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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音乐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大型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迅速采取正确和有效的措施,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影响,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公共场所和在公共所举办文化、商业等大型活动中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2、本预案所指公共场所,是本市行政域内的图书馆、以及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戏厅、影院等场所。

3、本预案所指大型活动,是在本预案所指的公共场所举办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活动、展览活动和文化娱乐、商业活动。

4、本预案所指公共场所大型活动中的突发事件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火灾、突然断电、建筑物坍塌、拥挤踩踏等事故灾难;文化娱乐活动场所交通堵塞情况;爆炸、恐怖袭击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加大宣传普及安全知识的力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

细致排查公共场所和大型活动中各类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2、依法管理:公共场所和大型活动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快速反应:各行政主管部门、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和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是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成立的、负责事件处置的决策领导机构

1、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主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公安局、安监局、文体局局长

指挥:公安局局长(文体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公安局、文体局、安监局、卫生局、公安消防大队

2、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各单位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制定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方针,决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仿发布的时间、方式等。

(3)加强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4)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

四、应急预测和预警机制

(一)评估和预测

各类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防预警行动

1、相应大型活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类大型活动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

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

2、公共场所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

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3、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活动之前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当地公安部门登记务案。

4、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对文化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并负责当地公共场所和大型活动的治安管理工作。

5、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和场地出租单位共同负责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安全保卫责任制度;负责事前安全保卫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负责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预警支持系统

公共场所举办大型活动应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训别标志;在售票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1、突发事件发生时,行政主管部门接报后应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

2、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要防止片面性。

五、应急行动的响应及措施

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报警、接警、处置、结束、善后环节的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必须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紧密配合,高效运转。

总指挥:迅速下令组成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系统。

(1)召集应急机构人员开展工作,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做出进一步部署。

(2)准确迅速下达工作指示,指挥各应急小组积极开展工作,督查相关人员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根据事态发展情况

(4)根据事件发生的性质,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或寻求配合和支持。

(5)派出工作组,并限定时间赶赴事发地点,开展调查。

(6)做好其它应急指挥工作。

(一)应急响应

1、基本响应

(1)当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按照“统一指挥、专业处置”的要求,成立由各部门领导同志参加的现场指挥部,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指挥协调公安、交通、消防、通信和医疗急救等部门应急队伍开展前期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群众开展救助工作。

(2)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事件处置方案

(3)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应急指挥部、各相关委办局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现场指挥部应及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市上级机关发出请求,

2、扩大应急

①预计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依据事件等级,统一领导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②如果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市现有应急资源难以实施有效处置,应以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名义,要求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处置工作。

3、现场应急基本措施

应急预案启动后,现场指挥部应当立即组织、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等救助措施;

(2)迅速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加强巡逻、维持社会治安等控制措施;

(3)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损害扩大的活动等保护措施;

(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措施,包括依法限制公民某些权利和增加公民义务等措施。

4、。

应急处置

(1)信息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的估计。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5、指挥和处理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建议。

(2)各职能部门应主动参与现场应急工作,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人员抢救和现场抢险。

6、宣传、培训保障

加强大型活动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公布应急指挥部和接警电话,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依靠广大群众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加强对公共场所和大型参与活动人员消防、卫生、治安等方面的知识技术培训;积极组织突发事件预备队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定期进行公共场所和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2023音乐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全区大型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述大型活动是指:公共文化体育场、区辖区内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文化娱乐休闲经营场所、体育健身休闲娱乐场所、经政府批准,在我区境内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工作人员及观众达到1000人次以上)的各类综合、单项各类活动。

本预案所述突发事件是指地震等自然灾害;火灾、建筑物坍塌,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拥挤踩踏等事故灾难;爆炸、恐怖袭击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1、3工作原则

大型活动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应当遵循居安思危、科学前瞻、以人为本、高效实用的指导方针,坚持整体考虑、统一指挥、层级负责、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有序、资源统筹、信息共享、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

