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个人都是食品消费者也是食品安全的监督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夜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及措施范文,欢迎阅读下载。

夜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及措施1

为进一步加强露天烧烤、炸串等饮食摊点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开展露天烧烤炸串等饮食摊点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各级各部门紧密配合,明确目标、责任到人、注重实效,加大对露天烧烤、炸串等饮食摊点整治力度,坚持突击整治和日常盯守相结合,同时要完善长效监管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时间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从即日起到月日止,各乡镇政府、管理区管委、街道办事处和县直各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具体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各级各部门要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排查梳理热点、难点问题,确定整治重点内容、重点路段、区域场所,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进行专题安排部署。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搞好宣传教育,积极进行正面引导,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曝光。

坚持依法行政,向广大经营业户和人民群众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共同并积极参与到露天烧烤、炸串等饮食摊点专项整治行动中。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突出县城区、南戴河旅游景区、留守营镇、牛头崖镇、杜庄镇等重点部位,对露天烧烤、炸串等饮食摊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采取断然措施,逐一治理整顿。

(三)总结提高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各级各部门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回头看,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进行再整治、再规范,努力遏制反弹现象。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县食安委办: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或不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汇总整治成果。

(二)城管部门:负责露天烧烤、炸串等饮食摊点的规划设置和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已登记备案的露天烧烤、炸串等饮食摊点要依法加强监管,严禁在店外经营,烧烤炉具及相关的经营设备必须进入店内,并配置必要的排烟设施,对经劝导、教育不改的烧烤经营户加大惩处力度;

要合理设置烧烤规范区,将无序分布在各处的流动烧烤摊点、炸串等饮食摊点疏导至规定场所集中经营,加强管理,避免扰民。

对不服从疏导、管理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三)工商部门:负责露天烧烤、炸串等饮食摊点公平交易、经营秩序的监督管理。

(四)食药监部门:负责符合审批手续的露天烧烤、炸串等饮食摊点的饮食安全的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肉品采购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环境卫生等相关制度,严厉打击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厂屠宰的肉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及来源不明的肉品加工食品、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五)公安部门:负责协助相关部门依法打击对露天烧烤、炸串等饮食摊点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各有关乡镇政府、管理区管委、南戴河旅游度假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露天烧烤、炸串等饮食摊点的日常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肉品来源不明、环境卫生差的餐饮单位,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XXX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XXX、食药监局局长XXX任副组长,城管办、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管理区管委、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县食安委办。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露天烧烤、炸串等饮食摊点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配合,协调联动。

城管、工商、食药监、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露天烧烤、炸串等饮食摊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露天烧烤、炸串等饮食摊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及配套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守法诚信经营意识。

同时,也要向社会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正面引导,提升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并积极参与监督露天烧烤、炸串等饮食摊点的专项整治工作,形成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工作周报告内容及时上报。

夜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及措施2

为进一步加强夜市排档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夜市排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夜市排档餐饮经营者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巩固提升阶段。

各大队要针对重点时段合理调配人员力量,加强管控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校园、医院周边、滨江路河堤、主要道路、交通节点、住宅小区路口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的食品流动摊贩实施常态化管控,形成长效机制。

夜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及措施4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和餐饮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20XX]1号文件规定,按照政府和县局要求,结合我所辖区实际情况。

为解决食品流动摊贩和食品小作坊管理问题,保证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强化执法排查,全面了解掌握食品流动摊贩和食品小作坊的底数和现状,消除监管盲区;

建立完善食品流动摊贩和食品小作坊监管档案和信用档案,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推行食品流动摊贩和食品小作坊准入备案管理制度

监督指导食品流动摊贩和食品小作坊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自律管理制度,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流动摊贩和食品小作坊,严厉打击各类不法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重点任务及措施

突出强化食品摊贩和餐饮摊贩整治(工商所、食药监部门负责配合)。

1.强化履行法定责任义务情况的执法检查。

对无城管部门占道批准文件、无合法资质或者自发形成的摊群点,要配合城管部门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对市场主办方不认真履行入场资格、经营条件等审查及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义务的,要监督指导其认真整改;

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全面开展备案管理工作。

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食品摊贩、餐饮摊贩备案管理的具体办法,明确食品摊贩和餐饮摊贩申请备案时需要提交审核的证明材料,公开备案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工商部门要组织对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具有简易的生产设备设施,现场制售或定点、定时设摊销售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全部进行登记备案。

食药监部门要对有固定服务场所或者定点、定时摆设桌椅提供餐饮服务的小型餐饮点全部实施备案管理,彻底解决食品摊贩和餐饮摊贩准入监管方面存在的盲区。

3.突出强化日常监管巡查。

要落实监管巡查责任,增加监管巡查频次。

工商所要以早、夜市食品摊贩为重点对象,以食品摊贩经营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等为重点内容,强化食品摊贩经营行为的规范整治工作,对销售假冒伪劣、含有毒有害物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食药监部门要以烧烤摊、大排档为重点对象,以餐饮摊贩餐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定、加工制作食品是否生熟分开、煮熟烧透等为重点内容,加大整治规范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强化食品质量监管。

要依法对食品摊贩出售的食品和餐饮摊贩加工制售的食品质量组织实施抽样检验,严肃查处加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经营行为。

要监督食品摊贩下架、退市、销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食药监部门要监督餐饮摊贩提高食品加工质量,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从20XX年5月份开始,到20XX年12月末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5月至11月)。

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对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和餐饮摊贩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底数和基本情况。

按照要求全面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和餐饮摊贩专项整治工作,强力整治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二)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10月)。

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辖区内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

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制定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和餐饮摊贩监管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做好网格化信息录入工作.

夜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及措施5

随着天⽓转暖和夏季来临,露天美⾷休闲⼴场等不同形式的餐饮经营场所相继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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