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2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2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1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确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针政策,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在前五版高等学校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基础上,结合高等学校疫情防控实际和应急处置经验,指导高等学校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制定本方案。

一、开学前

(一)学校的准备

1.重视开学准备。

学校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加强学校疫情监测综合分析和风险研判,做好新冠肺炎和学校常见传染病预防工作,科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周密安排师生返校,安全有序推进开学工作。

2.落实“四方责任”。

配合当地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师生员工自我管理责任。高等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分管校领导和相关校领导是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责任人,协助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提前有序做好开学前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多校址办学的学校,各校区分别明确疫情防控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全面检查落实情况,确保疫情防控和常规工作有序推进。

3.完善联防联控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加强指导,推动学校、疾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沟通协调,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属地统一安排,争取属地政府与辖区内高校建立“包联制”,将家属区纳入所在社区常态化防控管理,配合属地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和机构提供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形成教育、卫生健康、疾控和学校、社区、家庭、医疗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机制与快速反应机制,做到业务指导、培训、巡查全覆盖。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安排专人定期检查评估,排查风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4.细化防控方案。

学校防控人员应充分掌握当地防控要求、防控方案和医疗服务预案,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师生来源特点,动态调整和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尤其要做好学生返校和新生入学方案,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校医院(医务室)等应发挥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纽带作用。

5.完善应急预案

与属地社区、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公安机关等联动对接,健全学校疫情处置机制,周密部署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保障措施,做到“点对点”“人对人”。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应急预案各环节能快速响应,应急措施到位,以最快速度落实隔离防护、现场消杀、转运、流调、封控、治疗、疫情报告、健康监测、信息发布、舆情监测、人文关怀、服务保障和线上教学等。

6.做好防疫储备。

提前做好口罩、消毒剂、洗手液、手套、防护服(隔离衣)、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储备,在学校内或周围设立位置相对独立、数量充足、符合隔离条件、管理规范的临时留观室,专人负责。

7.彻底整治环境。

全面整治校园卫生环境,对教室、实验室、会议室、食堂、宿舍、图书馆、体育场馆和公共卫生间等场所进行彻底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垃圾清理,并按要求做好登记。定期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加强冷链食品外包装、邮件包裹的预防性消毒,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8.加强健康教育。

通过多种途径,全方位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牢固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对高校党政领导干部、师生员工,尤其是重点部门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政策、公共卫生专业知识、应急处置流程等培训。

9.做好信息摸查。

建立覆盖全体师生员工的健康监测制度,借助信息化技术,全面摸查、动态掌握在校师生员工及其同住人员的连续7天内行程信息和健康状况。

10.加强监督检查。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加强对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排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跟踪整改到位。

(二)师生员工的准备

11.报备健康状况。

开学前,做好连续7天健康监测,将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报告如实上报学校,配合学校做好健康查验。动态掌握本地和学校所在地疫情形势、防控规定。

12.实施分类管理。

跨省区返校的低风险区高校师生员工开学前需持48小时内(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并按照属地要求,做好到达后的核酸检测。师生员工返校后出发地被认定为中高风险区的,应及时向学校及所在社区报备,根据师生员工出发地疫情等级及学校所在地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不得对来自低风险区的师生员工采取集中隔离等“层层加码”措施。

二、返校途中防护

(一)返校途中

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注意卫生,做好防护。行程尽量做到家庭和学校两点一线。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

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的接触与交流,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避免聚集。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清洁处理。

(三)返校途中身体出现疑似症状,应主动报告,及时就近就医。在机场、火车站以及乘坐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防疫管理。

三、开学后

(一)学校管理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

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压实学校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重点落实学校因病缺课(勤)追踪登记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多校址办学的学校,各校区分别明确疫情防控责任人和联络人,明确工作职责,仔细检查落实情况,确保疫情防控和常规工作有序推进。

3.强化机制,保障防控效果。

按照当地疫情形势和防控规定,在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指导下,动态优化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一地一策”“一校一策”精准防控,落实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4.完善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开学前,学校与公安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根据疫情形势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针对性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及时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5.明确要求,保障顺利开学。

师生员工应按照当地要求配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本土疫情处置中的核酸检测要求。开学前,学校保安、保洁、食堂等工作人员要进行核酸检测,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及时主动前往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科学研判疫情风险,实施错峰开学。严格落实属地对从中高风险区及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区返校或其他特殊情况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要求,返校前须提供48小时内(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加强引导,提升防控能力。

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做好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文明用餐等良好卫生习惯,规律生活,保证充足睡眠、清淡饮食、均衡营养、适量运动。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应主动向学校和社区报备,积极配合做好风险排查、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落实健康管理规定。

(二)保障要求

7.合理安排,储备防疫物资。

学校根据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做好口罩、消毒用品、洗手液、一次性乳胶手套、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储备,安排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注意物品的有效期,科学规范使用。做好消毒剂使用培训与记录。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和隔离观察室,为入校时出现疑似症状的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

8.应接尽接,推动疫苗接种。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当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做好符合接种条件适龄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鼓励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尽接,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基础免疫接种,对于符合接种条件的18岁以上目标人群进行1剂次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9.整治环境,保障校园安全。

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开学前对校园室内外环境实施全面卫生整治,做好垃圾清理,提前做好教室、实验室、食堂、宿舍、体育运动场所、图书馆、卫生室(保健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彻底清洁和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卫生间应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加强冷链食品外包装、邮件包裹的预防性消毒,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10.全面检查,保障食品安全

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8号)要求,开学前对学校食堂及学校饮水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清洁消毒。饮水设备设施应取得行业检验、监测合格资质,确保饮用水安全。及时更换已经损坏或陈旧的设备,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的安全性,开学前对食堂员工进行健康体检,持证上岗。

