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区疫情静默管理方案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区疫情静默管理方案范文1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十分关键的时期,根据()的精神,11月5日致11月7日24时,我区持续进行静默管理。为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链条,切实保护大家的生命健康安全,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家园,请您遵照以下提示: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十分关键的时期,为落实好()的精神,迅速切断疫情传播链条,加强静默管理,保护好大家的生命健康安全,守护好我们的共同家园,请遵照以下提示:

一、“静”不出门。

静默期间,“静”就是一种贡献,暂时的“静”是为了更快的“动”。请您和家人务必遵守静默管理的各项规定,非特殊情况不出小区、不串门、不聚集,做到“人不出门、足不出户”,不给病毒留机会。

二、“静”不上路。静默期间,全市出租、公交暂停运营/全区各交通路口已实行交通管制,除保障生产生活资料、应急处理、医疗救治、防疫等车辆,在落实相应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其他车辆原则上不得流动,请您予以理解、支持与配合。

三、“静”不开门。静默期间,除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所有聚集性活动一律停止。

四、主动参加核酸检测。请您按照社区(村)工作人员的安排,主动、有序参加核酸检测,规范佩戴口罩,严格遵守“3+2”距离(排队保持2米距离,采样保持3米距离),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

五、积极配合志愿者服务。为保障大家的生活,我们发动了全区党员干部和志愿者为您提供服务和帮助,请您积极配合。如您也愿意参加志愿者,可联系当地社区(村)、小区(村组)工作人员报名,我们将与您一起共克时艰,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歼灭战。

六、踊跃参加“战疫”工作。面对疫情党员干部应挺身而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五个带头:带头做好个人防护、带头参与志愿服务、带头遵守防疫规定、带头落实防疫工作、带头宣传防疫政策。

静默期间,您的生活可能会遇到一切不便,我们感同身受、记挂在心,如有衣食住行、就医等方面的诉求,请您随时与社区(村)工作人员或志愿者联系,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帮助。

今天的静默有序,是为了明天的蓄势待发。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小区疫情静默管理方案范文2

1.目的

使物业公司全体员工对突发事件具备快速反应能力,做到遇突发事件有步骤、有秩序地实施各项紧急措施,以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人员及财产的安全。

2.范围

2.1适用于各部门

3.事件级别的定义

3.1三级事件:

预警状态——获悉近期将流行某种高传染疫情

3.2二级事件:

高度戒备状态——本地已发生高传染性疫情

3.3一级事件:

高度紧急状态——本物业管理区域已发生高传染性疫情

4.事件处理组织机构、职责分工

4.1成立紧急防疫领导小组

4.1.1物业总经理任小组组长,各部门经理为小组主要成员。

4.1.2小组组长为物业管理区域的紧急防疫最高领导人,小组成员需服从组长的统一指挥和领导。

4.2小组组长主要职责

4.2.1根据疫情的紧急程度下令启动相应级别的处理预案

4.2.2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及时开会布置防疫小组工作。

4.2.3向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汇报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卫生防疫工作布署和实施情况。

4.3各部门主要职责

4.3.1综合部加强公共卫生宣传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和准确性,各种信息应及时公布。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物资准备。

4.3.2客服部负责环境卫生和客户沟通工作,根据组长安排调整消杀工作。

4.3.3工程部负责保障新风系统卫生安全,根据组长安排调整消毒工作。

4.3.4安保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进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控制工作,根据组长安排调整安全保卫工作。

5.通用处理程序

5.1从有关卫生部门、报刊、网络等各种渠道和媒介及时了解、掌握和收集各类公共卫生方面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

5.2通过通告、宣传栏等方式向客户进行公共卫生信息的宣传,并严格保证此类宣传发布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5.3宣传资料的汇总应及时发放到物业公司各部门及外包单位。

5.4建立并实施对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定期消毒制度,加强对垃圾的消杀与清洁力度,生活垃圾用垃圾袋盛装,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日产日清。

