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疫情期间医疗垃圾处置预案精选4篇。

疫情期间医疗垃圾处置预案精选篇1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新冠防控方案》及《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和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冠感染相关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技术指南>的通知》)要求,完善我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方案,保证紧急情况下医疗废物得到有效收集与处置。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级负责;

高效有序,科学应对,联防联控。

(二)适用范围

方案适用于XX市疫情期间各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隔离医学场所、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及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固体废物,在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等环节开展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任务

成立XX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全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组织实施,在出现紧急情况时,统一协调、指挥医疗废物的应急处置工作。

工作小组由市卫健委、生态环境局、城管局、交通局、公安、财政局、发改委,以及各乡镇(园区)共同组成。

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共同妥善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防止疫情传播。

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如下:

市卫健委:负责对全市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活动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必要的疫病防治和安全防护培训,保证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全过程符合疫病防治及卫生防护要求,协调对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全市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城管局:指导和督促XX公司、XX公司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建医疗废物应急运输队伍,保障应急情况下医疗废物及时运输和处置。

市交通局:配合协调固定车辆,对参与应急处置医疗废物运输的车辆提供道路运输保障。

市公安:负责应急交通管理,做好应急处置医疗废物运输车辆优先通行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公共财政经费保障。

市发改委:负责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运输车辆、防护服、消毒液等各类疫情应急物资,确保及时、足量到位。

各乡镇(园区):配合市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相关单位医疗废物、集中隔离医学场所、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工作;做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舆情、信访维稳工作。

三、应急处置单位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新冠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规定以及《XX市应对新冠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方案(试行)》的要求,XX公司(下称“XX公司”)、XX(下称“XX公司”)为我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单位,优先以XXXX环保有限公司为主。

四、组织实施

(一)应急设施启用情形

当发生特殊情况,XXXX公司无法有效保障我市医疗废物规范收运处置时,我市及时展开应急处置工作,启用XX公司、XX公司对全市医疗废物进行应急焚烧处置。

(二)应急处置能力准备

XX公司、XX公司应在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新冠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和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新冠感染相关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技术指南》要求,原则上XX公司暂按危险废物焚烧总能力的5%准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XX公司暂按生活垃圾焚烧总能力的3%准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特殊情况下根据需求予以适当扩大。

(三)应急处置启用程序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及时调度全市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做好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研判,当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状况达到应急方案启用条件时,向市政府提出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的建议,经批准同意后启动应急处置方案。

(四)应急处置终止程序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根据全市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及时进行处置能力研判,当医疗废物处置秩序恢复正常后,向市政府提出终止应急处置程序的建议,经批准同意后停止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准备

(一)综合分析研判。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要会同市卫健委和生态环境局,密切关注全市医疗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等情况,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转运方式,提升医疗废物转运效率。

(二)开展人员培训。

市卫健委牵头,市城管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参与,指导参与应急处置的相关单位加强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等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卫生防疫、人员防护、医疗废物识别、医疗废物分类包装、紧急处理以及突发疫情的传染特性和防治措施等。

为做好我市新冠疫情防疫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新冠疫情医疗废物,规范新冠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与技术要求,控制疫情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应对新冠疫情,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新冠疫情医疗废物,规范新冠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与技术要求,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和公民身体健康。

二、编制依据

(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二)《传染病防治法》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四)《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六)《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八)《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十)《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

(十一)《新冠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各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单位应对新冠疫情,开展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单位

应急处置单位包括处置能力富余的周边地市医废处置单位、周边的危废处置单位、XX公司、XX限公司、XX公司等,优先选用处置能力富余的周边城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

全市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相关工作全部由XX公司负责。

五、处置原则

按照有序处置、当日收集当日处置完毕的原则,全市新冠防治产生的医疗废物原则上由XX公司负责处置,其它一般的医疗废物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新冠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规定,交由其他处置能力富余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应急处置。

六、组织管理

为切实加强新冠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应对我市新冠疫情,坚决履行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职责,将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XX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疫情防控及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及副处级以上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分局局长、科室负责人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统筹协调市生态环境系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防控措施。

指导协调全市与疫情相关的环境应急和医疗废物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在局土壤科设办公室,承担全局疫情防控的协调指导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根据工作任务要求,召集防控相关工作会议,保证信息上下畅通。

疫情期间医疗垃圾处置预案精选篇3

1.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做好防控与消毒措施管理,规范防护与消毒工作流程。

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应进行新冠肺炎相关知识的培训。

2.做好防护用品及消毒用品等物资储备,如防护服、口罩、手套、手消毒剂等。

3.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4.入口处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并进行登记,正常者方可进入。

5.工作场所应加强通风换气。

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6.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转运医疗废物,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并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

7.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使用后,应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对车厢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应专车专用,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8.医疗废物转运箱运送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后,应就地对其外表面消毒后再进行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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