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学校复课一定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体师生的健康和安全。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篇1

各镇(街道)领导小组指挥部,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小组(指挥部),市直各部门单位,指挥部各工作组:

为更好统筹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疫情防控机制不变、力度不减,确保精准防控措施有效落实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时间安排

2022年xx月xx日零时起。

二、放开范围

除封控区、管控区外的所有区域,实现人员流动,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坚决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一)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控要求

1、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禁止人员出户。每天进行早、晚两次体温和症状监测,健康状况每天报网格员,并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继续24小时巡逻值守。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到村(社区)报告,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二级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2、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严禁人员聚集。居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以户为单位安排1名代表,到村(社区)指定地点取回所购生活必需物资,村(社区)做好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居民每天进行早、晚两次体温和症状监测,健康状况每天报网格员,并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继续对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人员进行排查,及时按规定进行隔离诊治观察。继续24小时巡逻值守。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村(社区)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3、防范区。对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防范区,居民可正常工作生活,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外来人员管理,继续保留一处卡口,安排执勤人员对出入人员采取测温、验码、戴口罩、查看核酸检测证明、登记等防控措施,出入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三区”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红事一律缓办,白事一律从简,简化丧葬程序,原则上只允许至亲参加。

(二)加强重点行业场所管理

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非必要不举办,提倡召开线上视频会议。药店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严格执行测温、扫描“场所码”、戴口罩,严格限制人员流量,确保不滞留、不聚集,并规范做好消杀。生活物资配送网点尽快提升配送能力,组织配送人员开展无接触配送,可在居民小区设置室外便民寄存点。餐饮服务单位继续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送餐服务。允许货车运送物资出入,保证生产、生活、采购运输车辆流动,允许急救、殡葬、消防、环卫等特种作业车辆出入。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制定复学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恢复线下教学各项准备工作;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暂停服务;公交、出租、网约车暂不恢复运行;商场、超市、城乡大集、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便利店、生鲜店、孕婴店、理发店暂不开放;电商企业暂不恢复运行。全市防范区解除后,逐步实现服务业复工复产。

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全封闭管理。

(三)加强重点人群管理

1、加强重点人群居家健康管理。按相关政策实施居家隔离人员及共同居住家人严格居家健康管理,单独居住、单人单间、足不出户。每天进行早、晚两次体温监测,主动向社区网格员报告健康状况,并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对执行防疫措施不到位,造成交叉感染等恶劣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重点地区入邹返邹人员管理。进一步做好涉疫风险地区入邹人员排查管控,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全公安干警、网格员、基层医务人员组成的社区防控小组,优化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入(返)人员的报备、甄别、核实和核酸采样、检测等工作流程,实行边排查、边核实、边采样机制,切实提高随访和核酸检测效率。充分发挥市镇村三级防护网作用,建立“市领导挂包镇街、镇街干部挂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挂包户”的三级挂包机制,落实镇街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村(社区)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五包一”责任制。入邹返邹人员须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严格中高风险区入邹返邹人员管理,对来自上海市、吉林省等疫情高风险区域的入邹返邹人员,一律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期间的前5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第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抵达的,在抵达我省第一落地点的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由居住地镇街负责“点对点”接回。严禁入(返)人员个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

3、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对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行每周一次全覆盖检查,督促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落实从业人员日常健康管理,高风险岗位人员实现闭环管理;督促商家落实进货查验“冷链三证”、实行“三专管理”和“亮码销售”。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高风险岗位人员,参照专仓作业人员实施“三集中一隔离”(集中住宿、集中出入、集中管理,相对隔离)闭环管理,不得与非闭环管理人员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作业期间每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14天进行1次场所和环境核酸检测。

4、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等货物管理。建立企业进口货物静置期制度,接收进口货物开箱后静置满10天方可投入使用。加强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抽样检测和预防性消毒。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到达目的地前24小时,企业需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强化对来自高风险国家的进口非冷链集装箱内的货物外包装、集装箱内壁及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的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企业对进口载物集装箱在掏箱卸货作业时、进口空集装箱在装运货物和清理维修作业时实施预防性消毒。加强从业人员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货物装卸、集装箱清理和消毒处理作业人员作业期间每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直接接触非冷链进口物料的人员,作业期间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每月一次对货物存放场所和环境开展核酸检测。

