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精选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通用8篇,希望大家喜欢。
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充分发挥科技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撑、示范和引领作用,紧紧围绕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改善生态的总体要求,以“科技富民、惠民”为核心,以现代农业、生态产业、乡村社区化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以实施特色农业科技示范等工程为突破口,从村、乡镇、县市区三个层次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培育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新农村的科技典型。
二、发展目标
到“十一五”末,重点培育30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15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3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市区;使示范(试点)区域内科技进步贡献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农民收入增长率等有较大幅度提高,科技型涉农工业有较大发展,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快,社区建设与教育、医疗、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得到较大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努力成为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样板。
三、基本原则
(一)突出区域优势特色。围绕大蒜圆葱、肉蛋鸭、奶肉牛、瓜菜等十大特色产业,以“一村一品”、“一乡(镇)一业”或“一县一业”为重要内容,推进优势主导产品和特色企业向示范(试点)区域集中,建立企业研发机构,聚集高新技术,培育特色优势名牌产品,形成产业群(链)。
(二)坚持技术综合示范。发挥科技在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改善生态等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强技术集成应用,提升创新与科技服务能力,形成多种科技活动整体推动示范(试点)的格局。
(三)政产学研金民结合。加强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的政策性引导。优化农村科技创新环境,引导各类科技人才到示范(试点)一线创新创业。明确示范(试点)的技术依托单位,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利用市场机制、产学研结合,为示范(试点)服务。利用农业科技贷款,吸纳民间资本,推动示范(试点)工作。
(四)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培育“科技能人”,带着农民干。立足农民实际需求,尊重农民意愿,提高农民协作程度,激发农民对科技的多样化需求,不断增强农民使用技术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让农民享受科技带来的富民、惠民成果。
四、重点任务和示范内容
(一)重点任务
针对当前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求,重点推进七项任务。
1、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以强化产业基储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科技为载体,实施以“一村一品”、“一乡(镇)一业”或“一县一业一特色”为重要内容的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县工程,建设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加强“政产学研金民”结合,有针对性地引进、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成果,促进专业化发展,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循环经济,提高产业开发综合效益。
2、强化技术集成应用,引导现代农村社区发展。围绕农村社区化目标与农民急需解决的问题,加强饮用水安全和污水处理、农林生态和农民生活环境整治、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绿色建材和建筑、低成本卫生设备和药物特别是中医药、低成本文化设施和民俗文化保全、社区规划建设和村镇优化布局、社区和村镇动态监测和功能提升等新农村建设关键技术的集成应用,发展设施相对优良、环境相对优美的现代农村社区。
3、开展重大应用技术研究,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围绕农村、农业发展中的重大应用技术问题,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示范(试点)单位联合进行科技攻关,解决良种、良法、加工、农业现代服务业、新型建材、节能型建筑、循环生产、农业节本技术、健康种养殖技术、土地修复技术、设施农业技术等重大应用技术问题,获得一批实用技术,进行技术推广。组织实施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建设市级粮食丰产科技示范基地,推广粮食丰产技术及操作规程,辐射面积100万亩。
4、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现有的农业信息平台、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及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网,构建科技知识进村入户的实时服务信息平台,为广大农民提供科技、政策和市场等信息服务,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开展数字化乡镇科技示范(试点),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技术、社会事业管理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推进农民生活信息化。优化信息服务质量,丰富信息服务内容,提高基层科技管理部门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5、强化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充分发挥星火培训基地(学校)和各类职业学校的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对示范(试点)单位开展农业科技和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和职业技能,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以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要。多层次、多形式开展面向农村的实用技术培训,培养一批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种养能手、经营能人、技术“二传手”等“科技能人”,通过他们的示范带动和影响,使周围的农民掌握一些实用技术,以适应现代农业生产的需要。
6、构建农村科技服务平台,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坚持多元化方向,结合实际,引导专业技术经济合作组织等农村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示范推广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农业专家大院、博览交易会等新型科技服务模式,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建立制度化的技术支持渠道,建设咨询服务专家队伍,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农村一线,形成农村科技服务的长效机制。
7、大力发展涉农工业。以工业反哺农业,工业拉动农业为目标,鼓励非农企业大力发展涉农工业,培育大宗农产品用户企业,进而拉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增加农民就业。在涉农企业中建立省级研发中心,培育成科技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示范内容
示范村(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县市区(试点)分别重点实施以下内容。
