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精选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1
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持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努力提高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
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市、区、街道(镇)、社区四级联动工作体系。
坚持源头减量。
注重生活垃圾源头管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推动园林绿化垃圾、建筑垃圾、农贸市场易腐垃圾等各类废弃物前端分流减量。
坚持试点示范。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达标验收挂牌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家庭、示范院落、示范社区(街道)和示范区创建工作。
推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有财政拨款的社团组织等单位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发挥引领作用,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水平整体提升。
坚持协同推进。
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促进部门协同。
坚持属地管理,职能相适原则,形成属地主动作为、部门协调配合、各方合力推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
各有关地区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明晰任务分工,根据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负责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起草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或标准;做好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制定鼓励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政策。
负责做好各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教育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及推动实施,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指导、督促做好各类院校、机构的垃圾分类工作。
负责开展生活垃圾处理科研项目研究及成果推广,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推广与创新工作。
负责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利用生活垃圾加工油脂等危害环境与人身健康的犯罪行为。
负责市本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资金的筹措、安排和监管。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规划纳入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在更新改造、新建小区建设过程中将垃圾收集转运等公共设施一并纳入规划审批范畴,保障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用地需求。
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指导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企业信用考核评价。
负责有害垃圾安全处置的监督管理。
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完善回收网络;牵头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处置方案;协助、指导各有关地区做好再生资源的回收工作。
负责推进城区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的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公益宣传,利用各类媒体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
负责推进各级医疗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直属单位医疗废物管理,严防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卫生工作考核和先进单位(社区)创建工作。
负责市场及餐饮服务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对过期药品的回收和处置工作;建立农贸市场净菜上市制度,探索市场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方式,减轻垃圾末端处置压力。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民情民意调查,评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绩效。
负责推进市本级公共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积极发挥组织作用,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育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相关社会实践活动,推动全社会、广大家庭、各阶层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其他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四、目标任务
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点)布局,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点),有条件的转运站可在站内增设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可回收物分拣台,实现可回收物和各类其他垃圾分类计量、分类中转等功能。
在试点区域设置可回收物泊位,配置湿垃圾(即餐厨、厨余等易腐垃圾)专用转运设备,设置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并加强有害垃圾中转运输过程中的污染控制。
3.规范分类运输处置。
(1)有害垃圾,由社区或单位与生态环境部门许可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根据有害垃圾产生情况,由企业预约或定期利用专用车辆进行分类收运。
(2)可回收垃圾,根据试行居民小区、单位可回收物产生情况,可采取预约或定期协议方式,交由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或环卫企业收运后,由经市商务局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3)湿垃圾(即餐厨、厨余等易腐垃圾)由各地区环卫部门及批准的餐厨垃圾处理重点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运送至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
(4)干垃圾(即其它垃圾),除上述三类之外的所有垃圾,设置容器,定点投放后,按现有收转运模式进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4.强化分类运输监管。
采取安装GPS、运用数字城管、推广车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对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进行实时监控,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过程监管。
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许可,推行市场化分类运输服务,逐步壮大社会化、专业化分类运输服务队伍,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效率。
严格分类运输执法检查,坚决查处混装混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分类处理设施建设
1.科学规划分类处理设施。
统筹考虑辖区人口规模、垃圾产量、土地规划、功能和产业布局等因素,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编制《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专项规划)》《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等。
进一步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站(点)布局,加快规划布局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末端处理设施体系。
2.加快建设分类处理设施。
新建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各一座;高新区规划新建、升级改造垃圾转运站约150余座,新建转运站要规划分类设施,新建有害垃圾专门暂存场所5座,新建可回收物分拣中心10座。
同时,加快居民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应用,探索在居民社区设置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六、实施步骤
前期筹备阶段(2023年12月上旬)
高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前期筹备工作和2023年试点单位、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集中宣传阶段(2023年12月中旬)
1.召开动员会。
各有关地区要召开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生活垃圾分类试行工作。
2.组织全员培训。
要组织试点区域相关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等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开展入户宣传。
各试点责任单位要开展深入细致的入户宣传工作,让试行单位及居住小区更全面深入地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及分类方法等知识。
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2月下旬—2023年5月底)
1.各有关地区相关责任部门要与试点单位签订分类收集协议。
对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集,放置相对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2.实施前完成试点区域设施设备采购工作。
3.建立督导队伍。
各有关地区试点责任部门要组织试点单位设立分类指导员和垃圾分拣队伍,协调解决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规范分类投放设施。
垃圾分类容器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区别不同标识和颜色,做到规格统一、色调统一、标识统一。
同时,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网与废旧物资网“两网融合”,将废旧物资回收纳入垃圾分类体系,防止因垃圾体外循环而造成“二次污染”。
5.建立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各试点单位要指定人员加强对设施设备配置、资金投入、居民知晓率、参与率、分类情况等数据的统计工作,为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总结推广阶段(2023年6月—2023年12月)
完善相关制度,总结试点经验,扩大试行范围。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精选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1
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持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努力提高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
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市、区、街道(镇)、社区四级联动工作体系。
坚持源头减量。
注重生活垃圾源头管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推动园林绿化垃圾、建筑垃圾、农贸市场易腐垃圾等各类废弃物前端分流减量。
坚持试点示范。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达标验收挂牌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家庭、示范院落、示范社区(街道)和示范区创建工作。
推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有财政拨款的社团组织等单位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发挥引领作用,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水平整体提升。
坚持协同推进。
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促进部门协同。
坚持属地管理,职能相适原则,形成属地主动作为、部门协调配合、各方合力推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
各有关地区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明晰任务分工,根据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负责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起草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或标准;做好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制定鼓励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政策。
负责做好各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教育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及推动实施,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指导、督促做好各类院校、机构的垃圾分类工作。
负责开展生活垃圾处理科研项目研究及成果推广,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推广与创新工作。
负责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利用生活垃圾加工油脂等危害环境与人身健康的犯罪行为。
负责市本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资金的筹措、安排和监管。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规划纳入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在更新改造、新建小区建设过程中将垃圾收集转运等公共设施一并纳入规划审批范畴,保障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用地需求。
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指导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企业信用考核评价。
负责有害垃圾安全处置的监督管理。
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完善回收网络;牵头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处置方案;协助、指导各有关地区做好再生资源的回收工作。
负责推进城区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的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公益宣传,利用各类媒体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
负责推进各级医疗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直属单位医疗废物管理,严防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卫生工作考核和先进单位(社区)创建工作。
负责市场及餐饮服务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对过期药品的回收和处置工作;建立农贸市场净菜上市制度,探索市场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方式,减轻垃圾末端处置压力。
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民情民意调查,评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绩效。
负责推进市本级公共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积极发挥组织作用,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育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相关社会实践活动,推动全社会、广大家庭、各阶层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其他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四、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