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医院住院费用控费措施精选5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欢迎大家阅读和参考。

医院住院费用控费措施1

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优化质量、优化服务、降低成本、合理控制费用、减轻患者负担,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我院控制医疗医药费用提出如下措施: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责任感。

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保持医疗服务价格稳定,为人民群众提供费用较低、质量较高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是医院工作的目标,也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有医疗资源总体不足、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保障机制不健全、群众就医需求提高以及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不足等多方面的原因,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是政府和人名群众的迫切要求,是今年医院工作的重要内容。

是各科室、广大医务工作者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这项工作必要性和责任感,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落实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和公益性,认真抓好此项工作。

二、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目标的实现

1、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的原则,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涨,要求城镇职工均次住院费用控制在4221元,城乡居民次住院费用控制在2517元。

为了保证城镇、城乡医保各项指标达到要求,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要求各科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合理控制医疗总费用,不得推诿患者,不得将结算标准平均分配到每一患者,导致医疗资源浪费或医疗服务质量下降。

2、认真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常见疾病诊疗技术规范,严格掌握入院、检查、治疗、手术、出院、转诊指征和标准,不得接收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参合病人,也不得拒收符合住院标准的参合病人;不得擅自延长住院日或推诿病人让病人提前出院。

3、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基本药品目录》和《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实行梯度用药、合理药物配伍,不得滥用药物、不得开人情方、开大处方、开“搭车药”;因病情需要超出基本药品目录的自费药品,应告知病人或家属,并经签字同意,使用目录外药品不得超过药品总额的规定标准;同种药品只能使用一种;④抗生素使用率≦60%;⑤严禁使用与住院病种治疗无关的药品;⑥每个科室药品比例不得超过医院规定的标准(含所有药品),全院药品比例不得超过40%;⑦出院带药一般疾病不得超过3日用量,慢性疾病不得超过7天用量。

4、合理应用医疗器材:对参合农民的辅助检查、诊疗,要坚持“保证基本医疗”的原则,自觉执行《实施办法》,不得随意扩大检查项目:严格掌握大型设备检查的指征,能够用常规检查确诊的不得用特殊检查,要求特检阳性率≧65%;因病情需要必须到上级医院作大型仪器设备检查的,应当告知病人或家属并经签字同意;④治疗措施应当在基本诊疗项目范围内选择,因病情需要超出基本诊疗项目的自费诊疗项目或部分报销的诊疗项目,应告知参合病人或其家属,并经签字同意。

6、合理收费:严格执行物价规定的收费标准,严禁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超标收费;

7、合理补偿:认真执行基本药品目录,基本诊疗项目及有关费用的结算补偿标准,严禁擅自提高降低补偿标准,严禁任何个人利用工作之便,通过编造假病历、出具假票据等任何套取合作医疗资金;严格执行支付政策、标准、范围,对超范围的医疗开支和违规费用一律不得纳入补偿,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

8、为参合病人建立门诊和住院病历,按照病历(病案)管理有关规定,准确、完整地记录诊疗过程。

非经亲自诊查,不得出具医疗文书,也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职业类别不相符的医疗文书,严禁出具假证明、假病历、家厨房、假票据。

三、落实责任追究、加强违规处理

1、医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依情节给予经济处罚,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不执行诊疗、药品价格政策,对参合农民擅自抬高诊疗、药品价格,进行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

不坚持入院标准,随意放宽入院指征,或任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采用病人挂床、挂名住院、分解住院、分段计帐等方式增加合作医疗基金支出的;

不坚持《基本药品目录》内用药比例,增加参合农民经济负担,降低基金的有效使用率的;

④不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过程,不因病施治,不合理用药,开人情处方、开大处方、开过时或超前日期处方和“搭车药”,以及超范围特殊检查、重复检查的;搭车开药者承担所开取的药品费用并给予双倍罚款处罚;

⑤医嘱、检查、治疗、用药等病历资料与实际治疗不相符的;⑥弄虚作假套取合作医疗补助的。

如:擅自变更疾病名称、出具虚假证明、假处方、假病历、假票据或为冒名就医者提供方便、将目录内的药品串换成自费药品、更换诊治项目等;

⑦不热情接待患者不认真核对患者身份,造成冒名顶替的,以及随意转诊,推诿病人的;

⑧住院期间让病人去门诊或药店购买药品材料的;

⑨为逃避承担超出费用,让未痊愈病人出院,再办理入院手续,或有延长住院日的;

⑩其他违反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

2、应用自费药品,自费或部分自费的诊疗、服务项目(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服务)应事先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签字。

