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很重要,我们要积极宣传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普及节能减排知识,不断提生态文明意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精选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

为巩固提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实行)>的通知》(环生态〔2019〕76号)要求,结合《安陆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27年)》(后简称《规划》),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理念,全面提升安陆市城市形象和绿色竞争力,加速形成特色鲜明、宜居宜业的滨河生态城市。

二、主要任务

根据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结果进行查漏补缺和整改,确保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命名。报请安陆市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对《规划》进行审议,并颁布实施。按照《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要求,全面完成国家35项创建指标任务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落实任务阶段

组织安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将创建工作安排部署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命名阶段

针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结果,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完成整改资料收集并归档,形成整改报告并报请省环委会办公室备案审查。由省环委会组织并安排同一批次考核验收单位统一命名。

(三)《规划》实施阶段

《规划》已通过湖北省环委会组织的专家论证,报请安陆市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审议后颁布实施。按照《规划》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单位全面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体系中各项建设指标均达到考核验收标准。

四、重点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参与意识。加大全市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培训,推动生态文明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强化环境教育四个结合,注重环境教育与学科教学、综合实践活动、环保纪念日和行为习惯相结合,不断创新内容和形式,有效提升环境教育水平。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宣传报道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工作,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运转能力。深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贯彻“分散处理、分散利用、因地制宜、因村而异”的处理方针,强化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做好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二期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档升级工程和城区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推进垃圾分类同资源回收相融合,采用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提档升级。

(三)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全面开展“功能镇区、和美乡村、实力产业”三项行动,迅速补齐镇区“三农”工作短板。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巩固提升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农村精准灭荒成效,持续巩固“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及“六类厕所”改造工作成效,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治理,确保村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积极开展“村庄清洁日”活动,并全面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保证村容村貌干净整洁。全面保护乡村现有绿化成果,并持续增大乡村绿化总量,实现乡村绿化美化质量明显提升,全力建设“村美、业兴、家富、人和”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四)持续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化工业废气综合治理,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抑尘措施,实施辖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实现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切实提升水环境质量,全面贯彻落实“水十条”,着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对赵冲水库、清水河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开展“万人千吨”、“千人百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土壤污染修复体系,实施污染地块监管制度,增强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监管力度,健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体系。

(五)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大力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对辖区内遭受自然灾害和有害生物危害的林地,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优化森林资源,实现森林资源提质增效,加强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增强森林自我修复功能和抵御病虫害的能力。强化湿地生态系统建设,开展府河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强化湿地资源管理,推进退化湿地修复,完善现有湿地保护体系,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制定安陆市生物多样性监测方案,建设生物多样性野外观测研究站,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严防野生动物疫病。

(六)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进程,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工业、农业、服务业融合发展,实现产业提质增效。把握“三线一单”要求,全面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执行环境空间管控,积极引导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同时,推动生态资产赋能增值,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速形成,以纵向为主、横向为辅、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更新调整生态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创建工作统筹协调、统一部署。更新生态文明专家咨询顾问委员会,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需求,提供咨询服务、开展评估工作,针对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开展深入调查和研究。

(二)增强资金保障。建立财政补助加奖励、项目整合、引进社会资本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形成多元化投融资结构。积极争取各部门项目资金,加大环保研发力度,全面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环境质量改善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加强对各相关部门全面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任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专项行动得到精细化、常态化管理。完善由环境管理法规和政策构成的环境管理框架体系和不同部门法规、政策构成的行业环境政策框架体系,并有效实施。

(四)鼓励全民参与。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活动,充分运用新媒体等方式,深入宣传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健全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精选2

山东创建“1+8”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创新生态保护补偿模式

推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

生态补偿,是一种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为目的,综合运用行政手段、市场手段、法律手段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2019年以来,在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的协同推动下,我省初步建立起特色鲜明、行之有效的生态保护补偿“山东模式”。7月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生态保护补偿相关情况。

“山东在生态保护补偿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省财政厅副厅长袁培全介绍,我省健全政策体系,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强化协同联动,推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同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新生态保护补偿模式。

一系列政策的激励导向成效显著:2019年以来,省级向各市清算收取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91.03亿元,返还72.61亿元,兑现生态补偿资金30.16亿元;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PM2.5浓度连续两年保持两位数改善,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六成,优良水体断面比例改善幅度全国第一,在历史性消除劣Ⅴ类水体的基础上,再次历史性消除了Ⅴ类水体。

