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应急预案是为了在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时,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下面小编整理了紧急停电应急处理预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紧急停电应急处理预案篇1
为应对市政电网的检修停电与突然停电,保证分行营业网点的业务及营业正常运行,防止数据传输的中断与丢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原则
发生停电时,事发分行行长为停电现场第一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迅速按规定采取应对措施;各相关部门处理停电情况应任务明确,相互配合,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供电,防止业务与营业中断。
二、组织指挥
针对突发停电,分行成立了由行长任组长,办公室、财务会计部、公司业务部、个人金融部、营业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事件处理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决策有关事宜。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分行办公室负责调配各类应急资源,统一指挥应急处理;安排人员对供电设施的日常检修与应急处理;负责发电机及UPS等物品的日常保养与及时配送;保障支行通讯线路的顺畅。
2、营业部负责安排人员做好业务处理与客户服务工作。
四、处置方法
(一)、网点停电时:
1、分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到停电通知后,应迅速做好正常营业的应急措施。
2、办公室或其他指定负责人要迅速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确定停电原因及恢复供电时间,并视情况向总行信息技术部、行政保卫部等相关部门报告。同时派人检查网点UPS电源,关闭除营业室与监控室以外的其他电源,保障营业与安保的正常用电,必要的时候减少营业窗口。
3、突发停电后,相关部门及部门负责人需第一时间向办公室提出发电机使用申请,同时清理发电机摆放位置、发电电缆铺设通道。发电机工作时,会产生噪音、废气并释放一定热量,应确保合适的位置摆放,并协调保安人员,配合发电机供应商的技术人员做好发电现场的设备及电缆的保护工作。
4、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停电时,经办员要在来电后第一时间内查询该笔业务是否成功,防止重复入账。
5、如停电时间超过一天,办公室负责人或其他制定负责人需联系场地解决发电机夜间存放问题,并加强夜间安保措施。
5、营业厅内组织人员做好客户引导、解释与安抚工作。
6、停电期间原则上不允许缩短营业时间,特殊情况需报总行相关部门批示,并提前做好公告。
(二)分行办公室接到停电通知后:
1、根据网点描述停电原因等,快速响应,安排人员协助网点及时准确弄清停电原因;
2、网点自身原因造成停电的,快速抢修,及时安排专业的维修人员抢修电路故障,恢复正常营业;
3、他方原因造成我行网点停电的,指定负责人应督促他方快速维修电路故障并监督施工质量,恢复网点正常营业。若他方维修不积极导致损失,由网点相关负责人测算损失,分行办公室协助事故网点追索赔偿;
(三)分行保卫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
1、迅速查看停业网点要害岗位监控录像,图像与声音是否清晰;联系报警服务公司确保报警系统工作正常。
2、停电期间加强网点安全防范;如遇夜间停电,加强网点巡查,确保有2名以上保安人员同时在岗值勤,保证网点安全。
3、因停电无法正常营业时,保干部要立即报告辖区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防止挤兑、盗抢等趁火打劫的事件发生。
(四)分行营业部接到事发网点通知后:
1、迅速了解停电的原因与恢复供电的时间;
2、要求柜台关闭非必须开启的业务机器,减少供电负荷;
3、了解柜台业务系统的运行情况,根据运行情况采取应急措施;
4、指导柜台处理紧急业务;
五、预防性措施
1、保证应急发电机摆放位置正确,发电机电缆铺设通路正常。
2、各营业网点确保报警电话的通讯畅通。
紧急停电应急处理预案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4.2.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4.2.2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4.2.3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热力供应;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4.2.4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机场、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车站、码头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4.2.5加强信息发布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2.6组织事态评估
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3国家层面应对
4.3.1部门应对
初判发生一般或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能源局开展以下工作:
(1)密切跟踪事态发展,督促相关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指导督促地方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
(2)视情派出部门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等工作;
(3)根据中央电力企业和地方请求,协调有关方面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4)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4.3.2国务院工作组应对
初判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国务院工作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电力企业贯彻落实;
(2)了解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及当地需求等,根据地方和中央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3)对跨省级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
(4)赶赴现场指导地方开展事件应对工作;
(5)指导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6)协调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宣传报道工作;
(7)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相关情况。
4.3.3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应对
根据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成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
(2)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3)研究决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电力企业提出的请求事项,重要事项报国务院决策;
(4)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5)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6)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告国务院。
4.4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