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核酸检测点消毒隔离制度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核酸检测点消毒隔离制度1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巩固当前防控成果,指导各区市、相关医疗机构规范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采样点(以下简称采样点)相关工作,完善标本采集和送检流程,加强生物安全防护,根据《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方案》(鲁卫函〔20xx〕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岛市新冠病毒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卫科教函字〔20xx〕17号)相关要求,特制定采样点防控方案。
一、设置标准
(一)采样点选择
采样点应独立设置,满足相对独立空间,便于实施清洁和消毒。
若无法满足上述条件,可在相对远离人群密集区的室外空旷区域,搭建上方有顶、周围有遮挡的临时性采样区域,采样点应设置警戒标识,保持良好通风,有明确的引导标识,便于指导群众标本采集。
采样点应设置等待区、采样区。
采样过程要做到“一人一室(区)”。
(二)工作环境
1.采样点要根据人员数量合理安排采样空间,统筹设置等待区,疏导人员在等待区保持1米或以上间距等待采样。
2.等待人群应佩戴口罩,在等待采样时应远离采样区,被采样人员逐一进入采样区,全程应确保被采样人员不与采样工作人员之外的任何人员有近距离接触。
3.采样点应事先准备纸巾用于被采样人员在采集鼻拭子、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时,咳嗽或打喷嚏时遮挡口鼻。
二、标本采集
(一)标本采集要求
1.从事标本采集的工作人员,应当为具备标本采集和防护技术技能,并经生物安全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采样人员进行采样时尽量在被采样人的上风向进行采样。
生物安全防护要求:标本采集人员应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双层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性呼吸器、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鞋、防水靴套。
如果接触了患者鼻咽分泌物,应及时更换外层乳胶手套。
2.采样点标本采集工作由所在医疗机构医护人员采集。
(二)标本采集方法
1.咽拭子:用2根聚丙烯纤维头的塑料杆拭子同时擦拭双侧咽扁桃体及咽后壁,将拭子头浸入含3ml病毒保存液(也可使用等渗盐溶液、组织培养液或磷酸盐缓冲液)的管中,尾部弃去,旋紧管盖。
2.鼻拭子:将1根聚丙烯纤维头的塑料杆拭子轻轻插入鼻道内鼻腭处,停留片刻后缓慢转动退出。
取另一根聚丙烯纤维头的塑料杆拭子以同样的方法采集另一侧鼻孔。
上述两根拭子浸入同一含3ml采样液的管中,尾部弃去,旋紧管盖。
3.联合标本:同咽拭子、鼻拭子采集方法,标本采集后,将咽拭子、鼻拭子浸入同一含3ml采样液的管中,尾部弃去,旋紧管盖。
(三)标本运输
1.医疗机构院内运输。
(1)包装:标本采集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对标本容器外表面进行擦拭或喷洒消毒,然后放入带有生物安全警示标识的专用标本自封袋中包装,并对自封袋外表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消毒,然后置于专用密闭转运箱,并对转运箱外表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消毒。
(2)运送:由经过生物安全培训的专人运送至实验室,运送人员应佩戴帽子、一次性外科口罩、手套、隔离衣,转运期间保持转运箱平稳,避免剧烈震荡、颠簸。
实验室接收人员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对转运箱消毒后方可打开,再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对自封袋进行消毒,自封袋在生物安全柜内打开,取出标本,详细核对标本信息,做好交接登记。
(四)手卫生及皮肤黏膜污染的处理
1.手卫生。
参与采样点现场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加强手卫生措施,可选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消毒。
标本采集人员,采集完一个患者后,应使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消毒,手套有明显污染时,应立即更换手套,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带一巾一手消”,防止交叉感染。
工作完成后,应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进行消毒。
2.皮肤、粘膜。
皮肤被污染物污染时,应立即清除污染物,再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0.5%碘伏或过氧化氢消毒剂擦拭消毒3分钟以上,使用清水清洗干净;粘膜应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或0.05%碘伏冲洗消毒。
(六)医疗废物的处置
采样结束后,采样人员写好封贴(感染性医疗废物标贴),填写采样点、送交日期,将医疗废物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鹅颈结封口,分层封扎,做好标识。
医疗废物达到装量3/4时封口。
定点医院应当严格落实标准预防要求,进入定点医院的人员均应当正确选择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正确进行手卫生。
加强定点医院清洁消毒处置,做好环境通风管理。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有关要求,合理选择、规范使用防护用品,降低职业暴露风险。
