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客运站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范文5篇,希望大家喜欢。
为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通过非法营运的途径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县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和县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所称“非法营运车辆”是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车辆(包括:大中小型客车等社会车辆)。
二、我县交通运输部门未给任何公司和个人许可过各类所谓“专线”车辆营运资格或办理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手续,各类网络平台上发布的所谓“专线”车辆、顺风车、包车,大部分属非法营运的“黑车”,请广大乘客不要轻信谣传及“黑车”车主发布的揽客信息,避免上当受骗,如需出行请到汽车总站、二运站乘坐合法营运车辆,我县客运车辆车身均喷涂有客运企业名称标识和线路牌等标志。
三、严禁单位和个人在陆川范围内人员集中地、火车站、汽车总站、二运站、医院、学校及周边以任何形式揽客、拉客扰乱公共秩序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租赁车辆等不规范经营行为。
严禁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在任何情况下利用私家车从事非法营运。
四、责令微信、QQ拼车群群主或发布拼车信息的网站,立即解散拼车群,关闭拼车信息发布功能。
对公告发布后仍置若罔闻、拒不执行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微信(QQ)群主、网站的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郑重警告正在从事非法营运和在客运站私自揽客、喊客的人员,要立即停止非法营运活动;凡顶风作案,继续营运,扰乱客运市场秩序,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我县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营运行为坚持零容忍、高压打击整治。
凡因非法营运被查处的,一律从重处罚;对在检查过程中阻挠执法或暴力抗法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客运站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范文2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防治新冠疫情蔓延,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全面落实xx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排查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针对我县目前客运市场存在的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客运市场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各方积极配合"的原则,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打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行为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维护客运经营者和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实现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有效遏制新冠病毒传播蔓延。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以往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我县客运营运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源头综合控制、部门联合整治、集中长效整治等措施,通过严格执法和规范化管理,逐步建立起健康、有序、安全的客运市场秩序。
三、整顿重点
(一)重点打击未经许可、超越许可事项,以盈利为目的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班车、包车经营活动的行为,加大对非法网约车从事道路旅客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开往北京、内蒙、张家口等方向线路的查处力度,迅速扭转当前非法营运猖獗的严峻形势,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二)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具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黑恶势力。
有效增强广大群众抵制非法营运的自律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非法营运危害性的认识,使打击非法营运形成共识,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严厉打击县城主要路段、车站等重点区域的喊客拉客、非法售票和运输等非法经营活动,打击取缔非法售票点、发车点,打击公然在车辆上安装、喷涂或张贴非法营运灯具标识的违法行为。
(四)各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配齐相关执法装备,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文明执法、取信于民。
执法人员要严明纪律、廉政执法,与非法行为做坚决斗争,做到依法查处,不姑息迁就。
四、整顿工作重点和时间安排
本次整顿活动从xx年6月22日起xx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营造氛围阶段(xx年6月22日-xx年6月30日)。
由县交通、公安对我县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网络平台、电视台、广播电台、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使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目标、内容和要求家喻户晓,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整顿和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的浓厚气氛。
第二阶段: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xx年7月1日-xx年12月25日)。
由县公安、交通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抽调人员要落实到个人,人员名单上报领导小组。
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集中整治,依法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扣,并将查扣车辆集中停放,落实专人保管,确保车辆安全。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规范管理阶段(xx年12月26日-xx年12月31日)。
县公安、交通等部门认真总结活动经验,进一步完善客运市场秩序管理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增强打击扰乱交通秩序和营运市场秩序的能力,防止"非法营运"问题反弹。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x县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全面负责对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人员由公安、交通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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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站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范文1
为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通过非法营运的途径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县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和县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所称“非法营运车辆”是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车辆(包括:大中小型客车等社会车辆)。
二、我县交通运输部门未给任何公司和个人许可过各类所谓“专线”车辆营运资格或办理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手续,各类网络平台上发布的所谓“专线”车辆、顺风车、包车,大部分属非法营运的“黑车”,请广大乘客不要轻信谣传及“黑车”车主发布的揽客信息,避免上当受骗,如需出行请到汽车总站、二运站乘坐合法营运车辆,我县客运车辆车身均喷涂有客运企业名称标识和线路牌等标志。
三、严禁单位和个人在陆川范围内人员集中地、火车站、汽车总站、二运站、医院、学校及周边以任何形式揽客、拉客扰乱公共秩序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租赁车辆等不规范经营行为。
严禁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在任何情况下利用私家车从事非法营运。
四、责令微信、QQ拼车群群主或发布拼车信息的网站,立即解散拼车群,关闭拼车信息发布功能。
对公告发布后仍置若罔闻、拒不执行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微信(QQ)群主、网站的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郑重警告正在从事非法营运和在客运站私自揽客、喊客的人员,要立即停止非法营运活动;凡顶风作案,继续营运,扰乱客运市场秩序,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我县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营运行为坚持零容忍、高压打击整治。
凡因非法营运被查处的,一律从重处罚;对在检查过程中阻挠执法或暴力抗法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客运站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范文2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防治新冠疫情蔓延,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全面落实xx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排查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针对我县目前客运市场存在的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客运市场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各方积极配合"的原则,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打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行为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维护客运经营者和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实现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有效遏制新冠病毒传播蔓延。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以往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我县客运营运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源头综合控制、部门联合整治、集中长效整治等措施,通过严格执法和规范化管理,逐步建立起健康、有序、安全的客运市场秩序。
三、整顿重点
(一)重点打击未经许可、超越许可事项,以盈利为目的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班车、包车经营活动的行为,加大对非法网约车从事道路旅客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开往北京、内蒙、张家口等方向线路的查处力度,迅速扭转当前非法营运猖獗的严峻形势,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二)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具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黑恶势力。
有效增强广大群众抵制非法营运的自律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非法营运危害性的认识,使打击非法营运形成共识,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严厉打击县城主要路段、车站等重点区域的喊客拉客、非法售票和运输等非法经营活动,打击取缔非法售票点、发车点,打击公然在车辆上安装、喷涂或张贴非法营运灯具标识的违法行为。
(四)各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配齐相关执法装备,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文明执法、取信于民。
执法人员要严明纪律、廉政执法,与非法行为做坚决斗争,做到依法查处,不姑息迁就。
四、整顿工作重点和时间安排
本次整顿活动从xx年6月22日起xx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营造氛围阶段(xx年6月22日-xx年6月30日)。
由县交通、公安对我县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网络平台、电视台、广播电台、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使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目标、内容和要求家喻户晓,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整顿和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的浓厚气氛。
第二阶段: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xx年7月1日-xx年12月25日)。
由县公安、交通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抽调人员要落实到个人,人员名单上报领导小组。
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集中整治,依法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扣,并将查扣车辆集中停放,落实专人保管,确保车辆安全。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规范管理阶段(xx年12月26日-xx年12月31日)。
县公安、交通等部门认真总结活动经验,进一步完善客运市场秩序管理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增强打击扰乱交通秩序和营运市场秩序的能力,防止"非法营运"问题反弹。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x县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全面负责对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人员由公安、交通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