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一直都是扫黑除恶的重点工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整改措施,欢迎各位阅读借鉴。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整改措施1

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民政部门有关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在党的__大召开前,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在防范化解中,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坚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底排查。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全面摸排。

一是明确摸排主体。已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备案的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法人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摸排中,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充分依托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深入开展诈骗风险摸排。

二是明确摸排重点。在机构类型方面,重点排查民办、公建民营、规模相对较大或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在摸排事项方面,重点排查养老机构(场所)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是否有经济类犯罪记录或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情况,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三是明确摸排方法。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逐一上门排查,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注重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如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

(二)分类处置隐患。坚持“排查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风险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

“绿色”管控。对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进行管理,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黄色”管控。对发现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养老机构,以及近年存在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机构,纳入黄色名单进行管理。对于这类机构,主要提示引导其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

“橙色”管控。对发现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机构,以及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机构,纳入橙色名单进行管理。对于这类机构,及时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对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红色”管控。对发现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的机构,以及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的,或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进行管理。对于这类机构,及时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老年人妥善安置、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坚决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机构中涉嫌犯罪的人员,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工作安排

本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自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2月底,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12月底)。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动员,研究吃透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安排。

(二)摸排整治(20XX年1月初至20XX年2月中旬)。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全面摸清本地区养老服务领域存在的诈骗风险,边排查、边评估、边管控、边整治。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填报相关统计表格(附件1-4),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分析总结(20XX年2月中旬至20XX年2月底)。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对本次摸排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市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把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20XX年民政重点工作,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要结合民政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本地实际,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20XX年2月底前完成摸排整治任务要求,倒排工期,抓好落实,确保党的__大召开前,养老服务诈骗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和化解。

(二)加强宣传引导。在党的__大召开前,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一次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活动。要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精准宣传;要坚持宣传养老床位是用来养老的,不是用来炒的;要及时跟踪社会热点,认真对待信访问题线索,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向属地党委、政府工作报告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整改措施2

*月**日,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并要求全体干警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强调,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利用12309平台广泛接受群众举报线索,依法办理。发现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针对养老诈骗犯罪特点和老年群体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揭露养老诈骗新手段、新动向,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要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加大追诉力度,重点惩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收藏品等)”、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各类犯罪。

要协同开展整治规范工作。结合办理养老诈骗案件,主动分析研判养老诈骗案件发生背后的原因,查找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向其他成员单位通报情况或者制发检察建议,促进依法完善监管,加强溯源治理。同时,针对养老诈骗重点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

会议强调,全体检察人员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行动,主动作为,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与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防范打击电信诈骗工作等工作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整改措施3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衡阳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精神,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我市有关工作部署,从4月下旬起至2022年10月中旬,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措施并举,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防范化解养老领域非法经营涉稳涉众突出风险隐患,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市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作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把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工作效能。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开展专项行动。三是坚持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打击整治,确保专项行动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四是坚持突出重点。紧盯养老诈骗重大案件、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全力攻坚克难,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五是坚持分类处置。对涉养老诈骗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因地、因时、因事制宜,一类一策、一案一策,依法妥善处置,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六是坚持源头治理。边打边治边建,健全源头预防治理长效机制,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三)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可量化、可检验、人民群众可触可感的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打击、整治、教育、制度等“四大成效”。从2022年4月下旬开始,协同全市各有关单位全面发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新一轮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进一步形成高压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制定完善一批法规制度,着力解决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推动常治长效。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我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龙伟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延平任办公室主任,其他院领导为办公室副主任,审管办、政治部、刑事庭、民二庭、立案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等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专项行动期间,由审管办每月25日前汇总向市专项办专题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等应及时报告。

三、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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