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防控期间小区管理制度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疫情防控期间小区管理制度1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国务院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各地也出台相应的具体政策。
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疫情防控期间响应国家政策,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配合做好提醒、报告和隔离工作,加强小区管理及疫情知识宣传、及时通报疫情情况、做好小区卫生清洁服务。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严格小区防控措施,联防联控构筑严密防线。
社区是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应在小区张贴疫情防控宣传告示;对电梯轿厢(内外按钮)、楼道、单元大厅、地下车库、健身器材等公共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进行高频次消毒;排摸住户动态、为外来访客测量体温、重点监测疫区往返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应全力完成或者协助配合社区和有关部门完成疫情防控任务。
二、最大程度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
业主委员会应该第一时间配合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横幅等宣传工具,积极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知识、提高居民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营造全民动员、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疫情防控的氛围,主动承担疫情防控责任,协同社区和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优化进出通道,严格车辆管理。
所有物业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安排人员在小区出入口处对进入小区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外地返回的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本小区车辆进出要严格落实登记制,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车内人员一律按规定接受检测和信息登记,接待上级疫情防控检查组,要经证实后陪同进入小区开展工作。
四、严格小区内部管理。
坚持“非必需不外出”原则,建议小区业主一律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佩戴口罩,无口罩不出门。
要做好宠物管理和卫生防疫,严防宠物成为病毒传播源。
要建立医废垃圾收集、运输台账,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收集、运输、处理。
对故意随地丢弃的要追究责任。
五、严格落实防护措施。
参与社区住宅小区封闭式管理的工作人员,均须知晓防护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配备合格的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
做好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卫生保洁和消毒杀菌等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如存在物业企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市、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进行相应处理,对相关企业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取消物业企业登记备案,并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移交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秉持高效原则圆满完成与疫情斗争的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企业内部用工管理,做好与各单位、部门的沟通、配合、协调工作,争取早日战胜疫情,恢复正常稳定的工作生活秩序。
疫情防控期间小区管理制度2
一、明确目标,守住底线
坚决守住小区、守住生命、守住健康。
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发动全社会力量,采取群防群控措施,盯住管好“四种情形人员”、“五大群体”、“六类人员”,抓实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小区管控工作,杜绝小区外人员、车辆进入,减少小区人员的流动,将每个居民小区变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强化排查,摸清底数
(一)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乡(镇)为主体继续深入开展排查工作。
(二)排查人员信息。
由创文“挂包联帮”责任单位参与乡(镇)实行条块式、网格化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滚动排查、精准排查登记2020年1月24日以来所有家庭成员信息(见附件1)。
(三)排查小区基本情况。
要按照小区、功能进行分类汇总,全面摸清小区位置、楼栋数、商铺门面、住户、人员(见附件2),为后期小区防控管理工作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撑。
此次排查工作要求于2020年2月12日上午12:00前完成,后续实行动态排查管理。
(四)排查对象。
按照“五大群体、六类人员、四种情形”人员要求进行全面排查:五大群体指:一是普洱市市直单位的干部职工及家属;二是驻普的中央、省属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三是普洱市9县在普洱市思茅主城区生活的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及家属;四是思茅区区级各单位干部职工家属及广大群众;五是流动人群。
六类人员指:一是普洱籍人员到过湖北及武汉务工的返乡人员;二是普洱籍人员到湖北及武汉读书的返乡学生;三是普洱籍人员到湖北及武汉出差、探亲、访友、旅游的返回人员;四是湖北籍人员在普洱市思茅区经商、务工,回湖北过春节后又返回的人员;五是湖北籍人员来普洱市思茅区出差、探亲、访友、旅游的人员;六是与湖北及武汉人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
四种情形人员指:一是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
将密切接触者分类为Ⅰ、Ⅱ、Ⅲ三类:Ⅰ类密切接触者: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乘过同一交通工具或共同居住、生活的。
