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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1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完善和规范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制度,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局有关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凡校内外组织的大型庆典、运动会、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主要是指组织学生外出开展的春游、秋游、比赛、竞赛、及其他大型集会等活动),均应提前一周报学校审批、备案,同时附送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未经批准不得组织活动,否则,将视情节追究有关学校及责任人的责任。

二、有的集体活动都必须制定周密的安全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举办活动的种类、主办单位、租借场地单位;安全保障工作负责人姓名、职务、住址及联系电话;参加安全保障工作的人员名单及安全职责分工;活动的具体内容、计划、应急疏散措施、活动安全预案等。

三、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做好严密的安全措施,检查参加活动的师生的健康状态,交通工具,携带常用药品。同时落实活动安全责任人,对学生进行。组织者应对参与者进行相应的交通安全、活动安全、食品饮水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并根据人员流量合理地安排进出通道,严防挤压踩踏事故发生。同时,应事先对活动场地及活动线路进行考察,排除隐患,进行水、电及结构等方面的安全检查,以防范溺水、触电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

四、学生进入活动目的地,仍由带队老师组织集体活动和小组活动,切莫让学生放任自流,发生危险。在有潜在安全隐患地带,应安排工作人员值勤,以防范安全事故。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带队老师进入活动目的地,对陌生的高山、深水等危险区域要十分警惕,不断提醒学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以防不测。到山区活动严禁携带明火上山,要防止山林火灾、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组织师生集体到风景、名胜管理区活动,必须教育学生遵守管理区的规定,注意公共卫生,注重环境保护。活动结束后,必须及时集中清点师生人数,检查财物,清理场地卫生,并按指定路线带回出发地。

五、活动的组织者对学生家长有告知义务,应在活动前就活动内容及要求以书面的形式明确地通告家长,并要求学生家长对孩子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六、以“安全、就近”原则开展活动,对于地理条件复杂、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或安全措施不保证的地方和不宜实习场所,严禁组织学生前往活动。在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和活动场所环境不明的情况下,严禁组织师生外出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参加商业性活动。

七、若活动时间、地点有变更,需提前48小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八、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校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组织活动的处室主任、班主任、承担管理任务的科任教师是直接责任人。

安保措施

1、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安全预案》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方可实施。

2、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前,要发放家长通知书,告知学生的家长学校组织此次活动的目的、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并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自己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3、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前,要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集中性的专项安全教育。负责人要向参加活动的学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4、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活动前的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5、要安排好医务人员到达活动现场,以防情况发生时便于紧急救护。

6、要求班主任全程跟班维持学生们在整个活动过程中的秩序。7、若发生情况时,现场第一负责人要安排相关人员有序疏散人群。

8、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9、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拨打120求助。

10、在第一时向有关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11、最后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12、组织事故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工作出动的救护人数,抢救伤员等情况。

13、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学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14、视情况报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1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2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完善和规范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制度,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局有关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凡校内外组织的大型庆典、运动会、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主要是指组织学生外出开展的春游、秋游、比赛、竞赛、及其他大型集会等活动),均应提前一周报学校审批、备案,同时附送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未经批准不得组织活动,否则,将视情节追究有关学校及责任人的责任。

二、有的集体活动都必须制定周密的安全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举办活动的种类、主办单位、租借场地单位;安全保障工作负责人姓名、职务、住址及联系电话;参加安全保障工作的人员名单及安全职责分工;活动的具体内容、计划、应急疏散措施、活动安全预案等。

三、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做好严密的安全措施,检查参加活动的师生的健康状态,交通工具,携带常用药品。同时落实活动安全责任人,对学生进行。组织者应对参与者进行相应的交通安全、活动安全、食品饮水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并根据人员流量合理地安排进出通道,严防挤压踩踏事故发生。同时,应事先对活动场地及活动线路进行考察,排除隐患,进行水、电及结构等方面的安全检查,以防范溺水、触电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

四、学生进入活动目的地,仍由带队老师组织集体活动和小组活动,切莫让学生放任自流,发生危险。在有潜在安全隐患地带,应安排工作人员值勤,以防范安全事故。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带队老师进入活动目的地,对陌生的高山、深水等危险区域要十分警惕,不断提醒学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以防不测。到山区活动严禁携带明火上山,要防止山林火灾、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组织师生集体到风景、名胜管理区活动,必须教育学生遵守管理区的规定,注意公共卫生,注重环境保护。活动结束后,必须及时集中清点师生人数,检查财物,清理场地卫生,并按指定路线带回出发地。

