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天然气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各位带来帮助,欢迎各位前来阅读与下载。

天然气隐患排查治理方案1

为进步推进五台街道燃气安全工作,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事故发生,根据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指导精神,结合我们街道燃气行业实际,现拟定五台街道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五台街办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办市容办,负责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具体事宜。

二、检查范围

街道范围内的液化气供应点、瓶装燃气流动供应点站,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点和各类燃气用户,审查企业的证照资质、安全管理档案资料、证件手续,对企业场站、管网、工程和各村村民燃气用户等。

三、燃气安全宣传和检查重点、内容

(一)燃气安全宣传

1、街办组织宣传车2辆,活动期间每日到各村循环宣传;

2、制作宣传卡片每户一册;

3、各村必须有3条以上横幅;

4、各村至少办二至三期黑板报。

(二)液化气充供气点、流动供应点(瓶装燃气运输车辆)。

检查清理燃气市场违法违规经营和供应行为(重点是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库存量、钢瓶储量、销售和使用情况以及清理整顿非法充装、倒灌倒气行为),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

每周安排一天对燃气市场进行执法检查。

1、资料审查:

⑴供气点生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⑵供气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⑶安全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⑷燃气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记录;

⑸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⑹履行24小时值班记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紧急事故、抢修服务职责的情况等。

2、现场检查:

经营场所、场站设施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各类燃气储存、输配设施以及强检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设备完好和定期检验、运行情况以及燃气设施重点部位的防冻措施执行情况)。

(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点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用户维修登记记录;

4、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燃气燃烧器具检测和备案情况。

(四)消防安全检查

1、防火制度是否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得以落实;

2、企业员工是否经过消防知识教育培训;

3、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4、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5、安全疏散出口、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能否达到紧急疏散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

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和设施维护,强化安全使用知识入户宣传。

做好燃气企业危险源监控工作,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打击“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专项行动。

整顿燃气市场以次充好的不良行为,严厉查处小瓶倒罐、倒残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的行为,严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检、检测不合格的钢瓶。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

各燃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20日)。

各燃气企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

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经营户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三)集中检查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

组织相关职能单位,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燃气管道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资料,现场检查),全面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

各单位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纪检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住建局安全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安全科科员,具体负责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对抓得好的企业及时进行正面宣传表扬,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从严监督检查。

严格开展检查,广泛开展明查暗访,深查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逐级上报。

对没有开展专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天然气隐患排查治理方案3

为贯彻落实县安委办《关于强化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燃气管理职责,对照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城镇燃气事故发生,现制定本年度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监管执法为载体,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燃气行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及燃气用户等。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使全县城镇燃气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序,重点消除瓶装液化石油气在经营、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隐患。

全面推进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燃气行业监管长效机制,逐步推进燃气企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有效遏制燃气行业经营不安全行为。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

全面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各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与规程执行情况、场站的运行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燃气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情况。

(二)开展燃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违反燃气经营许可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或违规建设燃气设施等行为,充分运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查处手段,依法严厉打击燃气行业违法行为。

一、总体要求

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整改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岳西。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本地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推进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负责建立健全本地区燃气安全综合监管制度,督促所属各有关部门、村(社区)加强对本地区燃气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及时协调、解决燃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切实履行本地区燃气安全生产属地监督管理职责。

县城市管理局组织对燃气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

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法规,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并对其安装、改造、维修实施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查处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运输燃气行为。

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严格燃气市场准入,组织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加快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

(二)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

(三)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县城市管理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天堂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对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强化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整治,深入排查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公安局、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等部门组织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

对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要严格对主要管材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

对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严格落实燃气设备保护方案。

要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坚决予以处罚并清退。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县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

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严格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县城市管理局会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管理局组织对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等进行普查建档,全面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并对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提出燃气管道(包括老旧小区管网)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和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

重点排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燃气管网外部交叉作业、野蛮施工和第三方破坏等突出问题隐患。

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全面深入整顿燃气市场秩序,加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监管,严厉打击流动经营、无证经营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城镇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和配送服务规范》宣传力度,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的配送车辆、配送人员、服务要求,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配送、安检等环节实施全过程可追溯管理,落地落实液化石油气配送制度等管理创新举措。

要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推动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

三、工作步骤

从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1月)。

县安委会印发全县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启动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相关部门、单位燃气管理工作职责,全面动员部署各级各单位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摸底(20XX年1月至3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本地区、本领域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区、本领域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三)整治攻坚(20XX年4月至10月)。

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

以下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天然气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各位带来帮助,欢迎各位前来阅读与下载。

天然气隐患排查治理方案1

为进步推进五台街道燃气安全工作,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事故发生,根据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指导精神,结合我们街道燃气行业实际,现拟定五台街道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五台街办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办市容办,负责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具体事宜。

二、检查范围

街道范围内的液化气供应点、瓶装燃气流动供应点站,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点和各类燃气用户,审查企业的证照资质、安全管理档案资料、证件手续,对企业场站、管网、工程和各村村民燃气用户等。

三、燃气安全宣传和检查重点、内容

(一)燃气安全宣传

1、街办组织宣传车2辆,活动期间每日到各村循环宣传;

2、制作宣传卡片每户一册;

3、各村必须有3条以上横幅;

4、各村至少办二至三期黑板报。

(二)液化气充供气点、流动供应点(瓶装燃气运输车辆)。

检查清理燃气市场违法违规经营和供应行为(重点是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库存量、钢瓶储量、销售和使用情况以及清理整顿非法充装、倒灌倒气行为),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

每周安排一天对燃气市场进行执法检查。

1、资料审查:

⑴供气点生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⑵供气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⑶安全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⑷燃气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记录;

⑸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⑹履行24小时值班记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紧急事故、抢修服务职责的情况等。

2、现场检查:

经营场所、场站设施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各类燃气储存、输配设施以及强检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设备完好和定期检验、运行情况以及燃气设施重点部位的防冻措施执行情况)。

(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点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用户维修登记记录;

4、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燃气燃烧器具检测和备案情况。

(四)消防安全检查

1、防火制度是否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得以落实;

2、企业员工是否经过消防知识教育培训;

3、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4、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5、安全疏散出口、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能否达到紧急疏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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