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1
现阶段,防范进口冷冻食品输入新冠,已经成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进一步防范进口食品污染输入风险,确保疫情及时发现,防止疫情通过冷库、冷链物流企业等进口冷冻食品贮藏、运输、加工和销售场所传播,根据XX市进一步加强进口冷冻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新河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严防与冷链食品相关疫情发生,切实扛起保安全、保发展的政治责任,严防死守、全力以赴,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居民家庭及个人的自我防护责任,按照“人物同防〞的要求,实行全过程、全链条管控,实现对物的排查、对人的排查和核酸检测三个全履盖、无遗漏,形成严密闭环管理。
二、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环节管控
1.严把冷链物流关。
落实属地排查责任,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健全辖区内冷链运输企业、冷库和冷藏车等的底数台账。
落实主体管理责任,物流仓储单位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验视、可疑物品报告三项制度,查验【新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或者【XX市进口冷冻食品出库证明】。
在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每批次食品运输完毕后,卫生院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应对食品外包装、车辆和冷藏箱内外壁进行全面消杀。
(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把生产加工关。
严把进货来源,从事冷链食品加工的企业要严格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对进口水产品和肉品还应查验【新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严控生产环境,要加强食品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杀,持续开展生产车间、仓库等重点区域和公共区域的风险排查、清洁和消杀,做好人员宿舍、餐饮、作业、出入等方面的管理,严格做好冷链食品垃圾的消毒和处理。
严格消杀检测,对从XX关区入关和省外购进、在我镇企业生产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企业在入库前要对外包装实施全面消杀并进行核酸检测。
企业在进货前应提前报告市场监督管理所,及时动态报告冷链食品、环境和人员的变动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严把市场流通关。
建立进口报备机制。
购进进口的冷链食品,须于购进食品到达我镇前24小时向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备。
建立全程追溯机制。
凡在我镇从事冷链肉类、水产品进口、屠宰加工、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注册并使用“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及时上传冷链食品信息。
除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要求外,还应当查验【新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或者【XX市进口冷冻食品出库证明】,确保冷链食品批批可追溯。
(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工负责)
4.明确各环节消杀检测流程。
销彳主我镇的进口冷冻水产品、肉品按以下原则组织消杀检测。
(1)销彳主来料加工企业及其他生产加工企业的,在加工企业处开箱对外包装消杀、检测后入库。
其中需要分装转运的,在首次开箱的加工企业处消杀、检测,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消杀、检测证明后再转运。
(2)拟直接进入我镇批发、零售环节的,到集中监管仓对外包装消杀检测,取得【XX市进口冷冻食品出库证明】后方可入市。
(3)暂未确定销售渠道,需要在本市物流仓储企业开箱存贮的,应当到集中监管仓消杀检测,物流仓储企业应当查验【XX市进口冷冻食品出库证明】后方能入库。
(4)不带外包装的,进入生产加工企业、批发零售环节、物流仓储企业前,相关经营单位应当主动申报,在开箱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5)对新冠疫情期间进口的已经通关、开箱存放在保税仓库,拟销往生产加工企业的,到企业进行消杀检测;拟直接进入批发、零售环节的,出库前消杀检测,并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消杀检测证明后方能入市销售。
(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工负责)
(二)强化核酸检测
(一)加强组织保障。
冷链食品加工企业应当成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领导疫情防控工作,向社会作出承诺并公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二)完善制度要求。
冷链食品加工企业应当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制订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组织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监督员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并按要求严格落实。
(三)做好物资保障。
冷链食品加工企业应当设立企业测温点和临时隔离点,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口罩、手套、消毒设备及用品、非接触式体温计等。
二、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防控要求
(一)原料管控。
冷链食品加工企业应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进口肉品和进口水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同批次新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做好供应商合规性检查和评估,对每批食品进货查证验货,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进行生产加工,把好原料的“追溯关”“自查关""检测关”“贮存关”,建立健全全程追溯机制,确保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要对供货者的疫情防控保障能力进行审核,并监督其按照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运输食品。
供货者应加强食品贮存、运输过程管理。
根据政府预警信息,对进口水产品、进口肉品及来自高风险地区或者疫区的冷链食品入库前,应按照采样比例有关规定进行新冠核酸检测。
做好原料贮存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
(二)通风换气。
普通厂区优先选择自然通风,如条件不具备可辅以机械通风。
