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下面小编整理了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篇1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在我镇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安全、健康,各种传染疾病的流行及爆发、洪水和地质灾害的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提高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和制定原则

本条例适用于镇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本镇居民身心健康,传染病的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1、镇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安排、部署,协调卫生应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授权发布卫生预警信息。

2、镇卫生院职责:

(1)组织和动员全镇卫生医疗力量,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卫生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3)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和各村、及卫生室(站)卫生应急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4)评估和总结卫生应急工作情况。

(5)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3、医疗救护小分队职责:负责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和控制过程中的有关工作;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伤员的转运、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

4、防疫小分队职责:协助上级部门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防控,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报等工作;组织和动员卫生力量,开展自救和互救,参与群防群治。

5、卫生应急技术机构职责。镇卫生院是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其职责是:

(1)能力建设 :负责本单位及村卫生室(站)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制订方案。指导、协助各村委会、村卫生室(站)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开展“卫生诊断”,分析镇内各类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开展居民的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

(3)信息收集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管理,(各村卫生室室长、卫生站站长为卫生应急信息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镇领导小组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4)措施落实。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协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开展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助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6、村卫生室(站)的职责是:

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应急工作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相关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通报

1、监测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卫生院积极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专业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2、预测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包括镇内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等。

具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救灾防病与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预警

  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应按照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机构的授权,由镇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全镇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对外发布预警信息。充分利用电视、电话、广播、公告栏等手段,因地制宜地建好预警信息通报系统。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1、应急反应原则

接到上级政府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镇内发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接到邻近乡或上级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报后,要及时通知相关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反应措施

(1)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院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民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管理;指导病人家庭消毒。

(4)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5)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居民正确使用。

三、卫生专业应急处置工作网络

镇卫生院组建胡集镇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网络,具体职责如下:

(一)镇卫生院:协助市疾病控制中心确定监测点,建立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分析、报告疫情动态,提出防治对策;指导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承担实验室检测任务;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指导各村(社区)做好疫点处理工作;对各村(社区)和各村卫生所、个体诊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和督查工作。

准备专用救护车和急救人员,负责转运病人到指定医疗机构。

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单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各村: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卫生院安排,协调本辖区内卫生室,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开展督查,掌握本辖区的疫情动态,向镇政府、卫生院报告;做好防病必需的技术和物资准备;指导开展环境消毒和个人防护;协助上级单位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做好现场处理工作;依托社区开展居民健康教育。

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做好突发卫生公共事件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监测信息;做好病人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样品采集工作,及时报告事件动态情况;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由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工作小组,建立院内工作流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加强医疗机构内的消毒等预防工作,重视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防止医源性感染。做好病例监测、筛选、报告,对有可疑症状的病人在尚未明确诊断前要采取相应的临时隔离措施,预防疾病传播。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队

镇卫生院组建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卫生监督、检验检测、卫生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的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工作。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应急机动队

镇卫生院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动队,人员由流行病学、卫生监督、消杀灭、后勤保障等方面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分为疾病控制应急分队、后勤保障分队、检验检测分队等。由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统一调度。

六、经费和物资保障

1、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所需经费镇财政给予充分保障,并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包括处理突发事件所需的仪器设备、交通通讯工具、药品、医疗用品、防护用品、事件受害人的紧急救治费用、急救人员防护费以及医疗废水废物处理处置费用等。

2、物资保障

(1)建立镇政府常规储备及临时应急储备库。镇政府常规储备库由财政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储备物资数量应满足我镇较大规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暴发流行时的需要,由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统一调拨使用;临时应急储备库应能满足疫情发生时三天内我镇疫点处理应急物资需求,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以供紧急调拨使用。具体物资储备数量由镇卫生院、财政所共同确定。

(2)各村(社区)要根据镇应急条例,科学合理地制定各自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储备计划,参照镇级储备情况并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本辖村、社区物资储备工作。

(2)储备物资

A、消毒器械: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碘伏、杀虫药品、喷雾器和流行病调查人员、消毒专业人员现场防护设备(猴服、隔离帽、防护眼镜、16层口罩、雨靴、一次性隔离衣、裤、帽、鞋套及口罩、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手电筒、一次性污物袋;化学性污染和放射性泄漏防护用品、防化服、氧气桶、防护面具等);

B、中毒现场调查常备用品:注射器、消毒棉签、消毒纱布、勺子、夹子、镊子、酒精灯、酒精、灭菌塑料袋、广口瓶、灭菌试管、样品冷藏设备、温度计、毒物快速分析设备、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中毒诊断试剂(包括各类化学及生物标准品、诊断试剂盒)、特效治疗药物(抗毒素以及特效解毒药等)

七、预警体系建设

1、监测网络建设

(1)建立健全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以现有信息网为基础,充分利用农村财务管理网、计划生育信息网等,完善区、乡镇、村三级报告网络。

(2)以镇为单位,建立村监测点。依据人口分布合理布局,镇级政府所在地医院、车站、企业、学校设4个,村和社区设17个,每个监测点指定信息网络通讯员,具体承担监测点的监测报告工作任务,并实行定期零病例报告制度。