五、活动的组织者对学生家长有告知义务,应在活动前就活动内容及要求以书面的形式明确地通告家长,并要求学生家长对孩子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六、以“安全、就近”原则开展活动,对于地理条件复杂、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或安全措施不保证的地方和不宜实习场所,严禁组织学生前往活动。在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和活动场所环境不明的情况下,严禁组织师生外出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参加商业性活动。七、若活动时间、地点有变更,需提前48小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八、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校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组织活动的处室主任、班主任、承担管理任务的科任教师是直接责任人。

安保措施

1、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安全预案》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方可实施。

2、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前,要发放家长通知书,告知学生的家长学校组织此次活动的目的、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并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自己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3、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前,要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集中性的专项安全教育。负责人要向参加活动的学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4、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活动前的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5、要安排好医务人员到达活动现场,以防情况发生时便于紧急救护。

6、要求班主任全程跟班维持学生们在整个活动过程中的秩序。

7、若发生情况时,现场第一负责人要安排相关人员有序疏散人群。8、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9、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拨打120求助。

10、在第一时向有关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11、最后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12、组织事故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工作出动的救护人数,抢救伤员等情况。

13、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学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14、视情况报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1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3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发展,全国各地举办的大型社会活动也在不断地增加,大型社会活动一旦出现问题,不仅会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会损害政府以及国家的形象。所以,必须认识到大型活动安全的重要性,避免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笔者主要分析了大型社会活动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希望能够不断地完善大型社会活动,将其作用发挥出来。

一、我国大型社会活动的现状

大型活动指的是由社会、法人以及公民主办的,举办地在公共场所中,具有较大影响力,人数参与较多的活动,一般情况下需要经过许可才能够举办。就理论而言,根据内容,大型社会活动可分为四种类型,具体为文化娱乐性活动、体育竞技类活动、商业贸易活动及群众性活动。大型社会活动之所以能够形成,究其原因主要包含两个重要因素:第一,近代市场经济因素;第二,民族历史文化因素。民族不同,其在历史发展中积累的传统文化也有很大差别。庆祝丰收、庆祝传统节日等均为大型社会活动形成的因素。例如,我国许多地区在节日期间都会举办庙会,有些地区每年都会进行龙舟比赛。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一些大型城市中,也出现了很多大型商贸活动,人们的生活也愈加丰富多彩。

大型社会活动具有以下几大特征:首先,一般而言,大型社会活动的主办方为民事主体,主要包含了法人、公民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并且想要举办大型社会活动,公民个人还应该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活动举办条件,需要具备专业技能资格证明;其次,大型社会活动属于受益性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主要分为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与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两种。且两种行政行为存在一定区别,其中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做出的行为必须经过申请,如果行政相对人未经申请便做出行政行为,则行政机关无权主动做出行政许可。如果申请举办大型社会活动,则必须由主办方来进行申请,公安机关才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批准或者拒绝。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指的是相关的行政行为,不需要相对人进行申请,行政行为是法律赋予行政主体的。主动赋予行政相对人相关资格,或允许行政相对人做出某种行政行为。例如,抚恤军烈属则无须进行申请,由行政机关以职权为依据来从精神或者物质上面给军烈属一定的鼓励[1]。因此,可以说,大型社会活动属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且同属于受益性行政行为(即在行政许可中,行政相对人可从中获取益处,进而取得从事某种行为的权利与资格,例如开采许可等)。损益性行政行为与授益性行政行为属于相对的概念,例如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

在重视依法治国以及和谐社会构建的现在,怎样采取措施做好管理大型社会活动的工作,对大型社会进行引导,将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优势发挥出来,是社会较为关注的问题。现阶段,在我国大型社会活动的举办中,出现许多问题,对社会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我国需要进一步关注这些问题,并采取措施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二、目前我国大型社会活动中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

现在,我国在进行大型社会活动规范时,《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为其所适用的法律。这个办法实施还是在20个世纪颁布实施的,存在问题较多。

此外,安全保卫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困难,政府角色也存在错位的情况,这些法律问题的存在都给我国大型社会活动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一)法律本身欠规范

从内容上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主要针对群众性文化活动。但是,当前阶段,我国大型社会活动涵盖内容较为丰富,不仅包括群众性文化活动,而且涵盖了许多商业贸易活动、体育竞技活动等内容。这也属于利用法律规范大型社会活动存在的一个法律漏洞。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大型社会活动的发展,必须采取措施来弥补这一个漏洞。并且,就现在而言,一些地方的政府规章制度已经走在了国家法律的前面。