(四)充分发挥哨点作用

1、加强医疗机构哨点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预检分诊,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和首诊负责制。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就诊可疑症状人员,要及时按规定进行隔离诊治观察,2小时内报告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负责追踪管理。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

2、加强药店哨点监测。药品严格落实常规防控措施,继续暂停销售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对进店顾客要测量体温、查验“场所码”,佩戴口罩;对有发热等症状和欲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要告知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2小时内报告辖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建立多点触发预警机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医疗机构等相关重点场所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学校完善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人员追踪、登记报告等制度。疾控部门做好对其他可能传播疫情的人员和场所的监测筛查工作。坚持人、物、环境同查,按“应检尽检”核酸检测方案要求对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环境和物品等开展定期核酸检测或抽样检测。推广抗原检测等多种检测方法,拓宽监测方式。

(五)加强消毒消杀管理

科学精准开展消毒消杀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建立日常消毒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做好消毒消杀工作,购置和使用符合法规标准要求的消毒产品及消毒设备,消毒人员要熟悉消毒剂的配置、消毒器械的使用和维护,使用可靠的消毒方式和科学的消毒剂进行消毒操作。疫情防控指挥部消杀组要对现场流调队确定的疫点、疫区,组织指导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开展消毒工作,对包括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住院、转运期间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品进行随时消杀;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或活动过的场所及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场所,在其离开后进行终末消杀,并在1周内进行回头消杀。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镇街要负责辖区内全面消杀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指导本行业领域内的消毒消杀工作。消毒频次封控区1天2次,管控区和防范区1天1次,医疗机构、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根据实际情况多次消毒消杀。居家隔离人员要主动自觉落实居家消毒消杀措施,保持良好的健康卫生习惯,各物业单位要加强消毒消杀工作,定期按规范对电梯、楼道、楼道入户门、步梯扶手、地面、桌面、墙面、窗台等关键部位用25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垃圾和垃圾桶、公共卫生间等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门把手、桌面、楼梯扶手、照明开关等小的物体表面用75%的酒精喷洒或擦拭消毒。各用人单位要配备口罩、体温计、手套、消毒剂、洗手液等防疫物品,做好企业内部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和消毒消杀工作,对员工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要进行全面消毒,保证工作、生活环境卫生清洁。

(六)有序开展核酸检测

各镇街(单位)要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对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以及居家管理人员,进行分级分区域开展核酸检测,广大居民要根据村居(社区)通知要求,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参与核酸检测。

各镇街、市直各单位的机关干部,每周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各级医疗机构、隔离场所、药店等相关的重点场所所有人员,继续坚持一天一检。民政服务机构、公安机关与监所、交通物流相关单位的所有人员,每周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

有序复工复产的企业,所有员工每周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其中进口货物、中高风险区的货物以及冷链货物随到随检,及时消毒消杀;直接接触以上货物的员工,一天一检;其他员工每周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商场超市、孕婴店、外卖等生活必须的重点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所有员工每周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继续严格限制入邹车辆,司乘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随到随检。

四、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一)分类确定复工复产行业领域。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的原则,分区域、分领域、分行业有序推进企业和项目尽早复工复产,位于封控区内企业和项目暂不复工复产。优先支持复工复产领域包括:工业企业、农业生产、交通物流、建设工程。

(二)细化复工复产审批流程。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领域分别制定本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明确审核程序、人员车辆出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具体要求,企业复工复产前要根据具体要求制定复工复产方案,于开工前报各镇街检查验收,并报各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提前制定验收标准,报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审核。

(三)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用“一企一策”的办法,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涉及企业资金、融资等问题,由市财政、金融等部门协调解决;生产企业应急物资和原材料运输问题,由市交通运输部门协调解决;重点物资的物流配送、防控应急物资的采购问题由市工信、商务、应急等部门协调解决;油电煤气等供应链保障问题由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协调解决。强化要素保障,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四)统筹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各镇街要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措施、压实责任,全力抓好春耕生产,同时,组织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和市场监测,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好农资和畜禽饲料调剂调运,确保农用物资运输畅通。