3、应用特殊医用材料、必须遵循先征得病人同意、签字。

医院住院费用控费措施2

一、指导思想

以解决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问题为出发点,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主线,以群众是否得实惠、医务人员是否受鼓舞为衡量标准,把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作为推进我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抓手。

二、组织保障

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医疗费用控制领导小组,将医药费用控制工作纳入了医院运营管理、日常监测指标,控费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控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将检查督导结果进行通报。

三、控费目标

通过采取综合措施,我院门诊病人及住院病人次均费用控制在15%以内。

四、控费措施

(一)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1、继续实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加强药品、耗材控制力度。

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实行省级集中上网、医院带量采购、政府服务监管的药品采购模式,全部参加省级网上药品集中采购。

合理控制药品耗材费用,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2、完善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终止妊娠药品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加强特殊药品临床应用合理性监管。

同时,加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加大临床抗菌药物应用点评力度,将使用频次不规范、超剂量使用纳入医疗质控管理。

(二)加强设备、器械的准入及管理

充分发挥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作用,科学规划、评估、论证,严把设备、器械的准入关。

加强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建设,修订健全了制度和职责。

按着政府采购目录规定对新购5千元以上的设备必须填写医疗装备购置申请论证表,并归入档案材料,设备档案由设备科专人建立,专人管理,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跟踪。

(三)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做到“四合理”

1、合理检查

2、(1)严格掌握各种检查的指征,遵循先常规后特殊的检查原则,能用常规检查达到目的,尽量不用特殊检查。

3、(2)住院病人检查三大常规,手术病人五大常规加心电图、胸透等,其他各项检查均应有针对性地进行,不应列为常规检查。

4、(3)遵循医疗资源共享原则。

医生要尽可能利用院外同级医院检查结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以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5、(4)确实需要做特殊检查时,应严格审批程序。

下级医生开出的检查单,须由副主任医师及其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认可。

特检结果实行指标控制,纳入科室目标考核。

6、2、合理治疗规定

7、(1)严格执行各种医疗制度,治疗方案的确定应遵循科学、经济、合理的原则,确保医疗安全。

8、(2)特殊治疗方案的制定,必须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由副主任医师及其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确认。

9、(3)因病情需要安置人工器官或使用昂贵医用材料,须由科室主任提出申请,报相关部门审批。

10、3、合理用药规定

11、(1)使用药品严格遵循安全、有效、价廉的原则。

能用国产药的不使用进口药,对疗效相似的一律用低价的、国内生产的药品。

不开与疾病无关的药,更不能用非治疗药充当治疗药。

12、(2)药品构成比不得超过医院规定,每超过1%扣0.1分,纳入质控管理。

13、(3)尽可能使用《xx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切实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4、合理收费规定

严格按照物价收费标准收费,不得乱收费。

(四)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

我院已认真落实了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合理的就医新秩序,从而减轻了患者的疾病费用负担。

1、督促临床医生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大医院治疗。

2、明确首诊负责制,努力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就医机制,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五)推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

凡二级及其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等检查结果,尚未超出该检查项目周期性变化规律所允许的时间,在不影响正常诊疗活动依据的情况下,我院对其予以认可,避免了重复检查;对以门诊临床检验、心电图、B超、X线、CT、MRI以及各种内窥镜检查等为诊断依据的,入院后如无病情需要不再检查。

加快推进我院医学影像集中诊断、心电集中诊断和病理远程会诊等项目建设,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高水平的检查、诊断服务,提高检查结果互认比率。

(六)严格落实健康扶贫工作

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为核心,加强扶贫病历点评工作,认真落实十八个核心制度,严格按照诊疗路径和指南开具检查检验项目,选择药物材料,坚持“四合理”诊疗原则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严格执行“三合理”、“三严格”规定。

加强医务人员扶贫思想教育,杜绝过度医疗。

今天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医院住院费用控费措施精选5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欢迎大家阅读和参考。

医院住院费用控费措施1

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优化质量、优化服务、降低成本、合理控制费用、减轻患者负担,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我院控制医疗医药费用提出如下措施: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责任感。

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保持医疗服务价格稳定,为人民群众提供费用较低、质量较高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是医院工作的目标,也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有医疗资源总体不足、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保障机制不健全、群众就医需求提高以及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不足等多方面的原因,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是政府和人名群众的迫切要求,是今年医院工作的重要内容。

是各科室、广大医务工作者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这项工作必要性和责任感,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落实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和公益性,认真抓好此项工作。

