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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村居创建工作计划精选1
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计划。
一、目标任务
20XX年,我县坚持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保障,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夯实”三资”管理基础,全县所有村(社区)按标准创建,达标基础上再择优推荐评选示范村(社区),每个乡镇至少要创建2-3个清廉村(社区)示范。
今年力争创建省级示范1个、市级示范1个、县级示范20个,为打造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村居开好局起好步,为清廉XX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规范组织设置和组织活动,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
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阵地建设达标升级,依托现有资源建设清廉文化宣传专栏,着力抓好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清廉长廊等建设。
(二)强化清廉班子建设。
提升干部综合能力。
加强对村居
”两委”、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廉洁教育培训,做到”人岗相适””德能配位”。
发挥驻村工作队助廉作用。
以驻村”第一书记”和队员为骨干,组建村居清廉建设宣讲队,以”筑堡工程”为抓手,助力”清廉班子”。
加强主体责任监督考核。
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分级分类备案管理制度,压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清廉建设主体责任。
探索建立村居主职干部廉洁档案、”两委”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村妇女议事会廉洁管理制度,推行廉洁履职承诺制。
强化廉情考核应用,探索”工作作风、岗位风险、廉洁履职、规范用权”等廉情指数评估,并计入干部年终目标考核。
(三)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化运行,强化村级事务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落实对村干部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全面提升监督效能,推进党组织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政府及职能部门业务监督、村级组织民主监督、村(居)民全员监督相统筹衔接,形成村(居)”大监督”格局。
充分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监督检查结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实施村(居)事务阳光工程,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村(居)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完善集体”三资”监管。
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日常监督,开展村居财务规范化情况检查。
加快县乡两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落实”一办法一方案三规则”,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
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完成清产核资系统录入,做到”清资产资源、清债权债务、清经济合同”常态化。
深化农村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启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创建工作,探索开展村社”三分离”改革试点,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质效。
加大村级债务化解和管控力度,力争无债务村达到160个以上。
(五)促进村风民风清醇。
架设干群连心”桥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治理、”筑堡工程”相融合,深入拓展”两个幸福”建设,积极开展”廉政夜话”;有效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推进移风易俗。
依托屈原廉政教育基地群,打造屈原廉洁文化长廊,新增屈原廉洁文化小景,举办”屈原勤廉诗会”,丰富端午文化习俗,夯实弘扬屈原廉洁文化的群众基础。
大力传承弘扬屈原廉政文化。
运用多媒体展示屈原廉洁文化,讲好屈原廉洁文化故事和XX本地正风肃纪反腐故事,赋予屈原廉政教育新的时代内涵,擦亮屈原廉洁品牌,涵养屈乡清风正气。
(六)狠抓清廉环境建设。
坚持建设清廉环境和美丽乡村并举,着力做好清廉村居内外环境两篇文章。
围绕”绿净齐富厚和”,开展”醉美‘姊'归·最美庭院’创建;围绕”五清一改”,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和长效化。
努力实现”清廉村居”从政治建设到组织生活,从管事理财到资源整合,从家风村风到文明实践,从经济发展到人居环境,全面覆盖、系统治理,让”清廉村居”建设持续增强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不断激发乡村振兴的机制活力。
认真梳理近三年来涉及镇(街道)、村(居)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重点聚焦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村梗地霸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等方面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
加大处置力度,抓好初次检举控告件“清零”、“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件清淤工作。
同时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注重个案剖析,加强类案分析,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漏洞。
围绕“治理有效”要求,动态监测村干部有无政治问题、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和群众不良反映等问题,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对查实的问题,及时向镇(街道)党组织反馈,推动镇(街道)党组织严把村干部入口关,选优配强村居“两委”班子。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四)健全四项制度
一是村社干部管理制度。
制定出台“一肩挑”严管厚爱、村干部基本报酬、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文件,完善以“三同”考核为主要抓手的村社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结果同村干部报酬挂钩力度。
全面深化“导师帮带”工作机制,实行兴村治社名师与新任村社干部“一对一”结对,推动换届后村社班子高效运行。
加大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力度,以“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为标尺,认定为不合格的,根据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采取停职教育、责令辞职、免职、罢免、职务终止等处置措施。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水局、各镇<街道>)
二是村务监督管理制度。
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报告制度,落实岗位分工回避、村务监督责任倒查制度,不断压实监督责任,推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监察联络站一体发挥作用。
实行违法违纪“一票否优”,倒逼村居干部守牢底线。
严格执行市委1个届期内对辖区所有村至少巡察1次制度,对问题反映较多的村,运用提级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强化监督。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巡察办、各镇<街道≥)
三是村级工程报备案和招投标制度。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由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或村民