(五)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的原则,各领域企业的疫情防控,由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调度督促,企业承担主体责任,部门、企业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全面管控、不留死角。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本行业领域企业疫情防控台账,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要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的指导监督,实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保障。工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房地产、建筑工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农业生产领域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商贸流通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仓储物流(鲁中运达保税物流中心)由市商务局负责;交通运输业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文化旅游娱乐业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金融业由市金融服务中心负责;通信行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供销行业由市供销社负责;国有企业由市财政局负责,未纳入以上行业领域的民营企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兜底指导并做好相关工作。鼓励企业封闭运行,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在做好疫情防控、扫码、测温前提下,实行“点对点”上下班。

五、有序畅通道路交通

继续严格实行区域道路交通管控,在高速路邹平东、邹平西、G308长山桓台界、G308青阳章丘界、高淄路孙镇坡庄桥南设置5处交通管控检查点。严格限制车辆人员离邹,应急物资运输、重点民生保障、能源物资、生活必须品等重点物资运输车辆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执行核验行程码、“场所码”、车辆消毒消杀等防疫规定,实行车辆封条贴封、点对点闭环管理。在交通卡口设立外地来邹运输人员核酸检测站,为来邹人员提供核酸检测便利。实行邹平区域内通行证通行互认,各镇街、单位、村出入持有效证明,可实现跨区域人员流动、正常通行。

③人员进出管理

幼儿园、培训场所实施相对封闭管理,进入学校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健康筛查制度,逐一扫码、测温、登记,符合体温要求,同时无咳嗽、气促等疑似症状方可进入。对拒绝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疑似症状者,不得进入。

3、场所管理

①通风管理。首选自然通风,定时开窗通风换气(每天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天气暖和且空气质量较好的情况下,建议一直保持通风状态。空调使用,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执行。

②消毒管理。复课前,对所有场所及设施设备,特别是教室、办公室、卫生间、食堂、宿舍、电梯等重点场所,在属地疾控人员指导下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

③饮食管理。提供膳食服务的,如采取外订餐方式的要选择具有集体配送资质的供餐企业;自建食堂的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要采取预约用餐、错峰用餐等方式避免集中就餐。

④隔离室管理。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应设置隔离室。隔离室须具有足够的空间且相对独立,远离教室、食堂及人员易到达的场所,采光、通风良好,消毒设施齐全,推荐配备单独使用的卫生间和洗手设施,设立提醒标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

4、防控物资储备

复课前,要依据实际,提前储备足够的体温检测设备、洗手液、消毒药品和器具、口罩、一次性手套、隔离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并配足符合条件的洗手设施,有条件的可安装热像式筛检仪,避免因体温检测慢而引发人员聚集。

(二)开学后

1、严格执行复课时间。严格按照教育部门批准的复课时间有序复课;没有完成“家长自愿、自查自评、书面申请、检查评估、公开承诺”工作程序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复课。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2、实施“封闭式”管理。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落实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学校。所有进出学校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须落实“身份核实→家庭测温登记卡(入校)→扫码或亮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3、实施错时错峰上下学。校外培训机构要按学生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幼儿园要按班级错峰错时入园、离园,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和人员聚集等情况。

4、严格检查上报管理。坚持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和点名制度,每日掌握教职工和学生动态、健康情况,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安排专人每天下午1:30前向教育局报告;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工和学生及时进行追访、登记和上报。

5、加强消毒通风管理。保持教室、活动室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和设施设备、个人用品清洁,每日定时消毒、通风并记录;设立废弃口罩回收专用桶,垃圾应分类收集、日产日清。消毒、通风参照《xx市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

