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转眼即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美丽乡村环境整治方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美丽乡村环境整治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邹政办字(20XX)78号⽂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案。

⼀、总体要求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为⽬标,对全镇路域及村庄内环境进⾏综合治理,进⼀步提升全镇形象。

⼆、⽬标任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边沟、边坡、⾏道树涂⽩进⾏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五净”标准进⾏彻底清扫。

三、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

(⼀)庆淄路治理标准

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内边坡为1:1.5,外边坡为1:1,内外边坡坡⾯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

2、路肩平台新上⼟⽅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线均撒⽩⽯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

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蔬菜及各类垃圾等。

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

(⼆)乡村公路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各留0.75⾄1⽶路肩,1.5⽶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上⼝宽不低于5⽶;两侧树⽊涂⽩1.2⽶⾼,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线均撒⽩⽯灰。

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两侧树⽊涂⽩1.2⽶⾼,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线均撒⽩⽯灰。

3、县公路两侧各留1⽶的路肩,1⽶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不低于1⽶,上⼝宽不低于5⽶;绿化平台植乔⽊胸径不低于6厘⽶;树⽊及桥涵护栏涂⽩。

(三)涂⽩要求

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涂⽩由镇负责,其他树⽊涂⽩由各村负责,每棵树涂⽩⾼度1.2⽶。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于购买⽯灰。

四、村内环境卫⽣标准

村内以清理“三⼤堆”为主,确保达到“四⽆”、“五净”。

(⼀)“四⽆”:⽆柴草堆、粪堆、垃圾堆,⽆砖块、沙⽯,⽆纸屑、塑模、⽠果⽪,⽆积泥、灰。

(⼆)“五净”:路⾯净,⼈⾏道净,下⽔⼝净,树坑净,花带净。

五、检查验收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20XX年11⽉10⽇开始⾄16⽇结束。完成任务的村⾸先对照标准进⾏⾃检,经过责任段技术⼈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技术⼈员逐段验收,

不合格的限期返⼯,直⾄符合标准。村内卫⽣由城管⼤队进⾏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六、奖惩措施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作积极性,确保⾼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理任务,经研究设⽴如下奖项:⼀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不如期竣⼯、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奖励范围的村,村内环境卫⽣必须由城管⼤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

七、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今年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镇成⽴了由镇长同志任总指挥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项⼯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验收。同时各责任区也分派了施⼯技术⼈员(监理员),具体负责施⼯的标准把关和技术指导。镇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包村⼲部和村书记、主任要把综合治理⼯作作为⼀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坚守在⼀线,及时协调,解决会战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施⼯技术⼈员要在各⾃的责任区段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路域综合治理施⼯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施⼯,确保各个责任段都能达到优质⼯程标准。各责任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任务分配、⼈员组织和⼯程的实施,要精⼼组织,⼀⿎作⽓,按时完成,⼒争都达到优良⼯程。要在全镇叫响“搞好路域治理,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优良环境,共建幸福、和谐新孙镇”的⼝号,形成强⼤的舆论氛围,万众⼀⼼,全⼒做好今年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

美丽乡村环境整治方案2

为切实保护我村林业⽣态环境,结合我村林业⼯作实际,制定本⽅案。

⼀、⽬标任务

为深⼊贯彻党的精神,严格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切实提⾼全村环境质量,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好⼜快发展,按照村委、村政府的统⼀部署,摸清我村林业⽣态环境保护隐患,强化监督,落实⾏业环境安全责任,不断整改消除隐患,完善风险防范设施,有效遏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保障我村⽣态环境安全。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村林业⽣态环境保护⼯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作取得实效,村林业局成⽴林业⽣态环境保护⼯作领导⼩组。

三、职责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领导⼩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对各⾃部门⼯作职责范围内的⽣态环境保护⼯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办公室:负责⽣态环境保护⽅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重⼤环境安全事故信息的接收、报送;重⼤环境安全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等。负责局机关院内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2、森林公安局:负责林业维稳信息的接收、报送;牵头负责环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作。