5.5根据季节性及虫害生存特性进行重点消杀安排,防止通过虫害传播病菌。

5.6确保防疫物资的采购,保证采购及时、供应充足。

5.7坚持每周对空调过滤网、新风口进行消毒,保证各区域的空气流通及空气质量。

5.8每周对生活水泵房进行检查,保证生活用水安全。

定期对污水井、隔油池及排水等设备设施进行消毒,并由专人负责检查。

5.9加强对进入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及人员的管理,对进入的车辆进行消毒,给进入的人员测量体温,杜绝闲杂人等进入,维护公共安全,防止疾病传播。

5.10严格执行汇报制度,不造谣、不散播未经公司证实的有关信息。

5.11严格控制外包公司人员流动,如更换人员或请假外出必须登记并通报物业服务中心。

6.特殊处理程序

6.1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及保证消防安全,日常防控消毒禁止使用过氧乙酸。

6.2直接面对客户部门的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

6.3如发生重大疫情,相关部门或政府机关需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实行全封闭紧急隔离管理,物业公司应及时通知所有人员,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应无条件的接受和配合政府部门工作。

物业公司各部门员工根据物业紧急疫情领导小组组长统一指挥待命。

6.4本预防措施将根据国家卫生防疫工作要求随时补充和调整。

7.特殊岗位要求

7.1保洁员应正确掌握各种消毒方法和个人安全卫生防护方法,进入客户区域更应采取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避免交叉传染。

7.2安保部门岗对大厦实行封闭管理,杜绝非内部人员进入。

对进入的人员测量体温,对进入的车辆进行消毒,以保证公共安全,防止疾病传播。

8.不同级别的紧急传染性疫情事件处理程序

8.1三级事件处理程序(预警状态——获悉近期将流行某种高传染疫情)

8.1.1由物业总经理召开专项会议,宣布进入预警状态,及时安排布置各部门的各项工作。

8.1.2进入预警状态后,各部门经理应召开本部门动员会,将组长布置工作及时传达给部门员工,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8.1.3综合部加强公共卫生宣传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和准确性,各种信息应及时公布。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物资准备。

8.1.4客服部负责环境卫生和客户沟通工作,随时了解客户对防控工作的需求,并及时向客户通报公司防控工作安排。

根据组长安排调整工作。

8.1.5消毒工作在日常防控管理基础上,对消毒频次进行调整,安排保洁公司对消毒次数进行加密,对消毒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8.1.6工程部负责保障新风系统卫生安全,根据组长安排调整消毒工作。

8.1.7安保部根据组长安排调整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并配合各部门的工作。

8.1.8预警状态是高度戒备状态和高度紧急状态的前奏,当疫情出现时启动相应处理程序,所有程序的启动需报组长审批。

8.2二级事件处理程序(高度戒备状态——本地已发生高传染性疫情)

8.2.1根据政府防疫部门的要求,物业领导小组确定落实各部门卫生防疫的重点工作。

8.2.2综合部负责安排各部门做好员工及所管辖外包公司员工的防疫宣传和培训工作,掌握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出勤状况,做好物业各项防疫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加强垃圾房、餐厅、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管理。

8.2.3客服部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系,对内要及时通知、联系、宣传及沟通,保证客户了解情况,对外要根据组长安排及时进行通报。

同时负责安排、监督和检查保洁公司对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

8.2.4工程部负责对物业设备、设施的消毒工作,保证各类设备正常运转。

8.2.5安保部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实行封闭管理,有突发事件时及时维护现场秩序,协助各部门工作。

8.2.6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施工装修工作应停止,特殊需要的施工必须由小组组长审批。

8.2.7物业公司所有员工不安排出差或去往中高风险地区,凡出差或去往中高风险地区再返回单位上班的人员,应隔离一段时间后方可上岗。

8.2.8物业按要求实行封闭管理时,客服部负责发函通知全体客户,安保部负责安全检查,所有人员凭出入证进出。

8.2.9建立汇报制度,有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未经紧急疫情小组组长批准,不制造、不散播未经公司证实的各种有关信息。