密闭厂区应当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和空调系统供风安全,采用全新风模式,关闭回风系统,确保人均新风量^30m3/ho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按照《XX市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和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执行。
(三)贮存场所防控。
定期对冷链食品贮存场所进行清理和消毒。
对冷库等贮存场所的地面、墙壁、称量工具、运输盛放容器等相关用品用具,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反复、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确保消毒剂在物体表面保持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
货物贮存场所的门把手、电梯按键、楼梯扶手等经常触碰的物体表面可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反复擦拭消毒,确保消毒剂在物体表面保持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
(四)货物外包装。
货物外包装可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确保消毒剂在物体表面保持30分钟。
进口冷链食品进入企业或者入库前,应对食品外包装实施严格消毒处理。
废弃冷链食品外包装物应当喷洒消毒后定向收集回收处置。
可在冷库中采取臭氧消毒法或探索使用紫外线消毒法进行物表消毒。
(五)生产车间防控。
1.作业人员进入生产车间需更换工作衣、鞋,走过消毒池,做好手部清洗消毒。
2.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然后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后,使用清水冲洗。
3.每日工作结束后,有专人对工作场所开展清洁消毒,可使用有效氯含量为500g/L的含氯制剂对设备、工具、容器、操作台等物体表面进行喷洒、擦拭或者浸泡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后,使用清水清洁,防止对食品产生二次污染。
(六)出厂管控。
1.化验室应当有防潮、防蝇、防尘的设备。
墙面、地面应当定期清扫消毒。
化验室的空调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清洗、消毒,确保运行清洁安全。
2.根据政府预警信息,在冷链食品出厂前对进口水产品、进口肉品及来自高风险地区或者疫区的冷链食品应每批进行新冠核酸检测。
3.落实冷链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企业要建立健全产品销售台账,做到去向可追。
(七)公共区域防控。
1.会议管理。
应当控制会议频次、规模、时间,提倡采取网络视频、电话等线上方式召开会议和培训,确需开展现场活动的,需按规定向企业相关部门申请。
合理安排员工的作业班次,降低加工车间各作业工序的员工密度,2名员工之间应当保持至少1米的安全距离。
5.废弃物处置。
摘口罩、一次性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前后先清洁双手,并将废弃物放入指定回收点,统一处置。
四、异常情况处置与报告
(一)核酸检测阳性样品的处置措施。
当发现新冠核酸检测阳性的样品时,要迅速启动本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报告,明确性质,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紧急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0号)和市指挥部有关规定,及时采取控制和处置措施。
(二)员工出现异常状况的应急处置(依据《肉类加工企业新冠疫情防控指南》)。
1.企业应当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或排查发现为密切接触者时,企业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合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并按要求封闭其所在工作场所以及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
2.企业一旦发现病例,应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并对该员工作业的工作场所及其加工的产品和原料进行采样和核酸检测。
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小作坊食品生产者遵照执行本规范。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规范管控冷链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产生的垃圾,在疫情防控常态下加强对冷链食品垃圾投放、收运和处置各环节的管理,防止疫情通过垃圾传播,特制定如下操作规范。
一、冷链食品垃圾的范围
冷链食品垃圾是指冷链食品集中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产生的废料、残渣、食品废弃物及其他废弃物。
二、冷链食品垃圾管控措施
(一)投放环节管控措施。
1.设置专用垃圾箱桶,冷链食品垃圾必须投放到专用垃圾桶,不得与普通生活垃圾混放。
2.专用垃圾箱桶要内衬符合标准的塑料袋,垃圾桶平时要密闭,不得敞口;专用垃圾箱桶要定期消杀,每日不少于3次。
3.建立专门的冷链食品垃圾交运台账和消杀台账,便于溯源管理。
(二)收运环节管控措施。
1.严格落实“专人收集、专车运输"的要求,不得与
普通生活垃圾混合收运;加大清运频次,减少垃圾滞留时间,做到日产日清;建立收运台账,做到一车一台账,确保可溯源追踪。
2.冷链食品垃圾运输过程必须采取全封闭措施,严禁使用板车运输、中途倒运、“跑冒滴漏”等问题发生。
3.运输车辆要加强消毒,每次收运完成进行消毒,每天作业完成入库前全面消毒,建立车辆消毒台账;收运作业人员应侃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
(三)处置环节管控措施。
1.有条件的地区,冷链食品垃圾应全部运至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及时焚烧;不具备焚烧条件的地区,应及时做好无害化处置。
2.在卸料前后,要安排专人对运输车辆进行消毒,消毒人员应侃戴口罩、护目镜、胶皮手套等防护用品。
3.垃圾厂要按规定建立进场车辆、卸料作业和消毒作业的台账,做到可溯源追踪。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各镇、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冷链食品垃圾的投放、收运和处置工作当作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部分,认真履职尽责,减少疫情在冷链食品垃圾中的传播风险。
(二)明确责任。
各镇、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组织做好冷链食品垃圾产生单位与收运单位的对接,督促垃圾产生单位落实投放主体责任,加强收运过程的管理,做好垃圾末端处置设施的监管工作。
(三)加强检查。
各镇、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冷链食品垃圾投放、收运、处置等环节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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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港口码头装卸环节
1.港口码头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装卸冷冻集装箱或食品作业人员实施备案管理,每两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落实外来入港人员“亮卡亮码测温”、登记措施,督促进港作业司机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