1、科技示范村(试点)。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应用,推进“科技入户”;加强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推进“信息入户”;加强科技咨询指导和农民适用技术培训,推进“服务入户”。发展“一村一品”,促进特色产品或产业上水平、上规模,培育科技型企业。培养一批科技带头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有条件的地方,集成相关技术,发展村级社区。
2、科技示范乡镇(试点)。加强技术引进和扩散,发展“一乡(镇)一业”,引导特色优势产业规模扩大;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一乡(镇)一基地”,开展绿色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示范,推进农村生产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一乡(镇)一服务站”,培育农村科技中介服务组织、模式或平台,开展适合农民需要的科技与信息服务;依托现有资源,发展“一乡(镇)一课堂”,开展农民科技培训。通过技术的集成支持,发展生活功能较好的乡镇中心社区。
3、科技示范县市区(试点)。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专业化、经营产业化和服务信息化,形成示范样板;加强技术转化和创新,培育一个以上主导产业,带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布局的优化和规模的扩大,引导发展产业集群,壮大县域经济,建成市级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县);建立健全多元化科技服务体系,构建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不断增强科技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科技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农民转移就业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发展产业基础较好、综合功能较完善的中心城镇社区,加快城镇化进程,统筹城镇和乡村的协调发展。
五、申报条件与组织管理
(一)申报条件
申报示范村(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县市区(试点),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围绕本地新农村建设的全面需求,提出了明确的科技发展目标、发展优先顺序、实施步骤和保障条件。
2.经济发展基础相对较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程度较高,围绕当地资源的加工利用确定了明确的主导产业。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代表性和发展基础,发展经验在其所代表的类型内具有推广意义。
3.科技发展条件相对较好,科技工作特色明显,科技环境优越,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8%以上。
4.农民科技意识较强,科学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能动性。原则上要具有“科技能人”或科技型企业带头人。
5.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投入和政策措施有保障,贯彻围绕本地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技术依托单位,形成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直接领导、科技主管部门具体协调和推动的工作机制。
6.制定了示范(试点)具体实施方案,并配备开展示范(试点)所必须的经费和相应的促进措施,明确了技术依托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相当技术创新实力的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等,多学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依托单位优先),方案切实可行,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
7.示范(试点)要首先列入本地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范围;示范县市区(试点)的选择要与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情况、科技型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市区、星火技术密集区等结合考虑。
8.严格落实中央有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针和政策,特别是中央有关土地和环保的要求。
同时申报示范村(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县市区(试点),还应当具备以下指标条件:
1、示范县市区(试点)。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县级财政收入达到3亿元以上,县域gdp达到100亿元以上,县域主导产业销售收入占同级经济总量的20%以上。
2、示范乡镇(试点)。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乡镇gdp达到5亿元以上,主导产业销售收入占同级经济总量的50%以上。
在实际操作中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是群众自愿,政府批准。
三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全乡总体规划为依据,各村有计划稳步推进。
四是政策扶持,市场运作。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通过制定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推动新农村项目建设健康开展。
二、项目基本情况
许家台乡,地处蓟县西北部山区,是盘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一部分。全乡共辖15个行政村,总人口10036人,3087户,村庄占地面积2873.9亩。按照规划建设方案,新镇区位于许家台乡瀑水村附近,涉及拆迁全乡15个行政村,新农村项目总用地面积2700亩。
许家台乡新镇区可利用建设用地面积702亩,需要新增建设用地1998亩。按照土地整理复耕规划,拟复耕的13个村庄占地总面积2171.9亩。具体运作上,首批启动小米庄村、歇人场村、花甲石村三个村,一期建设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27.5亩。
三、挂钩周转指标规模
本着尽可能避让基本农田原则,并从新农村项目建设实际可行的角度,按照农民住宅建设与产业功能区同步启动的思路,根据许家台乡总体规划,确定一期建设用地周转指标规模627.5亩,用于农民还迁住宅建设。
四、组织管理
建立政府推动、各村申报的操作机制,以乡政府为工作主体,村抓具体落实,形成乡村联动、统筹推进的格局。
1、乡成立新农村项目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卢旺任组长,乡政府乡长陈恩勇任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副乡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推动新农村项目建设的运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许家台乡新农村建设规划、土地整理复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各村在项目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村一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群众履行民主程序提出新农村建设申请,并落实还迁、拆迁、土地复耕和维护稳定等工作。
3、以自愿为原则,由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将现有宅基地交回集体统一规划使用,换取新镇区内住房的申请。
五、工程进度安排
1、3月底前完成新农村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并完成招商,启动新镇区一期农民住宅建设和相关配套建设。
广州恒大集团盘山国际会议旅游度假中心项目坐落在我县官庄镇和许家台乡境内,县政府与其签定的合作协议中规定,广州恒大集团负责一期农民住宅工程建设和相关配套建设。
2、月底前完成新镇区一期农民住宅和相关配套,12月底前完成还迁。
在还迁工作中,以村为单位整体实行“以地换房”,农户按“拆一还一加优惠”办法实行“以宅基地换房”。
3、12月底前完成村庄拆迁及土地复耕工作。
农民迁入新村后原住宅由各户自行拆除,乡政府负责将原村庄旧址恢复为耕地。
六、实施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乡成立新农村项目专项领导小组,村一级也成立相应专门工作机构,完成全乡新农村项目的建设规划调整等前期工作。
