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共交通工具来说,也要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下面小编整理了公交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为科学精准、高效有序做好交通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指南》《20xx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总体工作方案》《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总结我省新冠肺炎疫情交通防控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构建新冠肺炎疫情交通防控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坚决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蔓延扩散。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指南》《20xx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总体工作方案》《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等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省内开展新冠肺炎疫情交通防控工作。
四、分级标准
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指南》、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20xx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总体工作方案》、《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事件分类,结合疫情发展情况,新冠肺炎疫情交通防控分为四个应急响应等级进行分级控制。
(一)四级应急响应
1、出现零星散发病例,未引起三代及以上持续传播,但有一定继续传播的风险,对本地区正常生产生活尚未造成严重影响。
2、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三级应急响应
1、出现局部聚集性疫情,有出现社区持续传播的.风险,对本地区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2、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二级应急响应
1、发生较大规模的聚集性疫情,发生持续性社区传播,导致局部暴发流行,尚未对本地区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需要由省级统一协调应对疫情。
2、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一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严重的社区暴发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组织体系
(一)应急指挥机构
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防控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省新型肺炎疫情交通防控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型肺炎疫情交通防控组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地区新型肺炎疫情交通防控工作。
省交通防控组由省交通运输厅为组长单位,省公安厅、省卫健委、南京海关、江苏海事局、民航江苏安全监督管理局、省铁路办、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东部机场集团、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严格落实责任,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制度,及时调配各类应急保障物资,提供相应防护物品、设施,做好相关人防、物防、技防和经费保障等工作,确保各项应急处置措施落到实处。
(二)部门职责
1、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交通防控组办公室工作,牵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交通运输环节的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各地落实交通场站和交通工具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公安、卫生健康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苏车辆、人员的检查、体温检测工作。负责做好相关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
2、省公安厅。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牵头制定中高风险地区来苏车辆、人员的检查、检测点设置和体温检测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方案实施工作、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
3、省卫健委。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做好运输场站、服务区、收费站等重点场所和交通工具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地协调安排医务人员做好现场处置工作,指导各地做好疫情防控宣传等。
4、南京海关。负责督促做好南京关区出入境人员等防控工作。
5、江苏海事局。负责督促做好船舶及人员的防控工作。
6、民航江苏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江苏境内机场按规定和要求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隔离场所设置等疫情防控工作。
7、省铁路办。负责协调铁路运输部门,联系做好火车站和铁路旅客疫情防控及信息报送工作。
8、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负责督促江苏境内火车站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9、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求,负责配合公安、交通、卫健部门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设立检查检测点工作,负责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餐饮等区域通风、消毒等防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疫物资运输等工作。
10、东部机场集团。负责督促所属七大机场规定和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1、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督促铁路工程建设单位强化疫情防控工作。
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建立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同机制,及时共享信息,按日开展调度。
6、宣传引导
(1)宣传各地出台的引导职工错峰放假、高校学生避峰开学、景区限量预约错峰接待的政策措施和好的做法。
(2)及时发布客流预测信息、景区预约信息和实际客流信息。
(二)三级响应
在四级响应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交通管控。
疫情发生县(市、区)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县道设置检疫站,实行机动车有效管控,对驾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同时,确保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
2、运输组织
省际交通:针对疫情发生地所在县级行政区或设区市的城市市区,应视情暂停道路、水路客运运营;视情协调铁路部门暂停客运运营;按相关规定和程序采取限制机场航班运行措施。开行客运服务的,查验进站旅客72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并严格控制交通工具载客率。
省内交通:(1)城际出行。针对疫情发生地所在县级行政区或设区市的城市市区,应视情暂停省内铁路、道路、水路客运运营;视情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采取机场航班运行措施;开展客运服务的,应在进站环节查验旅客72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严格控制交工具载客率。
(2)城市交通。在疫情发生地所在县级行政区或设区市的城市市区,出租汽车禁止上下客,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共汽电车应当采取交通绕行、不停车通过等措施,或视情停运。停运期间,要为医护人员、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
3、安全应急
(1)制定印发检查指南,指导各地进行自查。
(2)指导聚集性疫情发生地及时启动预案,协调解决跨区域应急处置人员物资保障运输问题。
4、运输服务