比如:《辽宁省大型社会活动安全保卫办法》以及《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后者第2条规定:“大型活动是指主办者租用、借用或者以其他形式临时占用场地、场所,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招聘会、庙会、灯会、游乐园等活动”。前者在大型活动的范围中也增加了许多商贸活动,例如展销会、展览会以及交易会等[2]。而我国其他省份根据自身实际需求,也制订了类似的管理办法。但是就理论而言,在全国范围内,到处都有大型社会活动,所以,我国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制定一个适用性较强、统一的法律,从而给大型社会活动的开展奠定法律方面的依据。因为就法律本身效力所包含的时空范围而言,各省市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只能在其所辖范围中适用。甚至地区不同,实际情况也各不相同,这也直接导致了各省份所指定的大型社会活动管理法规存在相互不一致的现象,甚至个别省份出现冲突问题。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违反法律法规的系统性与统一性原则,影响了我国法律体系的和谐发展与统一建设,在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中,无法获得良好坚实的法律基础,甚至还可能给和谐社会构建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法律本身的位阶较低

就法律位阶而言,公安部实施的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在全国的范围内都应该生效。但是就法律效力而言。同时,在地方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部门规章制度与地方人大(尤其是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上,三者效力区分较为复杂。在全国范围内,部门规章制度发生效力相对较为容易,但是如果就某一相同事件,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与政府规章三者均制定相关规定,那么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效力就较难区分,并且地方性法规本身便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根据我国立法机构制定的选举以及行政机关产生原则,应该进行地方性法规的适用。而根据法律的特殊性超过普遍性的原则,若是地方政府规章以及部门规章制度和地方性法规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时,应该根据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行事。这种情况直接导致了我国的法律适用标准没有真正得到统一,并且部门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具备权威性,给制度的落实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给我国大型活动的开展造成了影响[3]。

(三)安全保卫工作未得到真正落实

就我国大型社会活动来讲,要想顺利进行,就必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因为安全保卫工作能否落实对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产生直接影响,同时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例如《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申请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活动的具体内容、安全保卫措施承担全部责任,并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从以上规定可知,举办大型社会活动时应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大型社会活动的主办方应根据活动举办的实际需要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举办活动前就应预先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第3条中也有明确规定,“大型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者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与此同时,还应以管理办法为依据,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开展方案,并详细规定具体操作内容,从而确保安全保卫工作能够真正地到位,给大型社会活动的举办奠定安全基础。再如,《辽宁省大型社会活动安全保卫办法》也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了类似的相关规定。在实践过程中,这个原则却很难得到落实,存在严重的不到位情况。首先主办方本身的安全意识比较差,特别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举办的展销会。主办方举办此类活动时,通常采用具有较强市场化特点的商业运作模式,举办活动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得一定的利益。而如果将过多精力、物力都放在安全保卫工作上,则主办方获得的经济利益则会相对减少,因此,许多主办方为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对安全保卫工作缺乏重视,甚至敷衍了事;其次,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尤其是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本身的技术性以及专业性比较强,很多大型社会活动主办方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制定时,没有到位,导致了制定的方案可行性较差,安全保卫工作开展过程中随意性较强,这也导致了不安全因素的增加,而这种情况在我国内地表现得更加明显[5]。

(四)政府角色存在错位的情况

我国和大型社会活动有关的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主办大型活动、承办大型活动以及出租场地的人,都必须是法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大型活动举办的过程中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需要监督其进行,给其举办提供一定的指导,绝对不能够出现越俎代庖的情况。但是在很多地区,举办大型公益活动或者是商业性活动时,充当组织者角色的往往是当地政府。比如为了地方经济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各省政府都进行了高新技术展销会的举办;为了提高地方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进行良好城市形象的创造,各个地区都争先恐后地进行大型文艺活动的举办等。

这些情况都直接说明了我国大型活动的举办出现了政府化的倾向,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则通过自己的行政职能,要求公安机关以及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和大型活动有关的工作[6]。这种情况下,充当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角色的便是政府,这也违背了我国制定的和大型活动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给市场经济发展和大型活动的举办造成了不利影响。

三、解决我国大型活动举办法律问题的相关措施

上文中我们分析了大型社会活动举办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笔者认为想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下面两点出发,不断地完善,从而达到问题解决的目的。

