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工作不再是编制了,而是实行考核制度,下面小编整理了教师教学考核评分细则最新,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教师教学考核评分细则最新篇1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一种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引导、保护和发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为教师成长、成才树立榜样,激励全体教师不断进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组织领导

在校委会的领导下,成立优秀教师评审小组(即考核小组),组成人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老年教师、中年教师、青年教师、女教师。

二、评选对象

本学年度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包括班子成员)

三、评选时间

一学年评选一次

四、评选比例

按教师总人数的10%进行评选。

五、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夹板中学,教育思想端正;

2、为人师表,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教学上有创新精神,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承担对外开课任务;

4、严格执行课内规则,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学生满意;

5、教学质量显著,期中、期末考试所教学科成绩在同年级比较有很大提高;

6、帮助差生,关心困难生,在转化后进生方面有明显成效有典型事迹;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不得申报评优或照顾职称评优:

(1)不服从分工与安排,造成学校工作无法正常运行者;

(2)病假、事假累计超一个半月者;

(3)教学工作失职,教学质量倒数第一,或有旷课现象,屡教不改且造成恶劣结果者;

(4)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5)态度恶劣,谩骂学生,歧视学生,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言行不当,导致师生关系紧张矛盾尖锐,多次私自停学生的课或赶学生出课堂造成严重后果、发生过教学事故且屡教不改者。

六、评比细则

本细则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一)、师德师风(10分)

1、政治思想方面(3分)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分)

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执教,有团结协作精神。

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的行为。

3、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2分)

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不迟到早退,无缺席旷课现象,积极参加学校及教研组的各项活动,积极完成学校、教研组交给的管理及其他工作。

4、集体观念强,克服自由主义(2分)

关心学校发展,维护学校声誉,能从大局出发,不说不利于学校发展的话,不做不利于学校发展的事,个人言行不能影响工作秩序、他人工作,团结同志。

(二)、教学能力(20分)

1、课堂教学(4分)

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课(在教导处备案除外);教学认真,能驾驭课堂,维护课堂秩序;贯彻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讲练结合,培养学生动脑、动口、动手的能力,精心上好每节课。

违背以上规定的一次扣任课教师0.5分。

职评加分: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学任务完成良好,学校考虑照顾职评加分。

在出现差额需竞争时,即将职评的教师照顾加5分参与竞争。

八、其他事项

1、申请评优的教师需要向校委会或教导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夹板中学评优申请表。

3、校级优秀教师(包括优秀班主任、优秀教研组长和年度考核评优)经评分获得者,实行述职制度。

必须以书面报告形式把工作实绩、工作经验、工作感受等在全体教师会议上述职,相互学习经验,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4、校级优秀教师相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评优等重要依据之一。

九、附则

本细则从即日起试行,不尽事宜再行商定。

各教研组: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开拓进取,奖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积极向上的教书育人氛围,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学校优秀教师评选对象是:全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正式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高尚,近三年师德考核均为优秀。

(二)、近三年来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勇于探索、创新,并有以下至少四个方面的成果(其中第一项为必备):

1、所带班级学生学科成绩综合评定为好、非考试学科教师所带班级学生学习兴趣浓,素质好,特长明显,得到学校及同行认可。

2、辅导学生参加学科各类素质教育竞赛并获得良好成绩。

3、承担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本学科公开课、示范课、教材教法报告、教育教学方面的专题讲座等并有良好的效益。

4、承担或参与区级及以上级别教科研课题;在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过有关教育教学的论文。

5、注重专业发展,对任教学科具有较深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教学专业知识。

在教育行政、教学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评优活动、教师专业素质、技能比赛中获得良好成绩。

三、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优秀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评选程序

五、指标分配

每组限报1人,学校上报4人。

六、优秀教师评分标准:

1、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称号的得8分。

获得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称号的得6分。

获得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德育先进工作者等称号的得4分。

获得省、市、区骨干教师称号的分别记6分、5分、4分。

获得其它部门评选荣誉称号的,按省、市、区级分别记5分、4分、3分。

2、学年度考核优秀者得2分。

3、优质课(讲课、说课):省级(含省级以上)8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分、5分、4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分、4分、3分;校级公开课2分;到区外学校上课,获得好评记4分;参加“吴天祥”小组活动献课教师每人记3分、评议记1分。

4、获奖论文、课题研究、案例、教学设计、课件:一等奖:按国家、省、市级分别记5分、4分、3分;二等奖:按国家、省、市级分别记4分、3分、2分;三等奖:按国家、省级分别记3分、2分。

5、发表论文、案例、教学经验文章:按国家、省、市、区、校级(有材料说明)分别记8分、6分、4分、3、2;。

五、执行课程安排情况(3分)(教务处检查)

能按课表上课,不随意调课,发现一次扣1分(要调课要先教务处申请登记同意后方可调课)。

六、教研教改(2分)(教研组、教务处检查)

