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清廉教育建设工作实施方案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清廉教育建设工作实施方案1

根据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清廉xx”要求,县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清廉桐庐”建设的实施意见》(县委〔2017〕31号),全面开展“清廉桐庐”建设。

我局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在全系统开展“清廉教育”建设,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着力营造公平优质、清廉正气的教育改革发展环境,为加快我县教育现代化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证。

二、主要举措

(一)落实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

1.健全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三张清单明任务。

制订班子成员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清单,实现工作内容项目化、工作措施具体化。

采取“共性+差异”的方法,分层分类制定主体责任清单,量化到科室、学校,细化到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链。

二是责任报告全覆盖。

每季召开一次专题分析会,局长听取班子成员汇报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每半年一次约谈,局班子成员面对面听取分管联系科室、单位和学校负责人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每年召开一次全系统主体责任汇报会,局党委点人点题点事听取下属党组织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总结成绩,红脸出汗;学校每年一次向所属乡镇汇报育人工作,代表委员现场点评打分,提建议,找差距。

三是履职留痕全过程。

组织党员干部签订廉洁承诺、两个责任承诺,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师德承诺;统一印发履行两个责任记实本,半年一检查,一年一考核,通过记实留痕倒逼责任落实。

2.突出重点,严肃政治生活。

一是注重日常监督。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运用警示教育、谈心交心、谈话函询等方式,促进抓常抓细,真正使“组织就在身边,监督就在眼前”成为常态。

二是突出重点监督。

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权力约束,规范权力运行。

围绕校舍建设、物资采购、招生、招师等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三是用好问责利器。

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教育局党委对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开展情况进行专项巡察,对政治生活不正常、不规范,执行上级党委决策命令偷工减料,推进工作不力的,依法依纪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3.监督执纪,推进作风建设。

一是内部审计结合专项巡察(检查)。

发挥内部审计免疫功能,成立教育系统巡察队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专项巡察、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排查,实现问题线索的早发现、早整改、早处理。

二是常态监督结合专项行动。

坚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针对作风纪律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努力在全县教育系统形成尽责尽力、务实踏实的良好风气。

三是信访处理结合案件查处。

畅通举报渠道,提倡实名举报,定期研判纪检信访情况。

对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干部人事任免、经费使用、教师招聘、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学生资助、基建管理、评先评优、招生等工作的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加大通报力度,深入剖析发案原因,提出源头预防措施,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二)深化“阳光工程”,打造廉洁高效的清廉机关

1.深化重点领域“阳光工程”建设。

一是巩固公办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和“零择校”成果,进一步健全招生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将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要求、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监督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进一步规范中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开展“阳光招生”工作回头看,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大力推进教师“阳光招考”、“阳光评审”、“阳光交流”和干部“阳光选拔”。

结合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招考、评审、交流制度,严格程序,加强监督。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民主测评和推荐制度、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任前公示制和廉政鉴定制。

采取明察暗访、督查督办、定期通报等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每年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追责问责措施,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要加强对工作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不断完善“清廉教育”建设。

(三)营造舆论氛围,提升实效。

要把“清廉教育”建设作为推进教育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主要抓手,及时宣传开展“清廉教育”建设的重要意义,专题报道工作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加快推进“清廉教育”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清廉教育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清廉**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以党建“第一责任”引领和保障发展“第一要务”,保障“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现就推进清廉**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逐步实现清廉**建设各项制度机制健全成熟,政治生态更加优化,社会正气更加充盈,清廉成为**的良好风尚。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清明政治引领工程

1.实施理论武装铸魂行动。

2.实施政治监督护航行动。

制定政治监督工作指引,实行监督工作责任制,强化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聚焦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聚焦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等省委重要部署,聚焦产业发展、城市提质、乡村振兴等市委重点工作,完善政治监督动态清单。

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机制,深化政治巡察,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

3.实施政治生态优化行动。

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全面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定期开展政治生态评价。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受贿行贿一起查,制定指定管辖监督管理办法、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发挥以案促改治本功效。

