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清明节森林防火实施方案最新,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各位带来帮助,欢迎各位前来阅读与下载。
清明节森林防火实施方案最新1
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在认清形势的基础上,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工作,通过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野外用火管理、彻底排查隐患、加强宣传发动、充实防火物资储备等多项措施,确保了我区清明节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
现将清明节期间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区上下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自进入春季以来,由于降水量少、气候干燥,我区森林火灾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忧患意识,把遏制森林火灾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来抓。
清明节期间,面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分解到人。
二、“三级”联动,保证防火一线力量充足。
针对清明节期间“扫墓人员多、车辆密度高”的特点,为了安全度过高火险期,保障森林防火一线力量充足,我区以“强化防范措施、强化散墓管理”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到村、户,落实到墓区、落实到责任单位,建立“三级”联动工作制:即区直各部门、街镇、村的工作人员,充实到重点地段、重点林区、重点景区的站卡上,保证各站卡人员充足,值守不留空挡,遇到突发火情能够及时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清明节护林防火期间,我区一共设立各类护林防火检查站卡12个。
三、确保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我区坚持“预防为主、全面防控”的原则,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通过“一巡”“二查”工作,确保防火工作做到“五严”。
“一巡”:建立巡查制度,清明节期间,我区护林防火队伍进行全天候巡查,严格控制野外用火,清除安全隐患。
“二查”:即区监察、效能部门对护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区防火办对护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严”:严守重点路段、严守重点林区、严守重点景区、严查火种火源、严控特殊人群。
确保了清明节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
四、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开展森林防火良好氛围
把宣传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坚持“以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多媒体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安全用火,文明踏青,教育、引导群众在祭祀活动中破除迷信、更新观念,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
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墓区设立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标牌,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重点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清明节期间,我区共悬挂防火宣传横幅50面,张贴防火标语450张,出动护林防火宣传车15车次,发放《森林防火小贴士》5万份。
五、加强物资储备、夯实防火工作物质基础
我区在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未雨绸缪,加强对扑火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对装备器材进行彻底检查,在对原有护林防火物资库仔细清理的基础上,及时补充更新了扑火物资,确保各类物资储备充足。
针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我区提早部署,强化管理,在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充分做好了扑大火、打硬仗,把小火当大火打的准备,严防死守,全力提高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及时制定完善全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经常性的演练,不断提高扑救能力。
二是强化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坚持不脱岗漏岗。
清明节森林防火实施方案最新2
清明节将至,我镇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特别是近期大风天气持续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
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黄岛区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强化责任落实打好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专项活动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均已印发至各管区、各村,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结合我镇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行为界定和法律依据,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根据青岛市政府的规定:每年12月1日至5月10日,为青岛市的森林高火险期。
全市所有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村镇所有山林均是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
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
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以下行为均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是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行为;二是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上坟烧纸、放鞭炮礼炮、烧香、燃放悬挂孔明灯、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未经批准烧荒、烧田埂、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
《刑法》、《治安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各村要将相关文件在显著位置张贴并宣传。
二、把握重点严密防控,坚决管住火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镇森防中队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森防队员随时进入临战状态,对延误扑火时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要提前安排,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预案、人员、物资,责任具体到每个人、每片山头林区,查找火灾隐患,立即彻底整改。
六、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
通过喇叭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广泛营造舆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重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森林防扑火知识,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宣传力度,教育林区群众注意用火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杜绝因思想麻痹、用火不当造成森林火灾。
积极倡导利用鲜花代替香烛等文明祭祀方式,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方式。
清明节森林防火实施方案最新3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区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XXX,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XXX,区委区府办副主任XXX任常务副组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XXX兼任。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四、工作重点
(一)落实防火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
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
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
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
按《xx区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
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
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
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队伍集合待命。
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进入高度战备状态,接到火情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
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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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清明节期间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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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进入春季以来,由于降水量少、气候干燥,我区森林火灾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忧患意识,把遏制森林火灾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来抓。
清明节期间,面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分解到人。
二、“三级”联动,保证防火一线力量充足。
针对清明节期间“扫墓人员多、车辆密度高”的特点,为了安全度过高火险期,保障森林防火一线力量充足,我区以“强化防范措施、强化散墓管理”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到村、户,落实到墓区、落实到责任单位,建立“三级”联动工作制:即区直各部门、街镇、村的工作人员,充实到重点地段、重点林区、重点景区的站卡上,保证各站卡人员充足,值守不留空挡,遇到突发火情能够及时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清明节护林防火期间,我区一共设立各类护林防火检查站卡12个。
三、确保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我区坚持“预防为主、全面防控”的原则,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通过“一巡”“二查”工作,确保防火工作做到“五严”。
“一巡”:建立巡查制度,清明节期间,我区护林防火队伍进行全天候巡查,严格控制野外用火,清除安全隐患。
“二查”:即区监察、效能部门对护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区防火办对护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严”:严守重点路段、严守重点林区、严守重点景区、严查火种火源、严控特殊人群。
确保了清明节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
四、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开展森林防火良好氛围
把宣传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坚持“以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多媒体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安全用火,文明踏青,教育、引导群众在祭祀活动中破除迷信、更新观念,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
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墓区设立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标牌,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重点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清明节期间,我区共悬挂防火宣传横幅50面,张贴防火标语450张,出动护林防火宣传车15车次,发放《森林防火小贴士》5万份。
五、加强物资储备、夯实防火工作物质基础
我区在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未雨绸缪,加强对扑火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对装备器材进行彻底检查,在对原有护林防火物资库仔细清理的基础上,及时补充更新了扑火物资,确保各类物资储备充足。
针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我区提早部署,强化管理,在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充分做好了扑大火、打硬仗,把小火当大火打的准备,严防死守,全力提高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及时制定完善全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经常性的演练,不断提高扑救能力。
二是强化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坚持不脱岗漏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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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将至,我镇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特别是近期大风天气持续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
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黄岛区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强化责任落实打好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专项活动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均已印发至各管区、各村,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结合我镇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行为界定和法律依据,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根据青岛市政府的规定:每年12月1日至5月10日,为青岛市的森林高火险期。
全市所有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村镇所有山林均是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
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
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以下行为均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是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行为;二是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上坟烧纸、放鞭炮礼炮、烧香、燃放悬挂孔明灯、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未经批准烧荒、烧田埂、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
《刑法》、《治安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各村要将相关文件在显著位置张贴并宣传。
二、把握重点严密防控,坚决管住火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