1、能接受学校或组上安排的教学研讨活动,如开展示范课、公开课、汇报课等活动,每位教师每学期必须上一节公开课。

(1分)

2、每学期必须上交一篇学科论文。

(1分)

七、教学秩序与监考(4分)(校行政、教务处检查)

1、上正课时间无随意缺课,迟到、早退,监考能准时,按要求监考与布置考场。

每违反一次扣0。

5分(3分)

2、课堂纪律好,能维持好班级的教学秩序,不随意离开教室,无“放羊”等松散现象的课堂,家长或校行政强烈反映一次扣1分。

八、岗位完成情况(4分)(教研组、教务处检查)

1、教研组要组织本组教师开展教研活动,要组织开展兴趣小组;兴趣小组:相关学科教师每学期至少要组织参与2次;学生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

2、少队部要组织开展音体美兴趣小组;兴趣小组:相关学科教师每期至少组织参与2次;学生活动每学期至少2次。

3、实验室管理员要履行职责为科学教师准备好实验器材,整理好实验材料,每期至少组织1次实验活动;

4、学科教师开展好学科教学实践活动课,每学期至少有1次以上,并有记录。

(1分)

九、作业批改、测验及实验教学(4分)(教研组、教务处检查)

1、批改及时认真,无漏批、错批和累计批的问题,作业量适中,批改标记符号规范,有恰当的评语,有批改日期。

2、批改次数达到规定标准。

3、每上完一个单元要进行单元过关测试。

有作业、测试成绩登记册、测试成绩分析.

4、认真开展实验教学,能按规定开好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实验开出率高,每次实验都有记录. 每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十、到班辅导情况(3分)(值日教师检查)

教师能按时下班辅导早读、自习和晚自习。

每发现一次不按时扣0。

5分.

十一、临时工作与材料上缴(4分)(教务处检查)

能乐意接受教务处安排的临时工作,及时上缴教务处安排或所需存档的材料,不接受或不及时上缴一次扣1分,同时期末要把材料补足。

十二、工作量(4分)(教务处检查)

周课时每欠一个课时(按标准课时计算)扣1分,超1课时加0。

8分.

十三、论文发表或获奖等(5分)(以文件、刊物、证件为准)

国家级5分,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州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县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

5分。

同一篇文章只加一次。

文章发表当同级获一等奖。

十四、参加竞赛或表彰(含辅导学生获奖)。

(5分)(以文件、证件为准)

2、出勤(10分)

3、培训学习(20分)

4、教育科研及常规(20分)

5、教学效果(40分)

五、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法采取平时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每学期全面考核一次,平时检查、考核记入阶段性考核中。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考核采取听、看、访、查、议的方式,经考核小组集体评议后定分(个别项目除外)。

考核评语及结果与被考核者见面,签字后有效。

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按弃权处理,后果自负。

经批准的病事假、公出后要及时补考。

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不得无理取闹或犯自由主义,否则考核结果按末位处理,对考核中的疑难问题可向有解释权的负责人询问。

(三)、教学效果:套用教学质量评估办法进行评分。

六、加减分对象、依据、幅度为鼓励学校中层领导和教师积极工作,奖优罚劣,特作加减分规定。

(一)中心小学中层领导担任主课教学工作的加2分。

(二)学生流生一人,班主任扣2分,课任教师扣1分。

留级学生以及不办理转学手续、无回执的均按按流失生算。

(三)培养特长生获省、市、县奖励的每生辅导教师加3、2、1分。

(四)制做教具获省、市、县奖加3、2、1分。

(五)体罚学生造成影响的全镇通报,师德修养项为零分。

(六)违法犯罪一票否决。

(七)因失职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的扣10分。

(八)违纪受上级处罚的扣10分。

(九)在社会上或学生中散布错误言论,造成较坏影响的扣10分。

教师教学考核评分细则最新篇4

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考核,关系到教师的评优评模职称评定、奖金待遇,对招聘教师还涉及聘用去留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教师与学校之间的关系、教师与教师之间的关系、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影响着学校的生存与发展。

但科学、合理的教师考核机制是必要的,也是教师最看重的一个部分。

只有制订具有明确百分度、可操作性的教学工作考核方式,才能有效的监控教师的学科教学行为,才能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激发竞争意识,才能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考核内容:

教学常规(45分)教学成绩(75分)教学科研(40分)其它

二、具体操作说明:

1、教学常规部分

(1)、工作量

按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满工作量得5分,工作量不足的按比例赋分,超工作量的,超出部分加倍赋分。

(2)、备课

每学期至少一次对教师备课情况进行考核,按《备课情况检查记录》进行等级评定,折算成相应分值,记入教学工作考核表。

(3)、上课

a、学期内,校^领`导或教师可不通知听课,并打分;

b、每学期学生对教师上课至少评价一次;

c、学生家长对教师的反映经核实后,进行评价;

根据a、b、c的综合评价,折合成相应分值记入教学工作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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