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是春运了,春运期间要做好交通工作方案,下面小编整理了2023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3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篇1
20xx年春运从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春运工作的指示要求,全力做好春运期间航道安全保畅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船民,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保障春运平稳有序,现就有关事项方案如下:
一、高度重视,着力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春运工作。
春运工作是涉及亿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体现,更是我站新年伊始的中心工作。
对于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大队要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全面完成春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站成立20xx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春运办公室设于航道航政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站春运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部门、大队要按照处春运工作总体要求,成立相应组织,结合部门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保障,确保春运任务全面完成。
(三)建立春运工作机制。
春运工作涉及面广,工作标准高,各部门、大队要全面考虑,周密部署,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坚持底线思维,精心谋划组织,认真做好宣传教育、人员保障、制度落实、安全监管、物资贮备等各项春运工作,切实保障春运期间航道畅通高效。
成立春运期间节假日的应急保障小分队,每个小分队由3-4名不同岗位的同志组成,确保节假日期间随时保证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二、注重秩序,着力强化春运运调管理
(四)加强信息沟通。
各大队遇有突发情况,出现船闸停航、航道堵塞等严重影响航闸正常运行时,需要站协调的相关运行事项,要及时向航管办通报情况,预计停航超过4小时的要同时向处分管领导报告,并向船员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力争取得船员的理解支持。
(五)加强信息发布。
随着苏北运河科技运用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基础建设不断完善,船民的服务需求更加个性化、多样化,更加注重安全性、便捷性和时效性。
各大队在做好安全保畅工作的同时,要重视通航信息发布工作,使广大船民能够及时了解航道通航情况。
(六)加强航闸协管。
各大队要落实好值班船艇和人员,随时待命,应急之需时,按要求配合船闸做好秩序维护工作。
三、从细从严,着力强化春运安全监管
(七)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全力保障航道安全畅通是我站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
各部门、大队要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明晰各工作岗位的安全职责,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全力确保春运期间零事故。
(八)强化落实安全隐患排查。
春运期间,各部门、大队要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管辖范围内安全大检查,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暂时无法解决的隐患,要作为事故隐患危险监控点。
站定于1月28日、春节前、春节后各组织一次安全拉网式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制定预控方案重点防范。
(九)强化落实车船使用管理。
各大队要加强车辆、船艇的维护保养,明确养护责任和工作标准,确保春运期间车辆、船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要对车船机驾人员和职工私家车主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各机驾人员按章行驶,杜绝酒后驾驶,不开违章车(船),严禁公车私用。
全站所有船艇声光号、救生衣、黄砂箱、备用缆绳、灭火器等必须备齐、完好,船艇上航,船艇上所有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
四、完善预案,着力提高春运运运水平
(十)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春运期间,各部门、大队要高度重视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重点做好(大风大雾和雨雪冰冻封航、水位急降导致船舶搁浅、节日期间船舶大量滞留)预案,做好应急组织、人员、责任、设备、措施“五落实”,提高各类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
(十一)加强设备设施检查。
春运开始前,各大队要确保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对车船机具等设备设施明确养护责任人和工作标准,严格遵守养护制度,加强日巡检和定期保养,最大限度地减少车船机具故障。
各大队要加强对辖区航道、航标、标牌进行检查维护,做到航道畅通、航标正常、标牌完整。
(十二)加强冬季五防工作。
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春运工作的综合协调,进行日常工作监测分析,掌握动态信息,及时提供决策的参考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春运统计及春运简报的编写工作。
各部门遇到跨行业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市春运办公室报告。
(二)交通运输部门要科学预测旅客和货物春运需求,合理制订运输方案,统筹安排运力,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监管,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便捷。
要做好肉禽、蔬菜等节日物资道路运输,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
加强对国、省干线公路的巡查,确保道路畅通。
加强对渡口渡船的监管,发现隐患要及时通知县(区)、乡镇政府整改,确保安全渡运。
(三)公安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管理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严防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对相关路口、卡口和客运车辆出入口等重要路段加强监管,保证道路畅通。
要认真做好反恐防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强化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巡逻和控制,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到汽车站、火车站等重点部位,切实加大社会秩序维护和掌控力度。
(四)铁路部门要切实做好火车票预订预售工作,保证旅客提前方便购票。
要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要制定合理可行的运输方案,确保安全有序地渡过客运高峰期,一旦发生异常天气导致旅客严重滞留的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滞留旅客。
(五)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抓好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彻底排查各种安全隐患。
(六)经信、商务部门要制定春运期间我市汽、柴油、燃气供应方案,保证春运车辆油料、燃气供应。
(七)人社、工会部门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返乡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加强流动人员的管理和引导,组织有序流动。