时间转眼即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美丽乡村环境整治方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美丽乡村环境整治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邹政办字(20XX)78号⽂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案。

⼀、总体要求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为⽬标,对全镇路域及村庄内环境进⾏综合治理,进⼀步提升全镇形象。

⼆、⽬标任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边沟、边坡、⾏道树涂⽩进⾏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五净”标准进⾏彻底清扫。

三、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

(⼀)庆淄路治理标准

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内边坡为1:1.5,外边坡为1:1,内外边坡坡⾯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

2、路肩平台新上⼟⽅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线均撒⽩⽯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

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蔬菜及各类垃圾等。

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

(⼆)乡村公路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各留0.75⾄1⽶路肩,1.5⽶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上⼝宽不低于5⽶;两侧树⽊涂⽩1.2⽶⾼,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线均撒⽩⽯灰。

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两侧树⽊涂⽩1.2⽶⾼,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线均撒⽩⽯灰。

3、县公路两侧各留1⽶的路肩,1⽶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不低于1⽶,上⼝宽不低于5⽶;绿化平台植乔⽊胸径不低于6厘⽶;树⽊及桥涵护栏涂⽩。

(三)涂⽩要求

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涂⽩由镇负责,其他树⽊涂⽩由各村负责,每棵树涂⽩⾼度1.2⽶。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于购买⽯灰。

四、村内环境卫⽣标准

村内以清理“三⼤堆”为主,确保达到“四⽆”、“五净”。

(⼀)“四⽆”:⽆柴草堆、粪堆、垃圾堆,⽆砖块、沙⽯,⽆纸屑、塑模、⽠果⽪,⽆积泥、灰。

(⼆)“五净”:路⾯净,⼈⾏道净,下⽔⼝净,树坑净,花带净。

五、检查验收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20XX年11⽉10⽇开始⾄16⽇结束。完成任务的村⾸先对照标准进⾏⾃检,经过责任段技术⼈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技术⼈员逐段验收,

不合格的限期返⼯,直⾄符合标准。村内卫⽣由城管⼤队进⾏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六、奖惩措施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作积极性,确保⾼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理任务,经研究设⽴如下奖项:⼀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不如期竣⼯、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奖励范围的村,村内环境卫⽣必须由城管⼤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

七、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今年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镇成⽴了由镇长同志任总指挥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项⼯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验收。同时各责任区也分派了施⼯技术⼈员(监理员),具体负责施⼯的标准把关和技术指导。镇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包村⼲部和村书记、主任要把综合治理⼯作作为⼀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坚守在⼀线,及时协调,解决会战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施⼯技术⼈员要在各⾃的责任区段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路域综合治理施⼯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施⼯,确保各个责任段都能达到优质⼯程标准。各责任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任务分配、⼈员组织和⼯程的实施,要精⼼组织,⼀⿎作⽓,按时完成,⼒争都达到优良⼯程。要在全镇叫响“搞好路域治理,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优良环境,共建幸福、和谐新孙镇”的⼝号,形成强⼤的舆论氛围,万众⼀⼼,全⼒做好今年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

美丽乡村环境整治方案2

为切实保护我村林业⽣态环境,结合我村林业⼯作实际,制定本⽅案。

⼀、⽬标任务

为深⼊贯彻党的精神,严格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切实提⾼全村环境质量,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好⼜快发展,按照村委、村政府的统⼀部署,摸清我村林业⽣态环境保护隐患,强化监督,落实⾏业环境安全责任,不断整改消除隐患,完善风险防范设施,有效遏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保障我村⽣态环境安全。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村林业⽣态环境保护⼯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作取得实效,村林业局成⽴林业⽣态环境保护⼯作领导⼩组。

三、职责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领导⼩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对各⾃部门⼯作职责范围内的⽣态环境保护⼯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办公室:负责⽣态环境保护⽅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重⼤环境安全事故信息的接收、报送;重⼤环境安全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等。负责局机关院内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2、森林公安局:负责林业维稳信息的接收、报送;牵头负责环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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