质量控制管理目标:
1、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医疗质量管理会议,根据医疗质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评析,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2、甲级病历达到95%,消灭不合格病历。
3、自控科控病历率达100%,院控病历率达75%。
4、入出院疾病诊断符合率达到95%,中医辨证论治准确率达到95%,入院三日确诊率达到90%,治愈好转率达到90%,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达到80%,中医药治疗率达到70%,处方书写合格率达到95%,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达到95%,临床病理诊断符合率达到90%,优势病种中医治疗比率达到75%,门诊中医药治疗率达到85%,病房中医药治疗率达到70%,中成药辨证使用率达到90%。
三、医疗质量控制管理手段:
1、医疗质量与奖金、晋升、晋级挂钩。
2、医务科、质控办等职能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医疗质量考核,并做好记录,每月刊出一期《质控简报》。
3、医院对医疗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考核,并进行全院通报。
针对不同情况实行反馈制度和督办制度,对个别现象实行反馈制度,而对普遍现象和较严重的问题实行督办制度,要求科室主任限期整改。
4、协助抓好在职教育工作,邀请上级专家来本院讲课、会诊、带教手术以及外出学习人员回院讲课、院内业务学习等形式,使全院人人有学习及接受新理论、新技术的机会,全面提高全院医护人员业务素质。
5、继续强化“三基”培训,从严要求,每月进行三基考核,考试考核内容以“三基”为基础,要求人人达标。
医养结合是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从而最大化地对社会资源进行利用,是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为一体,把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首,结合养老机构和医院功能为一体的新型模式。
医养结合年度计划精选篇2
医养结合是一种养老保障模式的创新,这一模式可以有效地实现老年群体“有病治病、无病疗养”的诉求。
xx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九部门共同起草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医养结合首次以国家政策的形式出现在公众面前。
xx年6月,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民政部共同发布了《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同年9月又发布了《关于确定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通过实践让大众更加了解医养结合的理念。
从更加广泛的层面分析,医养结合不仅是一种新型养老模式,更是跨领域结合的养老模式。
其目的是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以使老人安度晚年。
医养结合的服务对象除了面对患有慢性病、易复发病或者是大病后处于康复时期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还包括了更加广泛意义上的老年群体,比如身体健康但是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
对于老年人来说,医养结合模式除了可以满足其养老和医疗需求,体现“医养共需”,更重要的是满足生理和心理双重的群体诉求。
可以说,一切养老服务,只要能够有效地把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结合,都可以纳入医养结合的范畴。
医养结合,医养并重,以医推养,以养助医。
医养结合重在结合,这一模式改变了传统观念中单一的养老服务,更加注重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的兼得,强调“养”与“医”结合的需求,其优势在于跨领域合作,通过资源的合理整合,有效利用,提供更加持续的服务。
一直以来,我们都面临一个困境:医养分离。
养老院提供养老却没有医疗;医院满足医疗却缺少养老。
医养结合,打破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壁垒,实现了资源从割裂到整合的过程。
养老机构借助医疗机构的资源,为老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同时,医疗机构可以扩大自身医疗服务的覆盖面,真正实现老有所医、老有所养。
目前,国内已经有不少城市在医养结合模式上进行了一些探索,通过统计研究,主要为以下几种形式:形式一,扩大医疗资源使用范围,从医院延伸到养老院,实现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形式二,医疗工作者入驻养老院,定期为老年群体检查、治疗,保障老年人在养老过程中得到及时的医疗服务;形式三,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服务点,并交给专业医疗团队进行运营;形式四,由医院开办养老机构,提供服务。
第一,管理主體:对xx-2018年的国家政策统计,可以发现关于医养结合的文件很多,发布主体也很多,科技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等等,各个部门从自己分管的角度出台文件和政策,但是却没有明确一个部门管理监督,导致医养结合在实践过程中缺少清晰的方向和定位。
以满足广大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以积极推动实施健康老龄化工程为抓手,以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为要求,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将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有机结合,实现医养无缝对接,逐步形成规模适宜、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便捷的中高端新型养老院,不断满足我市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一)科学规划布局
市卫计部门要争取发改部门尽快立项实施,建成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为一体的老年综合服务区域;支持社会力量围绕老年人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需求,参与兴办医养结合型养老院,开展养老服务项目。
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准确建立台帐
对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和卫生服务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建立健康档案,了解需求趋势,明确需求量。
对全市所有敬老院和医疗机构现状及运行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理清各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管理模式、服务资源配置等情况,为开展医养结合,建立中高端养老院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责任单位:市老龄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建立合作机制
按照资源共享、就近就便的原则,养老院根据自身情况与就近的医疗机构制定互联制度,全方位保障老年人医疗服务。
承担服务的医疗机构要落实责任医生和护士,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时间,每周服务不少于2次,并与服务老年人签订《健康管理服务协议书》。
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完善“医养联合体”运作机制
建立养老院与医疗机构的服务信息对接平台,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医院与养老院分别建立对接服务联系台账,让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疗期进入“住院状态”,各医疗机构要为老年病人在挂号、就诊、检查、办理住院手续及转诊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在相应窗口明显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方便老年人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专业、便捷的医疗服务。
处于康复期的老年病人可进入“休养状态”,养老院的床位可充当医院康复病房,接收医疗机构的康复期老年病人,解决出院老年人过渡期的临床护理康复需求,实现医院与养老机构的无缝转接,解决重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继续养老服务问题。
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落实优待政策
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老人供养、高龄津贴、计划生育家庭等政策的老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的,其个人承担部分由市财政代缴;住院治疗的,提高相应报销比例,解决异地结算问题,并依据相关政策予以医疗救助。
