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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篇1

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决定开展为期1年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并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主要工作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xx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

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

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

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xx施工场地。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

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

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

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

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xx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

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4.市政道路施工。

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铳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

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5.空置建设用地。

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10日前)。

各地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

(本文来自于范-文-先-生-网)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住建部将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并及时向我部报送。

在此基础上,我部将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

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

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

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

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

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

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

(四)健全长效机制。

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

(五)开展宣传工作。

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篇2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市城乡建委成立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由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委建管处、市安全总站有关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县城乡建委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

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总站,具体负责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20日前)。

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摸排,建立项目清单(见附件2)、台帐(见附件3),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

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扬尘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市城乡建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Do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口)。

要对本地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研窕提出有效控制扬尘的措施和建议,并及时按照要求报送市城乡建委。

四、主要措施

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

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

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严格实施。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示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

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施工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为依据,全面落实“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规定,并重点强化以下工作:

1.市政府发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后,各有关单位、在建工程项目要迅速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控尘降尘工作力度。

2.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劝告施工会导致扬尘污染的在建工程主动停工;对工艺上的连续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不能停工的重点工程,要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措施。

3.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必须使用绿色防尘网进行不留死角的全覆盖。

4.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或工序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

5.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场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冲洗作业,特别是车身、挡泥板、底盘等部位,不得带泥驶离工地。

6.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

场等固定作业场所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要在建筑行业广泛开展施工扬尘控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工程建设各方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加自律意识,主动做好防尘降尘工作。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必要时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诚信评价、评优评先等进行严肃处理。

(四)健全长效机制。

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扬尘控制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治理取得的成果。

(五)加强信息报送。

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5日前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送市城乡建委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篇3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扬尘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大力推进绿色安全文明施工为手段,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强化督导,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为打赢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指导,以打好打赢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

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整治工作,减少各类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切实减轻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确保完成市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目标任务。

三、领导组织

为推进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扬尘治理各项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局决定成立“开封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夜查工作领导小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王俊杰兼任。

四、主要整治内容

一是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坚决抑制扬尘的产生,对所有未达到要求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

二是严查夜间土方施工,对土方施工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或措施不力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是严查渣土运输、材料运输、装卸等施工车辆冲洗情况,凡是驶出建筑施工工地车辆必须经有效冲洗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带泥、带土上路。

四是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冬防”期间,全市实施“封土行动”,城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

经有关部门特许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除外,但须施工出具防尘抑尘承诺书,指定专人负责施工扬尘控制,严格落实工地防尘抑尘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夜查制度,严格执行检查标准,20XX年具体巡查计划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情况制定。

(二)夜查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一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安监站负责制定路线。

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应增加夜查频次。

(三)夜查人员每次巡查时应实时记录巡查路线和发现的问题,并建立巡查工作台账于夜查次日交安监站,由安监站建立夜查记录台账,对检查发现问题、下达整改、整改反馈要有记录。

夜查记录台账每周一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本周带班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并根据工作情况确定本周夜查时间,安排本周夜查人员。

(四)夜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扬尘防治标准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

场整改的立即责令有关单位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并于次口将检查情况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督查。

(五)对巡查中发现未落实或未有效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采取挂牌督办、经济处罚、媒体曝光、列入“黑名单”、记入诚信不良行为记录、禁止其参与建设市场招投标等措施。

(六)各有关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实人员力量,对工作不积极,工作中推诿扯皮、延误整体整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篇4

第一章、编制目的

本项目位于某市某路,总体占地面积:50000㎡,总建筑面积150000㎡(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100000㎡,地下车库45000㎡,其他配套3000㎡,商业2000㎡。

总工期:700天。

工程名称:某地块总承包项目

项目工程地点:某市某路

建设单位:某

勘察单位:某

设计单位:某

监理单位:某

施工单位:某

某项目为了有效防治城市及住宅区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人居环境,为城市创建田园城市做出贡献,为实现文明施工现场达到某市相关标准,特编制本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成立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

第二章、编制依据

第三章、扬尘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扬尘领导小组名单:

1、组长:项目经理负责扬尘治理工作的总体安排。

2、副组长:生产经理负责扬尘治理工作的落实。

3、组员:材料员负责扬尘治理中各材料、机具的购置。

4、组员:安全员负责扬尘工作的人员安排、检查。

5、组员:施工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第四章、组织保证措施

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

1、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对本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

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

必须按照《某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某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必须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3、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4、综治员:负责对路面、加工棚、水沟、机械挖土进行覆盖。

5、施工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6、材料员: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第五章、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一)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

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二)设置围档、喷淋设备

根据规划红线范围,沿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设置高度为2.5m的硬质围墙,不得有间断、敞开,底边封闭严密,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

围挡上部应设置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覆盖。

施工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

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项目配备洒水车,每日在项目场区内洒水。

项目部配置喷雾机3台,塔吊配置喷淋装置。

定时喷洒、喷雾、喷淋,减少扬尘。

(三)作业场地、施工便道硬化处理

1、施工现场应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2、工程每个区的进出口、场内施工便道和建筑材料堆放地进行硬化处理,浇筑混凝土。

安排专人经常清洁、洒水降尘。

3、在施工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工地出入口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外侧铺设宽度不少于3米的土工布并加湿。

运输车辆带泥轮胎进行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四)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安排保洁人员2名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

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五)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基础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土外泄等措施。

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施工临时通道上铺设土工布。

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对堆土位置及车辆出入口线路进行指挥。

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行运,严禁偷倒、乱倒。

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的土方应集中堆放。

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6针)进行覆盖。

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六)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

1、砂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

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用密目网罩进行覆盖。

砂石料如果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

2、施工用的烧结空心砖、多孔砖等砖必须在指定场地进行堆放。

进场后及时进行洒水湿润,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

3、其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泄漏、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七)混凝土、砂浆拌制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混凝土、砂浆搅拌操作间四周进行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袋装水泥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面无积灰现象。

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

装卸以及拌制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戴口罩,做到轻搬轻放。

混凝土、砂浆拌制时严格按砂→水泥→水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

搅拌机储料池前应设置三面挡水,并做好排水沟、沉淀池,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

为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施工现场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

(八)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木工加工棚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布置要求,在每个区段内落实责任制,指定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责任人,负责木工棚的日常管理。

保持木工棚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装袋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定期处置。

(九)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在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边、生活区域内场地适当位置安装一些水龙头,使洒水皮管、洒水车能就近使用,便于操作。

道路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需进行洒水湿润,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粉尘经分类袋装后及时地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十)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的控制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的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

冲洗车辆产生的泥浆水应通过二级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公共管网。

沉淀池派专人定期进行清理,一般为2~3天清理一次。

(十一)砖槽切割加工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管线安装施工的砖墙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

装饰工程所用石材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

现场石材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封闭式作业间,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十二)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1、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可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装袋清运,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监督。

严禁随意在预留洞、阳台、窗口处凌空抛洒。

所清扫集中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洒水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

2、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3、在施工现场处置工程渣土时进行洒水或者喷淋降尘。

4、施工现场堆放的渣土,堆放高度不得高于围档高度,并采取遮盖措施。

5、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时,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十三)生活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

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

禁止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和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下面这些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欢迎阅读下载。

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篇1

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决定开展为期1年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并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主要工作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xx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

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

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

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xx施工场地。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

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

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

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

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xx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

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4.市政道路施工。

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铳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

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5.空置建设用地。

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三、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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