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地的疫情比较严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有关于核酸采样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核酸采样实施方案1
一、指导思想
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是落实疫情防控“四早”要求的关键措施,也是做好精准防控的基础前提。积极推动防控关口前移,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确保新冠肺炎疫情传染源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平急结合、有备无患,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统筹各方力量,根据目标人群数量和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力争实现24小时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确保能够及时消除隐患,有效控制疫情,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组织领导
在县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xx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成立xx镇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指导调度具体核酸检测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10个工作组指挥协调各项工作。
四、全员核酸应急检测启动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启动全员核酸检测:
(一)本乡镇辖区范围内出现新冠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二)出现本土聚集性疫情;
(三)经县专家研判,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开展。
疫情发生后,要立即开展疫情形势分析研判,科学划定高、中、低风险等级区域,按照可能接触人群、重点人群、一般人群和高、中、低风险地区顺序分类推进核酸检测全员覆盖;按照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地区人群1:1,中风险地区1:5,低风险地区1:10进行科学混检;采用统一编号系统,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效率。
五、工作流程
(一)任务量摸底和检测范围
1、任务量。以村居(社区)为单位,提前开展目标人群摸底工作。统计村居(社区)需采样对象数量和基本信息,建立台账,明确检测工作量。由xx镇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汇总的检测需求,确定辖区采样点布局和采样检测顺序,统筹调度采样检测力量。
2、检测范围。按照优先开展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活动可能波及的人群、居住地所在村居(社区)、其他一般人员的顺序,有序开展核酸采样和核酸检测。
(二)采样点设置
1、采样点总体布局。按照每1000-1500名居民设置1个采样点、500-1000人设置一个采样台(按照村居或社区实际人口数量统筹设定),原则上以村居或社区为单位设置采样点,确保辖区常住人口不漏一人,重点关注流动人口情况,形成检测对象采样信息个案表(附件2),统计核酸检测人数,并将本辖区队伍组建情况、采样点信息、统计核酸检测人数等统一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依据我镇37个居委会分布及所辖人口数,设置核酸检测采样点96个。
2、采样点布置。由各采样点所在村居(社区)选择室外空旷阴凉通风场地作为核酸检测临时采样点,具备通风条件和设施搭建场地,充分考虑雨雪、低温、高热天气等特殊情况,配备所需帐篷、桌椅等物资及电力保障等。采样点一般设置等候区、登记区、采样区、保障区和临时隔离区等分区。等候区用于群众排队候检;登记区用于采样信息登记、编号、测温、发放采样管;采样区用于采集咽、鼻拭子;保障区用于工作人员轮替休息、吃饭、更衣、存放物资等;临时隔离区用于现场出现发热病人临时隔离等候转运。如果为室内,应充分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每4小时房间封闭消毒1次。
3、采样点队伍建设
每个采样点设1名组长、1名联络员(镇政府工作人员,负责与采样小分队联络、协调事宜)。根据任务量分为若干个采样台,包括1名采样人员(负责采样点采样事宜)、1名信息登记员(由所在村居(社区)工作人员、青年团员或志愿者组成,负责场地布置、回答咨询、宣传告知、信息登记、查缺补漏等工作)、2名辅助引导员(由公安干警和社区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引导群众、维持现场秩序,安全保障)。按照我镇目前15万常住人口数计算,设置核酸检测采样台142个。
(三)标本采集
1、通知动员。由县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统一发布启动应急全员检测的通知。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接到通知后立即根据预案启动采样工作,协调、组织采样人员和物资进驻采样点,由各村居(社区)负责人组织本村采样对象到指定采样点,要按照分批、错时的原则进行采样,避免大量人群聚集,缩短群众等候时间。
2、现场采样。采样人员抵达采样点后,立即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社区工作人员引导群众有序排队等候,依次进行测温、登记、发管和采样;群众排队等候和登记时需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采样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技术指南》有关要求依次对受检人群开展咽拭子、鼻咽拭子等样本采集。所有样本应进行系统化编号,采用信息化编号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现场采样人员和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个人防护,同时做好现场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工作。
3、特殊情况处理。婴幼儿、重病者无法采集咽拭子的,可采集鼻咽部样本;对行动不便人员,由采样队伍在完成该采样点现场采样任务后,上门采样。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由村居(社区)工作人员引导至相对独立区域静候3-5分钟后用水银温度计进行复测,体温仍异常者,引导至临时留观区,等候进一步处置。
