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可以更加了解自己的工作,以便改正缺点,吸取经验教训,使今后的工作少走弯路,多出成果,以下是小编整理出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各位带来帮助。

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总结范文1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敬老院秉承XX区民政局指令,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重要指示精神,把院内老人防疫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我们坚持抓牢疫情防控,同时,我们也持续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确保院内老人不受疫情的影响,健康、快乐地度过每一天。

一、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坚决把住出入口

接到XX区民政局的指令后,我院在第一时间成立疫情应急小组,并对实行封闭式管理:

(一)外来人员

1.暂停探视及外来人员进入:利用微信公众号(告家属书)、张贴海报等形式快速准确地告知老人家属及工作人员(尤其是需隔离工作人员)落实防控措施和要求。

2.我们深知,在这个非常期间,家属也会非常担心院内的老人,一方面我们积极抚慰老人,同时,我们也鼓励和协助老人与家属利用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探望、沟通。面对急切的家属,我们会在保障安全距离且不影响封闭式管理的情况下,让老人在护工等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与家属隔门探望。

3.设立了预检分诊台,提供免洗洗手液,并使用额温枪检测、建立出入人员登记本。

4.员工每日工作前,需测量体温,记录在案,确认无误后正式上班。

5.若出现老人病重、病危等特殊情况,我院会联系家属,请家属入院测量体温、身份证登记,按照指定路线入院,并限时停留。

(二)外来物品

我院认真落实防疫措施,一是对所有外来药品及生活必需品进行物品登记,并进行消毒后由指定工作人员送进院内。

二、落实消毒隔离措施,保障老人的健康

对于院内,防范疫情的首要任务就是消毒杀毒。

(一)员工管理

首先,我们要求院内的工作人员,勤洗手,尤其是接触老人的一线员工。每位员工需保证自己办公场所的通风及个人卫生情况,进行分餐制。另外我们要求非一线员工尽量避免前往老人居所。

(二)环境管理

我们坚持每日二次老人居室、卫生间消毒;

1.每日两次,不少于30分钟的居室通风;

2.每日二次电梯、公共走廊、大厅、康复室等场所消毒;并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全力确保院内环境清洁卫生。

3.针对如此紧缺的消毒物资,我们实行专人专项制,派专人管理,记录在案,妥善看护,确保在疫情期间消毒物资的供应。

三、健康检查减少聚众,保障老人安全

(一)减少聚众

1.人员聚众是新冠的主要传播方式之一,因此我们要求老人暂停室内集体活动、不串门、不聚集。

2.就餐方面,我院实行送餐至老年人居室的形式,每位老人一人一个小餐桌,使就餐老人间保持距离,避免飞沫传播。同时我院食堂调整菜谱、均衡饮食,提醒老年人平时注意多饮水,保证老年人充足饮水量与营养的摄入。

(二)每日检查

全院老人体温监测由原来的每天一次,增加到早晚各一次,每次结果必须记录在案,以便实时检测老人健康情况。

(三)严格隔离

我院专门设立了隔离后备房间(设置在人流不密集、通风、有独立厕所的房间),提供给急性发热、咳嗽、咽痛的老人隔离治疗使用。

面对春节期间回家的老人,入院前需经过体温检测,随后入住隔离房间,进行14天的隔离,每天由专人进行检查及膳食的配送,隔离期过,返回原住房。

四、正面引导和精神慰藉,让老人倍感温暖

1.我们在第一时间便在院内的宣传栏,公示养老院预防指南及本院防控措施,一方面加强员工管理,另一方面可以安抚老人情绪。

2.我们还在大厅中滚动播放关于新冠的知识视频,让老人了解病毒情况,不盲目紧张。

3.疫情期间,老人服务不能停,全体护工人员仍是24小时全天候为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确保老年人院内生活品质不下降,让老人倍感温暖。

五、增强锻炼,提高老年人防病能力

为了更好的面对新冠带来的影响,我们鼓励老人开展适宜的户外活动,加强身体锻炼,增强抵抗力。每周我们定期让工作人员带领老人分批前往器材区锻炼身体,戴好口罩、保持距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动。另外我们的工作人员还会前往老人房间带领老人做手指操等康复活动。

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总结范文2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我省养老服务机构,含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养老院、养老中心、老年公寓、乡镇敬老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护理站、养老驿站、农村幸福院等。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处理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系,以科学、合理、适度、管用为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复工前评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复工复产后疫情在养老服务机构范围内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4号)《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42号)要求,结合本地分级情况,组织落实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三、职责分工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业务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指导。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制。

养老服务机构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机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控工作,要成立健康管理小组,并同时设立健康管理责任人,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制定并实施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建立机构内感染控制与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