2、组织机构及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我区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以下简称领导机构),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预案启动、人员组织、部门协调、命令统筹等。

领导机构总指挥由XXx区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常务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担任,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区文旅局,办公室主任由文旅局局长担任,成员由政府办、宣传部、交通运输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卫健局、综合执法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2、1日常办事机构

办公室为领导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传达领导组工作指令及指令的落实;收集、掌握、上报和发布事件信息;制定事件救助的具体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并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2各成员单位职责

研究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调配可用资源,提供应急保障,落实救援保障措施,全力配合领导组和现场指挥机构的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1)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救助工作;组织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组织应急物资的筹集、储备和调拨工作;组织紧急转移安置伤员等。

(2)区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预算、审核、拨付,做好经费下拨,保证应急款项及时到位。

(3)区发改局:负责救助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安排应急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4)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卫生力量,抢救伤员,对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和疾病的发生、蔓延;保证饮用水和食品的卫生;参加伤病人员救治;负责接收对口单位捐助的物资和资金。

(5)区交通局:负责提供转移交通工具;确保应急道路畅通。

(6)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和维护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事件调查,确保治安稳定和交通有序。

(7)区消防大队:负责现场消防救援、人员搜索等工作。

(8)区住建局:负责事件后恢复重建规划、勘察设计、抗灾设防、房屋建筑、恢复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及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2、3分级标准

按照性质、损失、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

(1)特别重大事件(I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文化体育活动事件。

(2)重大事件(II级)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文化体育活动事件。

(3)较大事件(III级)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文化体育活动事件。

(4)一般事件(IV级)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的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文化体育活动事件。

4、预防预警机制

4、1完善预防机制

(1)公共文化体育场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法运营;大型文化体育活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登记备案,并经安全许可方可举办。

(2)举办规模大、周期长、参加人数多的文化体育活动,主办方要与卫健、消防、公安等部门联系,提前制定医疗卫生、安全保障方案。

4、2加强预警信息报送

(1)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街道)、文体局要立即如实向领导组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虚报,同时通报区直各有关部门。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事件,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5分钟内上报区政府和领导组。

(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活动主办单位,活动规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事故造成伤亡状况,事故的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故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内容,并落实专人负责现场处置救援情况的摄录工作。

区政府接报后,及时汇总情况,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5、应急响应

依据突发事件发生的实际情况,由领导组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5、1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街道)和有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各应急救援队伍和镇(街道)、职能部门、活动主办单位,在领导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先期进行处置。

领导组根据事件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应急救援行动,同时迅速向政府进行报告。

5、2分级响应

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应急响应需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

事发地(街道)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型文化体育活动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

(1)应对一般事件,由事发所在地镇(街道)及区文体局先期介入,调查处理,并随时将伤亡情况报领导组,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2)应对较大事件,或涉及跨县(市、区)的一般事件,启动本预案。

(3)应对重大、特别重大事件,本预案立即启动,并报告区委区政府。

5、3现场处置

(1)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组根据事故灾难的特点和严重程度,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及时启用应急避难场所,迅速有序地转移、疏散、撤离现场人群;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源头,防止事态扩大、人员伤亡增加;对受伤群众及时组织运送和救治。

(2)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领导组可以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负责检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查找事故的原因和评估事态的发展趋势,预测事故的后果,为领导组决策提供参考。

检测与评估报告及时上报政府。

(3)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现场处置行动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应急处置行动实施后,险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消除,事发地人员和遇险对象已全部脱离险境,由领导组提出应急响应结束建议。

经区政府批准后,解除应急状态。

应急响应结束,由领导组办公室通知区直有关部门和事发地。

5、4后期处置

应急处置结束后,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1)事发地(街道)联合区文体局等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对事件中的伤亡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等,要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偿还、补偿。

(2)一般事件由事发地(街道)会同相关部门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较大事件,由区政府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由区政府或市政府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区有关部门协助调查。

(3)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事件的原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综合调查评估,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处置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突发事件需财政负担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财政部门应将此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2物资保障