锚定美丽山东,2019年以来,省财政厅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建立了“1+8”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政策机制,“1”是《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8”是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收缴、节能减排奖惩以及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海洋环境质量、森林生态补偿等8个具体办法。这项机制将过去的行政驱动变为行政、经济双驱动,实现了污染者多付费、保护者多获益的导向作用。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李新阁介绍,我省明确森林蓄积量补偿、新造林补偿资金由各市统筹用于林业相关支出,有效促进了市县造林绿化落地上图,2021年完成落地上图面积17万亩,我省也被国家林草局列为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资金2.8亿元用于支持森林生态补偿工作。

去年4月,山东与河南两省人民政府签订补偿协议,在全国率先建立省际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鲁豫两省补偿协议签署以来,黄河入鲁水质持续保持在二类标准以上,主要污染物指标稳中向好。山东作为受益方,共兑现河南省生态补偿资金1.26亿元,推动形成了上下游两省政府同心协力保护黄河生态的新格局。黄河上中游省份也正参照鲁豫两省补偿模式推进横向生态补偿。

去年9月,山东又将这项改革经验拓展应用到省内,在全国率先建立起省内县际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截至今年5月底,各县(市、区)共兑现2021年第四季度补偿资金3.24亿元,其中,下游补偿上游2.17亿元,上游赔偿下游1.07亿元,补偿金额大幅超出赔偿金额,反映了上游治理成效凸显,流域水质整体持续向好。

“如果没有这个横向补偿机制,我们将承担更多治理成本,付出更大代价。”微山县县长郭鑫介绍,“微山县位于河流汇集最多的南四湖流域末端,实施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后,湖区生态环境效益显著提升。受益于水质提升,我们补偿上游的滕州市和枣庄市薛城区1060万元理所应当、心甘情愿。”

“全流域协同治理成效已经初步显现。”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葛为砚说,2021年,我省国控地表水断面优良水体比例同比提升13.1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居全国第一位。2022年1—5月,在全省平均降雨量较常年偏少55.1%、同比偏少62.8%,大部分地区重旱高温的不利气象条件下,国控地表水断面优良水体仍实现了同比基本持平,劣V类水体比例保持为0,延续了持续改善的良好势头。

我省在推动政府间生态补偿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市场化补偿实践,包括加快推进排污权市场化交易,积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等方面工作。2021年,我省推动320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企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管理。截至今年1月底,除企业注销等特殊因素外,基本实现“应履尽履”,实际履约企业305家,占95.31%;实际履约量11.52亿吨,占应履约总量的99.82%;累计成交额45.98亿元,占全国成交额的58.14%,企业数量、履约总量和成交额均居全国首位。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精选3

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很重要,我们要积极宣传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普及节能减排知识,不断提生态文明意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精选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

为巩固提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实行)>的通知》(环生态〔2019〕76号)要求,结合《安陆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27年)》(后简称《规划》),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理念,全面提升安陆市城市形象和绿色竞争力,加速形成特色鲜明、宜居宜业的滨河生态城市。

二、主要任务

根据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结果进行查漏补缺和整改,确保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命名。报请安陆市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对《规划》进行审议,并颁布实施。按照《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要求,全面完成国家35项创建指标任务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落实任务阶段

组织安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将创建工作安排部署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命名阶段

针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结果,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完成整改资料收集并归档,形成整改报告并报请省环委会办公室备案审查。由省环委会组织并安排同一批次考核验收单位统一命名。

(三)《规划》实施阶段

《规划》已通过湖北省环委会组织的专家论证,报请安陆市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审议后颁布实施。按照《规划》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单位全面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体系中各项建设指标均达到考核验收标准。

四、重点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参与意识。加大全市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培训,推动生态文明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强化环境教育四个结合,注重环境教育与学科教学、综合实践活动、环保纪念日和行为习惯相结合,不断创新内容和形式,有效提升环境教育水平。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宣传报道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工作,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运转能力。深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贯彻“分散处理、分散利用、因地制宜、因村而异”的处理方针,强化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做好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二期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档升级工程和城区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推进垃圾分类同资源回收相融合,采用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提档升级。

(三)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全面开展“功能镇区、和美乡村、实力产业”三项行动,迅速补齐镇区“三农”工作短板。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巩固提升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农村精准灭荒成效,持续巩固“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及“六类厕所”改造工作成效,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治理,确保村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积极开展“村庄清洁日”活动,并全面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保证村容村貌干净整洁。全面保护乡村现有绿化成果,并持续增大乡村绿化总量,实现乡村绿化美化质量明显提升,全力建设“村美、业兴、家富、人和”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四)持续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化工业废气综合治理,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抑尘措施,实施辖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实现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切实提升水环境质量,全面贯彻落实“水十条”,着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对赵冲水库、清水河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开展“万人千吨”、“千人百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土壤污染修复体系,实施污染地块监管制度,增强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监管力度,健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体系。