(社员)大会讨论确定后,将工程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资金来源、组织形式等情况报所在镇
(街道)备案。
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进市招标中心招标;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400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进入镇(街道)招标中心招标;单项估算1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工程可由镇(街道)招标中心招标,也可委托招投标中介组织招投标;单项估算15万元以下的可以采取村级组织招投标,或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实施。
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实施的,人工费可采取点工形式。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严格按合同实施和支付工程款。
(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四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出台新的《XX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各镇(街道)、村完善制定本地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依法依规实行“五议两公开”,财务报销时须附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议,确保各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压紧压实各镇(街道)监管村级“三资”的主体责任,加大村级财务管理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的力度,支持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严格规范履职。
集中整治村集体经济收入“另设账目”等问题,将村集体老年协会的财务收支纳入村集体总账统一管理。
(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老龄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屋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发挥牵头主抓作用,明确本地清廉村居建设的目标、标准、任务、要
求,形成各具特色、符合本地实际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
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要切
实展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掌握动态,协调解决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
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参与,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职责范围的清廉村居建设任务。
纪检监宗机关要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
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组织部门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
(三)推行“清爽村务”,推进权力公开规范运行
7、推行村级组织分类议事决策。
对涉及单个自然村的一般性事务,经行政村授权后,按照分类决策的要求和流程决策,避免少数人说了算。
对宅基地安排便用、大额工程项目建设、土地征收补偿等特别重大的村级事务,决策前报镇党委预审报备,强化上级组织的监管把关。
行政村其他事项,严格按照“五议两公开”制度执行。
8、组建自然村村务协商议事会。
组织吸纳自然村负责人、村民代表成立3-5人的自然村村务协商议事会,围绕村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党务运行等群众最关心的自然村一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形成科学决策,为自然村各项重大决策提供有效的监督闭环。
9、开展村级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整治。
加强农村“三资”领域监管,针对集体资金较多、矛盾情况复杂的村,开展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集体经济负责人等主职干部的专项监督。
探索建立集体资产、资源登记簿制度,开展村集体资产、项目公开面询监督,每年由村监会主任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有异议的村财务票据进行公开质询。
0、切实发挥农村调解员作用。
根据各村实际,通过个人自愿、群众推选、组织推荐等方式,从村民中选择2-3名有影响、有能力、有成望的离退休党员、干部、法律工作者等人员担任村级民间调解员,对历史遗留问题、重点矛盾进行分析研判,逐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调解员,助推协调化解基层矛盾,基本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
1、充分推广运用“清廉钉东”。
借助钉钉平台建立村级智慧办公系统,设置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日常管理、便民服务、群众诉求等主要功能模块,将公告、审批、民情民访上报、监察工作联络站监管信息报告、视频会议等事项纳入平台统一管理,通过线上流程管控,推动权力运行痕迹化管理,提高群众力事透明度、满意度,力争5月底前在全镇实现全覆盖。
2、规范落实小微权力清单。
%扣农村基层小微权力事项运行,严格对照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新“37条”,重点梳理涉及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宅基地安排、村级工程建设、误工补贴发放等关健事项,单独汇编成册,实现流程清单全覆盖,持续强化小做权力制约和监督,保障权力清单刚性执行。
(四)涵养“清朗民风”,树立清正廉洁价值导向
3、创建一批示范性清廉文化阵地。
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依托农村文化礼堂、文化广场、文化长廊等,通过深挖蕴含在本镇历史文化中的清廉文化因子,以点带面创建一批清廉文化阵地,培育6个清廉村居示范点。
4、深化家规家训家风建设。
推动家规家训纳入村规民约,进农村文化礼堂,上村民屋门
庭院,融入群众生活,在全社会营造家风正、民风淳的新风尚。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清廉
文化“一村一品”工程,全面挖掘整理本地历史先贤和当代廉政道德模范事,包装推出廉政
家风馆,打造清廉文化阵地,建设清廉主题鲜明的清廉教育场所。
5、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
结合各村实际修订完善通俗易懂的村规民约,在文化礼堂或公共场所进行展示,为村民行为举止提供衡量标准。
通过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
会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推动
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各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镇党委担负全面领导和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主体责任,发挥牵头主抓作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台清廉村居建设具体办法,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
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亲自部署协调,定期听取情况报告,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矛盾问题。
(二)明确青仟分工。
镇纪委要加强丁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镇党建办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
织建设和基房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大力推讲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加大清廉村居建设官传力度:
民政办要抓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镇三资代理中心要抓好农村集体
“三瓷”监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