6、规范学生教育教学活动。通过校内广播、网络、张贴宣传画、悬挂条幅等形式,开展生命健康、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同时把防控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向学生讲解防控新冠肺炎知识和要求。幼儿园要以游戏活动为基本形式,围绕幼儿卫生习惯、生活习惯、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安全教育等内容,科学安排一日活动,并通过多种方式持续开展以防控传染病为重点的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不得组织“提前教学”“超纲教学”,不得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考试、比赛、研讨等集体活动。从严控制、审核、组织举办各类涉及学生聚集性的活动,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三)做好应急处置

1、入校前

教职工或学生每日入校(园)前如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急促、精神弱、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报告,并按有关规定采取居家观察或就医排查等措施;

2、在校期间

教职工或学生每日入校前如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急促、精神弱、呕吐、腹泻等可疑症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将该人员带至隔离区域,做好陪护监测,并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教育部门和辖区乡镇政府、街道上报,同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按照有关规定就医、排查、管控;

3、因病隔离期间

教职工或学生因病隔离,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安排专人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工或学生家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健康状况。病愈后,要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要求查验提交返校(园)健康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健康第一”的理念,深刻认识到疫情时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管控力和执行力,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有序平安复课。

2、严明政治纪律,规范工作程序。要坚决服从上级各项工作要求,严禁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打折扣、搞变通,严格按照“五步”工作流程,做好开学复课准备工作。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按有关规定执行,导致防治工作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造成疫情扩散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追责,严肃处理。

3、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常态监管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公安、卫健、疾控、市场监督等有关部门,在复课前后加强对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重点加强对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构筑群防群控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慎终如始抓好校园传染病常态化管理工作。

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篇4

为认真做好2022年x月x日春季复学工作,我校全面落实学校主体责任,确保复学安全、有序,切实保证师生的身心健康和校园安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和师生的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x个班级,教x人,学生x人,所有人员核酸检测达到了应检尽检,核酸结果全部呈阴性。全校学生、教职工思想稳定、信心坚定,无感染及确诊病例,未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线上教学生动活泼,目前教师和学生全部复学返校。

二、复学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复学工作专班。

组长:xx(负责复学及常态防控全面部署调度)

副组长:xx

成员:xx及各班主任

2、抓实抓细复学各项工作。

Xx负责优化复学工作方案、教学安排。

确保线上线下有效衔接,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把握教学节奏,不得压缩课程、抢赶课时,复学后一周内不安排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精心设计恢复线下教学第一课内容,将日常防控基本知识、家校疫情联防联控措施、防疫法治法规常识、抗疫典型思政案例、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其中,确保每位学生熟悉掌握疫情防控知识。

Xx负责核酸检测、校门管控、日常防控、应急处置、培训演练、快递收发管理。

疫情期间学校复课一定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体师生的健康和安全。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篇1

各镇(街道)领导小组指挥部,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小组(指挥部),市直各部门单位,指挥部各工作组:

为更好统筹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疫情防控机制不变、力度不减,确保精准防控措施有效落实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时间安排

2022年xx月xx日零时起。

二、放开范围

除封控区、管控区外的所有区域,实现人员流动,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坚决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一)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控要求

1、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禁止人员出户。每天进行早、晚两次体温和症状监测,健康状况每天报网格员,并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继续24小时巡逻值守。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到村(社区)报告,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二级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2、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严禁人员聚集。居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以户为单位安排1名代表,到村(社区)指定地点取回所购生活必需物资,村(社区)做好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居民每天进行早、晚两次体温和症状监测,健康状况每天报网格员,并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继续对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人员进行排查,及时按规定进行隔离诊治观察。继续24小时巡逻值守。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村(社区)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3、防范区。对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防范区,居民可正常工作生活,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外来人员管理,继续保留一处卡口,安排执勤人员对出入人员采取测温、验码、戴口罩、查看核酸检测证明、登记等防控措施,出入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三区”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红事一律缓办,白事一律从简,简化丧葬程序,原则上只允许至亲参加。

