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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1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二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2

第一章劳动纪律

1.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工作时间内不办私事,不做私活。原则上不准私人会客,不打私人电话,确有急事时间不宜过长。

3.工作时间内不能吃零食,不能饮酒,食品生产车间管理十条工作岗位严禁吸烟。吸烟要到指定的吸烟区,不得大声喧哗、吵闹。

4.注意保持工作区域干净整洁,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

5.工作岗位上要按规定穿工作的服装,方便于工作。

6.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上班时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集中精力进入工作状态。

7.每天上班到达工作岗位后检查机器设备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厂长反应情况。

第二章考勤制度

1.厂长负责对本部门职工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将病、事、婚、丧等假注明并填写考勤汇总表。

2.职工因故不能出勤的,本人要提前向厂长请假。职工之间严禁代对方请假,更不准电话请假。

3.职工出勤不得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早退三次按事假一天处理),应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班前的准备工作。不允许代对方刷考勤卡。

4.职工不按请假制度请假或未得到批准擅离岗位,一律按百思特网旷工处理。

5.职工病假一天免奖金50元,病假超过一星期免当月奖金。持有急诊证明或持有医院开据的病休证明的可享受病假。

6.职工事假一天免奖金100元,事假超过三天免当月奖金。

7.职工婚、丧假除国家规定假期外,按事假处理。

第三章岗位责任制

一.厂长、机长、质检员

厂长担负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任务组织计划和管理工作,要有全局观念、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要遵照印务中心员工守则的要求,处处以身作则。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关心职工,做好员工的思想和管理工作,重视沟通,强调团队精神,保持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带领车间全体人员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厂长和机长、质检员对本车间各项工作能够熟练掌握,工作责任心强,团结同仁,协助车间主任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外报单位和其它车间、各科室的配合工作,要具有必定的协调组织能力。上班后应及时向生产调度部了解、掌握当天的生产任务并根据情况作出周密的生产支配,交接班时要向下一个班次的机长、质检员详细地交待(要有书面交接记录或通过计算机存档)。认真执行厂规厂纪,对有违反操做规定和出现质量差错的人员要及时指正和做出相应处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完成。

二.照排工作人员

1、熟悉掌握文件压缩、拷贝文件、外报拷盘等基本技能,了解设备的设置情况并作好发排曲线的检测和调整。

2、认真核对付印样,检查胶片质量,为上工序查错堵漏,严把质量关,杜绝不合格胶片传到下工序。

3、仔细阅读并打印传(出)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说明文件,凡遇到增减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套红、彩色变化等较大生产变化时及时通报车间或生产经营部,认真填写生产流程单。

4、根据生产任务的轻重缓急,合理支配照排扫片顺序,同时抓紧时间,提高出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时效。

三.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作人员

1、负责我厂承印报刊的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作,在接到软片后遵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核对,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或车间反映;

2、在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作中,要保证颜色不拼错,规距线套全准确,软片擦拭干净,无脏点污渍,一项工作完成后认真检查所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的质量情况。

3、不损坏遗失原稿,不损坏软片。片子拼完后,所有原稿要保存好,以便交还。重要广告的阳图也要保管好,以便下次再用。

4、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速度,不因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5、爱护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具,不丢失,不损坏。要注意节约胶带等材料。

四.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作人员

1、负责我厂承印报刊的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作;

2、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前做好准备工作,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式机玻璃要擦干净,准备好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材,配好显影液及各项用品。

3、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时检查规距线、网点是否符合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要求。晒完后再次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不出门。并且和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人员配合好,为下道工序打好基础。

4、晒完处理发的PS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如不马上上机印刷,必需擦拭保护液。

第四章印前车间工艺规程

一、照排工艺规程

1、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接收工艺规程

(1)确认接收计算机的状态。如果是卫星接收,检查室内单元接收机工作是否正常。

(2)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时,注意观察接收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告知对方。

(3)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结束后,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立即解压缩,出现问题马上通知对方重新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同时要认真核对最后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小样文件说明和要求。接收的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面只负责对所传PS文件的发排、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不得打开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面文件。

(4)解压缩文件时,应根据不同的压缩格式正确解压,如遇文件名相同,要分目录解压。如遇补字,严格按说明要求释放补字库。

(5)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电话及计算机等设备严禁外借,不得占用、改动或用于其它。

