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很多场合都需要有制度来规范人的行为,很多特殊场合都会制定一些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会对某些事情或者某些人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小编在这里整理了幼儿园食堂冷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前来参考阅读。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害活动。
十二、严禁学生在校门口购买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
幼儿园食堂冷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内部管理,严格依法规范,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德阳市东汽小学、幼儿园食堂。
第三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督导、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实行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五条学校食堂应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定的许可项目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开办食堂。
第六条学校食堂选址、布局,设施、设备配备应当符合《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学校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通过监管部门组织的考核。学校食堂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经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学校食堂应当从合法的渠道进货,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九条学校食堂库房设置应当满足食品储存需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第十条学校食堂禁止出售冷荤凉菜(大专院校食堂除外),禁止加工豆角,禁止将回收食品再次加工后销售,禁止外购直接入口食品、禁止使用亚硝酸盐。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
第十一条学校食堂烹饪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饪加工。烹饪加工应做到食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各类工具用具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备餐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试尝、留样,并详细填写试尝留样登记表。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应配备必要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备,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并如实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应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做好防蝇、防尘、防虫、防鼠措施。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生活饮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学校食堂应加强管理和自律,严格执行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及制度,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食品安全要求和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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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且要求每年体检一次,否则不得上岗。
2、工作人员必须保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头洗澡换衣,保持衣服干净整洁。
3、工作人员进卫生间后必须戴好工作帽,做好双手清洁、消毒才能进入业务操作。
4、工作人员不得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得随地吐痰。
5、工作人员态度和蔼,平等礼貌待人,树立服务意识。
7.配备有盖的污物桶,每日工作后垃圾日产日清,污物桶存放点随时保持干净整洁,每周进行消毒杀菌。
8.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9.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10.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煮透方可供应。
11.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
12.食堂工作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和各电器的断电情况,及煤气灶情况并做好记录,锁好食堂各区域门窗。
三、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食堂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每周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2.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3.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C;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4.洗净后,凡能用消毒柜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消毒柜进行消毒;凡不能用消毒柜消毒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药物浓度参照说明书),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5.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干燥后,应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盖封闭,防止细菌浸入。
6.操作区域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安全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2.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6.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停岗,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7.行政主管须每周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8.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
9.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每年至少有一次由卫生、药品监督部门指
导的培训。
10.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
11.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五、卫生检查及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行政主管每周不定时的对食堂餐厅及储物间和操作区的用具、设施设备等卫生、安全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2.食堂卫生状况每月经3次提醒建议、仍未落实和完善的,记入当月绩效考核,食品安全每月连续两次或5人以上投诉的给予调岗处理,每年累计超过10人投诉的给予辞退处理。
3.员工在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使用专用的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
4.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清洁卫生。
5.摆放在餐厅的保洁设施应清洁卫生,非食品用具不得与食品用具混放。
六、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经营场所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关闭有关通道,控制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询问,共同寻找中毒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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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师生服务的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员、厨师、采购员、库管员、清洁工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应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楚煎炸油中漂浮的失误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四、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使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加工经营场所管理制度
1.厨房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置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3.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工作,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4.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及时灭杀。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及时
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5.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祈祷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一、设施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顺序操作。使化学药品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飙舞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时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的标准和要求。
九、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十一、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易、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和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清楚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雨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
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道具、砧板等工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在现在很多场合都需要有制度来规范人的行为,很多特殊场合都会制定一些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会对某些事情或者某些人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小编在这里整理了幼儿园食堂冷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前来参考阅读。
幼儿园食堂冷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害活动。
十二、严禁学生在校门口购买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
幼儿园食堂冷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内部管理,严格依法规范,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德阳市东汽小学、幼儿园食堂。
第三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督导、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实行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五条学校食堂应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定的许可项目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开办食堂。
第六条学校食堂选址、布局,设施、设备配备应当符合《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学校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通过监管部门组织的考核。学校食堂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经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学校食堂应当从合法的渠道进货,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九条学校食堂库房设置应当满足食品储存需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第十条学校食堂禁止出售冷荤凉菜(大专院校食堂除外),禁止加工豆角,禁止将回收食品再次加工后销售,禁止外购直接入口食品、禁止使用亚硝酸盐。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
第十一条学校食堂烹饪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饪加工。烹饪加工应做到食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各类工具用具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备餐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试尝、留样,并详细填写试尝留样登记表。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应配备必要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备,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并如实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应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做好防蝇、防尘、防虫、防鼠措施。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生活饮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学校食堂应加强管理和自律,严格执行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及制度,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食品安全要求和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幼儿园食堂冷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一、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且要求每年体检一次,否则不得上岗。
2、工作人员必须保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头洗澡换衣,保持衣服干净整洁。
3、工作人员进卫生间后必须戴好工作帽,做好双手清洁、消毒才能进入业务操作。
4、工作人员不得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得随地吐痰。
5、工作人员态度和蔼,平等礼貌待人,树立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