Ⅱ类密切接触者:①与Ⅰ类密切接触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②与来自武汉、湖北等地区人员或者其他疫情高发地区人员乘过同一交通工具或是共同居住、生活的;③与其他经停或中转武汉、湖北地区、其他疫情高发地区来思茅人员乘坐同一交通工具或共同居住、生活的;④与有不明原因咳嗽、发热,但尚未确诊人员有同乘同一交通工具或共同居住、生活的。
物业公司、挂包单位牵头,以小区(楼栋)为单位建立微信群,保证居民业主户户有人入群,加强微信群管理,确保疫情防控宣传及管控要求等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入户。
(六)管控时间要求
全部小区实行全天24小时轮班值守管理。
四、多措并举,形成合力
(一)改进作风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乡(镇)、部门干部职工要发挥好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区纪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小区管控工作组人员到位情况、人员、车辆的管控等情况进行督查问效,确保小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奖惩结合
1、在管控工作中不配合、不参与、不服从管理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严处理。
3、自20xx年2月11日起,所有小区管控工作情况实行排名制管理,对管控成效较好的前10名小区管理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后10名小区管控工作的单位进行批评,连续三天排名为后10名的将对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4、对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等严重后果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5、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查办。
(三)加强宣传
小区应通过微信群、宣传栏、悬挂标语、小区广播等多种形式,将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政策措施、疾病的危害严重性以及基本的防控知识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营造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群防群控的工作氛围。
同时,要注重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强化舆论监督作用,营造浓厚的政治氛围、舆论氛围、社会氛围。
疫情防控期间小区管理制度3
一、严格进出通道管控。
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期间,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实行24小时值守;对零星分散的居民住宅小区和单楼独院实行整合归并,统一设置出入通道。
二、严格车辆管理。
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车辆实行通行证制度,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本小区车辆进出要严格落实登记制,车内人员一律按规定接受信息登记,定期做好车辆消毒。
三、严格人员管理。
非本居民住宅小区、楼院人员原则上一律禁止进入。
如确需进入,相关人员要持有效证件,并进行实名登记,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结果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
四、严格小区内部管理。
坚持“非必需不外出”原则,住宅小区居民一律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佩戴口罩,无口罩不出门,一经发现立即劝导劝返。
要做好宠物管理和卫生防疫,严禁外出遛狗,严防宠物成为病毒传播源。
人与人交流保持2米以上距离,平时做到勤洗手,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习惯。
五、严格小区防控措施。
全面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一级网格到街道,二级网格到社区,三级网格到楼院;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物业公司负责人书面承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街道社区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由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社区报到的党员干部组成专门队伍,落实防控措施。
六、严格返乡人员管控。
从外地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教育引导居家隔离人员必须减少与家庭其他成员密切接触,实行单人单间,做好居室通风消毒,督促家庭其他成员落实安全防护距离(距离2米以外)、防护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共用餐具物品等)和居家隔离人员排泄物无害化处理。
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各居民住宅小区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特别是要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强化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严格社区防控责任,全面落实“五有一网格”管控模式(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和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等措施,有网格员管理),对重点疫区来返人员开展地毯式滚动摸排,排查工作到小区、到楼栋、到房号。
严格履行个人责任,居民或住户个人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可疑接触史、暴露史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故意隐瞒或不主动报告、拒绝接受测温、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实行强制隔离,并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八、严格医废垃圾管控。
各居民住宅小区必须对居民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实行严格管控,其中居家隔离人员要将废弃口罩及生活垃圾自行密封装入塑料袋后再投入专门容器。
物业公司要建立医废垃圾收集、运输台账,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收集、运输、处理。
对故意随地丢弃的要追究责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防控期间小区管理制度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疫情防控期间小区管理制度1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国务院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各地也出台相应的具体政策。
