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的时候,外出都需要进行审批,但前提是要学生遵循制度执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疫情期间学校外出审批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和下载。
疫情期间学校外出审批制度篇1
当前防控疫情正处于关键期,为切实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学生出入校园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进出校园应履行申请审批手续,在拟进出校园前一天15:00前提出申请(以院系提交给党委学生部或研工部时间为准),未经批准不得进出校园。
二、在校内居住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离开校园,以尽可能减少在外感染风险。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学生本人填写电子版审批表,由院系党委审核并加注意见后,提交给党委学生部或研工部,由防控疫情学生工作组审批。
2.防控疫情学生工作组审批同意后,学生要做好健康防护,按规定时间从指定校门(东南门或西门)持身份证、学生证、经批复的电子版审批表核验出校。如需再次返校的,要按规定时间从指定校门持身份证、学生证、经批复的电子版审批表核验进校。
3.学生返校后要服从学校的管理,包括必要的集中住宿健康观察。
三、在校外居住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以尽可能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各院系要严格把握进校申请,目前允许进校的事由仅包括以下情形:
(1)短暂到宿舍或实验室取重要物品;
(2)到实验室参与经学校正式立项批准的防控疫情相关的科研任务;
(3)其他因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
2.学生本人填写电子版审批表,如实报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体状况,由院系党委审核并加注意见后,提交给党委学生部或研工部,由防控疫情学生工作组审批。
3.防控疫情学生工作组审批同意后,学生要做好健康防护,按规定时间从指定校门(东南门或西门)持身份证、学生证、经批复的电子版审批表核验进校,在校内要服从学校管理,并按规定时间从指定校门持身份证、学生证、经批复的电子版审批表核验出校。
4.各院系要加强对入校学生的管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掌握学生入校后的活动内容和路线,做好学生的疫情防控教育,督促学生做好健康防护,按审批内容开展活动,尽量减少和校内人员的接触。
(2)各院系楼宇、实验室等场所要加强出入登记,做好人员体温检测、证件查验等工作,加强楼内巡视,严禁学生滞留过夜。
(3)有师生活动的'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要做好定期消毒工作。
四、学生在校园内进入宿舍楼和办公楼也需要进行证件核验、资格审核等,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五道口金融学院的学生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具体实施细则由两单位制定。
六、本办法自2月17日起实施,若根据疫情变化做出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疫情期间学校外出审批制度篇2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⑤进一步加强内部卫生的监督管理。做好公共物品和设施的日常消毒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室内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
⑥严格做好晨检工作。
2、应急准备
①领导小组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及时加以整改,保证人员、设施、装备处于良好状态,以备应急所需。加强每天晚上和节假日应急值班力量,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
②校长室实行24小时信息畅通,确保及时指导学校应急工作。
③对应急处理工作必需的医药、消毒用品以及防护器具作必要的物资储备。按上级要求设置隔离室,并配备体温计、口罩、消毒设备等。
④切实加强校园卫生管理。学校建立校园卫生管理制度,按区域、按处室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对教室内部、专用教室要做到全天候整洁通风。要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公共场所要做到一天两消毒。每天中午12:00对教室、办公室、公开场所、专用教室卫生状况和教室通风状况进行专项检查。保证让师生在干净、清洁、卫生的环境当中生活和学习。
3、应急处理
机构内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应该立即报告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教育部门,并协助疾控部门采取相应的。疫情处置。各班要始终坚持执行全校统一的预防传染病的“零报告”制度,并做到专人负责,每天按时报告。校长在规定时间内专职行使上报工作,并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坚决杜绝瞒报、虚报。教师每天的防控工作必须在下班前向校长室汇报,并附相关记录资料。
1、自开学第一天起,严格晨检工作,要落实晨午检,对班上学生进行仔细询问,对出现传染病症状的学生予以记载,并即时隔离,并通知家长立即要求其到医院进一步就诊。并在第一时间为教室开窗通风。任科教师对任教班级学生要时刻关注其身体状况,发现可疑病例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检测。
2、加强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体学生认真关注自己每天的健康状况,一有情况及时向家长及班主任报告。家长在家发现子女有发热症状的,立即到医院检查治疗并通知班主任。学校全面实行学生健康查检制度。并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工作,如在校发现有传染病类似症状的,须立即隔离并通知家长带到正规医院治疗。学校应在最短时间内以电话等方式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3、切实加强停课复课管理。对于患传染病学生,必须在规定隔离期满后,凭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方可复课。根据疫情如需对学校部分区域隔离、封闭或集体放假,由上级权威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进行实施。
4、一旦发现集聚性病例,学校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技术调查、综合评估、判断突发事件类型,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5、一旦出现疑似病例,在学校应急指挥系统统一领导下,及时请求卫生部门对感染人员进行治疗,采取群体防护措施。需要接受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配合卫生部门采取的医学措施。
6、传染病突发应急处理工作中,我们将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在本次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委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响应
