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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强对流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开展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强对流天气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应急管理部门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强对流天气是指包括短时暴雨、雷电、冰雹、龙卷风等灾害性天气。
四、应对处置
(一)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发布涉我县强对流天气蓝色预警风险提示,或接县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强对流Ⅲ级以下应急响应。
1、会商研判
县应急管理局收到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涉我县强对流天气蓝色预警风险提示信息,或接县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强对流Ⅲ级以下应急响应后,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沟通,收集整理有关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防火指挥中心、减灾救灾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危化监管科等相关科室视情开展联合会商,综合研判强对流天气引发灾害事故风险。
2、响应行动
(1)发出安全风险提示。根据综合风险研判意见,县应急管理局视情向相关乡镇、街道发出风险提示单,向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各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作出风险提示,跟踪了解工作落实情况,并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2)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相关科室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送信息。应急指挥中心及时收集工作动态、险情、灾情、救援等信息报送县委办和市应急管理局,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3)跟踪掌握相关信息。局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防火指挥中心、减灾救灾中心等科室指导相关乡镇、街道做好综合监测预警、人员紧急避险等防范工作,及时了解工作动态、险情、灾情等信息,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4)加强监督指导。局危化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加强对危化、工矿商贸企业监督指导,督促做好灾害事故防范应对工作。
(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发布涉我县强对流天气黄色预警风险提示,或接省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强对流Ⅱ级应急响应。
1、会商研判。
县应急管理局收到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涉我县强对流天气黄色预警风险提示信息,或接县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强对流Ⅱ级应急响应后,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会商调度会议,综合研判强对流天气引发灾害事故风险,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防火指挥中心、减灾救灾中心、危化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和有关专家等参加。
2、响应行动。
(1)发出风险提示。根据综合风险研判意见,县应急管理局视情向相关乡镇、街道发出风险提示单,向县消防救援大队及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作出风险提示,跟踪了解工作落实情况,并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2)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相关科室加强值班值守,每12小时向局指挥中心报送一次信息,并及时了解工作动态、险情、灾情、救援等信息报送县委办和市应急管理局,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局应急指挥中心视情组织开展灾害现场可视化视频调度。
(3)监督指导。局危化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加强对危化、工矿商贸企业监督指导,督促做好灾害事故防范应对工作。
(4)应急资源待命准备。应急指挥中心立即通知本地所有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调度排涝、挖掘、起吊等装备待命,落实相关专家参与值守决策,遇突发险情随时投入战斗。
(5)派出指导组。根据领导要求,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防火指挥中心、减灾救灾中心、危化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提出指导组或专家组赶赴受灾地点,指导、协调抢险救援、救灾救助工作。
(6)救灾救助和灾情核查。减灾救灾中心根据强对流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组织做好重要应急物资的调度准备工作;根据强对流天气造成的灾害情况,启动应急物资调拨程序;及时启动县自然灾害救助预案,组织开展灾情核查,并根据灾情实际,按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申请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7)新闻宣传。局办公室指导做好新闻媒体协调与服务工作,及时发布灾害事故相关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三)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发布涉我县强对流天气橙色预警风险提示,或接省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强对流Ⅰ级应急响应。
1、会商研判
县应急管理局收到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涉我县强对流天气黄色预警风险提示信息,或接县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强对流Ⅰ级应急响应后,局主要领导或受其委托的局领导主持召开会商会议,综合研判强对流天气引发灾害事故风险,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局办公室、指挥中心、防汛抗旱防火指挥中心、减灾救灾中心、危化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和有关专家等参加。
2、响应行动。
(1)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根据综合风险研判意见,县应急管理局及时向有关乡镇、街道、县消防救援大队及有关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发出风险提示单,跟踪了解工作落实情况,并做好信息报告工作。根据安排下发通知部署强对流天气应对工作。
(2)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相关科室加强值班值守,每6小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送一次信息,并及时了解工作动态、险情、灾情、救援等信息报送省厅,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做好灾害现场可视化视频调度相关工作。
(3)监督指导。局危化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加强对危化、工矿商贸业监督指导,督促做好灾害事故防范应对工作。