11.配足人员,确保防疫到位。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按学生人数足额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定期对校医或保健教师及疫情防控相关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公共卫生知识和应急处置流程等培训,确保开学后学校防疫工作正常开展。

(三)检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加强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排查辖区内学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跟踪整改到位。

二、开学后

(一)重点环节防控

1.入校排查登记。

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开学前连续7天的健康状况、旅居史等。对于出现疑似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按规定流程处置,不带病上班、上学。

2.校园出入管理。

全面把控所有进出校园通道,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师生员工进校门需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来访人员还需核验健康码,并进行登记,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入校时若出现疑似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按规定流程处置并实施隔离区环境和设备消杀。加强对物品配送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

(二)入校后防控

3.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传染病防控制度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压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4.加强健康管理。

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运用信息化手段,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疫情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完善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充分发挥家校协同作用,筑牢家校同防安全防线。做好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水痘、腮腺炎等校园常见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工作。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师生员工,要密切追踪诊断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做好登记台账。

5.巡检重点区域。

开展门卫、教室、实验室、办公室、食堂、宿舍、体育运动场所、图书馆、卫生室(保健室)、卫生间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巡查,排查风险,加强整改。做好卫生清洁和消毒消杀工作,定期通风换气,合理增加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分类投放,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和清运登记。

6.保持手卫生。

在体育运动场所、食堂、宿舍、卫生间等场所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配备洗手用品。引导师生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做好手卫生,采用正确方法洗手。

7.保障食品安全

加强对食材尤其是冷链食品的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管理,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规范就餐流程,尽量集中分餐、送餐到班,或错时、错峰食堂就餐。做好食堂地面、桌椅和餐(饮)具、炊具清洁消毒和餐余垃圾无害化处理。采用校外供餐的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27号)要求,校外供餐单位送餐人员进校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体温正常方可进校,送餐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8.加强寄宿管理。

寄宿制学生,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并告知学生家长。加强宿舍出入管理,凭证出入并测量体温,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加强宿舍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保持卫生间清洁。

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倡导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幼儿及共同居住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11.落实返园要求。

低风险区教职员工和幼儿经园方审核健康状况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即可返园。从中高风险区返回,要严格落实属地防控政策,符合条件,方可返园。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加强对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排查辖区托幼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跟踪整改到位。

二、开园后

(一)托幼机构管理要求

1.重视入园排查。

托幼机构实行园内相对封闭管理,严格身份核验,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园。动态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做好健康监测。入园时,教职员工和幼儿须测体温,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方可入园,出现疑似症状者,须及时就医,不带病上班、入园,同时托幼机构要做好健康跟踪随访。安排家长错峰接送幼儿,在园门口设置“1米线”,配备工作人员疏导人流,防止园门口人群聚集。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2.做好监测预警。

按要求配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本土疫情处置中的核酸检测,对安保、保洁、食堂等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合理增加核酸检测频次。严格落实幼儿晨午晚检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需及时追访、登记和上报。

3.加强场所管理。

加强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食堂、办公室、医务室、卫生间等室内重点场所及公共活动区的管理和消毒,每天至少三次定时通风换气。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增加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玩具、娱乐设施、儿童个人用品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在食堂、卫生间和医务室等场所配备足够的洗手用品。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和登记工作。加强对物品配送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加强冷链食品外包装、邮件快递预防性消毒。

4.确保膳食营养卫生。

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控进货渠道,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合理安排膳食,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鱼、禽、蛋、瘦肉,保证食物种类多样。

5.强化健康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开展新冠肺炎和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肺结核、流感、麻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细菌性痢疾等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教会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勤洗手,培养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6.查验补种疫苗。

配合相关部门逐一查验幼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发现漏种,及时告知家长带幼儿补种。

7.关注情绪变化。

提醒家长关注幼儿作息饮食规律及情绪行为变化。鼓励配备专业幼儿心理健康教师,通过绘本阅读、游戏等方式让幼儿了解病毒。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管理要求

8.落实个人防护。

托幼机构教职工、安保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在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采用正确方法洗手,加强手卫生。保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还应当戴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与消毒。幼儿在园期间不佩戴口罩。幼儿离园,家长做好幼儿看护,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园外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9.加强近视防控。

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小时的体育活动。引导幼儿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严格控制视屏时间。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确保充足睡眠时间,提高免疫力。

三、疫情监测

(一)关注疫情变化及时关注托幼机构所在地、全国其他地区疫情形势变化。一旦所在地区发生本土疫情或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提高,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强化监测预警托幼机构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严格实施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监测、体温检测、晨午晚检和因病缺勤追踪与登记等措施。入园前,教职员工、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如出现疑似症状,应当立即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在园期间,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出现疑似症状,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托幼机构做好就医结果追踪登记工作。

四、应急处置

一旦托幼机构所在县(市、区、旗)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感染者,在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支持和保障下,及时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属地要求开展核酸检测。规范应急处置,如教职员工和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托幼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2小时内向疾控机构报告。

托幼机构出现疫情后,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和机构指导下,采取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和暂缓返园等处置措施,配合疾控机构做好传染源控制和管理、流行病学调查,落实防控措施。

五、病愈返园

教职员工和幼儿病愈或按期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完成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返园。返园时,幼儿园查验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2022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4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江苏省《20__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学校疫情防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防控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级相应的疫情防控小组要组织防控力量,层层落实,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执行中心《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毫不放松做好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出行管理

引导职工寒假春节期间,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省内就地过节,原则上非必要不出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得赴境外(不含澳门地区)旅游探亲,确需出省的职工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当地防控要求做好相应防控措施。放假后离校的职工务必做好居家疫情防控,坚持每日健康自测,要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非必要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

三、强化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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