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一个专题项目时,我们经常碰到需要写报告来进行汇报,今天给大家带来相关报告模板,欢迎大家下载阅读。
专题调研报告范文1:
实习单位专题调研报告反映了学生对实习单位专业问题的基本认识与判断,调研报告应结合本专业知识,对毕业实习单位进行专题调研,如:成本核算、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会计信息系统、公司治理、投资与融资政策、纳税筹划等某一具体领域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报告内容必须符合科学性、逻辑性,倡导独立思考,有自己的新见解;报告要求文字通顺、书写规范、表述准确,杜绝抄袭。为提高实习效果,为每位学生配备指导教师,解答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同时随时掌握学生实习情况,检查学生的实习效果。
考核形式:
实习单位专题调研报告为书面报告,文字要求4000字以上。成绩评定:
成绩满分100分(按初评成绩、交叉评阅成绩及答辩成绩加权平均计算)。
实习单位专题调研报告结构安排
1.实习单位专题调研报告是对某一企事业单位管理实践中出现的典型现象或采用的管理模式进行系统深入探讨,其正文一般采用的结构如下:调研单位简介、问题调查、原因剖析、启示建议、主要结论。
正文内容分成5部分,安排如下:
(1)调研单位简介。主要交代单位基本情况;内部组织结构及财务岗位介绍。
(2)问题调查。主要描述调研单位管理实践中出现的典型现象、描述实践中存在的财务专业问题或长处。
(3)原因剖析。主要是应用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理论进行分析和解释。
(4)启示建议。主要提出对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实践启示与借鉴意义,同时也可以对相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
(5)主要结论。主要是整篇报告的总结,应该鲜明、精炼、完整、准确,同时也可指出研究的局限性和未来研究的方向。
实习单位专题调研报告常见问题
(1)调研报告格式问题,学生撰写的报告未按标准模板撰写,很多同学未按照五部分结构撰写文章,将第二部分“问题调查”与第三部分“原因剖析”合并一起。同时存在很多低级错误,如:格式错误,错别字较多,标题过长,关键字不关键,摘要被写成引言,用词口语化等,说明部分同学未认真阅读模板说明,态度不认真。
(2)专题调研报告不“专”,描述内容过于宽泛、肤浅,发现的问题及对策缺乏针对性,与调研单位并不相关,文章“假大空”,说明部分同学未深入调研,存在“走马观花”现象。
(3)选题视野窄,选择“内部控制、应收账款管理、存货管理、货币资金管理、成本费用管理制度”视角较多,而围绕“纳税管理、会计信息系统、盈余管理,工资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利润分配制度、会计核算组织形式,凭证种类、格式及传递,账簿种类及格式,报表种类,投融资管理、内外部审计”等角度较少。
(4)内容主次不分,对调研报告的核心“存在的问题,解决对策”部分论述笼统、简单,而围绕调研单位简介等花费大量笔墨。
(5)分析不准确,比如:经常抨击企业过多依赖赊销,导致企业现金流困难,但却忽视了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对于很多中小型企业而言,正处于快速扩张阶段,其战略目标通常是占有市场,因此应辩证看待企业赊销政策利弊。
专题调研报告范文2:
根据市委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精神活动的有关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笔者近段深入蔗区和制糖企业,围绕“走循环经济之路,促进宜州蔗糖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主题开展调研,下面谈谈这次调研活动的主要>收获和体会。
一、我市蔗糖业基本情况
(一)甘蔗生产基本情况
我市是**“双高”糖料基地县(市)之一,多年来甘蔗生产规模一直跻身全区前十名。目前蔗区涵盖全市**个乡镇,涉及**个建制村。**年全市种蔗面积**万亩,因受年初冻灾,*月涝灾和*月风灾的严重影响,**/**年榨季全市甘蔗总产和单产都明显下降,其中:甘蔗总产**万吨,同比减少**万吨;进厂蔗**万吨,同比减少**万吨;甘蔗平均农业亩产和工业亩产分别为*吨和**吨,比正常年份减产**吨/亩左右。据初步统计,**年全市种蔗面积达48万亩,如年景正常,**/**年榨季进厂原料蔗可望达到**万吨,创历史新高。
(二)制糖企业基本情况
我市现拥有**公司所属的两家制糖企业——**糖厂和**糖厂,总生产能力为日处理原料蔗**吨(其中**糖厂**吨/日,**糖厂**吨/日),每年榨季可处理原料蔗**万吨。**/**年榨季,我市制糖企业总产糖量**万吨,工业总产值万元,利税总额亿元;预计**/**年总产糖量达到26万吨,工业总产值达到*亿元,利税总额达到**亿元。
二、我市发展蔗糖业的必要性
实践已经不断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作为我市传统支柱产业的的蔗糖业,其持续发展,对巩固和增加农民收入,对巩固和增加财政收入,对推动相关行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是蔗糖业的发展,有利于巩固和增加农民收入。目前,我市近8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民的的生活质量,促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确保广大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都要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近年来,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全区排名虽然相对靠前,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如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是我们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务必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促进象蔗糖企业这样产业化程度比较高的优势产业,以不断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目前我市机榨蔗区涵盖全市16个乡镇,涉蔗农业人口约35万人,占全市近70%的农业人口。20**/20**年榨季全市甘蔗总产值约5.1亿元,全市涉蔗农业人口人均种蔗收入近1500元。甘蔗主产区的乡镇村,种蔗更是农民群众现金收入的重要来源。由
此可见,蔗糖业的发展壮大对巩固和增加我市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蔗糖业的发展,有利于巩固和增加财政收入。长期以来,蔗糖业一直是我市对财政贡献最大的产业。近几年来,我市制糖企业平均每年(榨季)缴纳的税金上亿元。在当前形势下,我市财政每年要实现双位数增长率,任务异常艰巨。因此,发展壮大蔗糖业、为财政提供更丰厚的财源,显得尤为重要。
三是蔗糖业的发展,有利于推动我市相关行业持续发展。我市蔗糖业的发展,除了有利于巩固和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巩固和增加财政收入外,对其他行业的发展也有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如,在长达半年的榨季里,制糖企业需要数百部车辆为其运输原料蔗和食糖,给>交通运输业创造2000多万元的收入,同时,石油、>保险、餐饮、劳务等行业也大受其益,还有数以十亿计的糖款和蔗款流动,也为金融业增添了不可多得的活力,等等。
三、宜州蔗糖业发展目标及可行性
(一)发展目标
为使蔗糖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显著的作用,未来三年,我市蔗糖业应努力实现以下总体发展目标:
一是实现“六个达到”:种蔗面积达到50万亩,甘蔗工业亩产平均达到5吨,甘蔗总产量达到250万吨,食糖总产量达到32万吨,工业总产值达到15亿元,利税总额达到3.5亿元。
二是实现“两个提升”:提升主产品质量,制糖企业的白砂糖质量跨入全区先进行列;提升副产品深加工能力,制糖企业的漂白蔗渣浆项目、食用酒精项目和复混肥项目建设目标全面实现。
三是实现“一个翻番”:即总体效益比20**年鄱一番。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55号令)
第十九条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
4、《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建设部第45号令)
第十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建成的,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5、《浙江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9号)