(一)完善法律,给大型活动的举办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对大型社会活动的举办产生重要的影响作用,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法律在大型活动举办中的作用。法律的完善能够给其举办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7]。公安部制定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是在20世纪90年代制定的,那个时期的我国还处于改革开放的初期阶段,我国的市场经济也不够成熟,并且市场经济体制还没有真正的放开,很多改革还处于不断的探索研究之中。所以,公安部门进行的办法制定,针对大型活动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则,本身便是立法探讨的一种,其符合当时的时代需要,并且也和立法谨慎原则相符。而根据我国制定法律的程序和规律,在相关条件成熟并进行了经验积累后,应该提高立法的层次。并且,就我国的大型活动实践而言,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了较快的提高,大型活动的相关内容也更加丰富[8]。内容是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人才招聘以及商贸展销活动也比较频繁,在实践时,公安机关已经逐步将这些活动添加到了大型社会活动范围中去,并且根据大型社会活动的相关要求对其进行指导和管理,还有些地区的政府规章制度以及地方性法规也针对大型社会活动制定了相应的规定。比如浙江省便针对大型活动治安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的规范,要求展览、展销体育活动以及群众性文化时,需要根据需要来向当地机关提起申请。并且进行大型活动管理时,不但需要公安部门做好管理工作,电力部门、食品卫生部门、城管部门等其他部门也应该在大型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但是就目前而言,并没有法律法规性的文件或者法律统一对其进行相关的规定。所以,举办大型活动时,若是需要多个不同部门一起进行管理,那么,公安机关和其他部门的相关职责很容易出现混淆情况[9]。所以,就目前而言,我国的立法条件已经逐步成熟,因此应该从更高层次出发来统一进行立法。最好能够通过全国人大和常委会进行相关法律的制定,其制定的法律位阶比较高,在全国贯彻和执行也会比较容易。若是全国人大和常委会暂时不能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二)重视保安公司等一些中介组织的发展和培育

现在大型活动举办时,安保方案落实困难、政府角色错位是非常重要的问题,而出现这种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现在我国保安市场还不够成熟。很多大型活动主办方,特别是商业活动组织者都对安保方面不够重视,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点,首先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而不愿意费心做安保方面的工作;其次,安保方案本身专业性较强,其能力不够,无法做好安保工作[1]。而大力发展保安公司等一系列的中介机构,让其为大型社会活动提供专门的服务,其不但可以针对大型活动进行安保工作方案的制定,还能够减轻公安机关的压力。这也使公安机关可以将自身的精力集中在监督、指导大型活动方面,这样能够提高保安工作的针对性,保证大型活动的安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型社会活动的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增加,大型活动的举办丰富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并且大型社会活动的举办还能够提高城市或者地区的社会影响力。而现在在大型社会活动举办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这便需要完善法律,给大型社会活动的举办提供法律依据。

参考文献:

[1]武西锋.我国大型活动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对策[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41-43.

[2]雷舒越,田显俊,郎东波.大型活动安保管理的法律问题初探[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3(4):128-133.

[3]沈惠章.论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J].新疆社科论坛,2008(3):12-16,20.

[4]刘艳芳,赵欣.我国大型活动安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08(1):62-66.

[5]沈惠超.对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市场化的思考[J].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9(01):21-26.

[6]李国君,李海涛.公安机关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监管法律问题探究[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4(1):26-27.

[7]赵克,黄文仁,徐卫华,王德平,骆映.大型体育赛事法律规制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以厦门国际马拉松赛为例[J].体育科学,2010(8):35-40,48.

[8]张杨,张玉姝.大型活动保安职业化初探[J].经营管理者,2011(4):221.

[9]岳明,许青.大型体育赛事风险管理法律制度构建[J].体育科研,2011(2):84-87.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4

一、总体要求

以实施“环沪护城河工程”为抓手,以上海世博会安保维稳提出的“七个不发生”为目标,立足区建设领域实际,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加强建设行业监督管理,全面梳理建设行业拖欠工资、征土拆迁等不稳定隐患、督促、协调相关单位及时疏导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建设行业稳定;加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制度,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监督辖区人民防空建设,保障应急情况下全区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畅通;加强各重点工程安全管理,严防重大安全事故,为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重点

1、对建设领域内各类不安全、不稳定、不确定隐患,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掌握动态,及时组织汇总、分析、上报、协调等工作;对建设领域容易引发倾向性、苗头性、潜在性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

