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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两项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对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司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回顾总结,并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
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法院司法工作回顾
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人大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重点抓好审判、改革、队伍建设三件大事。
通过努力,各项工作有了较为明显的改观,审判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高,法院改革稳妥推进,队伍形象逐步改善,较好地完成了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的司法工作任务。
(一)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_年以来(至今年6月底),全院共新收各类诉讼案件3354件,办结3126件(包括上一年的未结案),正在办理301件。
其中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15件,一审判处犯罪分子590人,共有457人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审审结民商事案件2667件,行政案件19件;办结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25件。
1、狠抓案件质量,力求公正司法。
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是人民法院能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司法权威的关键所在,因此,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审判公正,始终是我院孜孜以求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
随着社会进入转型期,日益复杂的社会关系导致社会纠纷也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尽管我国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但在许多情况下法律滞后的现象依然存在,新类型案件、无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可适用的案件呈上升势头,这些都给法官办案增加了新的困难和压力。
面对这些新情况,为保证审判工作质量,我们在充分发扬过去一些好的经验的基础上,就如何提高案件质量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我院的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依法审判。
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
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当事人举证、法庭质证、认证以及法院调查取证等证据制度,不断完善庭前证据交换、举证期限、证据失权的认定和处理等制度,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刑事审判既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罪犯,又确保无罪公民不受法律追究,强化人权保障力度。
去年为贯彻最高法院院长提出的“依法惩罚犯罪,依法保障人权”的要求,对新刑诉法实施七年来审结的_余件刑事案件进行了自查,未发现超期羁押现象。
通过自查,进一步增强了质量意识和审限意识,杜绝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
——高度重视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
及时总结前阶段“严打”整治斗争工作经验,认真研究并建立了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除继续保持对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外,通过集中公开宣判等形式,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震慑潜在的犯罪倾向。
民商事审判强调调解工作,积极运用调解方式止纷息讼,在审结的2667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及经调解撤诉的1736件,调解撤诉率为65%。
对群体性纠纷和矛盾易激化案件,坚持从大局出发,精心组织审理,强调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疏导工作,争取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行政审判坚持规范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以及支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原则,积极受理,慎重审判,注重协调,确保稳定。
——强化审判监督力度。
去年成立了审判监督庭,实现立审、审执、审监相分离,在此基础上,根据案件在审判流程中的不同环节,运用排期、审限监控、质量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促使审判公开、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地进行。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共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5件,纠正错案2件。
——树立精品意识,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
修订和完善了《民事裁判文书制作样式改革若干意见》,结合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现有的诉讼文书样式重新作了调整,统一了9种既符合证据规定,又方便当事人诉讼的诉讼文书制作样式。
同时,组织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肯定和推广优秀裁判文书制作经验,发现和解决当前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过程中的问题和缺陷,以评优活动的开展,促精品意识的树立。
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全院的审判质量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案件上诉率、上诉案件发回改判率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涉法上访案件明显减少。
2、狠抓办案效率,保障司法公正。
迟来的公正不是公正,如果没有效率,公正将失去其应有的价值,这是现代司法理念提出的新要求。
针对过去对审判效率不重视,审判管理运行机制落后,造成部分案件审理期限过长,效率低下的问题,我们除加强对法官的效率意识教育外,着重通过推进法院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审判管理运行机制,来提高审判效率。
——完善和落实简繁分流制度,扩大简易案件审理范围,规定除了必须由审委会研究的案件外,能适用简易程序的,尽量适用。
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速、简便的优点,及时处理简易民事纠纷,提高诉讼效率。
一年半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2241件,占民商事总结案数的84%,当庭宣判率保持在40%以上。
——进一步完善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理制度,对事实清楚、被告人无异议的普通程序刑事案件,在保持审判组织与程序完整的基础上,简化和调整庭审环节,提高庭审效率。
在行动上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
集中学习一篇文章不少、时间一点不少,坚持自学自记,通读读本、党章、100问等,记笔记,写心得体会5篇,参加专题讨论,发言有材料,积极踊跃,在典型推动下,深入开展“三个一”和“四项活动”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撰写民情调查报告,扶贫帮困结对子等等。
特别是在市、区二级督导组和院党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教育下,通过群众提、自己找、领导点、互相帮等途径,我从思想灵魂上得到了一个完全彻底地马克思主义洗礼。
现将我从20XX年四月任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以来在党性党风方面做如下剖析。
一、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1、学习理论缺乏系统性、主动性。
一是理论学习上存在应付思想。