(五)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大力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对辖区内遭受自然灾害和有害生物危害的林地,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优化森林资源,实现森林资源提质增效,加强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增强森林自我修复功能和抵御病虫害的能力。强化湿地生态系统建设,开展府河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强化湿地资源管理,推进退化湿地修复,完善现有湿地保护体系,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制定安陆市生物多样性监测方案,建设生物多样性野外观测研究站,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严防野生动物疫病。

(六)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进程,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工业、农业、服务业融合发展,实现产业提质增效。把握“三线一单”要求,全面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执行环境空间管控,积极引导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同时,推动生态资产赋能增值,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速形成,以纵向为主、横向为辅、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更新调整生态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创建工作统筹协调、统一部署。更新生态文明专家咨询顾问委员会,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需求,提供咨询服务、开展评估工作,针对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开展深入调查和研究。

(二)增强资金保障。建立财政补助加奖励、项目整合、引进社会资本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形成多元化投融资结构。积极争取各部门项目资金,加大环保研发力度,全面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环境质量改善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加强对各相关部门全面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任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专项行动得到精细化、常态化管理。完善由环境管理法规和政策构成的环境管理框架体系和不同部门法规、政策构成的行业环境政策框架体系,并有效实施。

(四)鼓励全民参与。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活动,充分运用新媒体等方式,深入宣传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健全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精选2

山东创建“1+8”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创新生态保护补偿模式

推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

生态补偿,是一种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为目的,综合运用行政手段、市场手段、法律手段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2019年以来,在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的协同推动下,我省初步建立起特色鲜明、行之有效的生态保护补偿“山东模式”。7月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生态保护补偿相关情况。

“山东在生态保护补偿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省财政厅副厅长袁培全介绍,我省健全政策体系,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强化协同联动,推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同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新生态保护补偿模式。

一系列政策的激励导向成效显著:2019年以来,省级向各市清算收取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91.03亿元,返还72.61亿元,兑现生态补偿资金30.16亿元;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PM2.5浓度连续两年保持两位数改善,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六成,优良水体断面比例改善幅度全国第一,在历史性消除劣Ⅴ类水体的基础上,再次历史性消除了Ⅴ类水体。

锚定美丽山东,2019年以来,省财政厅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建立了“1+8”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政策机制,“1”是《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8”是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收缴、节能减排奖惩以及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海洋环境质量、森林生态补偿等8个具体办法。这项机制将过去的行政驱动变为行政、经济双驱动,实现了污染者多付费、保护者多获益的导向作用。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李新阁介绍,我省明确森林蓄积量补偿、新造林补偿资金由各市统筹用于林业相关支出,有效促进了市县造林绿化落地上图,2021年完成落地上图面积17万亩,我省也被国家林草局列为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资金2.8亿元用于支持森林生态补偿工作。

去年4月,山东与河南两省人民政府签订补偿协议,在全国率先建立省际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鲁豫两省补偿协议签署以来,黄河入鲁水质持续保持在二类标准以上,主要污染物指标稳中向好。山东作为受益方,共兑现河南省生态补偿资金1.26亿元,推动形成了上下游两省政府同心协力保护黄河生态的新格局。黄河上中游省份也正参照鲁豫两省补偿模式推进横向生态补偿。

去年9月,山东又将这项改革经验拓展应用到省内,在全国率先建立起省内县际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截至今年5月底,各县(市、区)共兑现2021年第四季度补偿资金3.24亿元,其中,下游补偿上游2.17亿元,上游赔偿下游1.07亿元,补偿金额大幅超出赔偿金额,反映了上游治理成效凸显,流域水质整体持续向好。

“如果没有这个横向补偿机制,我们将承担更多治理成本,付出更大代价。”微山县县长郭鑫介绍,“微山县位于河流汇集最多的南四湖流域末端,实施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后,湖区生态环境效益显著提升。受益于水质提升,我们补偿上游的滕州市和枣庄市薛城区1060万元理所应当、心甘情愿。”

“全流域协同治理成效已经初步显现。”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葛为砚说,2021年,我省国控地表水断面优良水体比例同比提升13.1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居全国第一位。2022年1—5月,在全省平均降雨量较常年偏少55.1%、同比偏少62.8%,大部分地区重旱高温的不利气象条件下,国控地表水断面优良水体仍实现了同比基本持平,劣V类水体比例保持为0,延续了持续改善的良好势头。

我省在推动政府间生态补偿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市场化补偿实践,包括加快推进排污权市场化交易,积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等方面工作。2021年,我省推动320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企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管理。截至今年1月底,除企业注销等特殊因素外,基本实现“应履尽履”,实际履约企业305家,占95.31%;实际履约量11.52亿吨,占应履约总量的99.82%;累计成交额45.98亿元,占全国成交额的58.14%,企业数量、履约总量和成交额均居全国首位。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精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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