2、大力开展全区范围内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和专项检查,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一般性事故。

3、大力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活动,对工地围护、食堂卫生、施工噪音、工地扬尘、工程车辆运输等进行专项治理,营造文明施工氛围,确保建设领域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4、对建设施工、拆迁安置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民工工资拖欠等矛盾纠纷开展专项调处,全面加强维稳工作,落实属地稳控责任,化解和减少积案。

5、监督辖区人民防空建设,保障应急情况下全区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畅通。

6、强化机关内部和局属单位安保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全局上下对世博会安保工作的重视程度,落实各项安保举措,防止发生各类重大意外事故。

三、工作步骤

上海世博会市区建设局安保工作总体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㈠动员部署阶段(现在起至4月底)

1、制定安保工作方案。成立上海世博会市区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建立世博会安保组织网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2、建立安保专项工作机制。建立情报信息、应急处置、研判、督查督办、联络协调等专项工作机制,确保世博会建设领域安保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3、召开安保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建设领域各项安保稳定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4、启动落实安保前期各项工作。组织排查建设领域内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区指挥部。

基本要求: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统筹各项前期工作,分解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启动世博会安保前期工作,全力消除建设领域可能影响世博会顺利举办的不安全、不稳定、不确定隐患,建立与区指挥部的信息联动、防范联动、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为世博会安保实施阶段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㈡组织实施阶段(5月初至10月底)

1、启动世博会安保工作研判机制。及时研判分析建设领域社会安全和稳定动态,积极推进各项安保稳定工作;对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综合协调处置,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合力协调解决安保稳定突出问题。

2、组织开展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深入开展建设领域社会矛盾动态排查调处工作,根据6月、9月下旬全区第二次、第三次突出矛盾纠纷和重点问题集中排查交办调处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调处化解工作。

3、全面深入推进稳定工作。根据区联席办下达的积案化解案件任务,全面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分管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会办、亲自解决,做到一包到底,以积极的态度、合理的措施直至“案结事了”。

4、全面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整合各方面资源和优势,进一步提高建设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效能,做到有效平息、处置事态;监督辖区人民防空建设,保障应急情况下全区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畅通。

5、做好群众性大型活动安保工作。全力做好世博会期间“科技创新与城市未来”主题论坛等各类群众性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确保建设领域和谐稳定,保障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有序。

6、开展世博会安保工作专项督查。将检查督查工作贯彻世博会安保工作的全过程,使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个环节紧密有效衔接,确保全区建设领域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基本要求:紧紧围绕世博会安保工作总体目标,分工负责、统筹配合、密切协作,全力做好上海世博会和主题论坛的各项安保工作,严防建设领域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事件,营造安全、稳定、祥和的城市环境,向世界展示我区开放、繁荣、文明的城市形象。

㈢总结提高阶段(11月份)

组织一次全面的“回头看”,系统总结、分析、评估世博会期间,建设领域安保工作成效,巩固完善世博会安保工作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和制度,以世博会为契机推动我区建设领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创新,提升维护建设领域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

基本要求:评估成效,总结经验,创新发展,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建设事业上新台阶。

巩固工作成果,总结经验得失。重点要集中在那些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仍未停诉息访的案件上,进一步分析研究,采取措施,促其停诉息访。同时,要对整个活动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区联席办。

㈣总结考核阶段(12月)

对各单位和部门“积案化解暨百日攻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相挂钩。

四、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上海世博会的规模和空前影响,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出发,把“迎世博、促和谐”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摆上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安保专项工作小组,要建立专门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安保工作。

㈡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实行“项目化”挂图作战,严格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要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纳入对领导干部和部门的绩效考评,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作督查,加大问责力度,督促各项工作措施有效落实,确保各项安保工作按时序推进到位。

㈢注重事前防范。大力加强建设领域情报信息工作,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全面搜集可能对社会稳定产生影响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强分析研判,严格报告制度,及时汇报情况,超前落实针对性预警防范措施,确保将隐患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决不让其形成现实危害。

㈣注重工作方法。紧紧围绕世博安保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重点,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特别是在世博会举办期间的敏感时期,把握各项工作推进的节奏和力度,防止矛盾积聚,影响社会稳定;加强部门内部、基层和横向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互动、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安保工作合力;按照内紧外松的原则,以世博会安保、平安的名义,部署实施各项安保工作,文明理性开展工作,严格有关保密制度,确保安保工作万无一失。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5