(二)复工前准备。

复工前要落实八项工作,简称“八个一”:为员工建立一个健康档案、做一次体温检测、提供一个口罩、设置一个隔离区和留观室、打一次电话(发现发热病人告知医疗机构)、开展一次健康教育、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一次人文关怀。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向老年人及其家属发布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在养老服务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防控告示和放置宣传手册。强化对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员工复工返岗后要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减少外出。

(三)人员出入管理。

1.严格按照《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机构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36号)有关要求,暂停来访咨询接待业务、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对确需沟通联系的,要充分利用电话、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建立便捷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服务对象亲属理解支持。暂停家属为老年人送餐,老年人饮食统一由养老服务机构食堂供应。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消毒外包装(75%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后负责转交老年人。要在养老服务机构各个出入口设置专人对每位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2.养老服务机构暂停接收新的服务对象;对离院回家过年后要求返院的服务对象,要加强与家属沟通,建议在疫情解除后再返院。因家庭无人照顾等特殊情况确需返院的春节回家老年人,如果没有疑似症状、且没有在14日内在疫情高发地区逗留经历或接触史的,可返院并须在机构内隔离区(隔离室)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返回生活区。

3.复工返岗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14天隔离观察后才能上岗。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要求下班后尽量不外出,不得参与聚餐、聚会等聚集活动。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尽量安排工作人员在机构内居住,且尽量安排分散居住在不同房间;在外居住的工作人员上下班途中必须戴口罩,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在居住地出现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养老服务机构。除外出采购或办事人员,尽量减少工作人员外出。外出采购或办事工作人员,在外出前必须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机构时须进行体温检测、手消毒,更换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等。

4.养老服务机构要设立健康管理员,做好老年人及员工健康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单位员工每日健康状况,并按要求做好上报工作。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老年人及员工,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送发热门诊排查治疗。

5.养老服务机构内应设置隔离观察室,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隔离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服务机构下风向。

(四)老年人防护。

1.每日居室巡查,早晚测量入住老年人体温,并做好健康记录。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压、血糖等指标监测,规律用药,做好慢性病防控。

2.每日提醒或协助老年人做好洗漱、沐浴等个人清洁卫生,倡导老年人勤洗手;保持老年人口腔、身体、衣物、床单元及居室清洁卫生;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消毒清洗工作。

3.有条件的机构,鼓励老年人开展适宜的户外活动,加强身体锻炼,增强抵抗力。

4.养老服务机构暂停集体用餐,改为送餐至老年人居室,保证老年人充足饮水量与营养摄入。

5.开展疫情及相关防控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向老年人宣传在机构内公共活动空间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6.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做好正面宣传教育,为居室内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利用电话、网络等为老年人提供与亲属间的亲情化沟通服务,纾解焦虑恐惧情绪,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对在隔离区观察的老年人要给予重点关怀,必要时及时提供心理支持服务。

7.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内的老年人原则上不外出,确因就医等特殊原因外出的,要做好防护措施,返院后须在机构内隔离区(隔离室)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返回生活区。

(五)重点场所重点设施卫生清洁。

严格按照《养老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托老机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第一版)》《居家和公共场所卫生间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第一版)》《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共电梯(扶梯)清洁消毒工作指引》等要求,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办公区域、老年人活动室、食堂、集体宿舍、卫生间、垃圾厢房、隔离区域等重点场所清洁消毒及空调通风系统、电梯等重点设施维护管理。

(六)减少人员聚集。

高风险防控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暂停大型集中活动、文化娱乐等聚集性活动;老年人不得组织、参与聚集活动。中风险防控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限制大型集中活动、文化娱乐、民俗聚集性活动,老年人减少聚集活动。

五、出现疫情后防控措施

机构内如出现感染病例,应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及时有效地开展相关防控措施。

(一)老年人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立即将老年人转至机构内隔离区(隔离室)并通知家属,由家属或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在有效防护情况下陪同送医,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老年人须在机构内隔离区(隔离室)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返回生活区;陪同工作人员须居家或在机构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复岗。

(二)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治愈后需返回养老服务机构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入住;参与陪同护送的工作人员也应实施14天隔离观察。

(三)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须居家或在机构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复岗;属于疑似病例或感染确诊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治愈后需返岗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返岗。

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总结范文3

2月21日,县人民政府县长xx组织召开了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集中传达学习了xx市关于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民政局对县中心敬老院、xx养老院疫情防控工作汇报,并就进一步扎实做好我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为切实将我县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抓牢,现结合会议精神和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责任,层层抓好工作落实

成立民政局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xx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xx、担任,成员由xxxx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区市县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定、要求。

领导小组下设中心敬老院、xx养老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中心敬老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由xx担任,副组长由xx担任,成员由xx组成;安馨养老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由xx担任,副组长由xx担任,由xx组成。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各养老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监督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定、要求;协调解决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各养老机构也相应的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养老机构院长担任,成员由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组成。

各养老院根据各院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养老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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