(4)应急救援。县应急管理局视情协调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相关受灾重点地区抢险救援工作。局应急指挥中心协调指导专业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协助参与抢险救援工作。根据救援需要,局指挥中心按程序协调对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5)派出指导组。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防火指挥中心、减灾救灾中心、危化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提出指导组或专家组成员建议。局领导带队赶赴受灾地点,指导、协调抢险救援、救灾救助工作。
(6)救灾救助和灾情核查。局减灾救灾中心根据强对流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组织做好重要应急物资的调度准备工作;根据强对流天气造成的`灾害情况,启动应急物资调拨程序;及时启动县自然灾害救助预案,组织开展灾情核查,并根据灾情实际,按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申请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7)新闻宣传。局办公室指导做好新闻媒体协调与服务工作,每日发布通报,视情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五、有关事项
(一)落实工作职责。局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防火指挥中心等有关科室协同负责做好强对流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汛期,按照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由县防指办牵头组织开展强对流天气可能引发的江河洪水、山洪等灾害以及台风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二)加强信息互通。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与气象局对接实时共享强对流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协调接入各级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预警信号数据,实时接收气象部门推送强对流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应急指挥中心做好与相关救援力量联系对接,及时掌握抢险救援工作情况。防汛抗旱防火指挥中心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平台应用,督促指导相关乡镇、街道落实应对举措。
(三)及时总结经验。局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防火指挥中心等有关科室要结合推进极端天气灾害短临预警分析应用和强对流天气应对工作,指导建立相关应急联动机制,细化防范措施,形成短临预警和应对强对流天气的有效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
目的:
在台风、雷雨自然灾害来临前,事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迅速有效控制局面并妥善处理,把台风雷雨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预案的启动:
收到深圳市气象台发布的台风雷雨预警信号,本预案正式启动。
管理处各部门职责:
秩序维护队:检查大厦天面有无杂物并及时通知保洁班立即清扫,检查各楼层业户门、窗有无关闭或有悬挂物;地下室排水沟有无堵塞,关闭楼层东、西面消防楼梯窗户。
保洁班:
清扫天面杂物,确保无遗漏;配合工程部检查下水管道、地下室排水沟是否通畅。
工程部:
检查地下室设备接地是否正常、天面冷却塔有无部件松动、避雷接地网有无断裂,排水管是否畅通、确保地下室抽水泵保持正常工作。
客服中心:
打印台风、雷雨通知并贴到通知栏,事务助理提醒责任区内业户下班关好门窗、关闭办公室内总电源。
工作程序:
管理处在收到上级或气象台发布的台风、雷雨通知后,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并传达到各岗位部门。管理处全体员工能识别台风暴雨信号及含义,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本部员工按照上述的部门职责做好防风防雷的预防工作,并填写检查表格。
夏季到来,雷雨大风天气比较频繁,对于加油站这种重大危险作业,雷雨大风有可能引起致命的事故,后果很严重。雷雨季节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站长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确保加油站安全,同时要保证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二、开展隐患排查,做好预案
及时进行安全大排查,对出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迅速排除隐患,同时加强防汛、防雷防静电、防大风预案的组织演练,做到面对险情,能够保持镇定、不慌张。
三、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操作规程
加强安全教育,让所有员工充分认识到雷雨季节工作安全的重要性。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对进入站内的加油车辆要严格管理,加油作业时必须熄火加油,尽可能做到车内乘客下车在站外等候,摩托车、拖拉机必须推出站外启动。
四、作业监护到位,对周边环境有效监控
加油站卸油作业时要做到卸油员、司机等相关人员的全程现场监护。在遇有强雷雨大风天气或附近有危险作业时,应暂停作业。加油站内划定禁止使用非防爆通信设备(如手机)区域,外来与站内业务无关的车辆及行人禁止穿越加油站。对站外周边环境要进行实时监控,防止外围不安全因素影响站内安全。
五、做好值班安排,及时沟通信息
为保证防汛、防雷防静电、防大风信息及时传递,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每一轮值班均有值班管理人员带班,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做到密切监视水情、雨情、灾情及天气形势,一旦发生灾情,第一时间上报。
为了防御、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保证校园师生的生命和校园设备财产安全,杜绝因雷电灾害造成的的伤害事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教育部、中国气象局关于防御气象灾害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陕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细则和我校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校园防雷电工作,掌握校园防雷电工作动态,提出预防对策和措施,切实加强对防雷电工作的领导。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建立由校园主要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参加的防雷电抢险工作队伍。当事故发生时,下达启动防雷电应急预案命令,依据上级批示和现场情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工作。
2、应急工作小组
(1)预警信息组
职责:收集整理各类信息资料,关注气象分析,及时掌握雷电灾害信息,进行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雷电事故发生时,及时掌握防雷电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现场处置组
职责:及时调查收集事件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疏散人员,清理现场,抢救伤员,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迅速控制事态蔓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保护好各种证据。
(3)安全保卫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人员、车辆疏散,现场秩序的维护,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配合医疗、公安部门施救,防止事态扩大。