为了有效地维护中心的安全秩序,保证中心各项政治活动、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一方平安”。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就进一步加强中心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成立中心安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中心消防安全、生产安全、治安安全的管理工作。

(一)安委会职责

1、负责建立并完善中心条块结合的安保体系。

2、负责组织制定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制定、审核中心大型政治、经营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各项应急预案,组织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对中心的合作、租赁、新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安全评估。

6、负责组织、指导对合作、租赁单位按行业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安保体系,组织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7、负责对施工项目的安保体系运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8、建立安全保卫工作的奖励、处罚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并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和责任追究制度,向主任办公会提出奖惩、责任追究意见。

(二)安委会组织机构

1、安委会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任:(由中心分管安全的副主任担任)。

常务副主任:(由中心保卫科科长担任)。

副主任:(由设备科科长担任);

(由保卫科副科长担任)。

2、成员:

(中心办主任)、(行政科科长)、(给排水、暖通负责人)、(电气负责人)、(消防负责人)。

安委会办公室设在保卫科。

办公室主任:

二、中心安保工作的管理体制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中心安保工作采取条块结合、分工负责、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中心安委会依据职责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安保工作:各部门对自身管辖范围和职责分工的安保工作负责。

在专项管理方面:保卫科负责中心治安、消防、生产安全及大型活动安全的专项日常管理工作;设备科负责中心设备设施、用电安全的专项管理工作;规划科负责分管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行政科负责中心环境治理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安委会要通过健全安保管理体系,规范和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强化中心安保工作力度,确保中心安保工作处于受控状态。

2、各部门应建立一把手挂帅的部门安保组织,完善部门安保网络,健全制度,加强安全检查,确保“一方平安”。

3、要强化安全管理的刚性,扭转违规现行禁而不止,管理部门以文代管,无法彻底消除隐患的不利局面。

4、要各负其责、信息通畅,加强过程跟踪管理,关口前移,扭转由于安保管理体系运行上部分环节出现断链和漏洞,形成既成事实难于管理的被动局面。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6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上海世界博览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及区委、区政府、世界博览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有关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控工作,现就本单位开展世博安保群防群治工作计划如下: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提出的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工作“四个坚决防止发生”(即坚决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坚决防止发生严重影响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恶性事件和重大事故,坚决防止发生规模型、群体性的社会安全事件)的总体要求和“四个确保”(即确保重要警卫对象和其他重要贵宾绝对安全,确保运营期间城市交通安全保障井然有序,确保上海世博园区各项运营活动安全有序,确保运营期间全市社会面保持平稳)的总体目标,以组建平安志愿者队伍为载体;以层层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为抓手;以加强校园防范管理为基础;以强化校内重点区域和重要目标防范控制为重点,坚持专群结合,在现有“安全文明校园”建设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动员,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具体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形成多方参与、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实现世博会期间本市校园稳定、治安平稳、秩序良好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

1、中心成立“世博安保”群防群治工作班子。由单位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各方参与、密切协作的工作局面,开展本单位“世博安保”群防群治工作的规划和推进。

2、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构建世博安保工作体系的要求,各条线分管领导主动与中心安全办公室建立平安世博工作协调机制。

3、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世博安保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各项世博安保工作任务。

(二)组建校园平安志愿者队伍

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于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模版范文,欢迎各位阅读和下载,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1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完善和规范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制度,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局有关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凡校内外组织的大型庆典、运动会、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主要是指组织学生外出开展的春游、秋游、比赛、竞赛、及其他大型集会等活动),均应提前一周报学校审批、备案,同时附送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未经批准不得组织活动,否则,将视情节追究有关学校及责任人的责任。

二、有的集体活动都必须制定周密的安全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举办活动的种类、主办单位、租借场地单位;安全保障工作负责人姓名、职务、住址及联系电话;参加安全保障工作的人员名单及安全职责分工;活动的具体内容、计划、应急疏散措施、活动安全预案等。

三、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做好严密的安全措施,检查参加活动的师生的健康状态,交通工具,携带常用药品。同时落实活动安全责任人,对学生进行。组织者应对参与者进行相应的交通安全、活动安全、食品饮水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并根据人员流量合理地安排进出通道,严防挤压踩踏事故发生。同时,应事先对活动场地及活动线路进行考察,排除隐患,进行水、电及结构等方面的安全检查,以防范溺水、触电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