主要表现在学习态度不够认真、缺乏自觉性。
只限于一般性地读书,没有从理论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对自己要求的不高,只求写读书笔记的数量,不求质量,心得体会写的也较肤浅。
二是理论联系实际工作不够。
由于学习的目的不够明确,导致学习归学习,理论和实际相脱节。
没有很好地把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形势下所遇到的问题与实际工作相联系起来,不能很好地从理论上去认识、去探讨,因此,自己在考虑和安排工作时缺乏前瞻性,不是处于推着干就是忙于眼前的任务。
三是理论联系自己思想少。
表现为开拓创新精神不强,争先创新意识不强,对自己工作标准要求的不很高。
2、司法为民的宗旨不牢
一是没有牢固树立立党为公、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没有真正地落到实处。
二是受一些西方思想的影响,受共产主义“渺茫论”的影响,共产主义信仰曾一度动摇,没有深刻地理会到,共产主义要靠我们一代代人的奋斗才能实现。
三是群众观念较为淡薄,不能很好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察民情、解情忧、保民安、帮民富做得不到位。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
一是在领导班子讨论一些重大问题时,缺乏主动性,瞻前顾后,认为有院长拍板、把关就行了,或者随大流。
二是对一些问题不是十分了解,也不主动去与其他同志勾通。
有时了解情况不多,在会议上随声附和,不发表自己的独立见解。
三是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态度不够端正,总认为班子没有什么问题,因此在开展批评时只是轻描淡写,走一走形式。
4、党风廉政建设标准不高
一是对自己要求的标准不高。
例如,有时在盛情之下特别是中午不想回家(因回家太远)时,也去的邀请下,参加吃吃喝喝,放松了自己的要求。
二是存在己关系不大的想法。
认为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抓的比较紧,谁往枪口上撞,谁找死。
只要自己不搞,其他人愿意怎样搞就怎样搞,与己关系不大,因为自己与当事人接触少、无人行贿,在目前实惠主义盛行下,送了也白送。
没有公款旅游,没有接受礼品,没有重大事项不报告的,爱人有工作,不经商,子女小。
5、工作作风不够严谨
一是工作不深入。
埋头日常工作、日常事务时间较多,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时间较少,下到基层也是走马观花,很少发现实质问题。
二是工作有畏难情绪,得过且过,按要求做规定动作,政治思想工作创新少。
组织开展活动也较少,没有很好发挥政工部门的职能作用。
三是存在好人主义思想,表现在工作上不愿得罪人,也不愿批评人。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自己存在党性党风方面的问题,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
但主要是主观原因,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我们所处的是个创新的时代,这就注定我们只能在创新中生存,在创新中发展。
3、提高沟通能力。
沟通是密切领导与群众的重要手段,我们党历来倡导的“密切联系群众”,首先就包含着“沟通”的要求,沟通就是有效的联系、协调,没有沟通就达不到密切,沟通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是群体会议,也可以是少数人非正式交谈;可以是面对面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不仅要与群众沟通,也要善于与领导沟通,不仅要在单位内部沟通,而且也要与社会进行广泛的交流和沟通。
那么如何进行沟通?首先,要明确沟通目的;其次,要掌握沟通的最佳时机,第三,要掌握沟通的技巧,第四,要注重情感交流。
只有善于沟通,才能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游刃有余。
司法干警自查自纠报告精选4
自开展"廉政在我心中,廉洁看我行动"主题教育活动以来,我能按规定认真学习《党章》的有关内容,观看警示教育片,为找准原因,明确今后的整改方向,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我认真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查摆了自己工作以来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为人民服务宗旨、实事求是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此进行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
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具有一种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
不善于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没有培养自己从政治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识事物只停留在表面,未看本质,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
对政治学习"走过场",停于形式,敷衍了事,平时虽然经常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毛泽东思想,没有意识其思想的精髓,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
2、宗旨观念不够牢固。
我有时对待自己的同事不能始终保持热情的态度,尤其当手头工作稍多,稍忙时,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以至自己为同事服务的公仆意识淡化,没切实做到为群众所想,为群众所急。
总觉得自己是一个基层的普通党员也干不了什么大事,没有深刻理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以至于为群众服务意识的淡薄。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表明坚持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的衡量标准,而我却忽略了群众的想法,这是工作中缺乏耐心的根本原因。
"一切为了群众"是要求我们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拿出百分之百的热情对待每一位同事,做到树立党员一面旗的良好形象。
3、业务知识不够钻研。
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动脑筋,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
对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够重视,缺乏一种敬业精神,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会抱有可拖就拖的心态,今天不行,就等明天再说,对问题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虽然感到有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的勇气和刻苦钻研、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
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一方面,自认为是专业院校毕业,又念了这么多年的本专业,用起专业知识来会绰绰有余,一种自傲的情绪,不愿更深入地去钻研;另一方面,缺乏敬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得过且过,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具体的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反而招来非议。
自己没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所以在工作、学习中比较盲目。
还有一方面,缺乏创新精神。
不能开拓性的开展工作。
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工作时间久了,没有新鲜事物出现,会有一种厌倦的情绪产生,对待工作有时抱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可以把事情做好。
有时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省得惹祸上身。
做事情只安于表面处理方法比较简单,有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还会把工作作为负担,却没有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观念,增强公仆意识。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关于人民公仆的理论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重要的实践在于认清职责,立足本职,老老实实、本本分分为群众做实实在在的事情,真正把本职当作党赋予每个党员的任务和使命,按照党员的先进性要求来实践。
正如邓小平同志说的那样:"人民,是看实践。