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相关病例隔离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定点医院对新冠感染相关病例进行单人单间隔离安置(带独立卫生间),进一步减少不同病例间相互交叉感染的机会。
七、加强隔离病区管理,进一步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定点医院应当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要求,做好隔离病区的分区管理。
鼓励有条件的定点医院在污染区和缓冲区之间,设置潜在污染区(包括辅助功能用房),以增加隔离病区整体缓冲能力。
按照要求严格陪护及探视管理,切实做到不探视、不陪护。
感控专职人员应当开展日常巡查指导工作,作好记录,并每日向医院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工作情况。
要重点指导防护用品穿脱工作,加强人员防护,避免防护不足或过度防护。
鼓励有条件的定点医院在脱卸防护用品的区域安装监控装置,便于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八、加强人员管控,确保实现闭环管理
定点医院应当加强本机构工作人员管理,通过宣传教育,夯实各部门责任,减少工作人员与社会人员的接触机会。
对在隔离病区工作的,包括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安保、后勤(含餐饮、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等人员)、保洁以及通勤车辆司机等在内的所有人员,在首次进入隔离病区前均应当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并由当地政府安排驻地,实施统一闭环管理。
不得将隔离病区作为驻地。
要固定通勤车辆和驻地,并实现隔离病区和驻地之间点对点闭环。
所有人员在驻地应当单人单间(带独立卫生间),不得混住,不相互交流走访,并做好日常防护。
隔离病区工作结束后返回其他病区工作前,应当按照规定做好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工作。
九、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及时发现院内感染风险
定点医院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工作人员和感染高风险环境的日常例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全覆盖。
可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定点医院防控实际需要,适当增加检测频次。
严格执行新进入隔离病区前和结束隔离病区工作后的相关工作人员的核酸筛查制度。
对定点医院送检样本进行检测的临床实验室,应当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加强人员培训,并按照要求做好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根据病毒变异情况,合理选择检测灵敏度高的检测试剂,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十、关心关爱工作人员,做好健康监测管理工作
定点医院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安排班次,保障工作人员充分休息,避免过度劳累。
做好人员轮换,不得安排同一班次超期或连续在隔离病区工作。
隔离病区内开展相关工作时,应当保障每一岗位均有2人同时在岗,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不得仅安排1人单独开展工作。
同时,做好隔离病区工作人员的生活保障,提供通讯、网络等必要的生活设施,合理营养膳食,创造适宜的身体锻炼条件,开展心理疏导服务。
建立健康状况监测报告制度,每日报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
建立呼吸道职业暴露处置流程,发现有疑似感染新冠病毒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发现因身体其他原因或心理状况异常难以胜任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按照规定进行更换。
十一、加强感控监督检查,及时补齐短板弱项堵塞漏洞
定点医院应当定期对本院尤其是隔离病区,进行感控专项监督检查。
对感控重点部门、重点环节以及防控基础设施、基本流程逐一进行梳理排查,查找薄弱环节和不足,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辖区定点医院感控工作的监管,开展抽查及定期巡查工作,一旦发现感控风险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可调整定点医院。
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十二、强化支持保障,提高定点医院工作能力
各地各部门应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对定点医院医疗救治工作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予以支持和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要关心关爱定点医院工作人员,对生活、工作中遇有困难的,要充分发挥地方基层组织作用,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支持解决,保障相关人员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定点医院工作中。
定点医院要对照感控工作要求,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对于自身无法解决的困难问题,要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并请求予以解决,切实提高疫情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