2、严格周转指标管理,强化监督落实。由县政府出台关于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的决定,县人大审议通过支持开展试点建设的决议,制定周转用地指标“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具体管理办法。
按照新农村项目建设规划和实施进度计划,加强监督落实,不能按期则相应扣减建设用地指标。
3、依法民主操作,尊重群众意愿。遵照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规定,已完成前期情况调查,全乡15个村新农村建设同意率达到91.9%。对新农村建设申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还迁方案等,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征得村民同意。由村民委员会与村民逐户完成房屋置换协议签订,协议纳入对原住房实施拆迁和土地复耕的条件。取得农户拆房退地的法定承诺,同时签订与村庄占地整体置换新建农民住宅的协议,保证按计划还迁、拆迁。
4、引进实体运作,市场化筹集资金。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引进实体开发公司具体运作,利用新农村建设置换出土地的开发建设收益,获取建设资金保障。目前已与开发商达成合作开发意向。
5、严把复耕重点环节,周密组织实施。已制定了土地整理复耕规划,在此前提下,制定土地整理复耕具体办法,明确复耕工作主体、复耕标准及相关政策。由乡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对原村庄实施拆迁并进行复耕。
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省“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为载体,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社会力量,强化帮扶工作,加大资金投入,集中建设美丽乡村,努力使全县农民过上幸福美满的新生活。
二、包保对象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第二批省级示范村和第一批省级示范村中的部分村屯及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薄弱村、重点提升村。
三、工作目标
通过3年包保,被包保村的集体经济收入高于县平均水平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递增12%;水泥路在“村村通”的基础上,逐步向“屯屯通”和“户户通”延伸,道路两侧要实施边沟围墙一体化,绿化、美化实现全覆盖,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达到居民适用、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村屯建设标准;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公益事业保障机制,解除农民生产生活后顾之忧;健全和完善村办公室、文化科技活动室、农民书屋、休闲健身广场、消防设施、医疗卫生室和计生室等公益设施;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民主管理完善,村级配套组织发挥作用明显。
四、包保任务
按照省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总体要求,各包保部门、企业包保任务是:
(一)加强规划指导。围绕“二十字”方针的目标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和组织建设,协助和指导所包保村屯科学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要加强调查研究,搞好科学论证,履行相关程序,引导组织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精选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通用8篇,希望大家喜欢。
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充分发挥科技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撑、示范和引领作用,紧紧围绕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改善生态的总体要求,以“科技富民、惠民”为核心,以现代农业、生态产业、乡村社区化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以实施特色农业科技示范等工程为突破口,从村、乡镇、县市区三个层次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培育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新农村的科技典型。
二、发展目标
到“十一五”末,重点培育30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15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3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市区;使示范(试点)区域内科技进步贡献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农民收入增长率等有较大幅度提高,科技型涉农工业有较大发展,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快,社区建设与教育、医疗、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得到较大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努力成为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样板。
三、基本原则
(一)突出区域优势特色。围绕大蒜圆葱、肉蛋鸭、奶肉牛、瓜菜等十大特色产业,以“一村一品”、“一乡(镇)一业”或“一县一业”为重要内容,推进优势主导产品和特色企业向示范(试点)区域集中,建立企业研发机构,聚集高新技术,培育特色优势名牌产品,形成产业群(链)。
(二)坚持技术综合示范。发挥科技在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改善生态等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强技术集成应用,提升创新与科技服务能力,形成多种科技活动整体推动示范(试点)的格局。
(三)政产学研金民结合。加强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的政策性引导。优化农村科技创新环境,引导各类科技人才到示范(试点)一线创新创业。明确示范(试点)的技术依托单位,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利用市场机制、产学研结合,为示范(试点)服务。利用农业科技贷款,吸纳民间资本,推动示范(试点)工作。
(四)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培育“科技能人”,带着农民干。立足农民实际需求,尊重农民意愿,提高农民协作程度,激发农民对科技的多样化需求,不断增强农民使用技术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让农民享受科技带来的富民、惠民成果。
四、重点任务和示范内容
(一)重点任务
针对当前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求,重点推进七项任务。
1、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以强化产业基储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科技为载体,实施以“一村一品”、“一乡(镇)一业”或“一县一业一特色”为重要内容的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县工程,建设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加强“政产学研金民”结合,有针对性地引进、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成果,促进专业化发展,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循环经济,提高产业开发综合效益。
2、强化技术集成应用,引导现代农村社区发展。围绕农村社区化目标与农民急需解决的问题,加强饮用水安全和污水处理、农林生态和农民生活环境整治、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绿色建材和建筑、低成本卫生设备和药物特别是中医药、低成本文化设施和民俗文化保全、社区规划建设和村镇优化布局、社区和村镇动态监测和功能提升等新农村建设关键技术的集成应用,发展设施相对优良、环境相对优美的现代农村社区。
3、开展重大应用技术研究,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围绕农村、农业发展中的重大应用技术问题,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示范(试点)单位联合进行科技攻关,解决良种、良法、加工、农业现代服务业、新型建材、节能型建筑、循环生产、农业节本技术、健康种养殖技术、土地修复技术、设施农业技术等重大应用技术问题,获得一批实用技术,进行技术推广。组织实施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建设市级粮食丰产科技示范基地,推广粮食丰产技术及操作规程,辐射面积100万亩。