(6)接收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面需要打彩样时,要用原文件打样后再文合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

2、出片工艺规程

(1)调整照排机的曝光强度,显影机的温度,显影速度使照排图文清晰密度(网点)合适。要求照排片底灰密度小于0.2,实地密度3.5-4.0。

(2)照排出片时,食品生产车间管理十条根据用户说明选定参数摸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设定正确的图片、补字路径及单色或彩色的参数,点阵生成后检查如果缺图或缺字时应停止发排,要查明原因或与客户联系解决后出片。

(3)软片出来后检查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心尺寸是否规范,规矩线、色标是否齐全,彩色套准是否精确。

(4)认真核对软片,如有大样,软片与大样对比检查。检查报头、报尾、出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日期、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序、补字等。发现与大样不符时,及时联系解决。

(5)认真核对清点软片数量,填写生产报表,并将报表、胶片、照排说明文件一并交到下工序。

(6)定期对照排系统的网点线性化进行检测,当照排机关强变化,显影条件变更,软片种类更换时都要及时测定和调整线性化曲线,使图片和网点的还原率误差小于1%。

(7)需文合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的外报,根据印刷机型、套印方式进行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出片后根据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式进行核对。

二、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艺规程

1、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将准备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的报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根据报名找到专用大片,拆去废片、胶带,并用酒精将片基擦拭干净。对有折印、划痕及挂钉松动等影响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质量的片基,发现后及时进行更换。不定期更换有折印、划痕及挂钉松动等不适合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要求的片子。

2、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序接到上工序及客户送来的阳图,要认真核对大样传票,如无大样,要认真核对软片质量、数量、报头、报尾、日期、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别,发现问题由带班组长及时与客户联系,并汇报车间值班领导。

3、在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作中,要根据印刷机型、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式、规格尺寸、数量、片基等进行认真核对。遇有特殊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式要求,需按生产通知单的要求进行工作。

4、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完成后,要进行自检、互检,无误后交当班组长检查。

5、期刊台纸中线、角线、切口线要符合客户及开本对印刷要求,并加上代码,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别、无四封的期刊,代码折线拼在可裁切掉部位,以不影响视觉美观为准。

6、彩色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时,注意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色Y、M、C、K和使用大片色相一致,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序、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边线、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图标框是否正确。

7、彩色套印跟踪点的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要求:

(1)跟踪点放在对开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正中(特殊要求除外)。

(2)跟踪点贴在距钉眼(纸边针眼)35毫米的位置,且该距离内与跟踪点方向一致的地方必需是空白,如有图网等出血内容时应按规定裁剪干净,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可放在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边位置。

(3)如是双面彩,正背都需加贴跟踪点,则正背两面所加贴的跟踪点不能拼在同位置上,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要适当错开必定的距离。

(4)跟踪点两边必需各留出5毫米以上的空白位置。

(5)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跟踪点尽量拼在空白(食品生产车间管理十条没有出血图)位置上。

(6)遇有出血的图、网时,应按规定裁剪出所需空白位置,四个色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的裁剪应尽量一致整齐。空白位不能留下任何内容。

三、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艺规程

1、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必需仔细擦拭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机玻璃,保证清洁无尘。期刊四封、商业机印175线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及报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中大面积的浅网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时不得使用扩散片。

2、对上工序及客户送来的软片,要认真检查,核对刊名、日期、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别、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彩色报刊,认真核对Y、M、C、K色标,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前须除去软片夹层脏物,查看胶带位置对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质量是否有影响,无误后方可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

3、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时应用检测灰梯尺,布鲁那信号条操纵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3%网点,95%网点要还原,不损失和扩大。

4、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时要注意软片药膜面与PS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直接接触和吸实、保证网点文字光洁,不变形,彩报及彩色期刊须挂钉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

5、各种药液要按使用常规配用,配制药液要严格遵照已定配方配制显影液及补充液。

6、晒商业机印刷的印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每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上都要附加测试条,并认真检控网点还原情况。

7、晒出的PS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要求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面干净、无脏点、无划痕、不起包,叼口标准、还原性好、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符合印刷的要求。

8、经常检查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机的抽气情况,及时补充真空泵油,保证设备良好运转。

