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完成工作,都会需要提前做好方案,下面小编整理了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乘车安全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根据《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黔东南交执法〔2021〕2号)文件要求,结合剑河县交通运输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督”的原则,重点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长途客车、旅游包车、网约车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协调、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剑河县交通运输局打击辖区内客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剑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王民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民同志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务

1.打击和整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使用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等违章经营行为;

2.打击在高速路口、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违章上下客行为;

3.打击未取得从业资格证和无证上岗行为;

4.打击出租车宰客、甩客、拒载行为。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3月9日—3月19日)

制定剑河县交通运输局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营造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3月20日—11月30日)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整治内容,对道路非法营运进行重点打击,力争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加强对全市道路营运市场和其它违法情况的检查和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3.总结阶段( 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

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检和总结,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进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在思想、组织、人员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全力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依法行政,严肃纪律。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查处、依法办事。

整治工作中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依法查处,不姑息迁就。

对非法营运车辆必须坚持“统一查扣、统一存放、统一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放行。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举报违法违章经营行为,推进剑河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

为解决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非法营运问题,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维护运输市场的经营秩序,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及其它严重违法经营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高度,集中打击运输市场的非法营运和其它严重违法经营活动,净化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和乘客权益,创造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打击、专项整治,遏制非法营运上升的势头,非法营运的车辆查处率达以上,使非法营运的车辆明显减少,尤其是从事非法出租的车辆、并客跑长途专线的车辆及喊客、拉客的现象明显减少。

坚持“政府主导、分工负责、部门联动、合力攻坚”的原则,全面落实《**省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黑政办明传〔**〕40号)要求,加大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经营者和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出行安全,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道路客运经营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一批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黑车”车主,取缔一批“黑车”车辆,挖出一批“黑车”团伙,震慑一批非法从事“黑车”经营的人员,有效遏制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

(二)主要任务

1.依法打击和查处有组织的“黑车”团伙。

重点打击“黑车”非法经营的组织者或牵头者,特别是霸占市场、强占客源、带有一定组织性的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黑车”团伙。

2.依法查处“黑车”。

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车辆,特别是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冒充“网约车”、“顺风车”车辆和巡游出租汽车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车辆。

严格治理残疾人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

3.治理重点区域。

重点治理客运班线以及客流集中区域,特别是车站、商业区、小区、医院、城乡结合部等场所和区域,坚决取缔“黑车”非法经营聚集点。

三、具体措施

(一)搞好宣传发动,形成社会共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在人员密集区域悬挂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提升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营运的浓厚氛围。

依托人民办事中心、客运站、邮政局以及商业广告电子屏幕,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公开曝光,形成震慑违法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强化部门联动,增强执法合力。

公安、交警、运管部门要抽调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稽查队,建立行之有效、可操作性强的联合执法机制,有力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其中,公安抽调干警3名,执法车辆1台;交警抽调干警3名,执法车辆2台;运管抽调执法人员6名,执法车辆3台。

抽调人员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由打击非法营运领导小组统一调配指挥。

同时,对非法营运车辆查处时,要采取多部门联合查处的方式,各成员单位应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按照构建“和谐*、平安交通”的工作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厉打击无证营运“黑车”等非法营运行为,有力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确保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打击无证客运“黑车”等非法营运活动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非法营运“黑车”明显减少、出租汽车营运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改观、人民群众对道路运输的满意度明显提高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打击非法营运的轿车、面包车、客货两用车及其他机动车辆;

(二)打击驻点营运的违规异地出租汽车、旅游包车;

(三)打击非法从事营运的机动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

(四)打击有组织的“黑车”等非法营运团伙;

(五)打击合法经营车辆的违法违规运输和停靠行为。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交通局、公安局、建设局、监察局、工商局、信访局、广电局等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路客运总站。

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交通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无证营运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公安部门负责协助打击无证营运“黑车”等非法营运活动,依法查处假牌、套牌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打击道路运输市场黑恶势力,及时依法侦办、查处阻碍执行公务、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抗法行为,保证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的安全;建设部门协助打击无证营运“黑车”等非法营运活动,负责疏导、清理所管区域机动车乱停放问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划定专门的出租汽车待客区域;广电部门负责专项行动的报道,并对依法查处的“黑车”在市电视台进行曝光;监察部门负责对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他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参与整治行动,与交通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五、工作安排和要求

专项整治行动从2022年2月20日开始至5月2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2月20日至2月25日)

二是对辖区内涉嫌非法营运车辆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台账,签订不得从事非法营运承诺书。

三是通过召开群众会、院坝会、电视、微信公众号、互联网平台、悬挂标语等多形式,向群众宣传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确保自身安全和利益,营造抵制非法营运行为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6日至6月15日)。

一是锁定目标,快处快罚。

对巡查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线索要快速锁定证据,及时移交,从严从重处理。

二是排查线索,精准打击。

对摸排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形成非法营运黑名单库,并及时上报县道安办和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开展精准打击。

三是加大巡查,形成震慑。

由执法小分队上路巡查,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发现非法营运线索,立即移送县专班处理,形成打击非法营运的强大震慑。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及成效,着力研究建立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长效机制和联合执法制度,促进道路交通运输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六、责任分工

(一)镇纪委监委。

负责对整治工作实施监督执纪问责,依法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徇私舞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为非法营运车辆通风报信、说情了事、充当“保护伞”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二)综合办。

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

对各相关的责任人员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严格兑现奖惩制度。

搞好非法营运整治的后勤保障。

组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安排、总结、评比、表彰。

(三)镇文化服务中心。

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营造舆论氛围。

积极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互联网平台等公共媒体集中曝光非法营运车辆查处典型案例,宣传从事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形成强大的宣传教育声势。

倡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黑车”、不坐“黑车”、举报非法营运行为。

(四)派出所。

在管辖路段加大路面执法力度,确保警车上路、警员在岗,按照打击重点严查严管。

配合县相关部门打击道路非法营运行为;依法收集非法经营团伙的违法犯罪证据,依法打击组织经营为首人员,为取缔非法经营的通信设备提供有力证据;维护专项整治期间交通及治安秩序,对妨碍、阻扰、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干扰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依法严肃处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团伙的成员。

开展路面执法,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对非法经营车辆进行检查,提取证据。

深入各村重点路段、重点卡口加大路面管控查处力度,从源头杜绝非法营运的滋生蔓延。

(五)镇交管站。

建立完善辖区驾道路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加大对一场三站、重点路段、校园、医院周边等区域的严查管控,建立摸排台账。

(六)镇道安站。

建立完善辖区驾驶人、机动车管理、非法营运黑名单库等台账,彻底消除“人、车、路”管理盲区,督促各村提高交通劝导力度。

制定切实可行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对本辖区内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认真开展摸排调查,特别是7座以上面包车,要建立辖区疑似非法营运车辆台账,对疑似非法营运车辆的跟踪管控。

(七)司法所(综治)。

积极开展疑似非法营运车辆驾驶员的走访工作,做好从事非法营运驾驶员的思想工作,切实有效解决家庭困难,积极帮助驾驶员转型就业。

(八)学区办。

在全镇中小学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宣传活动,教导中小学生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以中小学生为突破口,引导学生在本家庭中倡导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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