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一)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二)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要时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在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三)学校做好卫生疾控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的准备。
(四)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时,及时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病人的追踪管理。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五)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六)学校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校长室请假。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七)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可以报请上级部门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疫情期间学校外出审批制度篇4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
一、疫情期间,校园设隔离室,隔离室及隔离设施、设备由专人专人管理;进入隔离室时须更换隔离服,不得穿便服进入隔离室。
二、校医对在校园内发现的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三、凡与患者有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或进行隔离观察。
四、对发生疫情部门或班级在该传染病最长潜伏期内要与其他班级学生相对隔离,停止到公用教室上课,禁止与其他学生共同用餐和活动。
五、学校隔离室供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排查期间使用,只接待隔离人员,外人不得擅自进入。
六、按照规定,每天至少两次用有效含氯量500mg/L的消毒液对隔离室进行消毒。
七、患病师生隔离时间以医学观察日为准,待隔离期满,疾病痊愈后要有医院开具证明方可回校上班或复课。
疫情期间学校外出审批制度篇5
1、适用范围
(一)经市、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许可或备案,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二)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开展语言能力、体育、艺术、科技等培训的相关机构。
2、时间安排
(一)自5月25日起,举办面向成人类、高考复读、高考艺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级学生学科培训的机构可自愿申请,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评估验收合格,并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批准后,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二)6月2日起,除(一)以外的其它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自愿申请,按上述要求验收合格并经批准,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在疫情的时候,外出都需要进行审批,但前提是要学生遵循制度执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疫情期间学校外出审批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和下载。
疫情期间学校外出审批制度篇1
当前防控疫情正处于关键期,为切实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学生出入校园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进出校园应履行申请审批手续,在拟进出校园前一天15:00前提出申请(以院系提交给党委学生部或研工部时间为准),未经批准不得进出校园。
二、在校内居住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离开校园,以尽可能减少在外感染风险。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学生本人填写电子版审批表,由院系党委审核并加注意见后,提交给党委学生部或研工部,由防控疫情学生工作组审批。
2.防控疫情学生工作组审批同意后,学生要做好健康防护,按规定时间从指定校门(东南门或西门)持身份证、学生证、经批复的电子版审批表核验出校。如需再次返校的,要按规定时间从指定校门持身份证、学生证、经批复的电子版审批表核验进校。
3.学生返校后要服从学校的管理,包括必要的集中住宿健康观察。
三、在校外居住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以尽可能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各院系要严格把握进校申请,目前允许进校的事由仅包括以下情形:
(1)短暂到宿舍或实验室取重要物品;
(2)到实验室参与经学校正式立项批准的防控疫情相关的科研任务;
(3)其他因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
2.学生本人填写电子版审批表,如实报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体状况,由院系党委审核并加注意见后,提交给党委学生部或研工部,由防控疫情学生工作组审批。
3.防控疫情学生工作组审批同意后,学生要做好健康防护,按规定时间从指定校门(东南门或西门)持身份证、学生证、经批复的电子版审批表核验进校,在校内要服从学校管理,并按规定时间从指定校门持身份证、学生证、经批复的电子版审批表核验出校。
4.各院系要加强对入校学生的管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掌握学生入校后的活动内容和路线,做好学生的疫情防控教育,督促学生做好健康防护,按审批内容开展活动,尽量减少和校内人员的接触。
(2)各院系楼宇、实验室等场所要加强出入登记,做好人员体温检测、证件查验等工作,加强楼内巡视,严禁学生滞留过夜。
(3)有师生活动的'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要做好定期消毒工作。
四、学生在校园内进入宿舍楼和办公楼也需要进行证件核验、资格审核等,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五道口金融学院的学生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具体实施细则由两单位制定。
六、本办法自2月17日起实施,若根据疫情变化做出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疫情期间学校外出审批制度篇2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