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应加强应急处置的物资、装备储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3人员保障

参与应急处置的各部门在接到行动指令后,要迅速组织或指派相关人员、装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预案中明确的职责快速投入事故应急处置。

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互相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合力。

工作中要严格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及时处置。

6、4培训保障

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级预案及相关行动方案,适时组织应急处置实战演练,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完善预案,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应急事件的能力。

7、附则

7、1奖励

对在应急处置行动中,能够出色完成任务,做出显著成绩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7、2追责

对在应急处置行动中,有重大失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4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文旅局负责解释。

8、附件

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通信录

2023音乐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市辖区内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发生的建筑物、设施或临时搭建设施发生倒塌等灾难,导致人员伤亡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因人群拥挤、通道堵塞等原因,发生人员挤压、踩踏、坠落、溺水等人员伤亡的事件;燃放烟花、礼炮或释放升空气球遇明火发生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其他非人为故意损害、破坏而引发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事件。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大型商场、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以及与大型群众性活动自身不相关联的因素而导致活动参与者伤亡的突发事件不适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市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台办、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卫健委、环保局、体育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外办、保监分局、气象局、总工会、供电公司、警备区、武警支队等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分管领导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指挥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对于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会商研判,做好应急响应;根据事件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

(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突发事件信息,做好信息报告工作;负责组织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处理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承担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搜集、报告舆情信息,协调新闻发言人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发布,协调媒体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等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负责对突发事件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参与抢险救援等工作。

3、市民政局: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伤亡人员的抚恤、救助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事件应急处置的资金保障等工作。

5、市人社局:负责为事件中遭受伤害的职工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工伤保险待遇等。

6、市城管局:负责督促事件周边的供水、供气、供热等重点企业安排力量做好市政设施的保护,确保市政设施在应急处置和救援中能安全正常使用。

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突发事件的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8、市卫健委:负责事件应急处置中有关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9、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为餐饮安全提供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对较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配合监管部门对活动使用的特种设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负责对活动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1、XXx保监分局:负责监督和督促相关保险公司对突发事件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保险理赔。

12、市气象局: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天气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

13、市总工会: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14、XXx供电公司:负责电力线路故障的紧急抢修,确保设备正常供电;负责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电力保障工作。

15、XXx警备区、武警XXx支队: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地方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市委台办、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环保局、市体育局、市应急局、市政府外办等单位负责根据市领导小组指令按照各自职能做好事件原因调查和应急处置救援等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负责根据市领导小组的指令,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事件分级

事件级别按照造成人员伤亡程度、危害程度及财产损失程度等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4个级别。

1、一般(Ⅳ级)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人员),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件。

2、较大(Ⅲ级)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人员),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件。

3、重大(Ⅱ级)突发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人员),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件。

4、特别重大(Ⅰ级)突发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人员),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件。

四、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活动承(主)办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是大型群众性活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

事件发生后,按职责收集事件发生、发展、危害、影响范围以及应对措施等信息,并立即进行核实和分析评估,及时向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和本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紧急情况下,基层单位可以同时报告上一级政府和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较大、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市政府主管部门应事发2小时内向市领导小组、市政府报告。

报告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和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或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二)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以下1项或多项措施进行应急处置:

1、交通疏导和管制。

因事件导致道路无法正常通行或抢险救援需要占用道路时,应及时采取交通疏导或管制措施,为抢险和医疗救护车辆设立专用通道,提供通行保障。

2、设置警戒区域及现场秩序维护。

根据现场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作业范围,组织对现场及周边涉及区域内的水、电、气、热站管线设置警戒区域,加强守护,对进入现场的人员实施控制,做好抢险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3、消除抢险救援阻碍。

因事件导致火灾,水、电、气、热管线损坏等次生事件,阻碍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时,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并协调关闭危险源,为抢险救援创造条件。

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障碍物阻碍抢险救援开展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及时与产权单位协调会商,根据实际情况对影响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障碍物实施拆除。

