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细范文模版,希望能对需要的人有帮助。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细1

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首先,我们要求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需要进行进货检查验收。我们会审查供货方的经营资格,查验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并索取相关票证。如果需要检验检疫,我们还会要求供货方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对于包装食品,我们要求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核对。包装标识应包括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根据商品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和失效日期,以及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法律和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明确规定的,必须经过相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于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处理。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购进食品时,经营者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遵守食品广告指引。

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并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于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经营者在进货时,对于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如果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以上是我们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细2

第一章: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的总则

为了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对食品安全的管理,保障餐饮服务食品的安全性,根据《餐饮服务单位卫生规定》,制定了本规定。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和人员的职责

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

各食堂、餐厅应该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要求和职责:

- 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 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历;

- 符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

- 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

- 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监督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岗位调整的落实;

- 按照食品安全检查计划要求,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 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

第三章:餐饮服务人员和设备设施的卫生要求

餐饮服务人员的卫生要求包括:

- 上岗前需取得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机构颁发的健康证明;

- 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长时间休假或出差后重新回到炊事岗位需进行体检;

- 患有消化道传染病(如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需要调离餐饮工作岗位;

- 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影响食品安全的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 餐饮服务人员应参加上岗前初次培训和在岗期间的每年继续教育培训,并进行相关记录;

-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应戴口罩;

- 进入专间操作时,应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 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设备设施的卫生要求包括:

- 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 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

- 粗加工操作场所内应至少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应独立设置,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 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

- 库房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架,距离墙壁和地面均在10cm以上,以利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

第四章:食品安全要求

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时,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

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储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食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放置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时间不少于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餐饮服务单位应对人员健康状况、培训情况、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安全检查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进行记录,记录应至少保存2年以上。

第五章:监督管理

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 实施现场检查;

- 查阅基础资料;

- 对食品和餐用具进行抽样检验。

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餐饮服务许可情况;

-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建立档案情况;

- 个人卫生、环境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情况;

- 餐饮加工制作、销售、服务过程的食品安全情况;

- 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及执行情况、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及执行情况;

- 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食品添加剂等的感官性状、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储存条件;

- 餐用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

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制作并填写现场检查表,经双方核实并签字。

各单位应至少每季度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夏季不定期进行抽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细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的安全。他们应该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理解社会监督,并承担社会职责。在就餐场所,他们应该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展示他们的合法经营。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张贴在相应功能区。他们还需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配备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这些管理员需要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他们还要落实职责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用心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员需要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他们还需要组织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进行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等。他们需要使用相关记录表进行记录备查。

食品生产经营者还需要制定定期或不定期的食品安全检查计划。他们可以采用全面检查、抽查和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违反制度。如果发现问题,他们应及时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各岗位负责人和主管人员每天都要进行岗位或部门自查,并指导、督促和检查员工遵守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要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他们还要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并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并做好检查记录。

如果在检查中发现同类问题经多次提出仍未改善,应将问题提交上级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如果问题严重,应交给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在就餐场所,应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意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细4

大家好,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细范文模版,希望能对需要的人有帮助。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细1

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首先,我们要求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需要进行进货检查验收。我们会审查供货方的经营资格,查验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并索取相关票证。如果需要检验检疫,我们还会要求供货方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对于包装食品,我们要求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核对。包装标识应包括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根据商品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和失效日期,以及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法律和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明确规定的,必须经过相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于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处理。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购进食品时,经营者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遵守食品广告指引。

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并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于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经营者在进货时,对于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如果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以上是我们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细2

第一章: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的总则

为了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对食品安全的管理,保障餐饮服务食品的安全性,根据《餐饮服务单位卫生规定》,制定了本规定。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和人员的职责

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

各食堂、餐厅应该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要求和职责:

- 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 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历;

- 符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

- 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

- 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监督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岗位调整的落实;

- 按照食品安全检查计划要求,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 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

第三章:餐饮服务人员和设备设施的卫生要求

餐饮服务人员的卫生要求包括:

- 上岗前需取得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机构颁发的健康证明;

- 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长时间休假或出差后重新回到炊事岗位需进行体检;

- 患有消化道传染病(如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需要调离餐饮工作岗位;

- 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影响食品安全的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 餐饮服务人员应参加上岗前初次培训和在岗期间的每年继续教育培训,并进行相关记录;

-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应戴口罩;

- 进入专间操作时,应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 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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