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旅游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供大家参考。

旅游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1.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理旅游行业在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社会公共事件,尽可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我县旅游形象,制定本预案

2.制定依据

《***********************》。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处置旅游市场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重大人员伤亡事件。

2. 突发社会公共事件的范围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而导致的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包括:因水旱等气象灾害;因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突发社会暴力事件、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市场突发社会公共事件中以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广大群众提供救援、救助。

2.属地救护,就近安置。凡发生在本地区的旅游市场突发社会公共事件,由本地区镇(街道)成立专门的临时救援机构,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领域)的应急救援机制,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镇(街)在接到有关事件的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县政府及县安委会和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二、县级层面指挥机构

(一)县应急救援指挥部 

1.成立贵定县旅游市场突发社会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贵定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公安局副局长、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局长、县应急局局长、县武警中队副中队长和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民宗局、县外事办、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等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2.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涉及全县性、跨地区发生的旅游市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统筹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为遭遇旅游市场突发公共事件的旅游者提供救援;指导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工作;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同步启动、同步实施舆情处置工作,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县政府。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应急救援专业组 

1.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贵定县旅游市场突发社会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职能是负责制定本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本预案,保证其切实可行;根据上级或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及时分析整理、适时发出本县行政区域内危及旅游者安全的旅游警告或警示;发生旅游市场突发社会公共事件时,即时收集、快速核实信息,迅速向指挥部报告情况;执行和实施指挥部的决策;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相关救援信息;根据指挥部的指令联系旅游市场各企业所在镇(街),通报有关情况。参与有关旅游市场突发社会公共事件调查,处理其他相关事项。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54-5221831。

2.现场应急救援专业组

发生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公共事件后,为确保旅游市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有效、顺利地开展,在事故现场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应急救援专业组,即:综合协调组(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牵头)、宣传报道组(县委宣传部牵头)、救援抢险组(涉及部门牵头)、专家顾问组(县应急局牵头)、医疗救护组(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现场警戒组(县公安局牵头)、后勤保障组(县财政局牵头)、物资运输组(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事故调查组(县应急局牵头)。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各应急救援专业组紧密配合,做到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三)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1.县有关部门职责

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进行新闻报道和对外发布事故信息。

县财政局:协调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资金,并监督使用。

县应急局:负责向指挥部提出施救措施和工作建议,组织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生产安全事故响应、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救灾救济物资。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组织、协调全县旅游市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抢险救援、维护现场秩序,负责疏导交通保障畅通,保护游客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核对死亡人员的姓名、身份;负责或参与调查相关事故;县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工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涉旅的社会治安事件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救助被困遇险旅游者及灭火作战,应急响应、处理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旅游者交通事故的应急响应、调查和处理工作,组织或参与相关事故调查;组织旅游运输企业开展应急响应、调查和处理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工作及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救治伤病员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按照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好社会救助工作。

县民宗局:负责涉及宗教场所内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调查、协调处理工作。

县外事办:负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境外旅游者的沟通、协调及协助善后处理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旅游市场经营场所或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现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旅游市场经营场所或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服从卫生防疫部门作出的安排。同时向所在镇(街)报告,并提供团队的详细情况。

(2)事发镇(街)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积极主动协调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旅游市场经营场所及旅游团队所住宿的旅游饭店的消毒防疫工作,做好游客的安抚、宣传工作。如果卫生防疫部门作出团队就地隔离观察的决定后,事发镇(街)要积极处理好旅游者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向县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和县旅游市场突发社会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情况。

(3)县旅游市场突发社会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按照团队的行程路线,在本县范围内督促该团队所经过镇(街)做好相关防疫工作后,进一步了解掌握核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县政府、县安委会和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并协调相关镇(街)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2.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旅游市场经营场所或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旅游市场经营场所或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与卫生医疗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所在镇(街)告。

(2)事发镇(街)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按照《************》予以处置,同时向县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和县旅游市场突发社会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情况。

(3)县旅游市场突发社会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积极协调处理有关事宜,进一步了解掌握核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县政府、县安委会和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四)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当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伤亡事件时,除积极采取救援外,要注意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或通过有关渠道,及时通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相关急救组织或有关国家的急救组织,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事项。

2.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活动主办部门按照活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提供救援,当地旅游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3.国(境)外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在组织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中发生突发事件时,旅行社领队要及时报告所属旅行社,同时报告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并在通过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旅行社或旅游机构进行救援并接受我国驻所在国家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的领导和帮助,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4.分级制定应急预案。各镇(街)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旅游市场突发社会公共事件救援预案,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统一应急救援预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完整、健全的旅游市场救援体系,并进行必要的实际演练。要根据旅游市场突发社会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总结的经验教训,不断修改完善本级应急救援预案,努力提高其科学性、实用性。

5.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各镇(街)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旅游市场救援电话,或共享有关部门的救援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

6.新闻发布。对旅游市场突发社会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实行审核制,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要经县委、县政府审核把关,Ⅲ级(较大)、Ⅳ级(一般)突发事件的报道要经县委宣传部审核把关,经过授权,同意发布;重大以下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应急演练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和各镇(街)要围绕旅游市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演习,做到熟悉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了解掌握有关应急支援力量、医疗救治、工程抢险等相关知识,及时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各级响应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要主动做好公众旅游市场安全知识、救助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旅游行业与广大群众预防和处置旅游市场突发事件的能力。

旅游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2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在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和救援,减少旅游者及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铜鼓旅游形象,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处理事故时,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帮助。

2、属地救护,就地处置。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向事发地相关部门报告,寻求帮助,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事发地及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的善后工作。

(三)编制依据

1、《******************》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游客伤亡事件。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机构及职责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业务科,负责具体工作。

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认真执行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和协调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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