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是传染病高发的时期,要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下面小编整理了乡镇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落实上级相关要求,有效预防、控制疫情,指导和规范我镇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或消除疫情防控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加强预防。
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
2.快速反应。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应急处置的各环节都要坚持效率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以人为本。
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凡是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要及时做好患者及接触者思想工作,并采取隔离措施,最大程度地避免病毒扩散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4.联动处置。
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加强各个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责权一致。
实行应急处置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指挥机构由镇党委书记周少雄担任组长,葛高烽、吴海滨任副组长,张潮、黄丹娣、楼泽勇、杨狄、吴驰、郭迪飞、季垲、寿远超、傅澍湘、李志苗、李建华、屠家威等同志为机构成员。
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吴海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应急组织职责
1.信息沟通。
各相关职能办、站所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之间通过快速、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电话、钉钉、传真)实现信息即时共享互通,以及早预警争取时间,有效控制疫情的发展和蔓延。
2.联席会议。
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协调联席会议和联防联控情况通报会议,通报预防和处置新冠肺炎情况。
3.联防联控。
相关职能办、站所通过信息沟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协作。
建立疫情通报制度、定期会商制度和预测预警机制,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相关任务,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一旦有疫情发生,要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4.集中办公。
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地点在镇三楼“四个平台”指挥室。
三、工作职责和分工
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由李建华同志牵头负责,对辖区内疫情信息和疫情流行区回诸等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摸排,及时上报市卫健局,同时,将信息实时反馈至姚江派出所和姚江镇中心卫生院,做到无缝对接、信息共享;组织全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与市卫健局联系对接,按要求做好应急物资配备和大规模人群核酸采样点的应急准备工作;承担联防联控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宣传统战线。
由杨狄同志牵头负责,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预防疾病的能力和及时、主动就医的意识;做好舆情监测,及时消除群众的疑虑和恐慌心理,客观反映疫情及防控工作,对应急工作开展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及负面对象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三)财政办公室。
制定落实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建立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机制。
发生疫情防控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及时进行补充。
(五)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镇政府根据疫情情况和响应等级,及时设立集中隔离点,要求单人单间,被确定为集中隔离点的单位,应服从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安排,并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
(六)宣传教育。
镇宣传线、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宣传计划,利用广播等媒体进行防疫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疫情防控。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乡镇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统筹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常态化抓实抓细村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底线,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做好全县村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镇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主要包村干部,党政办、组织办、综治中心、派出所、民政办、建设办、农业中心、计生办、执法大队、卫生院、市场所等负责人为成员。
各村要参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确保村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二、工作措施
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四清”(人数清、人头清、位置清、情况清)、“3+2”(3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和“7+7”(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检测)等工作要求,针对市外来(回)岳人员出入的各个环节、各种情形,制定严密的应对处置措施,坚决做到“应排尽排、应检尽检、应管尽管”。
(一)对市外来(回)岳人员精准摸排,确保“四清”。
1.各部门加强联动,汇总分析电信、网络运营商、高速公路、医院等各类大数据资源,运用数据定位技术,及时精准甄别外市来(回)岳人员,第一时间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部署落实到村。
2.村按照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个人主动报备以及其他途径反馈的市外来(回)岳人员信息,迅速安排组织专人,完成上门入户核查,进一步核实人员行程、身体健康状况等有关信息,做好记录并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处置。
3.村统筹组织工作力量,对辖区内房屋每日进行一次逐户摸排,及时摸清未掌握的市外来(回)镇人员信息,聚焦可能出入出租房屋、非正规营业场所、家庭式宾馆、驴友聚会点等群体提升摸排频次,汇总层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4.村结合入户摸排等工作,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注意事项,明确告知市外来(回)镇人员须主动向村委会报告情况,对暂时无法联系的住户张贴一封信。
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黄码人员信息,要即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处置。
(二)对市外来(回)岳人员落实管控措施。
1.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村加大对近期市外来(回)镇人员摸排,组织工作专班,第一时间对市外疫情发生地区来(回)镇人员落实“3+2”(3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对来自疫情发生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所辖街道人员,严格落实“7+7”(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检测)管控措施,居家隔离第1、3、7天必须严格进行核酸检测。
