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2023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一起来看看吧。

2023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1

为促进我市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广大师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唐山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两年规划(20__-20__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防为主、科学监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学校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着眼长远,重在实效的工作原则,力争通过落实一系列措施,全面提高我市学校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唐山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__年底,力争通过两年时间的努力,全市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工作实现以下十项目标:

(一)改造更新基础设备设施。

指导学校食堂经营者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改造加工场所、完善和更新设备设施(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落实责任,全面实施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校长是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全市学校食堂符合《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全面实施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三)全面实行定点采购。

学校食堂米、面、粮、油、豆制品、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调味品、饮料等大宗物品实施县级范围内定点采购,食品原料100%可以溯源追踪。

(四)严格饮用水的管理。

凡能纳入城镇自来水管网的学校食堂100%使用自来水;使用自备水源供水的学校,100%安装持续消毒设备或装置,并定期进行水质检测。

(五)建立食品安全监测体系。

全市学校食堂监督性抽验覆盖率达100%,学校食堂全部建立自检体系,实现对原料和成品的定性筛查。

(六)完善监管信息公示。

学校食堂实行网格化监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100%向社会公示。

(七)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例行监督联合检查制度。

定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监督联合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八)建立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

(九)普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宣传教育面达100%。

(十)完善诚信体系,加快推进“明厨亮灶”改造工程。

学校食堂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加快实施“明厨亮灶”改造工程。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学校食堂监督管理。

大力推进学校食堂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把“四关”,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

1、严把基础设施设计关。

指导学校食堂经营者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改造加工场所、完善和更新设备设施。

凡新建、改(扩)建的学校食堂,应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前置性审查,按照有关食堂食品安全设计规范要求,形成区域分离、功能分块、布局合理的食品操作流程,杜绝二次污染或交叉污染。

20__年底前,完成城区已使用10年及以上的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全部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50%的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改造更新,完成农村已使用10年及以上的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70%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50%的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改造更新;20__年6月底前,完成城区已使用10年及以上的全部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改造更新,完成农村已使用10年及以上的全部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80%的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改造更新。

到20__年年底,实现全市学校食堂100%符合食堂设计规范要求。

2、严把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关。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严格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许可审查的同时,不断提高量化分级管理水平,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20__年底前,70%的城区学校食堂和50%农村学校食堂年度等级达到“良好”(B级)以上标准,全部达到“一般”C级以上标准;到20__年年底,全部学校食堂年度等级达到“良好”(B级)以上标准。

3、严把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关。

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分类择优选择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单位,全面落实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等制度,并与供货单位签订产品质量责任书,确保“优质、安全、价廉”的大宗物品输入学校食堂。

20__年底前,70%的城区学校食堂和50%农村学校食堂实行大宗物品定点采购或统一配送;到20__年年底,学校食堂100%实行大宗物品食品定点采购或统一配送制度。

坚持培训上岗、执证上岗制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023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3

一、加强领导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县教育局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并在局办公室(勤工办)设立工作办公室。

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师生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从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行和长期性。

各校(包括幼儿园及其他办学机构)均要制订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成立由一把手总负责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有效的食品卫生安络。

二、明确职责

(一)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加强对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和考核指标。

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签订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每学期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一至两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学生食品、饮用水及其他方面的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和督查。

2、有计划的对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实施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并做好必要的考核记录。

3、加强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学校食堂建设与管理规划并督促实施,使其达到卫生要求,并与创建要求相适应。

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或与办学规模不相适应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批准扩大招生规模。

4、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督促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二)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学校应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明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为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校级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分管领导和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协作,各尽其职,在各个岗位和各个操作环节都要责任到人,坚决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2、学校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达不到卫生基本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同时要做好四个“备案”:一是各层次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三是出现食物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

3、学校食堂应坚持“服务师生,保本经营”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4、学校要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必须向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

学校供水工作由专人监管,盛装学生饮用水的容器必须加盖加锁,每天清洗消毒。

5、学校食堂、商店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经营的基本条件,取得卫生许可证,严禁出售“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

6、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并持有卫生监督部门指定医疗单位检查的健康证明。

发现患有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7、学校食堂物资实行准入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

8、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9、加强食堂及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10、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救助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

各地、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包括食物中毒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

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人要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报告内容为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已采取的措施、可疑食物、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

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学校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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