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新的计划,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最新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X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XX市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字交字〔20XX〕65 号)精神,从20XX年3月至6月全面开展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XX年“三打”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标准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协调公安等部门,以建立完善非法营运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为目标,全面开展打击“黑车”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为市委市政府实施“一园两特带动一精”产业发展战略,建设富庶美丽幸福XX创造规范、安全、有序、便捷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交通运输局成立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指导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协调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及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

三、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是以XX线为重点,严厉打击长期盘踞在XX汽车客运站、XX火车站及县城XX路XX公司门口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

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5日至3月31日)

通过日常巡查、走访、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全面摸清县内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经营者情况,掌握其活动规律及经营范围,并进行登记造册。

同时做好开展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营造开展整治行动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 月1日至6月15日)

根据摸底调查掌握的情况,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要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通过跟踪、伏击等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可以请求市局或XX局、XX区局执法人员支援,开展联动执法,查处一批长期在XX线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严重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违法经营者。

一旦发现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欺行霸市团伙或暴力抗法行为,立即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协调县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三)总结巩固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

对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探索建立非法营运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体系和行业诚信经营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不仅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而且危害乘客安全,侵害合法经营者利益。

我们要严格按照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部署,以维护市场公平、服务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充分认识打击“黑车”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客运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二)部门联动,综合治理。

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公安、工商、住建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综合治理,把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作为常态化措施予以深入推进。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广泛宣传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保障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性;还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典型案例及打击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引导乘客自觉抵制乘坐“黑车”,营造严厉打击“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舆论氛围。

(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杜绝因执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致使交通运输部门形象受损的情况发生。

(五)做好执法数据统计上报。

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各(队)室要密切配合,按照市局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执法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最新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打击非法营运打击偷逃通行费和打击超限超载三个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议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黑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分工负责、部门联动、合力攻坚”的原则,全面落实《黑龙江省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黑政办明传〔2017〕40号)要求,加大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经营者和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出行安全,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道路客运经营环境。

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利用路面交通管理监控系统和监控摄像设备对出入城区的“黑车”加强监控,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侦查和打击。

对冲卡、闯卡、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人,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加强互联网、微信平台的监管,严密管控利用互联网、微信等信息平台非法揽客行为;协助交通运输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保护好现场执法人员和举报人的人身安全,维护现场的执法秩序。

(三)网信办。

负责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科学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做好“网站”“ 贴吧”“ 微博”等发布所谓“网约车”“顺风车”信息舆情监测工作。

加强与各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发现重要线索、重大舆情及时移交、转办。

(四)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经营行为,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五)法院。

负责对打击“黑车”专项行动中行政处罚案件的诉讼和执行提供支持和保障,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涉案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义务的,要及时受理案件,并依法强制执行。

(六)检察院。

负责打击“黑车”专项行动中涉及刑事案件的批捕、公诉、诉讼工作。

同时做好涉及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七)纪委监委。

负责对整顿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特别是对执法人员在整治过程中,通风报信、收取他人钱财、充当违法违规行为人“保护伞”等违反党规党纪行为,一经发现,第一时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财政局。

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办案经费(含奖励资金)从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期间实现的罚没收入中解决。

同时,会同交通部门做好办案经费(奖励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工作。

(九)信访局。

负责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涉及非法营运的信访行为进行接待并做好政策法规解释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信访稳控工作。

(十)司法局。

负责做好案件的复议工作,确保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平稳有序开展。

(十一)交警大队。

在执法过程中,对群众提供的涉嫌非法营运车辆进行调查,一经发现非法营运行为的车辆,及时向整顿小组反馈信息,并配合整顿小组查处违法车辆。

同时,要核对违法行为人及车辆信息,重点对伪造证件、串用号牌、“三无”车辆依法严肃处理。

(十二)道路运输管理站。

积极开展非法营运车辆的调查、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掌握非法营运动向。

合理调配执法人员,对非法营运车辆经常行驶的路段进行重点巡查,保证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死面。

组织开展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整治工作,对各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进行查扣和处罚。

全力做好案件受理工作,热情接待揭发检举非法营运群众,并做好举报记录、查实等项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加强监控外籍途经我县的客运班车,防止外籍班车在途经我县路段时招揽乘客,一经发现,严格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条款予以处罚,全力维护我县客运经营的合法利益。

(十三)广播电视台。

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及非法营运的危害性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十四)公路客运站。

会同客运经营者确定临时停靠站点,方便乘车旅客就近乘车。

增设售票场所,为出行群众提供便捷的购票环境,售票点不可增加任何的购票费用。

规范站内外秩序,全力清除站前乱停乱放的社会车辆,有效防范非法营运行为在客运站范围内发生。

(十五)客运经营者。

搜集掌握非法营运车辆信息和动向,并及时向打非稽查中队进行反馈。

在整治过程中,要与稽查中队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增强客运服务质量,赢得广大乘客对客运车辆的认可和肯定。

温馨提示! 你需要支付 ¥1.00 元后才能查看付费内容
点赞(0)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