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和税费;
(二)不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
(三)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实际投资已达出让合同规定的建设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以上;
(四)已实现出让合同规定的其他转让前提条件。
第三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时增值的,转让人应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天内,按下列标准缴纳增值费:
(一)增值一倍以下的,缴纳增值额的百分之十;
(二)增值一倍以上至二倍的,缴纳增值额的百分之十五;
(三)增值二倍以上至三倍的,缴纳增值额的百分之二十;
(四)增值三倍以上的,缴纳增值额的百分之三十。
综合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相应法律法规及政策对转让土地的前提条件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以确保土地市场的稳定有序发展,防止土地投机。
二、支持过户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1、《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则相应的对执行通知书及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求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的也作了相应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需要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协助执行事项。
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房屋时,不对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体审查。
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执行人民法院确认土地、房屋权属的生效法律文书时,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权利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
2、另外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对金华市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未达转让条件法院裁定后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明确,企业因借贷纠纷,其依法取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转移的,属于人民法院执行行为,可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由此,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协助执行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也同时拥有了相应政策依据。
三、案例剖析
为了更为具体的说明上述问题,我们搜集了5个具体的案例,对是否应该根据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及相应的执行通知书对相关权利人给予协助过户,办理变更登记进行分析。
从投资开发的角度看,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是并未进行任何投资开发,比如××百货贸易有限公司、××针织有限公司;二是进行了投资开发,并且投资开发额度已经达到25%,如××塑料制品厂;三是进行了投资开发,但房产并未按照原先的规划全部建成,如××玩具有限公司;四是进行了投资开发,且房产已按照原先的规划全部建成,但未投产5年以上。
从法院法律文书的形式上看,大致也可以分为四类:一类为确认转让方与受让方原买卖契约有效,要求协助过户,办理变更登记,如××纺织品有限公司与××针织厂之间的买卖契约,××玩具有限公司与××包装箱厂之间的买卖契约,××塑料制品厂与××饰品厂之间的买卖契约;第二类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引起的债权债务纠纷,法院直接将工业用地裁定给债权人,以抵偿债务;第三类为企业与银行之间签订了抵押贷款合同,因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法院裁定将资产变卖给案外人的,比如,××针织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之间的金融借款纠纷,法院裁定将资产变卖给案外人××手套厂;第四类为企业与银行之间签订了抵押贷款合同,因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法院裁定将资产公开拍卖的,比如,××百货贸易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之间的金融借款纠纷,法院则通过公开拍卖的形式将资产裁定给××箱包材料有限公司,从而要求协助执行过户,办理变更登记。
从原企业的违约责任上看,大体上可分为四类:一是不构成土地闲置,如××塑料制品厂、××玩具有限公司;二是构成土地闲置,但主要责任却在政府,如××百货贸易有限公司;三是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依法应按出让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的;四是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
四、存在问题
结合上述案例分析,并根据前面梳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现实管理中存在着四方面不容忽视的问题:
1、忽视转让土地使用权牟取暴利。××针织有限公司取得土地时的总价款为872109元,转让土地时的总价款为1538000元;××百货贸易有限公司取得土地时的总价款为1560600元,转让土地时的总价款为6900000元。两者牟取暴利均在50万元以上,如果不是法院裁定使其合法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都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2、忽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因此,征收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税收关键在于增值额的确定,目前我市增值额是按原先公布的基准价确定的,忽视了实际成交价。
3、忽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特殊约定。民法中有“约定大于法定”的原则,
此原则可以简单理解为:一般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约定为准。法律法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时,其中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那么,我市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首次转让剩余年期的土地使用权时,应按批准的规则全部建成并投产5年以上,不仅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而且是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一种特殊约定,应大于法定。
4、忽视违约责任的追究。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对金华市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未达转让条件法院裁定后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在明确可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同时,也指出对违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相关法律法规反复强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其权利与义务都随之转让,因此,前后土地权利人构成土地闲置的,均可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