(4)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保障处置现场的车辆调动、人员调集和工具、设备物资的供应。
二、安全预防措施
1、提高对校园防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防雷电工作纳入校园重要议事日程,针对季节性特点,积极研究防范措施,落实防雷电工作预案。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师生抵御雷电伤害的意识和防范能力。各校园要把防雷电知识的宣传教育与校园其他安全教育结合起来,多形式、多角度、多层面加强对师生防雷电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举办防雷电知识讲座,开展防雷电知识咨询,掌握雷电突发时的各种防范方式。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依法防雷、科学防雷、主动防雷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各校园要加强对校园防雷电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校园防雷电工作能力。
3、切实抓好防雷电安全检查工作。
(1)按规定安装防雷电设施,制定防雷电装置检查维护制度,安排具有防雷和电气知识的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工作。雷雨季节前后更应加强检查,及时排除防雷电装置故障。
(2)自觉接受气象部门防雷中心的检测服务,取得《陕西省防雷电装置检测合格证》。新建建筑物应当具有防雷电装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定期对校园校舍、围墙的电路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当雷电来临时校园校舍电路安全无隐患。
(4)对于校园的图书室、电教室、微机室、实验室等部室,做好定期检查防护工作,特别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雷电工作。
(5)建立雷电隐患台账,清除一切不安全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三、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校园防雷电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紧急情况要拨打110、119报警。有伤亡、火灾、爆炸时,应当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
2、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及现场处置组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足自救或者实施援救:
(1)当雷电引起人员伤亡、火灾、爆炸的,应及时实施消防、医疗救护、人员疏散等措施,努力保证师生人身安全;
(2)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害源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和危害程度;
(3)立即向区教育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灾情;
(4)保护好现场;
(5)保证通信设备完好,内外、上下主要信息联络畅通。
3、当被雷电击倒人的心脏活动和呼吸停止时,应采取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摩的方法进行抢救,同时尽快拨打120请求救助。
4、因雷电导致电脑网络故障时,除了检查在线设备的损坏程度以外,对不在工作状态的网络设备和电脑都应做全面的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处理,把损失降到最低。
5、较大雷电灾害事故,校园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后果、已采取措施等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区教育局安全稳定管理办公室。校园值班电话和校(园)长的手机24小时开通,切实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
6、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四、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后,救灾过程中要提前考虑是否应切断电、气、水源等,以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2、如雷击建筑物致使受损严重的,应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性鉴定评估。
3、当雷电引发火灾时,要启动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
4、实行责任追究。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在事发应急过程中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安排酿成严重后果的,由校园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着其他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站、楼、生活区、总物资供应段、工程指挥部、铁路公安处负责人:根据xx省气象局于X日发布的重要天气报告,X月下旬我省将有多阵雨、雷阵雨天气,其中X日将有一次明显降水过程,降水集中时段为X日下午到夜间,过程降水量20~40mm。请立即部署防汛工作,未雨绸缪,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做好应急准备。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本次降雨防范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加强防汛应急值守,确保各级干部在岗在位,特别是商丘地区、黄河沿线、黄河以北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二、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值班防汛技术人员要利用卫星云图、雷达图,结合雨量监测系统,做好“观云追雨”工作。各工务(桥梁工程)段要加强与防汛、气象、国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根据雨情安排人员进驻当地防汛部门,动态掌握雨情、水情、水库情况,做好应对工作。
三、严格执行三级降雨预警制度。
工务、电力、供电等设备管理单位要以雨为令,做好雨后巡查工作,加强重点路段巡查,提前做好防汛现场等不安全地方的值守准备,重点做好新建立交、在建路段、瓦溪线桥路过渡段、欣彦线粉砂路段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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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强对流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开展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强对流天气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应急管理部门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强对流天气是指包括短时暴雨、雷电、冰雹、龙卷风等灾害性天气。
四、应对处置
(一)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发布涉我县强对流天气蓝色预警风险提示,或接县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强对流Ⅲ级以下应急响应。
1、会商研判