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廉洁元素,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4.实施惠民固本强基行动。

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深入开展“五星”支部创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把所有精力用在让老百姓过好日子上。

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创造性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平安单位(村、社区)创建工作、信访矛盾源头治理行动。

围绕“一老一小一青壮”,加强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落实的监督,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方面突出问题。

持续抓好定点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分领域深化重点行业整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以社会公平正义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推进清廉政府提质工程

5.实施监督促治提升行动。

持续健全优化权力配置、促进权力公开、加强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完善大数据动态监测和智慧监控等机制,创新开展“智慧监督”。

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

健全大监督工作格局,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6.实施权力运行阳光行动。

认真贯彻执行党务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的衔接联动,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聚焦行政权力运行突出问题,加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地方立法,积极探索“小切口”立法,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工作。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

7.实施“放管服”增效行动。

持续推进投资项目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深化县域经济“三项改革”。

全面落实“**”工作制度,推动提升政府效能。

提升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开展失信问题排查整治和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清廉教育建设工作实施方案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清廉教育建设工作实施方案1

根据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清廉xx”要求,县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清廉桐庐”建设的实施意见》(县委〔2017〕31号),全面开展“清廉桐庐”建设。

我局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在全系统开展“清廉教育”建设,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着力营造公平优质、清廉正气的教育改革发展环境,为加快我县教育现代化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证。

二、主要举措

(一)落实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

1.健全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三张清单明任务。

制订班子成员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清单,实现工作内容项目化、工作措施具体化。

采取“共性+差异”的方法,分层分类制定主体责任清单,量化到科室、学校,细化到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链。

二是责任报告全覆盖。

每季召开一次专题分析会,局长听取班子成员汇报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每半年一次约谈,局班子成员面对面听取分管联系科室、单位和学校负责人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每年召开一次全系统主体责任汇报会,局党委点人点题点事听取下属党组织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总结成绩,红脸出汗;学校每年一次向所属乡镇汇报育人工作,代表委员现场点评打分,提建议,找差距。

三是履职留痕全过程。

组织党员干部签订廉洁承诺、两个责任承诺,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师德承诺;统一印发履行两个责任记实本,半年一检查,一年一考核,通过记实留痕倒逼责任落实。

2.突出重点,严肃政治生活。

一是注重日常监督。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运用警示教育、谈心交心、谈话函询等方式,促进抓常抓细,真正使“组织就在身边,监督就在眼前”成为常态。

二是突出重点监督。

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权力约束,规范权力运行。

围绕校舍建设、物资采购、招生、招师等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三是用好问责利器。

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教育局党委对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开展情况进行专项巡察,对政治生活不正常、不规范,执行上级党委决策命令偷工减料,推进工作不力的,依法依纪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3.监督执纪,推进作风建设。

一是内部审计结合专项巡察(检查)。

发挥内部审计免疫功能,成立教育系统巡察队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专项巡察、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排查,实现问题线索的早发现、早整改、早处理。

二是常态监督结合专项行动。

坚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针对作风纪律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努力在全县教育系统形成尽责尽力、务实踏实的良好风气。

三是信访处理结合案件查处。

畅通举报渠道,提倡实名举报,定期研判纪检信访情况。

对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干部人事任免、经费使用、教师招聘、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学生资助、基建管理、评先评优、招生等工作的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加大通报力度,深入剖析发案原因,提出源头预防措施,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二)深化“阳光工程”,打造廉洁高效的清廉机关

1.深化重点领域“阳光工程”建设。

一是巩固公办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和“零择校”成果,进一步健全招生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将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要求、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监督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进一步规范中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开展“阳光招生”工作回头看,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大力推进教师“阳光招考”、“阳光评审”、“阳光交流”和干部“阳光选拔”。

结合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招考、评审、交流制度,严格程序,加强监督。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民主测评和推荐制度、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任前公示制和廉政鉴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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