在四级响应中对运输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实施票务退改签政策。
5、客流研判
通过大数据分析和工作专班共享数据,开展客流大数据监测分析,分期形成客流趋势预测报告,提供决策参考。
6、协同机制
建立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同机制,及时共享信息,按日开展调度,必要时随时开展调度。
7、宣传引导
(1)宣传各地出台的引导职工错峰放假、高校学生避峰开学、景区限量预约错峰接待的政策措施和好的做法。
(2)及时发布客流预测信息、景区预约信息和实际客流信息。
(3)引导公众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
(三)二级响应。
在三级响应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交通管控。疫情发生县(市、区)实施县域封闭管理措施,限制人员流动与聚集。疫情发生设区市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设置检疫站,实行机动车有效管控,对驾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同时,确保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
2、运输组织
省际交通:疫情发生地所在县或设区市,应当暂停道路、水路客运运营;按疫情发生地所在区域省级人民政府要求暂停铁路线路运营;视情采取限制机场航班运行措施。
省内交通:(1)城际出行。疫情发生地所在县或设区市,应当暂停道路、水路客运运营;按疫情发生地所在区域暂停省内铁路线路运营;视情采取限制机场航班运行措施。
(2)城市交通。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可根据需要暂停城市交通客运服务。停运期间,要为医护人员、老弱病残幼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
3、安全应急
(1)制定印发检查指南,指导各地进行自查(出现疫情暴发的地区除外)。
(2)指导局部聚集性疫情暴发地区及时启动预案,协调解决跨区域应急处置人员物资保障运输问题。
4、运输服务
与三级响应中对运输服务要求相同。
5、协同机制
与三级响应中对协同机制要求相同。
6、宣传引导
对于公共交通工具来说,也要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下面小编整理了公交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公交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1
为科学精准、高效有序做好交通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指南》《20xx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总体工作方案》《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总结我省新冠肺炎疫情交通防控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构建新冠肺炎疫情交通防控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坚决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蔓延扩散。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指南》《20xx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总体工作方案》《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等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省内开展新冠肺炎疫情交通防控工作。
四、分级标准
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指南》、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20xx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总体工作方案》、《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事件分类,结合疫情发展情况,新冠肺炎疫情交通防控分为四个应急响应等级进行分级控制。
(一)四级应急响应
1、出现零星散发病例,未引起三代及以上持续传播,但有一定继续传播的风险,对本地区正常生产生活尚未造成严重影响。
2、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三级应急响应
1、出现局部聚集性疫情,有出现社区持续传播的.风险,对本地区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2、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二级应急响应
1、发生较大规模的聚集性疫情,发生持续性社区传播,导致局部暴发流行,尚未对本地区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需要由省级统一协调应对疫情。
2、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一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严重的社区暴发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组织体系
(一)应急指挥机构
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防控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省新型肺炎疫情交通防控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型肺炎疫情交通防控组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地区新型肺炎疫情交通防控工作。
省交通防控组由省交通运输厅为组长单位,省公安厅、省卫健委、南京海关、江苏海事局、民航江苏安全监督管理局、省铁路办、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东部机场集团、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严格落实责任,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制度,及时调配各类应急保障物资,提供相应防护物品、设施,做好相关人防、物防、技防和经费保障等工作,确保各项应急处置措施落到实处。
(二)部门职责
1、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交通防控组办公室工作,牵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交通运输环节的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各地落实交通场站和交通工具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公安、卫生健康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苏车辆、人员的检查、体温检测工作。负责做好相关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
2、省公安厅。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牵头制定中高风险地区来苏车辆、人员的检查、检测点设置和体温检测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方案实施工作、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
3、省卫健委。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做好运输场站、服务区、收费站等重点场所和交通工具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地协调安排医务人员做好现场处置工作,指导各地做好疫情防控宣传等。
4、南京海关。负责督促做好南京关区出入境人员等防控工作。
5、江苏海事局。负责督促做好船舶及人员的防控工作。
6、民航江苏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江苏境内机场按规定和要求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隔离场所设置等疫情防控工作。
7、省铁路办。负责协调铁路运输部门,联系做好火车站和铁路旅客疫情防控及信息报送工作。
8、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负责督促江苏境内火车站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9、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求,负责配合公安、交通、卫健部门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设立检查检测点工作,负责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餐饮等区域通风、消毒等防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疫物资运输等工作。
10、东部机场集团。负责督促所属七大机场规定和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1、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督促铁路工程建设单位强化疫情防控工作。
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