县应急管理局收到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涉我县强对流天气蓝色预警风险提示信息,或接县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强对流Ⅲ级以下应急响应后,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沟通,收集整理有关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防火指挥中心、减灾救灾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危化监管科等相关科室视情开展联合会商,综合研判强对流天气引发灾害事故风险。
2、响应行动
(1)发出安全风险提示。根据综合风险研判意见,县应急管理局视情向相关乡镇、街道发出风险提示单,向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各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作出风险提示,跟踪了解工作落实情况,并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2)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相关科室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送信息。应急指挥中心及时收集工作动态、险情、灾情、救援等信息报送县委办和市应急管理局,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3)跟踪掌握相关信息。局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防火指挥中心、减灾救灾中心等科室指导相关乡镇、街道做好综合监测预警、人员紧急避险等防范工作,及时了解工作动态、险情、灾情等信息,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4)加强监督指导。局危化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加强对危化、工矿商贸企业监督指导,督促做好灾害事故防范应对工作。
(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发布涉我县强对流天气黄色预警风险提示,或接省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强对流Ⅱ级应急响应。
1、会商研判。
县应急管理局收到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涉我县强对流天气黄色预警风险提示信息,或接县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强对流Ⅱ级应急响应后,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会商调度会议,综合研判强对流天气引发灾害事故风险,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防火指挥中心、减灾救灾中心、危化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和有关专家等参加。
2、响应行动。
(1)发出风险提示。根据综合风险研判意见,县应急管理局视情向相关乡镇、街道发出风险提示单,向县消防救援大队及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作出风险提示,跟踪了解工作落实情况,并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2)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相关科室加强值班值守,每12小时向局指挥中心报送一次信息,并及时了解工作动态、险情、灾情、救援等信息报送县委办和市应急管理局,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局应急指挥中心视情组织开展灾害现场可视化视频调度。
(3)监督指导。局危化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加强对危化、工矿商贸企业监督指导,督促做好灾害事故防范应对工作。
(4)应急资源待命准备。应急指挥中心立即通知本地所有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调度排涝、挖掘、起吊等装备待命,落实相关专家参与值守决策,遇突发险情随时投入战斗。
(5)派出指导组。根据领导要求,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防火指挥中心、减灾救灾中心、危化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提出指导组或专家组赶赴受灾地点,指导、协调抢险救援、救灾救助工作。
(6)救灾救助和灾情核查。减灾救灾中心根据强对流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组织做好重要应急物资的调度准备工作;根据强对流天气造成的灾害情况,启动应急物资调拨程序;及时启动县自然灾害救助预案,组织开展灾情核查,并根据灾情实际,按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申请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7)新闻宣传。局办公室指导做好新闻媒体协调与服务工作,及时发布灾害事故相关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三)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发布涉我县强对流天气橙色预警风险提示,或接省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强对流Ⅰ级应急响应。
1、会商研判
县应急管理局收到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涉我县强对流天气黄色预警风险提示信息,或接县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强对流Ⅰ级应急响应后,局主要领导或受其委托的局领导主持召开会商会议,综合研判强对流天气引发灾害事故风险,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局办公室、指挥中心、防汛抗旱防火指挥中心、减灾救灾中心、危化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和有关专家等参加。
2、响应行动。
(1)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根据综合风险研判意见,县应急管理局及时向有关乡镇、街道、县消防救援大队及有关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发出风险提示单,跟踪了解工作落实情况,并做好信息报告工作。根据安排下发通知部署强对流天气应对工作。
(2)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相关科室加强值班值守,每6小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送一次信息,并及时了解工作动态、险情、灾情、救援等信息报送省厅,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做好灾害现场可视化视频调度相关工作。
(3)监督指导。局危化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加强对危化、工矿商贸业监督指导,督促做好灾害事故防范应对工作。
(4)应急救援。县应急管理局视情协调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相关受灾重点地区抢险救援工作。局应急指挥中心协调指导专业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协助参与抢险救援工作。根据救援需要,局指挥中心按程序协调对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5)派出指导组。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防火指挥中心、减灾救灾中心、危化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提出指导组或专家组成员建议。局领导带队赶赴受灾地点,指导、协调抢险救援、救灾救助工作。
(6)救灾救助和灾情核查。局减灾救灾中心根据强对流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组织做好重要应急物资的调度准备工作;根据强对流天气造成的`灾害情况,启动应急物资调拨程序;及时启动县自然灾害救助预案,组织开展灾情核查,并根据灾情实际,按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申请自然灾害救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