8.2.10建立倒班工作制:根据疫情需要,结合公司内部工作特点,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转,避免员工交叉传染,各部门根据部门情况实行倒班制。

倒班原则为部门分A、B两个班次,要求做到每周一倒班(或几天,视情况而定),两个班次不交叉工作,处于相互隔离状态,以记录本或电话方式联系布置工作,各部门应保证部门工作的连续性。

各部门经理应分别在A、B两组,如一部门有情况,另一部门经理代行职责,杜绝公司各项工作、档案管理出现失控现象。

倒班工作制方案须报小组组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8.2.11综合部

8.2.11.1根据疫情要求,及时采购相应预防物品,保证预防物品供应充足,并发放至相关部门。

管业部负责存放防护隔离衣。

8.2.11.2参考本市卫生部门开出的预防处方,采购必要的防护用品、药品发放员工,保证员工的防护安全。

8.2.11.3将近期收集到的有关疫情情况及预防措施张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区域,做好防疫宣传工作。

8.2.11.4组织安排各部门进行疫情预防培训工作,对公司员工进行总动员,保证公司所有员工了解疫情,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个人卫生和家庭卫生,并掌握预防防护措施。

员工上岗时应做好自我防护措施,避免相互传染或与客户交叉传染。

8.2.11.5根据疫情及结合管理处安排,为避免相互交叉感染,安排倒班工作,监督各部门出勤情况,保证管理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8.2.11.6建立员工联系档案,准确掌握管理处全体员工的住宅地址、联系电话,保证管理处全体员工联系通畅。

8.2.11.7建立监控制度,每天上午统计上岗员工的健康和出勤情况、在家休息员工的健康情况,以及员工家属健康情况。

员工外出必须登记,每天上午向组长和管理处汇报。

8.2.11.8根据自身条件设立自助卫生站,放置消毒纸巾及消毒棉,供到访的所有人员使用。

8.2.12客服部

8.2.12.1及时与卫生防疫部门和地区政府机关联系,了解目前疫情状况和采取何种预防措施,如何进行正确操作。

8.2.12.2做好部门员工和保洁员工的培训宣传工作,尤其是保洁员工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每天检查保洁员工的出勤状况和健康情况。

8.2.12.3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保洁公司的日常消毒的培训工作,保证保洁人员能够正确进行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消毒工作。

保洁公司应做好保洁员工培训工作,使员工正确掌握各种消毒方法和个人安全卫生防护方法,必要时保洁公司可安排倒班上岗制,将工作安排报管业部审核。

保洁员工上岗时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8.2.12.5负责对消毒情况每天进行检查,并根据疫情对消毒工作进行增减调整。

消杀工作应结合疫情重点进行。

8.2.12.6负责做好客户的防疫宣传工作,及时将疫情的预防情况及预防消毒措施以书面形式通报全体客户,使客户了解防疫工作进展,并动员客户能自觉的配合、支持物业公司的防疫工作。

8.2.12.7为表示对客户的尊重,保护员工健康安全,进入客户区域时应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8.2.12.8应建立客户联络制,每天上午及时与客户沟通,了解所有客户的工作时间安排、员工的出勤情况和健康状况,并要求客户提供准确的卫生健康信息,便于物业管理处安排各项工作。

每天将客户信息汇总上报组长。

8.2.12.9监督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餐饮区域的消毒工作。

餐饮区域消毒工作必须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和物业区域的.卫生要求。

8.2.12.10在疫情期间,在每月例行消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情况重点安排有针对性的消杀工作,防止疫情通过蚊、蝇等四害传播。

消杀工作可分区域根据情况安排。

消杀人员进入大厦进行操作时应保证身体健康,同时为避免交叉感染,操作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

8.2.12.11了解周边的疫情状况,及时向小组组长汇报。

8.2.13工程部

8.2.13.1做好员工安全卫生培训教育工作,按照管理处统一要求进行倒班制,保证大厦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8.2.13.2接到疫情通知后,在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在不需要调节温度、湿度的情况下,全面使用新风输入,关闭回风通道。