2.村统筹参与本辖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下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对核酸检测出现异常情况的,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规定即时处置。
3.村对排查中发现的市外来(回)镇人员,即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分情况按要求落实“3+2”或“7+7”隔离监测管控措施;隔离期间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或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公安民警、社区志愿者等“五包一”制度,居家隔离和健康检测期满后,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4.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镇疫防办要及时督促指导职能部门、乡镇、村依法规范落实佩戴手环、安装电子门禁等措施,做到全程管控、不留死角。
5.村对完成“3+2”或“7+7”防控措施且未发现异常情形的市外来(回)岳人员,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后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时解除居家健康观察。
6.做好被隔离监测人员居家健康观察期间的生活保障。
对突发疾病等意外情况,要制定应急预案,杜绝因工作方式粗暴、玩忽职守等造成严重后果,或引发网络舆情。
对在村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刻意欺瞒或拒不支持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三、工作要求
(一)整合资源力量。
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科学统筹协调、加强人财物保障,高效联动开展工作,迅速整合村工作人员、派驻辖区或结对干部、政法干警、辖区工作人员、网格长、单元长(联防长)、楼栋长、物业管理人员等资源力量,坚决筑牢村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第一道防线。
(二)加强督促指导。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加强对村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明确防控工作专班中的责任人。
对人员摸排、专人包保、居家健康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坚决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11月上旬,各地要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统一安排,完成埃博拉出血热防控自查和整改工作,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将组织抽查。
11月中旬,各地要按照朝觐人员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有关防控方案要求,做好对朝觐返回人员健康监护工作。
12月上旬,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将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我区赴刚果金执行任务有关返宁人员埃博拉出血热防范应对工作,相关市、县(区)负责配合。
后续各地要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疫区来宁人员追踪随访和健康监护。
(二)流感、人感染禽流感监测干预。
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xx市第一人民医院、xx市第一、第二人民医院、吴忠市、xx市、中卫市、xx县人民医院等9家国家级哨点监测医院,每周采集不少于20份流感样病例标本,自治区及五市疾控中心要分别做好实验室检测工作。
近期,各地可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群众主动接种流感疫苗。
各地要加强重点区域、高危人群流感聚集疫情处置,密切关注重症病例。
各地要组织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强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做好病例排查管理。
(三)持续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
11月上中旬,各地要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月龄至6周岁儿童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查漏补种工作。
要重点强化目标人群摸底调查,加大 “零剂次”儿童和流动儿童发现力度。
各市卫生计生部门要严格落实急性迟缓性麻痹病例现场调查负责制,加强相关临床、疾控专家培训力度,保证工作质量。
有关地区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强对赴xx采棉务工人员脊髓灰质炎防控工作,并重点做好返宁后疫情监测。
(四)麻疹、流行腮腺炎防控。
11月上旬,各地在开展2月龄至6周岁儿童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同时,要同步关注目标儿童麻疹类疫苗接种情况,对于未达到国家免疫规划接种剂次要求的儿童,要一并补种麻疹类疫苗。
20xx年3月,按照自治区儿童免疫工作和重大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将启动对全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儿童的麻腮风疫苗强化免疫工作。
各地要加强麻疹点状疫情处置,对于病例密切接触者要果断采取应急接种措施。
各市要组织对辖区麻疹疫情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于排除报告发病率不达标的地区要查明原因,提升报告工作质量。
(五)狂犬病防治。
11月中旬,自治区儿童免疫工作和重大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自治区农牧厅、住建厅、公安厅,对各地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狂犬病防控工作方案》情况进行督导通报。
各市要结合实际,对照标准,在11月上旬完成自查。
2014年12月至20xx年3月,按照20xx年宁夏狂犬病防治项目方案要求,要完成第一轮狂犬病防治项目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工作。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统一安排,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狂犬病暴漏预防处置门诊建设工作。
(六)手足口病疫情监测干预。
各市卫生计生部门组织,以县为单位,在辖区县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每月至少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手足口病病例标本;当月辖区发病总数少于5例时,要全部采样;疾控机构落实检测任务。
各地要强化开展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区域手足口病聚集病例监测工作,提高干预力度,降低响应发病病例数,避免形成聚集性疫情或突发疫情。
一旦发现聚集性或突发手足口病疫情,各地卫生相关部门要指导教育部门果断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大。
(七)布鲁氏菌病防控。
12月底前,各地要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全区人间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建立“诊断报告在疾控、治疗康复在医院、跟踪随访在基层”的新型布病诊疗模式。
自治区疾控中心负责制定有关工作规范。
12月底前,自治区疾控中心负责制定全区布鲁氏菌病高危人群调查工作方案,并指导全区开展高危人群摸底调查工作,为深入干预提供依据。
20xx年3月底前,以县为单位,各地要完成不少于100人的布鲁氏菌病筛查任务和不少于200人高危人群干预工作。
(八)流行性出血热防控。
11月上旬,自治区疾控中心负责对xx市、xx源县流行性出血热防治项目工作进行督导验收。
20xx年3月底前,自治区疾控中心参与并指导xx市、xx源县疾控中心,完成100只鼠样和各200份鼠血、鼠肺样品的采集和检测工作。
自治区疾控中心适当做好流行性出血热疫苗储备。
xx市、xx源县疾控中心要做好病例监测,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应及时规范处置。
(九)鼠疫、炭疽、甲肝、猩红热、水痘等疫情防控。
加强疫情监测,发现病例及时规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