二、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目标的实现

1、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的原则,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涨,要求城镇职工均次住院费用控制在4221元,城乡居民次住院费用控制在2517元。

为了保证城镇、城乡医保各项指标达到要求,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要求各科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合理控制医疗总费用,不得推诿患者,不得将结算标准平均分配到每一患者,导致医疗资源浪费或医疗服务质量下降。

2、认真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常见疾病诊疗技术规范,严格掌握入院、检查、治疗、手术、出院、转诊指征和标准,不得接收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参合病人,也不得拒收符合住院标准的参合病人;不得擅自延长住院日或推诿病人让病人提前出院。

3、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基本药品目录》和《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实行梯度用药、合理药物配伍,不得滥用药物、不得开人情方、开大处方、开“搭车药”;因病情需要超出基本药品目录的自费药品,应告知病人或家属,并经签字同意,使用目录外药品不得超过药品总额的规定标准;同种药品只能使用一种;④抗生素使用率≦60%;⑤严禁使用与住院病种治疗无关的药品;⑥每个科室药品比例不得超过医院规定的标准(含所有药品),全院药品比例不得超过40%;⑦出院带药一般疾病不得超过3日用量,慢性疾病不得超过7天用量。

4、合理应用医疗器材:对参合农民的辅助检查、诊疗,要坚持“保证基本医疗”的原则,自觉执行《实施办法》,不得随意扩大检查项目:严格掌握大型设备检查的指征,能够用常规检查确诊的不得用特殊检查,要求特检阳性率≧65%;因病情需要必须到上级医院作大型仪器设备检查的,应当告知病人或家属并经签字同意;④治疗措施应当在基本诊疗项目范围内选择,因病情需要超出基本诊疗项目的自费诊疗项目或部分报销的诊疗项目,应告知参合病人或其家属,并经签字同意。

6、合理收费:严格执行物价规定的收费标准,严禁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超标收费;

7、合理补偿:认真执行基本药品目录,基本诊疗项目及有关费用的结算补偿标准,严禁擅自提高降低补偿标准,严禁任何个人利用工作之便,通过编造假病历、出具假票据等任何套取合作医疗资金;严格执行支付政策、标准、范围,对超范围的医疗开支和违规费用一律不得纳入补偿,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

8、为参合病人建立门诊和住院病历,按照病历(病案)管理有关规定,准确、完整地记录诊疗过程。

非经亲自诊查,不得出具医疗文书,也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职业类别不相符的医疗文书,严禁出具假证明、假病历、家厨房、假票据。

三、落实责任追究、加强违规处理

1、医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依情节给予经济处罚,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不执行诊疗、药品价格政策,对参合农民擅自抬高诊疗、药品价格,进行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

不坚持入院标准,随意放宽入院指征,或任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采用病人挂床、挂名住院、分解住院、分段计帐等方式增加合作医疗基金支出的;

不坚持《基本药品目录》内用药比例,增加参合农民经济负担,降低基金的有效使用率的;

④不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过程,不因病施治,不合理用药,开人情处方、开大处方、开过时或超前日期处方和“搭车药”,以及超范围特殊检查、重复检查的;搭车开药者承担所开取的药品费用并给予双倍罚款处罚;

⑤医嘱、检查、治疗、用药等病历资料与实际治疗不相符的;⑥弄虚作假套取合作医疗补助的。

如:擅自变更疾病名称、出具虚假证明、假处方、假病历、假票据或为冒名就医者提供方便、将目录内的药品串换成自费药品、更换诊治项目等;

⑦不热情接待患者不认真核对患者身份,造成冒名顶替的,以及随意转诊,推诿病人的;

⑧住院期间让病人去门诊或药店购买药品材料的;

⑨为逃避承担超出费用,让未痊愈病人出院,再办理入院手续,或有延长住院日的;

⑩其他违反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

2、应用自费药品,自费或部分自费的诊疗、服务项目(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服务)应事先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签字。

3、应用特殊医用材料、必须遵循先征得病人同意、签字。

医院住院费用控费措施2

一、指导思想

以解决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问题为出发点,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主线,以群众是否得实惠、医务人员是否受鼓舞为衡量标准,把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作为推进我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抓手。

二、组织保障

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医疗费用控制领导小组,将医药费用控制工作纳入了医院运营管理、日常监测指标,控费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控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将检查督导结果进行通报。

三、控费目标

通过采取综合措施,我院门诊病人及住院病人次均费用控制在15%以内。

四、控费措施

(一)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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