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供大家参考。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1

一、站长为加油现场第一责任人,加油现场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加油站现场规章管理制度,加油站员工管理制度。

对加油现场安全卫生有监督管理责任;

二、加油现场必须建立安全卫生轮流值班制度。

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扫,防火防盗,加油设备安全巡检;

三、加油现场当班人员必须接受站长,加油现场管理员,轮流值班员的管理;

四、加油现场白班与夜班人员每日分别进行两次打扫,每个班次的卫生清洁标准相同;

五、加油机机内部件有专人进行清洁,当班人员不负责打扫;

六、加油现场地面要清扫干净,做到地面洁净无杂物;

七、加油现场禁止堆放可燃易燃物品,注意防火安全,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八、加油现场禁止使用任何通讯设备,加油员要提醒司机熄火加油并问清所加油品型号及数量,不可在站内修理车辆,摩托车应指引到指定地点加油;

九、值班人员进行加油现场安全巡检时应注意加油机有无滴漏现象,电线有无漏电,静电接地是否良好,加油岛护拦是否完好,各种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十、卸油池进行清洁时,所有罐口要擦拭干净,做到无尘无油渍,卸油池表面要做到洁净无污迹;

十一、加油机进行清洁时,机体表面保证洁净无尘土,油枪口应用棉签进行擦拭,枪管与油枪槽要擦拭干净,保证无油渍;

十二、消防沙箱要擦拭干净,并保证沙箱内沙土干燥不潮湿并且沙土有足够的松软程度;

十三、所有消防设备都要逐一进行擦拭,保证所有灭火器罐体干净,消防桶等器材内外洁净,各种指示表牌字迹清晰表面洁净无污迹;

十四、加油现场当班人员要认真落实十三步曲,对顾客要做到热情接待并时刻注意站内各种设备是否完好,有无设备发生异常情况;

十五、员工违反本规定加油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2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明确各级负责人、各类工程人员、各职能部门和员工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

2、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自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

3、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4、每年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纳入公司管理目标纳入公司年度工作考核。

5、没年由公司“安委会”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

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

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

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1、为加强设备安全,做到正确使用,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长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2、各车间应实行专机负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3、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三级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上岗合格证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4、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和停车。

5、必须坚持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6、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保证设备清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八、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安全投入应按照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合理提取。

2、安全投入每年根据实际由“安委会”报请公司提取,建立专款帐户不得挪作他用。

3、安全投入使用必须经有关部门写出投入计划,报公司安委会批准方可使用。

4、安全投入如当年未能使用完,应当转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计划内,不得挪作他用。

5、如当年安全投入不够,应由“安委会”写出计划报公司批付。

九、劳动保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1、要求上岗员工佩戴工作卡、着装统一。

2、根据季节,发放夏装、春秋装及冬装。

3、发放帽子、手套及清洁用毛巾。

4、每位员工应爱护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5、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6、根据加油站工作的特点及有关规定,所发放的劳保用品必须选用防静电质地的布料或材料。

十、事故管理制度

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

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员工及财产。

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由于跑油、火灾、爆炸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级以上事故,应迅速报告油站所在地消防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

3、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油站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玷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调查。

一般事故由加油站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有关安全部门及消防部门。

对重大及以上事故,加油站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安全部门、消防局等部门进行调查,直至调查结束。

7、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档案,登记有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以及最终处理结果的内容。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5

为加强气站基础工作的管理,更好的维护企业荣誉,强化劳动纪律,严格工作制度,确保规定制度的认真落实,特制订以下劳动纪律规定。

一、事假

1.员工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经站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旷工。

2.凡请事假在当月二天以上者(含二天),按实际天数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全年事假累计十天以上者(含十天),不享受年终奖;五天(含五天)以上十天以下扣发年终奖的50%。

二、病假

1.病假由站长审批,三天以上(含三天)要出具医院或其他医疗证明方能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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