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疫情防控期间响应国家政策,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配合做好提醒、报告和隔离工作,加强小区管理及疫情知识宣传、及时通报疫情情况、做好小区卫生清洁服务。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严格小区防控措施,联防联控构筑严密防线。
社区是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应在小区张贴疫情防控宣传告示;对电梯轿厢(内外按钮)、楼道、单元大厅、地下车库、健身器材等公共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进行高频次消毒;排摸住户动态、为外来访客测量体温、重点监测疫区往返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应全力完成或者协助配合社区和有关部门完成疫情防控任务。
二、最大程度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
业主委员会应该第一时间配合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横幅等宣传工具,积极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知识、提高居民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营造全民动员、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疫情防控的氛围,主动承担疫情防控责任,协同社区和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优化进出通道,严格车辆管理。
所有物业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安排人员在小区出入口处对进入小区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外地返回的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本小区车辆进出要严格落实登记制,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车内人员一律按规定接受检测和信息登记,接待上级疫情防控检查组,要经证实后陪同进入小区开展工作。
四、严格小区内部管理。
坚持“非必需不外出”原则,建议小区业主一律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佩戴口罩,无口罩不出门。
要做好宠物管理和卫生防疫,严防宠物成为病毒传播源。
要建立医废垃圾收集、运输台账,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收集、运输、处理。
对故意随地丢弃的要追究责任。
五、严格落实防护措施。
参与社区住宅小区封闭式管理的工作人员,均须知晓防护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配备合格的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
做好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卫生保洁和消毒杀菌等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如存在物业企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市、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进行相应处理,对相关企业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取消物业企业登记备案,并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移交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秉持高效原则圆满完成与疫情斗争的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企业内部用工管理,做好与各单位、部门的沟通、配合、协调工作,争取早日战胜疫情,恢复正常稳定的工作生活秩序。
疫情防控期间小区管理制度2
一、明确目标,守住底线
坚决守住小区、守住生命、守住健康。
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发动全社会力量,采取群防群控措施,盯住管好“四种情形人员”、“五大群体”、“六类人员”,抓实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小区管控工作,杜绝小区外人员、车辆进入,减少小区人员的流动,将每个居民小区变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强化排查,摸清底数
(一)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乡(镇)为主体继续深入开展排查工作。
(二)排查人员信息。
由创文“挂包联帮”责任单位参与乡(镇)实行条块式、网格化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滚动排查、精准排查登记2020年1月24日以来所有家庭成员信息(见附件1)。
(三)排查小区基本情况。
要按照小区、功能进行分类汇总,全面摸清小区位置、楼栋数、商铺门面、住户、人员(见附件2),为后期小区防控管理工作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撑。
此次排查工作要求于2020年2月12日上午12:00前完成,后续实行动态排查管理。
(四)排查对象。
按照“五大群体、六类人员、四种情形”人员要求进行全面排查:五大群体指:一是普洱市市直单位的干部职工及家属;二是驻普的中央、省属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三是普洱市9县在普洱市思茅主城区生活的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及家属;四是思茅区区级各单位干部职工家属及广大群众;五是流动人群。
六类人员指:一是普洱籍人员到过湖北及武汉务工的返乡人员;二是普洱籍人员到湖北及武汉读书的返乡学生;三是普洱籍人员到湖北及武汉出差、探亲、访友、旅游的返回人员;四是湖北籍人员在普洱市思茅区经商、务工,回湖北过春节后又返回的人员;五是湖北籍人员来普洱市思茅区出差、探亲、访友、旅游的人员;六是与湖北及武汉人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
四种情形人员指:一是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
将密切接触者分类为Ⅰ、Ⅱ、Ⅲ三类:Ⅰ类密切接触者: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乘过同一交通工具或共同居住、生活的。
Ⅱ类密切接触者:①与Ⅰ类密切接触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②与来自武汉、湖北等地区人员或者其他疫情高发地区人员乘过同一交通工具或是共同居住、生活的;③与其他经停或中转武汉、湖北地区、其他疫情高发地区来思茅人员乘坐同一交通工具或共同居住、生活的;④与有不明原因咳嗽、发热,但尚未确诊人员有同乘同一交通工具或共同居住、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