(八)教育部门要加强校车管理,全面排查消除隐患,要有针对性的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九)卫生部门要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春运期间突发疾病,特别是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重点指导和协助运输企业、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做好流感防疫工作,确保旅客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
(十)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春运工作,及时报道春运动态,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规范运输企业守法经营,引导旅客有序流动,营造文明有序、和谐安全的良好环境。
(十一)物价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客票价格的监管,严肃查处客票乱涨价行为,切实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十二)气象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提供准确的天气预报及天气趋势预测,及时发布雾霾、雨雪、寒潮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
(十三)旅游部门做好各旅游景点、园区的客流跟踪与预警,防止出现游客滞留现象。
(十四)民政部门要做好灾害天气及其它意外情况下旅客的收容与救助工作。
(十五)城管部门负责城区道路和车站周围流动摊点的清理和整顿,确保旅客进出通道畅通和候车环境良好。
(十六)供电部门要确保各车站、码头、收费站的用电,避免因停电引起群体骚乱和交通堵塞。
(十七)县(区)要加强对本辖区春运工作的领导,要提前研究、周密部署春运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春运工作。
尤其大雪冰冻天气,要组织沿线群众清扫道路积雪和冰冻,确保道路畅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体现。
春运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组织协调难度大,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明确办事机构,严格落实应急值班、信息报送、运输组织、安全监管等制度和措施。
市春运办公室要建立春运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协调各种运输方式间的密切配合,推动全市春运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全力保障旅客出行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
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全力打造“平安春运”。
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导各运输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留隐患死角。
要始终保证运输设备以及消防等设施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
要组织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驾驶证计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春节期间安全祥和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加强运输市场监督管理。
春运期间,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春运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客流密集场所的监督、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乱涨价、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由区公安局副政委元辉为组长,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李辉光、城管局城管大队副大队长龚辉为副组长,成员由区公安局3人、交通运输局3人、公安局交警大队3人、城管局3人组成,实行24小时值班。
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巡警大队各派1辆车执法。
主要职责为:
(1)维护火车站、汽车站交通安全秩序,维护广场秩序,严把车辆进出关;出租车在出租车专用通道按照规定流水发车载客;如有违反按照东运管字〔20xx〕40号《关于出租车驾驶员诚信考核补充办法》查处;城区内公交按指定位置停靠;社会车辆停放按春运工作小组指定停放,严禁乱停乱放,保证交通顺畅。
(2)严厉打击火车站、汽车站周边黑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行为。
(3)严禁在火车站、汽车站周边广场摆摊设点。
(4)处置突发事件,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打击。
3.抚州东站春运安全维护组。
由区城管局党组成员乐后龙为组长;区公安局特警大队大队长王才祥、区城管局城管大队副大队长乐卫东为副组长;成员由区城管局3人、公安交警3人、交通局3人、区公安局3人。
实行上午8时至晚上23时值班。
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各派一辆车执法。
主要职责为:
(1)维护抚州东站交通安全秩序,严把车辆进出关;出租车在出租车专用通道按照规定流水发车载客;如有违反按照东运管字〔20xx〕40号《关于出租车驾驶员诚信考核补充办法》查处;城区内公交按指定位置停靠;社会车辆停放按整治小组指定停放,或停入抚州东站停车场。
(2)严厉打击抚州东站周边黑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行为。
(3)严禁在抚州东站周边广场摆摊设点。
(4)处置突发事件,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打击。
4.城内交通秩序整治组。
具体由区交警大队牵头,城管局配合。
主要职责为:
(1)重点查处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各类车辆违法违章行为。
(2)维护城区内交通秩序。
(3)配合区有关部门在主要城区道路口查处出租车不打表作业、变相落实客运专线、倒客、异地载客等违章行为;整治城内公交秩序,车辆乱停乱放违章行为。
5.春运价格监督检查组。
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冯永青为组长,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股长余剑豪为副组长,成员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人、区交通运输局2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1辆车执法。
主要职责为:严厉查处客运经营者不按国家规定票价收费、擅自提价、不明码标价等行为。
三、集中整治时间:
自20xx年1月17日至20xx年2月25日。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精准做好疫情防控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各部门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各类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春运期间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
落实“健康码”全国一码通行,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因扫码查验等引起人员聚集。
各交通方式客运场站和运输工具分区分级疫情防控具体措施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2、强化春运疫情防控检查指导。
各部门要加强对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
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及时通报疫情信息,推动公铁水各单位完善防控措施,并在春运期间指导重要交通枢纽设置隔离区(留验站)。
3、加强健康监测和人员防护。
公路、铁路客运要做到旅客全员检测体温,要求旅客全程佩戴口罩。
加强客运一线服务人员个人防护,按规定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加快推进疫苗加强针接种,春运开始前推动具备条件的人员“应接尽接”。
4、加强疫情应对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