所有排风要直接排到室外,确保公共场所的空调系统安全送气,防止疫情流行。

8.2.13.3对物业所有区域(含客户单元)的空调过滤网、回风口和新风口进行清洁消毒。

8.2.13.4安排电梯维护公司对电梯进行相关调整,保证电梯轿箱内通风。

8.2.13.5对生活水泵房进行检查,保证生活用水卫生。

对大厦污水井、隔油池及排水等容易污染或传播病毒的设备设施进行消毒,并针对疫情,采取相应的措施。

8.2.13.6进入客户区域维修时应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8.2.14安保部

8.2.14.1做好保安人员的安全卫生培训工作,按照管理处统一要求及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安排倒班。

8.2.14.2检查外保员工宿舍卫生的情况,做好消毒工作,保证居住环境清洁卫生,必要时分开居住、分开执勤。

监督检查内部住宿情况,不符合卫生防疫要求的立即清离。

8.2.14.3保证外保员工的饮食卫生,注意营养合理搭配。

8.2.14.4保安员工上岗时应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8.2.14.5物业实行封闭管理时,保安员在出入口负责检查人员及车辆出入情况,保证安全秩序。

8.2.14.6当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疫情时,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抢救工作,并对现场实行隔离保护。

8.3一级事件处理程序(高度紧急状态——本物业管理区域已发生高传染性疫情)

8.3.1物业人员发现或接到通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高传染性疫情疑似或密切接触人员,以及内部员工、客户(家属)有可疑病人或接触过病人时,应及时上报小组组长,组长应全面仔细了解各方面情况和信息,立即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安排布置各部门做好相应工作,要求所有进入疫情现场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穿隔离衣(存放在客服部)。

小组组长负责上报上级领导和有关政府部门。

8.3.2客服部

8.3.2.1接到指示报“120”。

8.3.2.2负责接待配合“120”各项工作。

8.3.2.3按指示通知相关客户,并做好安抚、解释工作。

8.3.2.4安排保洁公司协助“120”全面消毒。

8.3.3安保部

8.3.3.1安排专人穿防护衣到现场用隔离带进行隔离。

8.3.3.2协助客户撤离。

8.3.3.3按指示封闭相关区域或楼层,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8.3.3.4严禁媒体拍照、采访。

8.3.4工程部

8.3.4.1停空调及相关楼层电梯。

8.3.4.2对设备设施进行消毒。

8.3.5综合部

8.3.5.1向各部门提供安全防护用具。

8.3.5.2确保足够的防疫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8.3.5.3各部门向小组组长汇报工作。

8.3.5.4组长安排或亲自向政府部门及媒体解释。

9.善后处理

9.1如条件允许,物业总经理应到场主持后续工作的有关事宜。

9.2积极服从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善后安排。

9.4由物业总经理统一行使对外发布消息权。

10.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文件为实施本预案的支持文件。

10.1支持文件目录:

10.1.1防疫小组人员架构图及工作职责

10.1.2日常公共卫生防控措施

10.1.3疫情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界定

10.1.4物业区域空调系统预防疫情运行工作方案

10.1.5人员健康情况表

10.1.6紧急疫情况封闭管理措施

10.1.7疫情应急处理日常培训知识

10.1.8隔离防护措施标准、物品清单

小区疫情静默管理方案范文3

根据《呼和浩特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结合住建系统实际工作,为有效控制和应对疫情扩散蔓延,及时阻断和消除疫情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有序推进住建领域各项工作平稳、安全、持续运行,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住建局疫情防控应对准备与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筹安排、联防联控,属地管理、行业配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有序、快速反应的原则,开展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主要任务

按照行业监管工作职能,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分类指导,分类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做好住建系统行业管控和处置,持续平稳保障住建领域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物业管理方面

1.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各旗县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情况。

2.旗县区住房和建设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辖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做好外地来呼人员的排查、登记工作,加强对疫区来呼、返呼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工作;加强对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工作,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快速响应,认真落实辖区政府对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制定的各项措施,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会有效联动,筑牢物业小区“防疫墙”。