不利影响消除后,各单位应加快推进抢险救援工作。

因事件导致水、电、气、热及通信电缆等管线设施损坏,不影响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可组织对损坏的管线进行抢修。

因管线关停对周边单位或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且短时难以恢复的,水、电、气、热及通信等单位应立即核实受影响范围,制定临时措施方案,为受影响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提供临时供水、供电等。

不能提供临时供应的,应向受影响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4、人员营救。

承担抢险救援任务的各单位应尽可能用最短时间和最安全的方式,对现场群众进行疏散,对受困或受伤人员开展营救。

根据需要,可协调消防、地震部门动用搜救犬、生命探测仪等手段辅助实施营救,各相关单位应为营救受困和受伤人员提供支持。

市卫健委应第一时间组织营救伤员。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应根据需要为转运工作提供交通便利。

当事件对现场或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造成影响时,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组织将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避险,必要时对转移避险人员实施临时安置。

5、善后工作。

活动承(主)办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要做好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工作,主动为家属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做好安抚和思想工作,避免事件伤亡人员家属干扰抢险工作正常开展。

(三)应急结束

当事件得到有效处置,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会商评估,确认相关危害因素和次生、衍生危害消除,应急响应工作即告结束,由响应启动单位宣布应急结束,并及时通知参与处置的各有关单位,必要时通过平面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的公告。

应急处置结束后,要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调查,分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并结案,形成书面材料报市领导小组。

五、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职责组建本单位、本部门应急救援队伍。

事件发生后,市领导小组按照事件紧急程度和由近及远的原则调集各有关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二)通信保障

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负责人要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

事件发生后,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单位要建立稳定可靠、灵活便捷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三)保险保障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时,活动承(主)办单位应为演员、观众办理大型群众性活动意外险等险种。

活动期间因突发事件造成的人身、财产等损害,由XXx保监分局监督、督促相关保险公司及时理赔。

六、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应急演练计划,指导协调成员单位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

(二)责任追究

市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对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和有关部门应参照执行,并依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023音乐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

为确保“XXXX音乐节”活动现场安全,并依据对现场的考察、场地提供方市体育中心广场提供资料、安保提供方意见及票务总代理提供检票方案,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仅限于本次演唱会安保活动使用,非必要人员不得阅览该方案。

一、演唱会信息

1、演出时间:

20XX年4月15日晚上19:00

2、演出地点:

3、演出内容:

3、组织方式:

策划→审批→筹备→举办

4、安全工作总负责:

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2023音乐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下载。

2023音乐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大型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迅速采取正确和有效的措施,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影响,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公共场所和在公共所举办文化、商业等大型活动中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2、本预案所指公共场所,是本市行政域内的图书馆、以及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戏厅、影院等场所。

3、本预案所指大型活动,是在本预案所指的公共场所举办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活动、展览活动和文化娱乐、商业活动。

4、本预案所指公共场所大型活动中的突发事件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火灾、突然断电、建筑物坍塌、拥挤踩踏等事故灾难;文化娱乐活动场所交通堵塞情况;爆炸、恐怖袭击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加大宣传普及安全知识的力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

细致排查公共场所和大型活动中各类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2、依法管理:公共场所和大型活动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快速反应:各行政主管部门、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和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是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成立的、负责事件处置的决策领导机构

1、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主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公安局、安监局、文体局局长

指挥:公安局局长(文体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公安局、文体局、安监局、卫生局、公安消防大队

2、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各单位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制定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方针,决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仿发布的时间、方式等。

(3)加强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4)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

四、应急预测和预警机制

(一)评估和预测

各类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防预警行动

1、相应大型活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类大型活动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

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

2、公共场所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

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3、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活动之前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当地公安部门登记务案。

4、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对文化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并负责当地公共场所和大型活动的治安管理工作。

5、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和场地出租单位共同负责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安全保卫责任制度;负责事前安全保卫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负责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预警支持系统

公共场所举办大型活动应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训别标志;在售票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1、突发事件发生时,行政主管部门接报后应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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