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医保中心
(六)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依托国家相关政策,加大专业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和引进力度,按照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逐步对管理和服务人员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养老院要为老年人群体开展托老、日间照料和居家养护等医养照护服务。
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动员基层老年协会开展自助、互助服务和文化体育健身活动。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老龄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突出中医特色养老服务
鼓励和支持中医院在养老院设置中医门诊部,中医执业医师到养老院进行多点执业,将养老院设置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范围。
养老机构设置的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不受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布局、数量和地点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大力宣传中医养生治疗、保健、康复知识和理念,探索多种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形式,积极在医养结合型养老院推广和应用药膳,探索建立“食养(疗)”“药养(疗)”等中医药特色养生、养老新模式。
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中医医院
(一)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
要合理医养结合型养老院的位置和布局,在项目规划审批上给予优先保障。
优先保障用地,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改变用途。
(二)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要将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在职称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继续教育和推荐评优等方面同等对待。
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型养老院多点执业,促进医疗人才有序流动。
要依托现有医疗卫生和教育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培训。
要鼓励大、中专医学毕业生到医养结合
型养老院就业,对与医养结合型养老院签订5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在岗工作满5年的人员,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三)加大信息支撑保障
5.推进老年康复医院、临终关怀医院等老龄型医疗机构建设。
鼓励辖区内市级医疗机构设立老年人服务窗口或老年病专区,鼓励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
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康复养老医疗机构,并经民政部门审查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新增养老床位,可享受社会资本办医的优惠扶持政策;对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
(二)建立多方投入机制。
1.明确服务站投入责任。
(1)市级。
市财政对服务站的设施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助。
(2)区级。
区财政负责统筹安排服务站业务用房所需资金的筹集;区民政、人社、残联、卫计等部门对养老服务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医养结合项目做大做强;区国资委统筹全区国有房产资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适的房产作为服务站业务用房,缓解区政府租赁或新建服务站的资金压力。
(3)街道。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统筹各自街道及所辖社区的房产资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适的房产作为服务站业务用房,缓解区政府租赁或新建服务站的资金压力。
(4)服务站承办人。
区政府提供服务站业务用房后,由服务站承办人负责内部整修、科室设置以及开办服务站所需的其他经费开支,保证服务站正常运营。
(5)社会各界。
鼓励社会各界为实施老年人日间照料、残疾人康乐服务的机构进行捐助,鼓励志愿者提供护理、卫生清扫、帮厨等志愿服务。
2.明确服务站收入来源。
(1)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考核办法,经区卫计、财政部门考核后拨付。
(2)服务站的诊疗服务收入和签约服务收入。
(3)区民政、人社、残联、卫计等部门的有关康复养老等服务项目经费和政府的适当补助,在相关部门考核后拨付。
3.支持享受相关医保政策。
由区卫计局协调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对服务站和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符合医疗定点条件的,依申请并经验收纳入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
参保人员在服务站就诊的,按照规定享受优惠的医保待遇。
(三)探索建立多种服务模式。
1.普通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平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双向转诊、预约诊疗、社区医生签约等服务,并为本社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推动基本医疗与养老健康服务有机结合。
2.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
在有条件的社区,将服务站与社区居委会业务用房统筹,把医养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及日间照料服务相结合,在普通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基础上,为在社区居委会进行日间照料的老年人以及社区居家养老的对象实施上门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
3.与部门养老服务项目相结合的服务模式。
积极与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对接,将服务站与民政部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残联部门的残疾人康复等服务项目相结合,在普通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基础上,对部门养老项目服务点的对象实施定向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
4.与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
在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设的同时,鼓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台江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一医院分院以及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站与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直属养老机构建立医疗服务协作关系,建立急救、转诊等合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定期主动上门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四)规范服务行为。
1.建立档案和台帐。
区卫计局与各服务站签订托管协议,并委托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各服务站要建立每天业务开展和财务收支情况账册,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社区医生签约服务档案、需提供养老医疗服务的人员资料档案和上门诊疗服务台帐,以便区卫计部门业务考核和经费拨付。
2.明确药品进口渠道。
服务站临床用药可自行采购,也可采购xx市药品限价采购目录内药品,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一律按xx市药品限价采购药品价格结算。
3.细化医养服务内容。
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流程,制订完善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严格规范静脉输液和抗菌药物使用,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提供及时、有效的健康服务。
4.健全人口健康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