四、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机的维护与保养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机与其它印刷设备一样,必须经常妥善维护,才能长期处于优良的工作状态。①保持抽气系统功能的完好率。真空泵要每周检查一次,真空油面高度应始终对准油位线,工作一年必须全部更换新油。②橡皮布的边框每周用甘油擦拭滋润一次,机器不用时应将橡皮布垫复在玻璃板台上,玻璃板台上用布帘子遮罩住防止灰尘和杂物袭入。③玻璃板台表面必须保持清洁干净。擦拭时先用软刷清扫,然后再用脱脂纱布以及无水酒精擦干净。

④用于遮散射的紫外百思特网光线,避免对人体皮肤、眼睛晒射作用的灯具幕布是两层布料组成的,是白色涤纶布,起反射光线作用。外面是一层红色平绒布遮紫外线作用,里面一层由于日久变黄、灰尘油污蹭脏等原因,就会影响反射紫外光线的效果,造成曝光时间增加,此时最好是更换一层白条涤纶布料。

第五章印刷机保养

1.机组人员在机长指导下,按分工的部位规范地检查保养机器,把检查保养的情况向机长汇报。

2.保养机器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3.保养机器之前和工作结束之后必须清点工具,食品生产车间管理十条不能把工具遗留在机器之内。

4.保养机器必须停止机器运转,如进入机器内部保养必须关闭机器总电源。如要点动机器必须先打铃,确认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点动机器。

5.每天维护保养的内容:

①给不能自动加油的部位加油。

②清洗墨斗和墨辊。

6.每周维护保养内容:

①每周全面擦洗机器一次。

②重点拭擦下列部件。

A.控制飞达纸板升降的电眼。

B.双纸检测器。

C.前规和侧规的检测器。

D.收纸架的收纸电眼。

③给递纸牙、墨斗、墨斗辊轴承、传墨辊轴承打OLB—33黄油。

④检查输纸板吸风皮带的松紧程度。

⑤给拉规两侧的油孔加68号机油。

⑥拭擦所有的气泵,并给轴泵加高温油脂。如气泵是油冷式要检查油位。

⑦清洗纸尾吸风过滤器。

⑧清洗水箱的过滤器。

⑨用高压空气清洁吸风辊。

⑩清除吸纸部分的喷粉。

⑾拭擦空气压缩机,并检查油箱油位。

7.每月维护保养内容:

①全面检查所有的气泵。折下空气过滤器清洗积尘。

②清洗水箱、机组上的水斗盘和进水过滤器。

③用高压空百思特网气清洁水箱的冷凝器。

④清洁电气柜的空气过滤器。

⑤清洗收纸部的气垫、链条导轨、喷粉气嘴。

⑥检查收纸链条油罐,如油面不足要加注专用油。

⑦要给下列部件加黄油。

A.飞达主传动轴承、进纸皮带轴承、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输纸辊。

B.前规、递纸叼牙、叼牙轴、前规轴。

C.压印滚筒、传纸器、辊子杆。

D.墨斗辊轴承、墨辊轴承、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墨辊轴承、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墨辊调整杆、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水辊轴承。

C.各色组的开牙辊子和凸轮。

⑧用高压枪清洁空气干燥器。

8.每季度维护保养内容:

①全面清洁飞达部分。

②给飞达的全部链条和万向节、齿轮加油。

③清洗纸板移动(左右)的导轨和滚子并加油。

④检查飞达传动齿轮箱的油位。

⑤清洗第一色组纸张定位装置和各色组的叼纸牙。

⑥清洗收纸部分的收纸链条、导轨、纸板升降链条并加油。

⑦全面检查紧固空气压缩机的缧丝,并检查曲轴箱的油位。

⑧把开橡皮布检查拭擦滚筒。

⑨给下列部位加黄油。

A.输纸板的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输纸辊。

B.压印滚筒。

C.传纸器。

D.收纸滚筒叼牙轴的侧轴承、中间轴承、辊子轴承。

⑩检查主传动轴油箱的油位。油量不足要补充。

⑾更换主传动轴油箱的压力过滤器。

⑿清洁全部的鼓风机。

⒀由电工全面检查所有的电机,直流电机注意检查碳刷。

9.每半年的维护保养内容:

①更换空气压缩机的机油。

②更换气泵的机油。

③用吸尘机清洁电气柜。

④清洁高压储气罐。

10.机器每运行12个月要更换飞达部分的齿轮箱机油。

11.压缩机的储气罐每年必须进行安全年审。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于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的模版范文,欢迎各位阅读和下载。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1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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