四、学生进入活动目的地,仍由带队老师组织集体活动和小组活动,切莫让学生放任自流,发生危险。在有潜在安全隐患地带,应安排工作人员值勤,以防范安全事故。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带队老师进入活动目的地,对陌生的高山、深水等危险区域要十分警惕,不断提醒学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以防不测。到山区活动严禁携带明火上山,要防止山林火灾、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组织师生集体到风景、名胜管理区活动,必须教育学生遵守管理区的规定,注意公共卫生,注重环境保护。活动结束后,必须及时集中清点师生人数,检查财物,清理场地卫生,并按指定路线带回出发地。

五、活动的组织者对学生家长有告知义务,应在活动前就活动内容及要求以书面的形式明确地通告家长,并要求学生家长对孩子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六、以“安全、就近”原则开展活动,对于地理条件复杂、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或安全措施不保证的地方和不宜实习场所,严禁组织学生前往活动。在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和活动场所环境不明的情况下,严禁组织师生外出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参加商业性活动。

七、若活动时间、地点有变更,需提前48小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八、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校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组织活动的处室主任、班主任、承担管理任务的科任教师是直接责任人。

安保措施

1、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安全预案》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方可实施。

2、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前,要发放家长通知书,告知学生的家长学校组织此次活动的目的、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并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自己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3、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前,要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集中性的专项安全教育。负责人要向参加活动的学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4、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活动前的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5、要安排好医务人员到达活动现场,以防情况发生时便于紧急救护。

6、要求班主任全程跟班维持学生们在整个活动过程中的秩序。7、若发生情况时,现场第一负责人要安排相关人员有序疏散人群。

8、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9、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拨打120求助。

10、在第一时向有关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11、最后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12、组织事故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工作出动的救护人数,抢救伤员等情况。

13、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学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14、视情况报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1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2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完善和规范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制度,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局有关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凡校内外组织的大型庆典、运动会、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主要是指组织学生外出开展的春游、秋游、比赛、竞赛、及其他大型集会等活动),均应提前一周报学校审批、备案,同时附送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未经批准不得组织活动,否则,将视情节追究有关学校及责任人的责任。

二、有的集体活动都必须制定周密的安全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举办活动的种类、主办单位、租借场地单位;安全保障工作负责人姓名、职务、住址及联系电话;参加安全保障工作的人员名单及安全职责分工;活动的具体内容、计划、应急疏散措施、活动安全预案等。

三、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做好严密的安全措施,检查参加活动的师生的健康状态,交通工具,携带常用药品。同时落实活动安全责任人,对学生进行。组织者应对参与者进行相应的交通安全、活动安全、食品饮水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并根据人员流量合理地安排进出通道,严防挤压踩踏事故发生。同时,应事先对活动场地及活动线路进行考察,排除隐患,进行水、电及结构等方面的安全检查,以防范溺水、触电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

四、学生进入活动目的地,仍由带队老师组织集体活动和小组活动,切莫让学生放任自流,发生危险。在有潜在安全隐患地带,应安排工作人员值勤,以防范安全事故。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带队老师进入活动目的地,对陌生的高山、深水等危险区域要十分警惕,不断提醒学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以防不测。到山区活动严禁携带明火上山,要防止山林火灾、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组织师生集体到风景、名胜管理区活动,必须教育学生遵守管理区的规定,注意公共卫生,注重环境保护。活动结束后,必须及时集中清点师生人数,检查财物,清理场地卫生,并按指定路线带回出发地。

五、活动的组织者对学生家长有告知义务,应在活动前就活动内容及要求以书面的形式明确地通告家长,并要求学生家长对孩子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六、以“安全、就近”原则开展活动,对于地理条件复杂、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或安全措施不保证的地方和不宜实习场所,严禁组织学生前往活动。在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和活动场所环境不明的情况下,严禁组织师生外出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参加商业性活动。七、若活动时间、地点有变更,需提前48小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八、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校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组织活动的处室主任、班主任、承担管理任务的科任教师是直接责任人。

安保措施

1、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安全预案》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方可实施。

2、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前,要发放家长通知书,告知学生的家长学校组织此次活动的目的、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并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自己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3、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前,要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集中性的专项安全教育。负责人要向参加活动的学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4、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活动前的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5、要安排好医务人员到达活动现场,以防情况发生时便于紧急救护。

6、要求班主任全程跟班维持学生们在整个活动过程中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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