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3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精选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供大家参考。
2023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1
为满足学生下午放学后在校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和《黔西市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黔西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做好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帮助家长解决无人看管、无力辅导等实际困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减负提质。
课后服务重在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自我管理、自我成长的习惯和能力。
教师在课堂应教尽教,学生能在校内学会学好。
对于学习困难的学生,教师可通过课后服务进行个别辅导,但不得进行集体上课、讲授新课。
(二)家长自愿。
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学校事先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三)校内实施。
课后服务在学校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
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所、功能室等场所及及其他后勤安全保障。
(四)按需定制。
在参与自主学习课程的基础上,有课后服务需要的学生可自主选择拓展类课程服务内容。
根据学校实际和学生报名情况,编班和课程安排由家长执行委员会会商学校确定,以最大限度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
(五)成本分担。
课后服务收费由家长执行委员会实施,所需成本由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共同分担。
二、服务对象
有课后服务需求自愿参与的学生。
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三、服务主体
主要由学校教师参与,也可由家长执行委员会组织家长志愿者参与,必要时由家长执行委员会按规范程序聘请退休教师、校外专业人士等参与。
四、服务时间
(一)从本学期第三周起至期末,从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以后开展课后服务。
(二)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2课时,冬令时为每工作日下午放学后—17:40,夏令时为每工作日下午放学后—18:00。
五、服务内容
(一)课程预设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学生实际需求,学校课后服务主要安排自主学习类课程+拓展类课程供学生自主选择:
1.自主学习类课程
组织学生自主完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必要辅导;安排学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坚决禁止进行集体教学(上新课)或“补课”。
安排在第一课时。
2.拓展类课程
(1)统一性课程
①体育大课。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体育锻炼,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每周统一安排两节体育大课,除特殊异常体质学生外,其余学生全部参加。
一般安排在第二课时。
②专题教育课程。
按每班1课时或2课时配备1名教师,按每两个年级不超过2人的原则配备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具体由学校家长执行委员会会商指导组根据实际确定。
(五)课程安排。
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校情和师资聘用实际,为每个课后服务班级安排周课表。
(六)开展服务。
课后服务教师认真按要求组织课后服务。
每节课开始前课后服务教师要做好点名考勤工作,结课前最后一分钟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醒。
课后服务过程中,学校协助家长执行委员会加强对聘请人员的监督管理,对不能胜任的人员,家长执行委员会可及时予以解聘,确保学生课后服务质量。
(七)组织管理。
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制度,明确部门和人员职责,加强对师生安全教育,强化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检查、课后服务期间安全巡视和门卫登记管理,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资质严格把关,严格落实学生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八)调研评估。
学校在期中、期末各开展一次课后服务问卷调查,调研评估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研究解决课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适时修订工作方案、完善运行机制,不断提升课后服务工作水平。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副校长为组长、涉及各中心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课后服务工作指导小组,配合家长执行委员会工作。
安排专人密切关注线上线下舆情,做好引导和回复工作。
(二)夯实后勤保障。
学校加强功能室及活动场所的建设与改造,为学生课后托管做好后勤保障。
同时加强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注重课后服务过程中安全教育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规范程序保障。
一是规范过程管理。
学生课后服务经费收支由家长执行委员会实施,收支情况定期向家长公开,做好期末结算。
学校协助家长执行委员会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按照工作流程配合指导家长执行委员会开展工作;做好未参加托管学生的综合管理。
二是提高服务质量。
学校督促课后服务教师严格落实与家长执行委员会商定的服务项目及时间,抓好服务项目的开发和研究,切实提高课后课后服务质量。
三是抓好工作评价。
学校、家长执行委员会经常性组织托管学生和家长对聘用教师开展满意度测评,将结果作为续签、解除聘用协议的重要依据。
2023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2
本方案自家长执行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试行实施,逐步完善。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发〔20xx〕x号)文件和《xx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自愿参加原则
自愿是实施课后服务的前提条件。
要充分尊重家长、学生的需求和意愿,既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也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劝阻学生参与。
(二)安全运行原则
课后服务是一项利民惠民工程,要好事办好,从策划到实施都要把安全放到最前面,要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避免安排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活动。
二、服务对象:
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优先保障低年级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需求。
三、课后服务时间:
从20xx年9月1日开始,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放学后,每天2小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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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1
为满足学生下午放学后在校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和《黔西市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黔西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做好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帮助家长解决无人看管、无力辅导等实际困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减负提质。
课后服务重在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自我管理、自我成长的习惯和能力。
教师在课堂应教尽教,学生能在校内学会学好。
对于学习困难的学生,教师可通过课后服务进行个别辅导,但不得进行集体上课、讲授新课。
(二)家长自愿。
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学校事先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三)校内实施。
课后服务在学校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
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所、功能室等场所及及其他后勤安全保障。
(四)按需定制。
在参与自主学习课程的基础上,有课后服务需要的学生可自主选择拓展类课程服务内容。
根据学校实际和学生报名情况,编班和课程安排由家长执行委员会会商学校确定,以最大限度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
(五)成本分担。
课后服务收费由家长执行委员会实施,所需成本由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共同分担。
二、服务对象
有课后服务需求自愿参与的学生。
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三、服务主体
主要由学校教师参与,也可由家长执行委员会组织家长志愿者参与,必要时由家长执行委员会按规范程序聘请退休教师、校外专业人士等参与。
四、服务时间
(一)从本学期第三周起至期末,从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以后开展课后服务。
(二)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2课时,冬令时为每工作日下午放学后—17:40,夏令时为每工作日下午放学后—18:00。
五、服务内容
(一)课程预设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学生实际需求,学校课后服务主要安排自主学习类课程+拓展类课程供学生自主选择:
1.自主学习类课程
组织学生自主完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必要辅导;安排学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坚决禁止进行集体教学(上新课)或“补课”。
安排在第一课时。
2.拓展类课程
(1)统一性课程
①体育大课。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体育锻炼,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每周统一安排两节体育大课,除特殊异常体质学生外,其余学生全部参加。
一般安排在第二课时。
②专题教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