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大家整理了集中隔离场所工作方案精选6篇,希望大家喜欢。
集中隔离场所工作方案精选篇1
一、目的
按照《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169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xx〕507号)等文件要求,医院设置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
对于就诊的急、危、重症患者,做到不推诿、不拒收、坚持生命至上原则,在科学论证、充分做好防控防护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抢救生命。
为规范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的消毒、隔离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降低发生感染的风险,保障医患安全,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需要急诊入院、待排查新冠肺炎可能的患者收治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该病区工作人员以及到该病区会诊、抢救、保洁或转运等工作人员均应执行该制度。
三、具体要求
(一)对于急诊患者且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时,可按照接诊疑似患者做好防护,先抢救治疗。
(二)新收入院患者,单人单间收治,固定陪护人员,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再转入普通病区进一步住院治疗,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
(三)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内设置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分区明确。
配足必要的防护用品(详见附件)。
(四)医务人员进入污染区前,在清洁区穿防护用品;离开污染区时,通过缓冲间脱去防护用品,并进行手卫生。
(五)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应有明显标识,并限制无关人员出入。
(六)患者的诊疗、护理工作和病人的生活活动必须在病室内完成,直到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至普通病区。
(七)医护要及时对患者及陪护进行健康教育:严禁探视,不串病房,自觉规范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八)医务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和消毒隔离观念,在抢救或处置不同患者时医护人员应相对固定。
如人员紧张无法固定专人时,在处置不同患者之间应立即进行手卫生,更换防护用品,紧急情况下可更换外层隔离衣、外层口罩和手套,避免交叉感染。
(九)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应符合隔离要求,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
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防止污染。
(十)个人防护标准应依据国家及省相关要求做好防护。
1.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按照相关防护标准严格执行穿脱防护用品流程,正确穿脱个人防护用品
2.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面屏、隔离衣、防护服、手套、鞋套和胶靴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穿防护用品前、戴手套前、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立即进行手卫生。
4.下班前进行个人卫生处置。
5.严格执行新冠职业暴露及锐器伤防范措施。
(十一)消毒要求:
1.空气消毒: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病区走廊和病室通风换气,每日至少4次;治疗室等每日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2次。
2.地面、墙壁消毒:每日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至少4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地面若有明显的血渍等体液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的喷壶对准血渍等沿四周方向向中心喷洒;作用30分钟后用一次性毛巾清洁,用后此毛巾作医疗废物处理。
3物体表面消毒: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家具、门把手、呼叫按钮、监护仪、微泵、门把手、计算机等物体表面、转运车辆、担架等运输工具等(使用完之后立即消毒),每日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2次,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有血渍体液污染时处理同前。
4.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应采用专门容器收集,使用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2h后处理污染物。
(十二)应当尽量选择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
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和护理物品实行专人专用。
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做好标识,密闭运送至洗衣房或消毒供应中心消毒灭菌处理。
(十三)患者外出检查应戴外科口罩,检查完成后检查室应立即消毒;运送车辆应更换一次性床单或座椅套,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十四)确诊患者使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套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盛装,袋外贴上“新冠”字样,一次性使用,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十五)患者排除新冠可能转入普通病区后,对其病室应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消毒。
(六)加强省外口岸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对入境后在省外完成7天集中隔离的来(返)川人员,各地应从车站、机场、码头闭环接回,实行居家健康监测直至入境时间满10天,第10天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七)规范解除入境人员隔离。
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时不再要求“双采双检”,但要开展“人、物、环境”采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解除集中隔离。
(八)加强进口物品疫情防控。
继续实行集中监管仓制度和冷库库长制,对进口冷链食品入库统一消毒、统一检测。
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销售场所环境、来自疫情严重国家非冷链物品的抽样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实行全链条信息化追溯,避免重复消毒和增加不必要作业环节。
对于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冷链食品,按照《四川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南(第二版)》要求处置。
三、促进来(返)川人员有序流动
(九)加强省外疫情风险研判。
省应急指挥部专家组每日研判疫情形势,通过四川疾控每日健康提示,发布风险区管控措施。
对发生本土疫情但暂未划定风险区的地方,经研判后根据风险程度可临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十)严格执行“入川即检”。
所有省外来(返)川人员在入川时,需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并扫“入川码”后通行,分类实施风险人员管理,对没有本土疫情县(市、区、旗)旅居史的不要求查验核酸阴性证明,对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通过健康码精准管理。
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要求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未完成检测的限制出行并赋黄码。
其他地区来(返)川人员纳入常态化免费核酸检测范围,不得限制酒店住宿和出行。
四、规范风险人员管控措施
(十一)调整密接、次密接人员管理期限。
对密接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发生较大规模疫情但隔离场所不足时,可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5天居家隔离”,在第1、2、3、5、7、10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对次密接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在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对于14岁及以下儿童等特殊密接人群,可采取居家隔离。
