眨眼间就到了2023年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及整改措施,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根据下发的《xx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我镇迅速组织落实,结合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分工负责,明确时限,认真进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接到通知后,xx镇立即组织社区以上干部、市场监管所、兽医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召开了专项,强化思想认识,采取强力措施迅速贯彻落实。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镇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各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整个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方案。
二、广泛宣传,建立档案。
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以镇区带农村,实现整体发展,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污染源档案。
对协管员档案建立、培训及聘书、补助发放情况进行再检查,确保档案材料齐全、完整。
每个自然村前期在村庄醒目位置粉刷固定标语2条,制作宣传横幅2条,悬挂固定宣传版面4块;共设置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版面33块,设置网格化展示板面1块,设置警示性灯箱标语20处,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落实举措。
召集相关企业、单位召开座谈,举办培训班,提高他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使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
一方面检查企业生产经营食品方面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向生产经营人员讲解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同时对部分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
对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
虽然前期工作以得到了充分落实,但目前仍存在食品、产品检测设备有所欠缺,食品企业监管点广,监管人员不足等有待解决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理顺监管职能,完善综合协调和执法联动机制,认真总结食品安全工作经验,进一步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篇2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xx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
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
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xx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
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
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
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
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
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
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四、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
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
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眨眼间就到了2023年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及整改措施,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篇1
根据下发的《xx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我镇迅速组织落实,结合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分工负责,明确时限,认真进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接到通知后,xx镇立即组织社区以上干部、市场监管所、兽医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召开了专项,强化思想认识,采取强力措施迅速贯彻落实。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镇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各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整个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方案。
二、广泛宣传,建立档案。
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以镇区带农村,实现整体发展,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污染源档案。
对协管员档案建立、培训及聘书、补助发放情况进行再检查,确保档案材料齐全、完整。
每个自然村前期在村庄醒目位置粉刷固定标语2条,制作宣传横幅2条,悬挂固定宣传版面4块;共设置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版面33块,设置网格化展示板面1块,设置警示性灯箱标语20处,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落实举措。
召集相关企业、单位召开座谈,举办培训班,提高他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使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
一方面检查企业生产经营食品方面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向生产经营人员讲解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同时对部分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
对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
虽然前期工作以得到了充分落实,但目前仍存在食品、产品检测设备有所欠缺,食品企业监管点广,监管人员不足等有待解决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理顺监管职能,完善综合协调和执法联动机制,认真总结食品安全工作经验,进一步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篇2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xx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
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
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xx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
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
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
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
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
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
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四、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
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
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