(二)加强重点行业场所管理

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非必要不举办,提倡召开线上视频会议。药店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严格执行测温、扫描“场所码”、戴口罩,严格限制人员流量,确保不滞留、不聚集,并规范做好消杀。生活物资配送网点尽快提升配送能力,组织配送人员开展无接触配送,可在居民小区设置室外便民寄存点。餐饮服务单位继续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送餐服务。允许货车运送物资出入,保证生产、生活、采购运输车辆流动,允许急救、殡葬、消防、环卫等特种作业车辆出入。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制定复学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恢复线下教学各项准备工作;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暂停服务;公交、出租、网约车暂不恢复运行;商场、超市、城乡大集、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便利店、生鲜店、孕婴店、理发店暂不开放;电商企业暂不恢复运行。全市防范区解除后,逐步实现服务业复工复产。

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全封闭管理。

(三)加强重点人群管理

1、加强重点人群居家健康管理。按相关政策实施居家隔离人员及共同居住家人严格居家健康管理,单独居住、单人单间、足不出户。每天进行早、晚两次体温监测,主动向社区网格员报告健康状况,并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对执行防疫措施不到位,造成交叉感染等恶劣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重点地区入邹返邹人员管理。进一步做好涉疫风险地区入邹人员排查管控,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全公安干警、网格员、基层医务人员组成的社区防控小组,优化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入(返)人员的报备、甄别、核实和核酸采样、检测等工作流程,实行边排查、边核实、边采样机制,切实提高随访和核酸检测效率。充分发挥市镇村三级防护网作用,建立“市领导挂包镇街、镇街干部挂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挂包户”的三级挂包机制,落实镇街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村(社区)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五包一”责任制。入邹返邹人员须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严格中高风险区入邹返邹人员管理,对来自上海市、吉林省等疫情高风险区域的入邹返邹人员,一律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期间的前5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第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抵达的,在抵达我省第一落地点的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由居住地镇街负责“点对点”接回。严禁入(返)人员个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

3、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对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行每周一次全覆盖检查,督促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落实从业人员日常健康管理,高风险岗位人员实现闭环管理;督促商家落实进货查验“冷链三证”、实行“三专管理”和“亮码销售”。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高风险岗位人员,参照专仓作业人员实施“三集中一隔离”(集中住宿、集中出入、集中管理,相对隔离)闭环管理,不得与非闭环管理人员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作业期间每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14天进行1次场所和环境核酸检测。

4、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等货物管理。建立企业进口货物静置期制度,接收进口货物开箱后静置满10天方可投入使用。加强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抽样检测和预防性消毒。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到达目的地前24小时,企业需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强化对来自高风险国家的进口非冷链集装箱内的货物外包装、集装箱内壁及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的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企业对进口载物集装箱在掏箱卸货作业时、进口空集装箱在装运货物和清理维修作业时实施预防性消毒。加强从业人员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货物装卸、集装箱清理和消毒处理作业人员作业期间每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直接接触非冷链进口物料的人员,作业期间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每月一次对货物存放场所和环境开展核酸检测。

(四)充分发挥哨点作用

1、加强医疗机构哨点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预检分诊,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和首诊负责制。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就诊可疑症状人员,要及时按规定进行隔离诊治观察,2小时内报告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负责追踪管理。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

2、加强药店哨点监测。药品严格落实常规防控措施,继续暂停销售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对进店顾客要测量体温、查验“场所码”,佩戴口罩;对有发热等症状和欲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要告知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2小时内报告辖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建立多点触发预警机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医疗机构等相关重点场所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学校完善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人员追踪、登记报告等制度。疾控部门做好对其他可能传播疫情的人员和场所的监测筛查工作。坚持人、物、环境同查,按“应检尽检”核酸检测方案要求对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环境和物品等开展定期核酸检测或抽样检测。推广抗原检测等多种检测方法,拓宽监测方式。