4、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现有的农业信息平台、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及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网,构建科技知识进村入户的实时服务信息平台,为广大农民提供科技、政策和市场等信息服务,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开展数字化乡镇科技示范(试点),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技术、社会事业管理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推进农民生活信息化。优化信息服务质量,丰富信息服务内容,提高基层科技管理部门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5、强化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充分发挥星火培训基地(学校)和各类职业学校的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对示范(试点)单位开展农业科技和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和职业技能,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以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要。多层次、多形式开展面向农村的实用技术培训,培养一批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种养能手、经营能人、技术“二传手”等“科技能人”,通过他们的示范带动和影响,使周围的农民掌握一些实用技术,以适应现代农业生产的需要。
6、构建农村科技服务平台,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坚持多元化方向,结合实际,引导专业技术经济合作组织等农村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示范推广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农业专家大院、博览交易会等新型科技服务模式,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建立制度化的技术支持渠道,建设咨询服务专家队伍,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农村一线,形成农村科技服务的长效机制。
7、大力发展涉农工业。以工业反哺农业,工业拉动农业为目标,鼓励非农企业大力发展涉农工业,培育大宗农产品用户企业,进而拉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增加农民就业。在涉农企业中建立省级研发中心,培育成科技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示范内容
示范村(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县市区(试点)分别重点实施以下内容。
1、科技示范村(试点)。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应用,推进“科技入户”;加强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推进“信息入户”;加强科技咨询指导和农民适用技术培训,推进“服务入户”。发展“一村一品”,促进特色产品或产业上水平、上规模,培育科技型企业。培养一批科技带头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有条件的地方,集成相关技术,发展村级社区。
2、科技示范乡镇(试点)。加强技术引进和扩散,发展“一乡(镇)一业”,引导特色优势产业规模扩大;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一乡(镇)一基地”,开展绿色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示范,推进农村生产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一乡(镇)一服务站”,培育农村科技中介服务组织、模式或平台,开展适合农民需要的科技与信息服务;依托现有资源,发展“一乡(镇)一课堂”,开展农民科技培训。通过技术的集成支持,发展生活功能较好的乡镇中心社区。
3、科技示范县市区(试点)。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专业化、经营产业化和服务信息化,形成示范样板;加强技术转化和创新,培育一个以上主导产业,带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布局的优化和规模的扩大,引导发展产业集群,壮大县域经济,建成市级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县);建立健全多元化科技服务体系,构建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不断增强科技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科技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农民转移就业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发展产业基础较好、综合功能较完善的中心城镇社区,加快城镇化进程,统筹城镇和乡村的协调发展。
五、申报条件与组织管理
(一)申报条件
申报示范村(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县市区(试点),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围绕本地新农村建设的全面需求,提出了明确的科技发展目标、发展优先顺序、实施步骤和保障条件。
2.经济发展基础相对较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程度较高,围绕当地资源的加工利用确定了明确的主导产业。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代表性和发展基础,发展经验在其所代表的类型内具有推广意义。
3.科技发展条件相对较好,科技工作特色明显,科技环境优越,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8%以上。
4.农民科技意识较强,科学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能动性。原则上要具有“科技能人”或科技型企业带头人。
5.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投入和政策措施有保障,贯彻围绕本地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技术依托单位,形成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直接领导、科技主管部门具体协调和推动的工作机制。
6.制定了示范(试点)具体实施方案,并配备开展示范(试点)所必须的经费和相应的促进措施,明确了技术依托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相当技术创新实力的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等,多学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依托单位优先),方案切实可行,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
7.示范(试点)要首先列入本地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范围;示范县市区(试点)的选择要与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情况、科技型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市区、星火技术密集区等结合考虑。
8.严格落实中央有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针和政策,特别是中央有关土地和环保的要求。
同时申报示范村(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县市区(试点),还应当具备以下指标条件:
1、示范县市区(试点)。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县级财政收入达到3亿元以上,县域gdp达到100亿元以上,县域主导产业销售收入占同级经济总量的20%以上。
2、示范乡镇(试点)。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乡镇gdp达到5亿元以上,主导产业销售收入占同级经济总量的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