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1

为切实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为企业发展创造优良的外部环境,根据枣园实际,制定如下优化营商环境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镇实际情况,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把解放思想、担当作为贯穿于优化营商环境始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管理方式、提升行政效能,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落实重点企业包保联系责任制度原则。

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按时定期走访包保联系的企业,为企业搞好服务,及时了解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及问题,不断促进和推动全镇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全镇各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范围内企业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统筹、协调、管理和服务责任;围绕全镇目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责任的落实。

坚持行业管理原则。

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镇直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业营商环境的原则,要加强对本行业营商环境的调查研究,对出现不利于企业营商环境的情况,镇直各部门要及时分析研判并向领导小组报告,为全镇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增强组织领导,统筹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现成立枣园镇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由书记同志任组长,由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科室包括综合办公室、企业发展办公室、枣园镇工商所、枣园镇市场监管所、枣园镇税务分局等。

办公室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日常工作安排部署,统筹协调,上传下达。

各成员科室务必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任务分解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同时要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做好上传下达,各项惠企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市场主体了解优惠政策、用足用好优惠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与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对接,及时掌握辖区内新注册企业情况,两天内与新注册企业进行对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困难,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搞好后续联动服务;贯彻落实国家劳动政策,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做好企业用工、就业创业、职业培训、技能人才培育等服务企业工作。

四、运行架构

(一)领导小组:统揽全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任务分解、检查督办、分析调度、考核等工作。

(二)镇直相关部门:按职能职责各自负责相关工作的推进。

五、职责分工

构建政府与企业良性互动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制度,主动吸引企业家与政府沟通交流,定期组织企业家座谈、走访企业,并借助媒体与市场主体互动沟通,宣传、解读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认真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诉求,帮助解决问题。

领导班子成员每月深入包保联系的重点企业实地调研指导不少于1次,建立完善包保联系工作反馈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交流汇报会,分析研判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畅通沟通渠道。

六、工作要求

1、镇政府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联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办),由镇主要领导牵头、镇纪委、市场监管所、环保所、农办、企业办等镇直部门抽调得力人员组成。

2、镇联席办及时收集企业诉求,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

3、镇相关执法职能部门到企业检查,必须经镇联席办同意并备案,不经允许不得进入企业检查。

4、县级执法部门到枣园辖区内企业检查,镇直各对口单位要及时通知镇联席办,由镇联席办通知企业,做好对接。

5、镇司法所要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建议各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处理企业涉法、涉诉合同等问题。

6、实现在枣园范围内“围墙内的事企业干,围墙外的事政府干”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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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完善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依法依规支持企业合理诉求,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推动政府部门履行补偿救济责任。

8、汇集全市专精特新企业相关的政策、政务、诉求、公益服务及第三方服务等资源,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一站式、个性化、便捷服务通道,并结合各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建设个性化特色专区。

9、充分发挥企业服务专员作用,咨询类诉求诉求专员快速办、求助类诉求政府部门速响应、疑难类诉求企服办专题会办”机制,快速解答企业问题,制定并公布企业咨询及举报投诉受理处置服务标准,主动接受企业监督。

10、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及基础软件等领域,遴选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作为育对象,针对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完善捕捉寻找、孵化培育、扶持壮大机制。

11、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从接近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以上有研发投入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中,遴选有基础、有潜力、有条件的,进行重点帮扶。

12、每月1日至25日为我县“企业生产安静日”。

在此期间,除上三级及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执法检查;涉及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食药安全、特种设备等事件,需要进行紧急执法专项检查的;对周边居民生活或其他企业生产造成不良影响经投诉、举报,情节严重,必须进行实地核查处理的案件等检查外,县乡两级所有部门和单位不得到企业开展检查活动。

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引导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实现100%企业纳税人、缴费人网上申报,80%以上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倡导纳税人采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或自助终端办理的方式领用和代开发票。