切实保障广大业主和全体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4.科学合理制定应急预案。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全面细致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处置措施、流程,建立疫情防控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5.提前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进行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储备,确保能按需求及时调配。

重视防疫工作组织领导,压实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的责任,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畅通沟通联系渠道。

6.做好健康信息核查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配合所在街道、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小区进入人员登记管理、测量体温及核查健康码等工作,实行“亮码”通行。

7.严格开展公共区域消毒消杀工作。

8.强化日常消毒消杀。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接受当地街道、社区和卫生防疫部门指导,服从安排,积极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卫生清洁和环境消杀工作。

成立消毒消杀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为主要负责人,相关主管、具体操作人员为成员,主管和操作人员要参加消毒消杀培训,掌握基本的消毒剂配比、消毒器械使用、防护服穿脱等知识,常态化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消毒消杀。

9.压实消毒消杀责任。

对辖区内采取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方式进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各旗县区住建局要主动与社区、社会组织、居民代表对接,压实消毒消杀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人将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消毒消杀的要求落实到位。

发现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疫情防控指挥部。

10.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管理公共场所,对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要每日及时组织清运,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住宅小区内废弃防护用品收集点的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11.提醒佩戴口罩。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小区居民外出未佩戴口罩应立即提醒。

12.严格落实从业人员防护措施。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从业人员的自身防护,按照“应接尽接”的要求,积极组织动员从业人员做好疫苗接种;尽量通过信息化手段召开会议布置工作和开展培训,检查督促在岗人员按规定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勤洗手常消毒。

13.加强宣传引导。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强化宣传引导,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发布官方疫情防控资讯。

提醒广大业主学习疫情防控常识,不聚集、不聚餐,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14.应急处理。

14.1.强化出入登记,防止人员聚集。

增加登记管理人员,防止出现人员和车辆的拥堵现象,对所有进入小区人员、车辆逐人逐车核查登记,非居住本小区的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

发现公共区域人员聚集,应耐心劝散聚集人员。

14.2.积极配合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做好活动轨迹排查、流调等工作。

若发现疑似症状的,第一时间报告社区居委会并按防控规定进行处置。

14.3.封控小区主要以预防性消毒为主,管控小区主要以管理、通风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封控小区每天自行开展2次预防性消毒工作,管控小区每天自行开展1次预防性消毒工作。

重点对公共区域表面(如单元门、楼道、电梯、步梯扶手、地面、墙面、窗台、垃圾桶、公共卫生间、污水井和化粪池周围等)喷洒消毒。

常用含氯消毒剂的浓度为250-500mg/L,消毒喷药量为100-300ml/m,消毒后作用时间30min就可达到消毒效果。

封控小区按照消毒剂浓度和喷药量的上限实施,管控小区按照下限实施。

15.资料保存。

疫情期间各旗县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妥善保存工作相关的各类登记表、消杀记录表、药剂配置记录表等资料和电子声像档案,市住建局将定期进行抽查。

(二)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领域方面

1.完善指挥部人员。

各项目疫情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包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各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内设专职联络员、卫生员,专职联络员负责对接属地社区(村)、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将项目疫情防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等相关材料报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各项要求,专职卫生员要做好施工现场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完善现场人员健康台账。

2.完善指挥管理体系。

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由建设单位统筹管理。

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现场各参建单位,明确各参建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职责,明确疫情防控岗位及人员,完善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全面细致做好疫情预防、应对及善后工作。

3.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复工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社区(村)报到,建立疫情防控信息报送机制,确保施工现场各类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准确报送。

4.强化项目复工防控。

各项目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严格落实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项目达到复工条件后方可进行复工。

4.1、严格控制开复工。

各项目要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计划和复工方案,明确开工、复工计划、范围、时间节点、自查自纠内容、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确保防疫措施及安全生产条件达标,方可组织复工。

4.2、加强人员信息排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劳务等各参建主体要及时摸排返呼人员基本信息,提前对工人来源地、数量、来呼方式、途径地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真实采集全部用工人员的到呼时间、14天以内往来史、接触史、有无发热症状等详细信息,进场施工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算证明。