4、医疗废弃物处理。各采样点产生的所有医疗废弃物,使用专用包装袋密封包装后再加一个清洁外包装袋,包装袋表面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分批次运送到当地检测实验室,然后由实验室移交医疗废弃中心处置,或由县级政府安排医疗废弃中心到各采样点巡回收集。
(四)样本送检
由当地乡镇根据采样点布置情况,在若干个相近采样点配备转运车辆及A、B岗驾驶员,负责样本和医疗废弃物转运,按照事先确定的检测单位,将现场采集的样本及时送至相应实验室,原则上每2小时收集一次样本进行转运,保证样本采集后4小时内送达实验室。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中,承担转运任务的车辆应将转运范围、转运路线、转运起点及目的地向县卫健委备案。县卫健委负责做好转运过程中的生物安全培训和指导工作,县疾控中心配合落实转运证书,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转运车辆,车辆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转运时做好生物安全防护。
(五)核酸检测
1、检测力量安排。本方案启动后,我镇辖区内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实验室(xx县人民医院、xx县中医院、xx中西医结合医院、xx东方医院)和检测人员均由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管理,合理分配任务。
原则上全员核酸检测任务由当地医疗机构、市级支援力量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一般按照第三方承担50%,县外支援力量承担30%,县内医疗卫生机构承担20%的比例进行力量统筹。
2、核酸检测报告。混检样本出现阳性的,应立即采集混检样本所包含的受检人员的单份样本进行复测确认;第三方检测机构或本地医疗机构检测出阳性样本的,应当立即由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检,复检仍呈阳性立即核实信息,并通知辖区内医疗机构网报;市级支援力量的检测结果由市疾控中心负责复核确认。
落实日报告制度。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每日汇总本辖区采样情况,在规定时间报送累计采样、送检和检测结果等数据;各实验室、第三方检测机构及支援地每日汇总核酸检测情况,在规定时间报送累计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所有数据统一报送至镇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专班(采样、检测结果日报表见附件6、7)。
3、检测后样本保存和处理。各实验室检测的阴性样本保存2周后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置规定予以销毁;阳性样本送市疾控中心,由其统一送省疾控中心保存,开展复核确认、病毒分离或基因测序等工作。
六、培训
(一)培训范围
由县疾控中心分期分批对xx镇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采样培训,对检验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培训,对信息登记员、引导员、司机等进行相应技术培训,确保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全部具备采样能力,检验人员全部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要求。
(二)培训内容
负责做好职工安全防控、劳动保护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检查、监督、指导职工职业卫生、安全等工作;组织开展职工岗前测温工作。
8、产业发展部职责
负责掌握公司科研、生产任务进度;分析后续任务情况,涉及重大节点任务或交货期的要主动加强与客户沟通,做好相应安排,尽量减少影响。
9、各部门、基层单位、子公司疫情防控职责
落实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负责管辖区域及本单位员工可能发生的疫情监控和预防;负责本单位区域内发生疫情的初期处置;向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疫情相关情况。
四、防控措施
(一)对员工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和疫情防控、疾病治疗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告知员工加强自我防护。全体员工在岗工作期间应当佩戴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保持个人良好清洁习惯,避免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回避近距离寒暄、肢体接触等行为,主动配合排查和居家观察,积极参与联防联控。
(二)职工进入公司必须佩戴口罩,人员、车辆进行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体温测量超过37、3度结合实际情况按要求回家隔离或到医院就诊,并核实疫情期间行程。
(三)综合保障部组织对公共区域及办公区域、休息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设定点位并集中回收和处置废弃的口罩及防护用品。
(四)疫情期间,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面对面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员工前往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发生地出差,如确实需要,需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五)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控制人员、车辆进出,严禁情况不明、状态异常的人员入厂。严格核查外来人员有关信息,做好身份证、联系电话等登记建档工作,进入厂区人员实行体温监测,登记疫情高发地区车辆。如无必要情况尽量谢绝外来人员进入公司。
(六)在疫情防控期内,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根据任务安排确定出勤人员,尽可能降低人员密集程度。各级领导要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公司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各级健康人员要在不被传染的情况下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七)各单位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对往返或经停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存在发热咳嗽等情况的员工、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或可能有过接触的员工的信息,以及外来人员的情况信息进行核实、统计、报告。同时依照规定采取居家或医学隔离措施,向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汇报,并按政府规定报告信息。解除隔离前,禁止入厂。严格控制员工在公司内各种形式的聚集,严格控制员工在公司内随意流动。负责管理区域内(综合保障部承担的消毒任务之外)的预防性消毒。