全面推进电子退税,用电子数据代替纸质资料、网上传输代替人工传递,实现全流程无纸化退税操作。

更新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以及“全域通办”清单。

进一步压减纳税时间,纳税人全年纳税时间压缩至100小时以内。

6.大力提升企业服务水平。

推进“一件事”主题套餐服务,以市场主体便捷高效办好“一件事”为目标,围绕高频、热点、社会反映强烈的事项,在区级政务大厅设立知识产权窗口、创新创业服务窗口、人才服务窗口、融资服务窗口等,向市场主体提供主题式、套餐式、一站式集成服务。

优化完善企业服务“1+7+n”工作机制,强化主动服务、精准服务,实现诉求通、政策通、活动通、服务通、平台通和办事通。

在街道、重点楼宇(园区)设立企业综合服务驿站,优化企业服务“最后一公里”。

全面提升“互联网+”服务能力和应急响应服务能力。

升级高新企业服务云平台,邀约创新创业、投融资、科技创新、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等各类优质服务机构上云服务,企业可“网购”式申请或购买公共服务、专业服务。

7.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

加大产业孵化培育力度,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加快培育一批技术创新难度高、市场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工程;

结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投资基金、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构建贯彻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知识产权金融供应链。

探索建立未来产业孵化中心,超前布局自主可控“硬核科技”产业。

创新生物医药审批体制,以天府国际生产城为依托,积极对接承接省级有关生物医药许可、监督、核查等业务,省区合作共建生物医药申报服务机构,为区内企业提供专业化申报服务。

8.全力推进涉企优惠政策一窗通办。

在政策制定环节开展产业“政策众筹”,深入了解企业发展瓶颈及政策需求,提升涉企优惠政策精准性、科学性、稳定性。

在政策兑现环节,设立涉企优惠政策办理综合窗口和线上平台,逐步实现所有涉企优惠政策相关事项“一口受理、一窗通办、一网查询、限时办结”,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政策兑现材料多、时间长、不透明等问题。

9.大幅改善金融信贷环境。

发挥政府牵线搭桥和增信作用,集成“银政企”金融信贷服务,在政务大厅设立金融信贷、专业中介服务综合窗口,引进入驻一批会计、法律、资产评估、征信机构等国际国内知名第三方金融服务机构,实现金融服务“可视”“可比”“可选”,为中小企业提供首贷咨询、续贷受理审批及其他投融资服务。

强化中小企业资金持续支持机制,推动银行机构创新循环信贷产品,支持企业多次提取、随借随还、循环使用贷款力度。

建立新经济基金对在蓉创投机构跟投机制,加大银政企对接力度,围绕产业功能区融资需求,多维度、多形式、全覆盖开展产融对接,实现资金供需精准对接,扩大“园保贷”“成长贷”“壮大贷”等政策性贷款规模。

10.动态更新发布高新“机会清单”。

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经济等主导产业,动态更新、定期公开发布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高新应用场景”和“高新机会清单”,鼓励支持各单位广泛征集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吸引优质企业到成都高新区集聚发展,形成全国领先的产业集群。

11.加大力度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

全面巩固优化疫情防控期间“非接触式”办件措施,针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从金融支持、财政支持、稳岗援企、服务优化四个领域全力支持复工复产。

在长期政策支持上,从产业链恢复、消费信心恢复、新经济应用场景打造等方面进行政策支持,做好应对疫情、纾困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

12.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方式。

建立部门联合会议制度,构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推进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规范化,推动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一网办理”,以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为基础,加强市场监管系统各项涉企证照的电子化应用。

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实施信用联合奖惩。

13.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改革。

鼓励采购人少收、不收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实现电子保函代替纸质保函。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政府采购中小企业货物、服务比例达85%以上。

加大预付款力度,鼓励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预付一定比例的合同价款。

完善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流程,拓展可招标领域和类别,在工程类招标中实现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勘查设计、工程报价、工程检测全流程电子招标,实现投标人可离线编辑招标文件。

加强投标企业信用监管,加强资质审查,对企业的不良行为或者失信行为及时进行平台公开,加大曝光力度,促进诚信自律。

14.强化要素供应供给。

水电气讯电视报装业务全部进入政务大厅,实现“一窗受理、高效办结”。

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

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

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

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

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

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

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

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

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

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

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

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

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

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

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

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

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

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

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

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

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

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一)开展专项巡察。

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

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

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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