4.3.严格落实中高风险人员隔离措施。

各项目要时刻关注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各项公告,及时了解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名单,强化信息报送机制,加强对中高风险疫情地区人员的重点监控,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室进行观察。

4.4.严格执行“三不准”原则。

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招录劳务人员要做到“三不准”,不准私招乱雇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不准在项目之间无组织调配使用劳务人员,最大限度减少施工项目之间人员流动;不准使用按照有关规定仍在隔离观察期内的劳务人员。

5.加强现场封闭管理。

严格执行管控措施,密切掌握施工人员日常情况。

5.1.加强工地人员管理。

各项目要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通过实名制平台采集全部入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外出。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时,应当实行严格的出入登记管理,做好防疫防护措施。

5.2.加强现场人员监测。

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卫生员,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和防疫防护用品,建立人员健康台账,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每天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督促从业人员作业过程中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人员,立即报告并协助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属地卫生防疫部门。

6.加强防控培训教育。

积极指导和引导从业人员正确面对疫情,有序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6.1.加大宣传力度。

各项目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治知识健康宣讲,使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2.加强培训教育。

各项目要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疫教育纳入人员入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创新教育和交底活动方式,减少集中式教育,减少人员聚集。

指导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勤洗手、多饮水,保持衣物干净整洁,保持宿舍卫生清洁,正确使用和储存消毒液、消毒设备、酒精等防疫物资,防止意外吞食中毒或引发火灾。

6.3.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各项目要持续加强施工工地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力度和正向引导,提升施工工地人员疫苗接种意愿,确保施工工地人员“应接尽接,应接必接”。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细致排查整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并进行整改,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各级质安中心要对管理范围内的项目进行逐一排查,严格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设备安全状况和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对于“冒险施工”、“违规作业”予以坚决打击,防止疫情期间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8.各项目要科学精准防疫,查漏洞抓落实,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不折不扣履行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办公区域、人员宿舍、食堂、公共厕所、公共盥洗区域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和消毒通风,有条件的应聘请专业队伍开展消杀工作,做好现场人员管控,加强工地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9.强化现场消毒消杀工作。

9.1.消毒消杀程序。

消毒消杀优先对病家、病例集中暴发场所、隔离场所阳性房间及公共区域、病例工作场所、病例转运车辆开展终末消毒工作,其次对病例活动过的重点场所、使用过的车辆开展终末消毒工作,再次对使用结束后的隔离场所开展终末消毒工作,最后按照复工复产要求开展预防性消毒,根据疫情情况,各项工作可以穿插进行;

9.2.病家消毒内容。

病家消毒比较复杂,主要包括用3%的过氧化氢对空气进行消毒;对病人所住卧室被褥、枕头和被污染的衣物等进行处置。

用1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病家的物体表面(如把手、扶手、地面、墙面、台面、桌面、柜体、卫生间等)进行喷洒消毒。

9.3.隔离场所消毒内容。

在关闭门窗的情况下,消毒人员持超低容量喷雾器,用3%过氧化氢,按20-40ml/m3药量喷雾消毒.先上后下,先左后右,从外到内均匀喷雾,作用1小时。

对每个物体表面(如把手、扶手、地面、墙面、台面、桌面、床头、柜体、卫生间等)喷洒消毒。

9.4.重点场所消毒内容。

可根据污染情况划定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按照优先消毒处理污染重的区域、部位的原则,先对重点区域中污染严重的重点部位/房间开展空气消毒,逐步向污染轻的区域推进。

消毒人员持超低容量喷雾器,用3%过氧化氢,按20-40ml/m3药量喷雾消毒。

先上后下,先左后右,从外到内均匀喷雾,作用1小时。

对每个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扶手、地面、墙面、台面、桌面、柜体、卫生间等)喷洒消毒。