"我们一定要看到自己的责任,要时刻关注人民群众对党充满期待和信赖的眼睛,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去自觉实践"三个代表"这一重要思想,真正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
文化修养是人们为掌握和运用文化艺术及一般知识所进行的努力学习,以及所达到的一定素养或水平。
我们要努力刻苦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使自己成为工作中的内行专家。
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学习有利于提高我们的知识水平,增强做好工作的本领。
只有狠下决心,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务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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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干警自查自纠报告精选1
各位代表: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两项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对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司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回顾总结,并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
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法院司法工作回顾
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人大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重点抓好审判、改革、队伍建设三件大事。
通过努力,各项工作有了较为明显的改观,审判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高,法院改革稳妥推进,队伍形象逐步改善,较好地完成了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的司法工作任务。
(一)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_年以来(至今年6月底),全院共新收各类诉讼案件3354件,办结3126件(包括上一年的未结案),正在办理301件。
其中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15件,一审判处犯罪分子590人,共有457人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审审结民商事案件2667件,行政案件19件;办结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25件。
1、狠抓案件质量,力求公正司法。
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是人民法院能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司法权威的关键所在,因此,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审判公正,始终是我院孜孜以求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
随着社会进入转型期,日益复杂的社会关系导致社会纠纷也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尽管我国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但在许多情况下法律滞后的现象依然存在,新类型案件、无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可适用的案件呈上升势头,这些都给法官办案增加了新的困难和压力。
面对这些新情况,为保证审判工作质量,我们在充分发扬过去一些好的经验的基础上,就如何提高案件质量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我院的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依法审判。
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
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当事人举证、法庭质证、认证以及法院调查取证等证据制度,不断完善庭前证据交换、举证期限、证据失权的认定和处理等制度,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刑事审判既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罪犯,又确保无罪公民不受法律追究,强化人权保障力度。
去年为贯彻最高法院院长提出的“依法惩罚犯罪,依法保障人权”的要求,对新刑诉法实施七年来审结的_余件刑事案件进行了自查,未发现超期羁押现象。
通过自查,进一步增强了质量意识和审限意识,杜绝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
——高度重视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
及时总结前阶段“严打”整治斗争工作经验,认真研究并建立了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除继续保持对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外,通过集中公开宣判等形式,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震慑潜在的犯罪倾向。
民商事审判强调调解工作,积极运用调解方式止纷息讼,在审结的2667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及经调解撤诉的1736件,调解撤诉率为65%。
对群体性纠纷和矛盾易激化案件,坚持从大局出发,精心组织审理,强调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疏导工作,争取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行政审判坚持规范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以及支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原则,积极受理,慎重审判,注重协调,确保稳定。
——强化审判监督力度。
去年成立了审判监督庭,实现立审、审执、审监相分离,在此基础上,根据案件在审判流程中的不同环节,运用排期、审限监控、质量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促使审判公开、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地进行。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共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5件,纠正错案2件。
——树立精品意识,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
修订和完善了《民事裁判文书制作样式改革若干意见》,结合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现有的诉讼文书样式重新作了调整,统一了9种既符合证据规定,又方便当事人诉讼的诉讼文书制作样式。
同时,组织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肯定和推广优秀裁判文书制作经验,发现和解决当前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过程中的问题和缺陷,以评优活动的开展,促精品意识的树立。
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全院的审判质量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案件上诉率、上诉案件发回改判率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涉法上访案件明显减少。
2、狠抓办案效率,保障司法公正。
迟来的公正不是公正,如果没有效率,公正将失去其应有的价值,这是现代司法理念提出的新要求。
针对过去对审判效率不重视,审判管理运行机制落后,造成部分案件审理期限过长,效率低下的问题,我们除加强对法官的效率意识教育外,着重通过推进法院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审判管理运行机制,来提高审判效率。
——完善和落实简繁分流制度,扩大简易案件审理范围,规定除了必须由审委会研究的案件外,能适用简易程序的,尽量适用。
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速、简便的优点,及时处理简易民事纠纷,提高诉讼效率。
一年半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2241件,占民商事总结案数的84%,当庭宣判率保持在40%以上。
——进一步完善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理制度,对事实清楚、被告人无异议的普通程序刑事案件,在保持审判组织与程序完整的基础上,简化和调整庭审环节,提高庭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