(3)在现有监测系统的基础上扩展监测范围,扩展疾病监测种类。对未纳入监测系统的相关疾病,如天花、沙门氏菌病等纳入监测系统管理。对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霍乱、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等实行重点管理。

(4)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网络和食物中毒监测网络,要加强生物毒素和化学毒素的监测。对有化学毒品储存和运输的厂矿、企业,易造成环境污染及人体危害和社会恐慌的重要场所进行卫生学评价,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测,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信息网络的基础平台,形成微机网络化管理;加强疫情监测、相关资料分析交流,尽早发现和识别异常现象。

(6)参与全国联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资料库,加强常规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重点传染病报告系统、疾病监测、职业危害因素和食物中毒报告系统的管理,保证监测系统的完整性、及时性、灵敏性、特异性。

2、预警系统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全镇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建立健全预警报告制度,根据预警情况,制定监测计划。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召开镇、村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专家联席会议,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监测分析,并及时发出预警;在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易发季节到来之前,收集监测和报告资料,全面分析预测,作出预警报告,提出防范性措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跟踪监测,掌握其变化情况,对可能出现的趋势和问题及时进行预警。

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一)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第一、必须报告信息: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联系单位人员及通讯方式。第二、尽可能报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2、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总结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二)报告原则:初次报告要快,阶段报告要新、准,总结报告要全。

(三)报告时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卫生所、个体诊所和有关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卫生院、县卫生局报告;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第六部分正常时期准备工作

一、常规培训

(一)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机构全体医护人员、社区及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疾病预防控制及临床的实验研究人员、基层监测点责任报告人、各级应急机动队成员等。

(二)培训方式:

1、按时间分为应急培训和长期培训。

2、按类别分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岗位培训、农村卫生人员在岗培训、执业医师资格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培训等。

3、培训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注重发挥学术团体和高校的作用,确保培训质量,定期组织现场模拟演练。

4、每年各级各类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应急机动队人员不少于80学时。

(三)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临床医护人员传染性疾病防治培训教材》、《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传染性疾病防治培训教材》、《住院医师传染性疾病防治培训教材》、《社区及农村基层卫生人员传染性疾病防治培训教材》等。

二、演练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应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摄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对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条例。

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篇3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条例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基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处置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辖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二、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新田政府在上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基层卫生组织、社区居委会、驻辖区单位、企业等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及时发现各类危险因素,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逃生技能,提高各类组织和居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建设;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执法监督,保证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得到严格执行。

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应明确镇村、社区组织与专业防控机构的职责分工,发挥社区优势,广泛动员社区各

种力量,培育志愿者队伍,积极配合,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强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地管理的原则,实现条块间的有机结合。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成立新田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乡镇镇长担任。成员包括乡镇办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以及村、社区居委会主任。

二、村、社区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新田镇村、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综治办负责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和控制过程中的有关工作;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辖区内外联络及日常事务,及时汇报防治工作的动态。

2、应对防控组:由卫健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助卫生部门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救治,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报等工作;组织和动员村、社区居委会力量,开展自救和互救,参与群防群治。

3、宣传动员组:由党政办、宣传办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社会宣传、新闻报道、普及防病知识。

4、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和财政所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做好物资供应、经费筹集和后勤保障等项工作;并做好物资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日常工作措施

一、村、社区应急处理日常管理机构

各村、社区、单位应有相应的部门承担本单位的应急处理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和隐患排查;组织技术培训;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做好学校、企业工地等高危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组织应急物资准备工作。

二、村、社区卫生应急技术机构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下面小编整理了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篇1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在我镇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安全、健康,各种传染疾病的流行及爆发、洪水和地质灾害的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提高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和制定原则

本条例适用于镇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本镇居民身心健康,传染病的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1、镇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安排、部署,协调卫生应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授权发布卫生预警信息。

2、镇卫生院职责:

(1)组织和动员全镇卫生医疗力量,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卫生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3)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和各村、及卫生室(站)卫生应急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4)评估和总结卫生应急工作情况。

(5)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3、医疗救护小分队职责:负责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和控制过程中的有关工作;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伤员的转运、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

4、防疫小分队职责:协助上级部门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防控,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报等工作;组织和动员卫生力量,开展自救和互救,参与群防群治。

5、卫生应急技术机构职责。镇卫生院是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其职责是:

(1)能力建设 :负责本单位及村卫生室(站)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制订方案。指导、协助各村委会、村卫生室(站)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开展“卫生诊断”,分析镇内各类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开展居民的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

(3)信息收集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管理,(各村卫生室室长、卫生站站长为卫生应急信息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镇领导小组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4)措施落实。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协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开展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助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6、村卫生室(站)的职责是:

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应急工作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相关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通报

1、监测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卫生院积极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专业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2、预测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包括镇内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等。

具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救灾防病与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预警

  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应按照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机构的授权,由镇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全镇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对外发布预警信息。充分利用电视、电话、广播、公告栏等手段,因地制宜地建好预警信息通报系统。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1、应急反应原则

接到上级政府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镇内发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接到邻近乡或上级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报后,要及时通知相关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反应措施

(1)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院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民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管理;指导病人家庭消毒。

(4)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5)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居民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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