喷药过程中要控制喷雾器的喷头,切忌将药液喷洒在衣服、纺织品、壁纸(布)、设备、仪器、电子产品、食品等上面。

特殊设备、仪器、电脑、打印机、电子仪器等用75%医用酒精仔细擦拭。

9.5.重点车辆消毒内容。

消毒人员持超低容量喷雾器,用3%过氧化氢,按20-40ml/m3的药量对车辆内部空气进行喷雾消毒。

先上后下,先左后右,从外到内均匀喷雾,作用1小时。

持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药液(1000mg/L含氯消毒液),先从外到内,对车内表面、车所有物体表面(如把手、扶手、车窗等)喷洒后,再从内到外对车内每个表面持续消毒。

9.6.集中隔离场预防性消毒。

消毒人员持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药液(500mg/L含氯消毒液),对公共区域物体表面(如隔离场所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窗台、垃圾桶、公共卫生间等)喷洒消毒。

喷药量为100-300ml/m2,作用时间30min。

9.7.施工现场预防性消毒。

疫情期间,主要以预防性消毒为主,每天自行开展2次预防性消毒工作,重点对公共区域物体表面(如实名制出入门、楼道、宿舍、食堂、楼梯、地面、墙面、窗台、垃圾桶、公共卫生间、公共盥洗室、污水井和化粪池周围等)喷洒消毒。

常用含氯消毒剂的浓度为250-500mg/L,消毒喷药量为100-300ml/m2,消毒后作用时间30min就可达到消毒效果。

10.加强食堂管理工作。

各项目要严把食品安全,严格遵守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采购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持有合法来源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出仓证明及消毒证明,并做好进货及销货台账登记。

11.应急处置。

11.1.制定应急预案。

各项目要制定全面细致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处置措施、流程与人员,建立疫情防控施工现场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各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建立与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畅通的联络机制,有关情况由现场专职卫生员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11.2.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各项目要保证防疫物资储备到位,应储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应急物品。

11.3.设置隔离场所。

各项目应设立隔离观察区域,隔离场所应独立设置,单独设立厕所,避免隔离人员与他人混用。

房间内应体温计、手消、口罩、黄色医用垃圾袋、消毒液/片、配备物品使用说明书等。

11.4.启动应急处置。

当施工现场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及宿舍区,及时到隔离观察区域进行暂时隔离,项目部立即安排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就医,并向社区(村)和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配合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就医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在医院内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11.5.做好疫情处置。

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各项目应立即中止施工,封锁病人到过的所有场所,在属地防疫指挥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严禁人员进出工地,配合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对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调查登记,按照卫生防疫部门意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1.6.做好心理疏导。

各项目单位要积极做好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排除恐慌心理,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外出或不服从管理的现象发生。

12.应急处置流程。

12.1.一般发热人员的处置流程。

12.1.1.当发现施工现场人员有发热(两次体温检测中间间隔5分钟,体温均超过37.3℃的)、干咳、咽痛等症状时,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

由专人专车送往附近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就医。

经医疗机构排除新型冠状病毒可能的,配合医疗机构做好住院治疗或带回施工现场做好观察治疗。

12.1.2.发热人员应安排单独居住,妥善安排好人员的生活,恢复正常后应继续单独居住观察14天,并进行健康监测,期间可适当安排工作。

12.1.3.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发热人员情况,每日进行动态跟踪上报。

12.2.疑似人员的处置流程。

12.2.1.发热人员经医疗机构检查认定为疑似人员的,应立即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疑似人员的转运和隔离相关工作。

12.2.2.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立即安排人员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疑似人员居住场所、活动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处理。

12.2.3.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封闭,禁止所有人员进出,等待疑似病例确诊情况及属地防疫部门意见。

12.2.4.疑似人员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12.2.5.应积极做好疑似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其排除恐慌心理,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做好治疗工作。

12.3.确诊人员的处置流程。

12.3.1.疑似人员经医疗机构正式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应立即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

12.3.2.立即对施工现场进行全封闭,禁止所有人员进出,等待卫生防疫部门的评估处理意见。

12.3.3.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施工现场所有区域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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