(八)停止食堂各时段集中就餐,疫情彻底解除前,员工用餐改为配送制。各单位应避免员工聚集用餐。停止员工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的使用。
(九)在公司公共区域设置专用的废弃口罩回收桶,指定专人负责废弃口罩的及时清运、处置销毁及监督巡查工作。
五、应急响应程序
(一)如发现有发烧、干咳等症状的人员时,人员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安排对该员工进行单独隔离。
1、员工在公司外出现发烧、干咳等症状时,由人员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通知其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并督促其自行到医院进行诊断、治疗。身体健康情况未得到确认前,不准进入厂区。个人和单位要及时如实向本单位、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2、员工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出现发烧、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向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报告。人员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安排隔离。
(二)隔离疑似症状人员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调查其旅居史、接触史,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三)应急指挥部根据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是否有疫情高发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是否有感染患者接触史等情况,作出综合分析判断及处置决定。
1、疑似病例发病前14天如有疫情高发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有感染患者接触史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与上级防疫部门或指定门诊医疗机构进行联系,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甄别、治疗和转运。转运时,要用医疗机构的专车将病人转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并将发病情况和有关信息向收治医院详细介绍,帮助收治医院在最短时间内明确诊断,及时治疗。综合保障部负责引导医疗机构专车进入和驶出。
2、疑似病例发病前14天无疫情高发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无感染患者接触史的,由综合管理部安排防疫应急车辆将病人转运至就近指定的发热门诊进行观察治疗。
(四)全面排查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并对其进行单独隔离观察14天。
(五)综合保障部对疑似病例或异常症状人员的工作场所、隔离点,以及其活动过的场所,接触过的部位进行消毒,对应急车辆进行消毒。
(六)如一次性出现多人发热或陆续出现疑似病例,视情况采取区域封闭或停产停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配合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中心)调查情况,作好防护工作。
(七)出现疑似病例,全体人员需积极配合调查,帮助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摸清疑似病例流行病学史,将疫情扩散风险降至最低。
六、应急处置要点
(一)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公司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二)发现人和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患者碰触或使用的一切物品。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人员当天活动的室内场所及接触过的物品、食物等,经应急指挥部同意,综合保障部负责先行隔离,为医疗机构人员调查取证保存原始材料。未经应急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三)应急处置过程中,其他人员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患者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四)发现疫情部门应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同时做好生产人员安排,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对密切和可能接触人员、接触地点、全体员工健康状况调查、核实、报告。
(五)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上级防疫部门调查、登记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史;对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集中隔离或者分散隔离的方法进行医学观察。
(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人员症状监控和信息报告,消毒工作,配合人员转移。
(七)综合保障部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公司各出入口及隔离观察区的警戒工作,隔离区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七、应急结束
在本公司所辖区域,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授权宣布应急结束。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
综合保障部应急期间履行警戒任务,并根据应急指挥部命令,执行其他应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