(五)加强消毒消杀管理

科学精准开展消毒消杀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建立日常消毒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做好消毒消杀工作,购置和使用符合法规标准要求的消毒产品及消毒设备,消毒人员要熟悉消毒剂的配置、消毒器械的使用和维护,使用可靠的消毒方式和科学的消毒剂进行消毒操作。疫情防控指挥部消杀组要对现场流调队确定的疫点、疫区,组织指导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开展消毒工作,对包括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住院、转运期间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品进行随时消杀;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或活动过的场所及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场所,在其离开后进行终末消杀,并在1周内进行回头消杀。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镇街要负责辖区内全面消杀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指导本行业领域内的消毒消杀工作。消毒频次封控区1天2次,管控区和防范区1天1次,医疗机构、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根据实际情况多次消毒消杀。居家隔离人员要主动自觉落实居家消毒消杀措施,保持良好的健康卫生习惯,各物业单位要加强消毒消杀工作,定期按规范对电梯、楼道、楼道入户门、步梯扶手、地面、桌面、墙面、窗台等关键部位用25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垃圾和垃圾桶、公共卫生间等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门把手、桌面、楼梯扶手、照明开关等小的物体表面用75%的酒精喷洒或擦拭消毒。各用人单位要配备口罩、体温计、手套、消毒剂、洗手液等防疫物品,做好企业内部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和消毒消杀工作,对员工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要进行全面消毒,保证工作、生活环境卫生清洁。

(六)有序开展核酸检测

各镇街(单位)要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对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以及居家管理人员,进行分级分区域开展核酸检测,广大居民要根据村居(社区)通知要求,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参与核酸检测。

各镇街、市直各单位的机关干部,每周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各级医疗机构、隔离场所、药店等相关的重点场所所有人员,继续坚持一天一检。民政服务机构、公安机关与监所、交通物流相关单位的所有人员,每周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

有序复工复产的企业,所有员工每周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其中进口货物、中高风险区的货物以及冷链货物随到随检,及时消毒消杀;直接接触以上货物的员工,一天一检;其他员工每周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商场超市、孕婴店、外卖等生活必须的重点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所有员工每周开展两轮全员核酸检测。继续严格限制入邹车辆,司乘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随到随检。

四、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一)分类确定复工复产行业领域。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的原则,分区域、分领域、分行业有序推进企业和项目尽早复工复产,位于封控区内企业和项目暂不复工复产。优先支持复工复产领域包括:工业企业、农业生产、交通物流、建设工程。

(二)细化复工复产审批流程。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领域分别制定本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明确审核程序、人员车辆出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具体要求,企业复工复产前要根据具体要求制定复工复产方案,于开工前报各镇街检查验收,并报各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提前制定验收标准,报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审核。

(三)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用“一企一策”的办法,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涉及企业资金、融资等问题,由市财政、金融等部门协调解决;生产企业应急物资和原材料运输问题,由市交通运输部门协调解决;重点物资的物流配送、防控应急物资的采购问题由市工信、商务、应急等部门协调解决;油电煤气等供应链保障问题由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协调解决。强化要素保障,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四)统筹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各镇街要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措施、压实责任,全力抓好春耕生产,同时,组织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和市场监测,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好农资和畜禽饲料调剂调运,确保农用物资运输畅通。

(五)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的原则,各领域企业的疫情防控,由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调度督促,企业承担主体责任,部门、企业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全面管控、不留死角。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本行业领域企业疫情防控台账,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要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的指导监督,实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保障。工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房地产、建筑工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农业生产领域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商贸流通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仓储物流(鲁中运达保税物流中心)由市商务局负责;交通运输业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文化旅游娱乐业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金融业由市金融服务中心负责;通信行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供销行业由市供销社负责;国有企业由市财政局负责,未纳入以上行业领域的民营企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兜底指导并做好相关工作。鼓励企业封闭运行,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在做好疫情防控、扫码、测温前提下,实行“点对点”上下班。

五、有序畅通道路交通

继续严格实行区域道路交通管控,在高速路邹平东、邹平西、G308长山桓台界、G308青阳章丘界、高淄路孙镇坡庄桥南设置5处交通管控检查点。严格限制车辆人员离邹,应急物资运输、重点民生保障、能源物资、生活必须品等重点物资运输车辆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执行核验行程码、“场所码”、车辆消毒消杀等防疫规定,实行车辆封条贴封、点对点闭环管理。在交通卡口设立外地来邹运输人员核酸检测站,为来邹人员提供核酸检测便利。实行邹平区域内通行证通行互认,各镇街、单位、村出入持有效证明,可实现跨区域人员流动、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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