(十二)加强风险人员管理。
对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共同暴露于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但未判定为密接、次密接的人员,采取“三天两检”措施,纳入社区管理,不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
(十三)严格管理要求。
居家隔离应满足“单人单间单卫”,期间禁止外出,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一并遵守居家隔离管理要求。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尽量保持房间相对独立、不外出,如遇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时应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口罩(由社区做好保障服务),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持续开展多点监测预警
(十四)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
所有发热患者和其他无发热的可疑患者、不明原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在进入医疗机构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
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在医疗机构治疗期间应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
(十五)适时采用抗原检测。
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采用抗原检测试剂快速排查疑似患者。
出现本土疫情后,辖区药店应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将信息推送至辖区街道(社区),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先开展1次抗原检测。
发生大规模疫情核酸检测能力不足时,实施连续3天全员核酸检测中第2天可使用抗原检测替代核酸检测。
(十六)做好风险职业人群监测。
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等,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工作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口岸服务管理人员以及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等,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
对入境口岸、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院的一线人员,在脱离工作岗位后,实行7天集中隔离管理措施。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集中隔离场所工作方案精选6篇,希望大家喜欢。
集中隔离场所工作方案精选篇1
一、目的
按照《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169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xx〕507号)等文件要求,医院设置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
对于就诊的急、危、重症患者,做到不推诿、不拒收、坚持生命至上原则,在科学论证、充分做好防控防护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抢救生命。
为规范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的消毒、隔离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降低发生感染的风险,保障医患安全,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需要急诊入院、待排查新冠肺炎可能的患者收治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该病区工作人员以及到该病区会诊、抢救、保洁或转运等工作人员均应执行该制度。
三、具体要求
(一)对于急诊患者且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时,可按照接诊疑似患者做好防护,先抢救治疗。
(二)新收入院患者,单人单间收治,固定陪护人员,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再转入普通病区进一步住院治疗,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
(三)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内设置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分区明确。
配足必要的防护用品(详见附件)。
(四)医务人员进入污染区前,在清洁区穿防护用品;离开污染区时,通过缓冲间脱去防护用品,并进行手卫生。
(五)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应有明显标识,并限制无关人员出入。
(六)患者的诊疗、护理工作和病人的生活活动必须在病室内完成,直到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至普通病区。
(七)医护要及时对患者及陪护进行健康教育:严禁探视,不串病房,自觉规范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八)医务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和消毒隔离观念,在抢救或处置不同患者时医护人员应相对固定。
如人员紧张无法固定专人时,在处置不同患者之间应立即进行手卫生,更换防护用品,紧急情况下可更换外层隔离衣、外层口罩和手套,避免交叉感染。
(九)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应符合隔离要求,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
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防止污染。
(十)个人防护标准应依据国家及省相关要求做好防护。
1.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按照相关防护标准严格执行穿脱防护用品流程,正确穿脱个人防护用品
2.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面屏、隔离衣、防护服、手套、鞋套和胶靴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穿防护用品前、戴手套前、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立即进行手卫生。
4.下班前进行个人卫生处置。
5.严格执行新冠职业暴露及锐器伤防范措施。
(十一)消毒要求:
1.空气消毒: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病区走廊和病室通风换气,每日至少4次;治疗室等每日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2次。
2.地面、墙壁消毒:每日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至少4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地面若有明显的血渍等体液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的喷壶对准血渍等沿四周方向向中心喷洒;作用30分钟后用一次性毛巾清洁,用后此毛巾作医疗废物处理。
3物体表面消毒: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家具、门把手、呼叫按钮、监护仪、微泵、门把手、计算机等物体表面、转运车辆、担架等运输工具等(使用完之后立即消毒),每日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2次,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有血渍体液污染时处理同前。
4.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应采用专门容器收集,使用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2h后处理污染物。
(十二)应当尽量选择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
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和护理物品实行专人专用。
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做好标识,密闭运送至洗衣房或消毒供应中心消毒灭菌处理。
(十三)患者外出检查应戴外科口罩,检查完成后检查室应立即消毒;运送车辆应更换一次性床单或座椅套,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十四)确诊患者使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套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盛装,袋外贴上“新冠”字样,一次性使用,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十五)患者排除新冠可能转入普通病区后,对其病室应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